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益损害举报制度(试行)》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的通告】为深入推进公共利益保护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损害行为举报工作的认知度,动员全体市民,参与社会治理,共建美好家园,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公益损害举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即日起至2022年8月2日,市民群众可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站、微信)、电子信箱(sjzgyjb2022@163.com)等方式参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公益损害举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公益损害举报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公共利益保护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损害行为的认知度,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按照市政府工作统一安排,建立公益损害举报制度。
一、举报原则
公益损害举报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依靠群众、适当奖励的原则。
二、举报途径
通过“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微信小程序(即将上线)、“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举报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正在发生的公益损害行为线索。
三、举报情形
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不易于发现的公益损害行为,便于群众举报的情形。后续根据市民举报实际情况,定期对举报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一)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利用废旧厂房、民房违法进行喷漆作业的;
2.使用简易库房贮存危险废物的;
3.私自将工业废水运输至厂区外违规处置的;
4.向市政排水管道内倾倒污泥、餐厨垃圾,向河道排放污水、废水的;
5.偷倒建筑垃圾的。
(二)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行为
1.涉疫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和涉疫风险人员未按要求提前报备的;
2.大型聚集性活动未提前报备的;
3.刻意瞒报谎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
4.违反规定销售‘一退双抗一咳’药品的;
5.核酸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隐患的;
2.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3.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的。
(四)损害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的行为
1.偷盗水、电、暖资源和设施的;
2.偷窃井盖、线缆的;
3.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4.道路停车位被私家车长期占用,并加罩车衣的;
5.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
6.燃气管道、设施上堆放重物、易燃易爆物品,倾倒腐蚀性液体;燃气管道上方种植树木;沿街店面装修时将燃气管或设施包覆的(出地面的燃气管进户管、楼栋调压器)。
(五)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
1.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
2.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的;
3.销售过期食品药品的;
4.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
5.销售假药、劣药的;
6.未按要求妥善处理病死猪牛羊禽类、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未经检疫的。
(六)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1.商家违规套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的;
2.加油站非法售卖“散装汽油”的;
3.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山寨”商品的;
4.未经审批发布医疗广告、向未成年人发布烟草广告、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布违法广告的。
(七)损害自然资源的行为
1.偷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
2.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3.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的;
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砍伐、移植树木,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
5.损毁公共绿地植物和设施的;
6.大面积占用、毁坏绿化带,毁坏树木的。
(八)社会不文明行为
1.摩托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
2.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的;
3.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随意穿插车流的;
4.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5.在城市河道(含水库、滹沱河、环城水系、民心河)用带电设备或撒网捕鱼的;
6.驾驶人或乘客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抛洒废弃物的;
7.渣土运输车23:00至6:00在市区主干道及生活区不遮盖、时速超40公里/小时通行的。
(九)其他行为
1.违规建设、改造、扩建自建房的;
2.房地产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开启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的;
3.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
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5.出版物经营单位销售非法出版物的。
(十)部门现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涉及的行为
1.涉及妨害国(边)境管理及“三非”的;(市公安局)
2.涉及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的;(市公安局)
3.涉及生态环境违法的;(市生态环境局)
4.涉及“黑车”及出租车违规经营的;(市交通运输局)
5.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应急管理局)
6.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涉及非法集资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8.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市医疗保障局)
9.涉及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市税务局)
四、举报办理
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举报线索受理和查处过程要严格保密。
(一)办理流程
1.举报平台受理线索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2.涉及“举报情形”第一项至第九项的,相关部门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提出奖励金额的依据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回复举报人办理情况,并联系举报人领取奖励等相关事宜。
3.涉及“举报情形”第十项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回复举报人办理情况,同时联系举报人领取奖励等相关事宜。诉求办结后,每月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办理时限
各相关承办部门要对举报的线索认真、及时办理。
1.对一般性举报事项,自收到线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查处情况。
2.对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公共财产利益、污染面积较大等重大举报案件,相关承办部门在接到交办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并反馈相关情况,同时要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
3.对复杂、疑难举报案件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延期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但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期限。
五、举报奖励
(一)举报奖励条件
1.石家庄市公益损害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匿名或个人信息不实的,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线索须有被举报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照片、音频、视频等)。
3.举报线索事先未被相关职能部门掌握或查处,未经新闻媒体曝光,未被其他同类平台受理。
4.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实查处,确属公益损害行为的。
如系举报人故意实施公益损害行为、捏造虚假举报材料、恶意举报的不予奖励,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奖励额度
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一项至第九项的损害行为,视其危害程度,对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设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标准。
1.举报案件危害程度较轻,给予被举报方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的,奖励举报人5-50元不等。
2.举报案件危害程度较重,给予被举报方处罚的,奖励举报人60-500元不等。
3.举报案件危害程度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奖励举报人600-1000元不等。
4.举报案件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被立案侦查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不等。
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十项,举报奖励额度以各部门奖励办法为准。
(三)举报奖励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银行账号,办理领取奖金事宜,过期视为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资金;10个工作日内未能联系到举报人,导致无法通知领奖信息的,视为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资金。
(四)举报奖励支付
1.涉及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一至第九项内容的,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承办单位提出奖励金额的依据和建议进行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年度预算。
2.涉及本制度“举报情形”第十项内容的,由相关部门根据现行奖励办法进行审核及支付奖励资金。
3.同一公益损害行为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资金支付给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励资金平均支付给联名举报人;同一公益损害行为线索不重复奖励。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德州公开征求意见!事关#停车收费#(附收费标准)】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拟定了《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
fgwcbdcjsk@dz.shandong.cn

联系电话:2693682
联系人:李姗姗、董娟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德州市发改委,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邮编:253077,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或管理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场地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服务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区范围内(德城区、天衢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德城区、天衢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辖范围内停车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辖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坚持市场取向,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服务收费,改进政府定价规则和办法,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六条 按照停车场投资资金来源、社会公益性质、自然垄断性质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照不同定价原则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包括:

1.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体育文化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

2.公立性医疗机构、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停车场和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

3.交通场站停车场;

4.行政机关指定的接收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车辆违法运营等原因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停放的营业性停车场及其他具有垄断性质的专业停车场;

5.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6.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

7.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由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附件所列标准(另行批复情况的除外)。收费标准需要另行批复的情况:

(1)交通场站停车场;

(2)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其他需要另行批复的。

(二)下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除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外),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2.社会资本依法全额投资建设的独立停车场。

第七条 制定(或调整,下同)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应综合考虑停车场的建设及运营成本、停车设施设备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有利于集约利用资源、促进技术创新等因素,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包含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和利润。

第八条 推行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合理疏导停车供求矛盾。

(一)适当扩大同一区域路内与路外停车场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以引导更多车辆使用路外停车场。

(二)停车场区域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区域类别由道路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道路路网分布、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三)实行收费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范围,按照城市管理等部门规定执行。收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编号管理, 无编号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得收费。

第九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采取计时、计次、按天等计费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倡各类停车场采用电子计时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应配备定期检定合格的电子计时设备。

第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在法定处理期限内的停车费及车辆的保管费用,由实施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承担。经告知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定处理期限由具体执法的行政机关依法确定。

第十一条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车型,分为小型机动车、中型机动车、大型机动车等。具体车型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场(停车位)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德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发改价格〔2021〕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条 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市政服务等特殊车辆,免收停车费;军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驾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其他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车辆优惠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停车场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合法发票,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

第十六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场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表),公示定价方式、收费标准、优惠措施、计费方式、监督举报电话及停车场经营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停车场地巡视(或监视)等风险防范工作。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停车场运营执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及惠民收费政策。

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依法设立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和查 处。其他各级停车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严厉打击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随意圈地等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收取停车费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县(市、区)实施细则。

7月1日后:印花税有什么变化?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印花税法》实施后,与原《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
1、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答:《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2、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情形
答:《印花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实务总结】(1)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
(2)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3、明确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答:《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因此,签订合同时列明了增值税税额,可以按不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列明增值税税额,则需按总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实务总结】建议纳税人在草拟合同时分开列明金额和所涉增值税税款,避免因未分开列明而导致税务机关将整体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从而可能产生的纳税争议。

4、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规定?
答:《印花税法》较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计税依据进一步予以了明确:
一是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是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是应收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是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面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是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5、印花税税目有哪些变化?
答:《印花税法》中共有合同(指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四大类税目,17个明细税目。《印花税法》较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删除了后者中列举的“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具体:
(1)删除“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印花税法》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意味着从2022年7月1日起,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将无需按件贴花。
(2)删除“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现行规定下,“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法》将其从税目中删除,意味着此后该项目将属于不征税项目。
(3)纳入“融资租赁合同”和“证券交易”税目:在现行规定下,“融资租赁合同”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征印花税;“证券交易”则按照1‰的税率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法》从法律层面将前述两个项目纳入印花税税目之中。
(4)其他:《印花税法》对于税目规定的其他变化包括分类列明“产权转移书据”的具体类型及其对应税率,简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部分税目名称等。

6、明确电子订单属于应收凭证
《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与电商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对于双方均免征印花税。同时也说明,其他非个人相关方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如若订立电子订单,则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7、印花税税率有哪些变化?
答:《印花税法》部分税目的税率降低:
一是原加工承揽合同更名为承揽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二是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调整为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三是原货物运输合同更名为运输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四是原《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下没有再细分,《印花税法》对此税目进行了细化,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五是营业账簿,将营业账簿现行优惠税率确定为法定税率,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8、印花税税目和税率表具体?
如图1

9、印花税纳税时间如何规定?
答:《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10、印花税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答:《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一是按季、按年计征的
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二是按次计征的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11、印花税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答:《印花税法》较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地点进一步予以了明确:
一是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是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是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12、印花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印花税法》第八条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一是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是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三是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13、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有何变化?
答:《印花税法》删除了原《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纳税人直接按照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14、税收优惠升级
完善税收优惠规定,部分规定上升法律,即《印花税法》吸收了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免征事项,也将部分现行文件中的免征条款纳入其中。
《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是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是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是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六是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是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15、违法行为相关处罚规定变化
《印花税法》还删除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违法行为相关处罚规定,明确相关事宜统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处理。

——文章部分来源江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文章《《印花税法》这些变化要点您了解了吗?》
来源: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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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人民日报论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昨天,认识了一个学姐(今年目标院校上岸的)虽然仅仅聊了几句,但是我好激动啊,仿佛自己已经是准研究生啦
  • ★G55二广高速长晋段:1、为配合相邻路段,每晚22时至次日早6时,长治南收费站入口禁止两轴货车通行(皮卡车除外)。★G22青兰高速长临段:1、丰宜收费站入口禁
  • 2022.5.5//化了的冰淇淋蛋糕和我猝不及防的22岁生日21岁种种 奇妙的际遇 庸常的挫折 皆为过往即将告别童年与求学阶段 马路也许会更加陡峭人生进度条
  •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
  • 其实 ,当初要不是md动画的滤镜,我也坚持不到12集[允悲][允悲][允悲]因为真的很不喜欢少年纯那种见见的怂怂的样儿[二哈][二哈][二哈]希望大纯保持赤子心
  • 在生活中,如果身边有人是做互联网工作的,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这可是精英人士,年入百万,吃穿不愁,有着高品质生活”。月薪过万基本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也成为了很多人
  • 有认知‮会才‬拥有更好‮健的‬康​‎ ͏ [鼓掌][鼓掌][鼓掌]大‮康健‬产业(有真‮的正‬,有所谓的)​也是需要‮们我‬每一个‮自人‬己有点份量和​认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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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而且越是人多的地方越喜欢表现,不知道收敛,也不懂害羞,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所以容易产生口舌是非。02而且越是人多的地方越喜欢表现,不知道收敛,也不懂害羞,一切
  • 这赵氏坞堡内外的田地资产等,他们长房二房占了近动漫可爱女头一半,这只是两房而已,要知道赵氏族人可有上千呢。#丸木制茶爱你多一点##丸木你的小众喜欢#一个家庭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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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太喜欢去菜市场总感觉卖鱼的地方会窜出几个猫来搞得我时刻神经紧绷什么也做不好结果没有有一只狗狗在瞎跑从我身边跑过去小张紧张的望向我:“不是猫 别怕”我:“管它
  • 大橘体重破400啦,不愧是最能吃的,体重增长最快,谁家老大是挑食怪的,非常适合接大橘回家哦二橘虽然最轻,却是三只小猫里最聪明的,最先会舔毛,最先会自己尿尿,今天
  • 综合男方女方的合婚分析,女方命局里以官星为用神引来老公融洽关系,男方四柱里妻星为用神让男方女人缘分好,让男方女方事业财运、婚姻、生育、子女、健康等运势最为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