#70年,我对中国说##壮丽70年江西画卷# 【我县李左辉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9月5日上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58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57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我市遂川县大坑乡黄坑村村民李左辉荣获提名奖。
李左辉,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大坑乡黄坑村村民。
他是一个山区普通农民,有着见义勇为的崇高品德。他冒着生命危险,在爆燃瞬间拯救了2条生命,自己烧伤面达12%,成了村民心中的英雄。他是一名退伍优秀士兵,有着互助友爱的奉献精神,经常捐款捐物,十年如一日坚持做好事,帮助村中村民3000余人次,受助率达70%,成了群众公认的“身边好人”。他是一位农村青年党员,有着担当实干的为民情怀,带头参与乡村振兴,创办石材加工厂,先后帮助16位村民解决就业难题,成了新时代的好青年。当他的事迹被20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村民自发为其捐筹烧伤救治款3万余元,20多万网民为其点赞。
一直以来,江西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挖掘道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用选树出来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引领文明风尚。截至目前,江西共挖掘出全国道德模范12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62人、“中国好人”819人、省级道德模范117人、“江西好人”1002人。这一组组数据与层出不穷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集中体现了江西省深厚的道德底蕴,彰显了崇高的人性之美,筑起了道德高地。[赞][赞]
9月5日上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58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57位同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我市遂川县大坑乡黄坑村村民李左辉荣获提名奖。
李左辉,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大坑乡黄坑村村民。
他是一个山区普通农民,有着见义勇为的崇高品德。他冒着生命危险,在爆燃瞬间拯救了2条生命,自己烧伤面达12%,成了村民心中的英雄。他是一名退伍优秀士兵,有着互助友爱的奉献精神,经常捐款捐物,十年如一日坚持做好事,帮助村中村民3000余人次,受助率达70%,成了群众公认的“身边好人”。他是一位农村青年党员,有着担当实干的为民情怀,带头参与乡村振兴,创办石材加工厂,先后帮助16位村民解决就业难题,成了新时代的好青年。当他的事迹被20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地村民自发为其捐筹烧伤救治款3万余元,20多万网民为其点赞。
一直以来,江西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大力挖掘道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用选树出来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引领文明风尚。截至目前,江西共挖掘出全国道德模范12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62人、“中国好人”819人、省级道德模范117人、“江西好人”1002人。这一组组数据与层出不穷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集中体现了江西省深厚的道德底蕴,彰显了崇高的人性之美,筑起了道德高地。[赞][赞]
#吉安警方[超话]# 【#践行新使命 忠诚保大庆#,我们未曾“退役”】在吉安公安队伍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走出军营,迈进警营,脱下国防绿,换上警服蓝。谱写一篇#退伍不褪色#, 换装不换心的忠诚华章。
★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李桥生,1960年4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军入伍,在83351部队服役,少校军衔,1996年8月转业到遂川县公安局,现任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社区中队民警。2017年7月被评为中共遂川县公安局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桥生从部队转业到遂川县公安局从事后勤保障、社区民警21年,从未休过一次年假,一次双休日。一次李桥生去医闹现场出警,100多人场面一度失控,有人对李桥生进行人身攻击,但他并没有退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等待支援的同时,与同事们一起做现场群众的工作,直到医闹人员全部退散,他的衣服被拉破了,脚也被踩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说:虽然退却了那身“橄榄绿”换上“藏青蓝”,但身上的使命从未改变,用真心换民心,挺起脊梁,化作老百姓身边的“守护神”。
★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李桥生,1960年4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军入伍,在83351部队服役,少校军衔,1996年8月转业到遂川县公安局,现任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社区中队民警。2017年7月被评为中共遂川县公安局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桥生从部队转业到遂川县公安局从事后勤保障、社区民警21年,从未休过一次年假,一次双休日。一次李桥生去医闹现场出警,100多人场面一度失控,有人对李桥生进行人身攻击,但他并没有退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等待支援的同时,与同事们一起做现场群众的工作,直到医闹人员全部退散,他的衣服被拉破了,脚也被踩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说:虽然退却了那身“橄榄绿”换上“藏青蓝”,但身上的使命从未改变,用真心换民心,挺起脊梁,化作老百姓身边的“守护神”。
#吉安警方[超话]#【遂川“护警啄木鸟”——周艳军】 周艳军,男,中共党员,三级警督,1997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遂川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2010年4月,周艳军调任遂川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长。在新的岗位,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上主动抓紧抓好,善于抓小抓早抓苗头。在开展警务督察工作中,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原则性强,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做人。不论是部门领导,还是一般民警,他都一视同仁,真正做到了在纪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们戏称周艳军同志是遂川县公安局警务工作的“啄木鸟”。https://t.cn/Ai0gMq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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