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轨迹发布!急寻临沂这4人接触者!居住这几个小区
临沂河东融媒
2020-02-09 21:37:02
兰山区
于8日、9日
连续发布4个关于查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现整理如下,请大家留意
2 月 5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孟某某,女,41 岁,家庭住址金雀山办事处御碑街水利局家属院。发病原因为确诊患者胡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3 日到 1 月 23 日在兰山区新东关琅琊街永恒华府对过泸州老窖店排班上班→1 月 8 日 10 点左右至11 点左右在九州商业大厦一楼购物→1 月 15 日 14 点左右、18 点 40 分左右到第五季服装店(新华路与启阳路交汇处)购物→1 月 16 日曾到义堂农贸市场“南方熟食”购买熟食,最多停留 10 分钟→1 月 17 日中午到东关农贸市场购物;13点 30 分左右至 17 点左右到华丰服装城购物→1 月 20 日到齐鲁农贸市场(从东门进出)最东边路边摆桌子摊购买鱼虾,全程 10 分钟左右;下午 17 点下班到太平镇路边一个东北铁锅炖晚餐,9 点多回到家→1 月 27 日到市水利局家属院小区上坡处生鲜超市购物→2 月 4 日被带至隔离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6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孟某某,女,38 岁,家庭住址金雀山办事处五大道,为确诊患者胡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6 日 12 点左右在普村农贸市场购物;19 点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17 日患者到普村农贸市场 16点 52 分微信转账给“范家煎饼”;19 点 41 分到陶然路与中丘路蜜欢超市购物→1 月 18 日 12 点左右到普村农贸市场,12 点42 分微信转账给“臧某某”;12 点 54 微信转账给“百果之家”;14 点 03 分微信转账给“肖某某”;14 点 08 分微信转账给“一品香鸡叉骨”→1 月 19 日,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1月 20 日 14 时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26 日 10 点 54分到附近诚信超市买零食→2 月 4 日 9 点左右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大约停留 10 分钟左右;11 点左右由辖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至隔离点医学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7 日,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林某某,男,54 岁,家庭住址柳青街道润园,为确诊患者林某某、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去鲁南眼科医院配眼镜,12:30 回家吃饭→1 月 23 日 8:30 到公司值班,18 点左右从公司直接回家→1 月 24 日上午在家,下午四五点钟回父亲家吃年夜饭,饭后十点左右回柳青街道家中→1 月 25 日 10 点左右开车回父亲家过年,未见其他人,晚饭后八点左右回家→1 月 26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27 日 10 点自驾车去父亲家送饭,12 点左右回家吃午饭,之后一直在家→1 月 28 日至 1 月 30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31 日上午在家,下午被通知去宾馆隔离→2 月 5 日下午被 120 急救车送到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 月 8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男,72 岁,家庭住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三合屯(民房),为确诊患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6 日 12 点左右在普村农贸市场购物;19 点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17 日患者到普村农贸市场 16点 52 分微信转账给“范家煎饼”;19 点 41 分到陶然路与中丘路蜜欢超市购物→1 月 18 日 12 点左右到普村农贸市场,12 点42 分微信转账给“臧某某”;12 点 54 微信转账给“百果之家”;14 点 03 分微信转账给“肖某某”;14 点 08 分微信转账给“一品香鸡叉骨”→1 月 19 日,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1月 20 日 14 时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26 日 10 点 54分到附近诚信超市买零食→2 月 4 日 9 点左右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大约停留 10 分钟左右;11 点左右由辖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至隔离点医学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7 日,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林某某,男,54 岁,家庭住址柳青街道润园,为确诊患者林某某、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去鲁南眼科医院配眼镜,12:30 回家吃饭→1 月 23 日 8:30 到公司值班,18 点左右从公司直接回家→1 月 24 日上午在家,下午四五点钟回父亲家吃年夜饭,饭后十点左右回柳青街道家中→1 月 25 日 10 点左右开车回父亲家过年,未见其他人,晚饭后八点左右回家→1 月 26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27 日 10 点自驾车去父亲家送饭,12 点左右回家吃午饭,之后一直在家→1 月 28 日至 1 月 30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31 日上午在家,下午被通知去宾馆隔离→2 月 5 日下午被 120 急救车送到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 月 8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男,72 岁,家庭住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三合屯(民房),为确诊患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0 日上午 7 点至 9 点左右乘坐 38 路公交车去 经开区利达机械厂→1 月 19 日上午 10:30-下午 4:00 期间,其 女儿和妻子到位于苗庄小区附近的九州超市购物→1 月 25 日上 午 10 点到东苗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 月 31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到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就诊并输液治疗→2 月 3 日早上 8 点 多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呼吸和重症病科专家门诊就诊,之后到山东医专附属医院急诊输液→2 月 4 日到在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住院隔离治疗。
请曾在该时段在该地点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以上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临沂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自己开车或拨打 120。同时发现时起,请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98321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199798
来源:琅琊新闻网 https://t.cn/R2WxT6z
临沂河东融媒
2020-02-09 21:37:02
兰山区
于8日、9日
连续发布4个关于查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现整理如下,请大家留意
2 月 5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孟某某,女,41 岁,家庭住址金雀山办事处御碑街水利局家属院。发病原因为确诊患者胡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3 日到 1 月 23 日在兰山区新东关琅琊街永恒华府对过泸州老窖店排班上班→1 月 8 日 10 点左右至11 点左右在九州商业大厦一楼购物→1 月 15 日 14 点左右、18 点 40 分左右到第五季服装店(新华路与启阳路交汇处)购物→1 月 16 日曾到义堂农贸市场“南方熟食”购买熟食,最多停留 10 分钟→1 月 17 日中午到东关农贸市场购物;13点 30 分左右至 17 点左右到华丰服装城购物→1 月 20 日到齐鲁农贸市场(从东门进出)最东边路边摆桌子摊购买鱼虾,全程 10 分钟左右;下午 17 点下班到太平镇路边一个东北铁锅炖晚餐,9 点多回到家→1 月 27 日到市水利局家属院小区上坡处生鲜超市购物→2 月 4 日被带至隔离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6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孟某某,女,38 岁,家庭住址金雀山办事处五大道,为确诊患者胡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6 日 12 点左右在普村农贸市场购物;19 点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17 日患者到普村农贸市场 16点 52 分微信转账给“范家煎饼”;19 点 41 分到陶然路与中丘路蜜欢超市购物→1 月 18 日 12 点左右到普村农贸市场,12 点42 分微信转账给“臧某某”;12 点 54 微信转账给“百果之家”;14 点 03 分微信转账给“肖某某”;14 点 08 分微信转账给“一品香鸡叉骨”→1 月 19 日,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1月 20 日 14 时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26 日 10 点 54分到附近诚信超市买零食→2 月 4 日 9 点左右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大约停留 10 分钟左右;11 点左右由辖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至隔离点医学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7 日,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林某某,男,54 岁,家庭住址柳青街道润园,为确诊患者林某某、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去鲁南眼科医院配眼镜,12:30 回家吃饭→1 月 23 日 8:30 到公司值班,18 点左右从公司直接回家→1 月 24 日上午在家,下午四五点钟回父亲家吃年夜饭,饭后十点左右回柳青街道家中→1 月 25 日 10 点左右开车回父亲家过年,未见其他人,晚饭后八点左右回家→1 月 26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27 日 10 点自驾车去父亲家送饭,12 点左右回家吃午饭,之后一直在家→1 月 28 日至 1 月 30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31 日上午在家,下午被通知去宾馆隔离→2 月 5 日下午被 120 急救车送到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 月 8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男,72 岁,家庭住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三合屯(民房),为确诊患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6 日 12 点左右在普村农贸市场购物;19 点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17 日患者到普村农贸市场 16点 52 分微信转账给“范家煎饼”;19 点 41 分到陶然路与中丘路蜜欢超市购物→1 月 18 日 12 点左右到普村农贸市场,12 点42 分微信转账给“臧某某”;12 点 54 微信转账给“百果之家”;14 点 03 分微信转账给“肖某某”;14 点 08 分微信转账给“一品香鸡叉骨”→1 月 19 日,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1月 20 日 14 时左右在大润发红旗路店购物→1 月 26 日 10 点 54分到附近诚信超市买零食→2 月 4 日 9 点左右到楼下老百姓大药房购药,大约停留 10 分钟左右;11 点左右由辖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至隔离点医学观察→目前在兰山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 月 7 日,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林某某,男,54 岁,家庭住址柳青街道润园,为确诊患者林某某、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22 日上午 10 点去鲁南眼科医院配眼镜,12:30 回家吃饭→1 月 23 日 8:30 到公司值班,18 点左右从公司直接回家→1 月 24 日上午在家,下午四五点钟回父亲家吃年夜饭,饭后十点左右回柳青街道家中→1 月 25 日 10 点左右开车回父亲家过年,未见其他人,晚饭后八点左右回家→1 月 26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27 日 10 点自驾车去父亲家送饭,12 点左右回家吃午饭,之后一直在家→1 月 28 日至 1 月 30 日一直在家,未出门→1 月 31 日上午在家,下午被通知去宾馆隔离→2 月 5 日下午被 120 急救车送到兰山区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 月 8 日,临沂市兰山区出现 1 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某,男,72 岁,家庭住址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三合屯(民房),为确诊患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患者曾于 1 月 10 日上午 7 点至 9 点左右乘坐 38 路公交车去 经开区利达机械厂→1 月 19 日上午 10:30-下午 4:00 期间,其 女儿和妻子到位于苗庄小区附近的九州超市购物→1 月 25 日上 午 10 点到东苗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 月 31 日、2 月 1 日、2 月 2 日到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就诊并输液治疗→2 月 3 日早上 8 点 多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呼吸和重症病科专家门诊就诊,之后到山东医专附属医院急诊输液→2 月 4 日到在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住院隔离治疗。
请曾在该时段在该地点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以上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每天坚持 2 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临沂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自己开车或拨打 120。同时发现时起,请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98321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199798
来源:琅琊新闻网 https://t.cn/R2WxT6z
【鹤岗市出台“六不准” ,杜绝疫情防控形式主义 !】2月8日,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重要通知》,要求鹤岗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做到“六不准”,杜绝形式主义。
《通知》要求:
⏩不经市防指同意,任何单位不准给街道社区、乡镇村安排任务,不准要求报各类表格;
⏩县区、宝局防指每天只对上报“一表一动态”,对下照此办理,不准随意增报,社区村只建立台账,不做分类统计;
⏩不准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开展与疫情无关的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不准基层干部陪同,不听汇报、不看材料、不提要求,无扰式工作;
⏩机关干部下沉社区不准以监督员和管理者自居,要担任网格员,接受社区领导;
⏩不准急于总结成绩。
#最新疫情地图##黑龙江启动一级响应#
《通知》要求:
⏩不经市防指同意,任何单位不准给街道社区、乡镇村安排任务,不准要求报各类表格;
⏩县区、宝局防指每天只对上报“一表一动态”,对下照此办理,不准随意增报,社区村只建立台账,不做分类统计;
⏩不准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开展与疫情无关的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不准基层干部陪同,不听汇报、不看材料、不提要求,无扰式工作;
⏩机关干部下沉社区不准以监督员和管理者自居,要担任网格员,接受社区领导;
⏩不准急于总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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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浙江累计出院170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6.2%;单次慢性病患者处方药,可以延长到12周】
今天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举行。省人大法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2月7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2例,新增出院病例29例。截至2月7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48例。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93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9305人,尚有1452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具体分地市数据上午已通过网络发布,就不详细通报了。
浙江累计出院170例 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6.2%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马伟杭通报疫情防控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制定了“三早、四集中、五强化”医疗救治策略,统筹全省优质医疗资源,以重型、危重型病人救治为重心,着力完善救治网络、优化救治程序、提升救治效率。截止今天12时,我省现有重症患者78例,其中危重症25例,累计出院170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6.2%。
一是坚持“三早”。严密排查早发现。所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安排专人询问患者流行病史,将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第一时间引导至单独诊间就诊,尽早发现疑似病例。提升能力早诊断。鼓励各地采用集中人员、集中设备、集中试剂的“三集中”工作模式,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全省69家疾控中心、35家医院、多家第三方实验室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日检测能力达1.2万人份。因症制宜早治疗。对疑似病例,尽早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尽早实施采用抗病毒治疗;对重症患者病情变化快的,尽早转运到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二是落实“四个集中”。集中患者。将原来分散在73家定点医院的确诊病人集中到综合能力较强的30余家定点医院,有效提高救治效率,节约医疗资源。集中专家。抽调6家省级医院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检验、护理等106位医务人员,组建成3支省级增援队,分批增援省级定点医院和温州市定点医院,保障危重症患者得到最专业救治。集中资源。摸清省内所有三级医院的重点医疗资源底数,制定负压救护车、ECMO、呼吸机等重点医疗救治设备调配预案,对医用防护物资进行统筹管理。集中救治。制定重型、危重型病人“一对一”的救治方案,提出了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5类临床分型,分类集中施治。
三是强化五项举措。强化首诊分流。依托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引导普通患者进行线上咨询问诊。全省可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共389家,高峰期在线医务人员达3.9万人。1月份网络问诊量达76.29万人次,全省发热门诊每日就诊人次从高峰期的3万人下降到9千多人,有效促进了病人分流,降低了交叉感染风险。强化病情评估。以病情判断为重点,实现确诊病例市级专家会诊全覆盖、重型病例省级专家会诊全覆盖,病情每日追踪,及时干预。强化同质化治疗。及时总结经验,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诊疗方案,加大科学施救、精准施救、有效施救的力度。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提出强化医务人员防护的意见,特别是推进“两员两监督”,即在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设立防护监督岗,对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进行全程监督。强化重点防护物资保障。实行重点防护物资应急调配机制,医院每天清点库存,动态掌握储备量,科学合理分配重点防护物资,有效应对防护用品紧缺状况。
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
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已于昨日公布“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决定”。我省依法于1月23日启动了一级响应机制,我省在湖北经商、务工的人员比较多。我省目前确诊人数仅次于湖北与广东。另有密切接触者的防控任务也比较重。另有节后复工、返程等带来的人流量,使得防输入防扩散的工作特别严峻。省人大常委会在这个时间做出这个决定,就是为了确保中央和省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供法律基础。从而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本决定是在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事项做出的决定。
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从法律规范上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三、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道路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可以进行临时性管理。这一授权是为疫情防控特别需要设置的,有必要提醒,各市县政府不能层层加码甚至攀比。这个授权是特殊情况设立的,但绝对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行政法规。
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道路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可以进行临时性管理。这一授权是为疫情防控特别需要设置的,有必要提醒,各市县政府不能层层加码甚至攀比。这个授权是特殊情况设立的,但绝对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行政法规。
对个人有意隐瞒疾病史、重点区域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有亲密接触行为,阻碍隔离工作进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即时性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单次的慢性病患者处方药,可以延长到12周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 :
所有定点医院,单次的慢性病患者处方药,可以延长到12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为不便出门的患者进行在线接诊,可以根据网络处方配药,医院可以将处方药快递到家。在养老护理机构或者居家养老的老人,可以通过志愿者、社工、亲朋好友进行代购。
疫情期间办理医保业务方面,我们推广不见面办或者延期办。目前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办理。延期办方面有两方面情况,如果是无法缴纳基本医保费用的,目前可以进行延迟缴,疫情结束后可以补缴。另一种在外地求医,要到窗口报销的,现在报销可以延迟到今年年底。
记者问答
1.需要看病的病人怎么办?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马伟杭:在整个疫情期间,所有发热的病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去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不能在家里观察。其他疾病的病人,如果不是需要紧急就诊的患者,暂时不要去医院就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慢性病的复诊患者,可以通过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网上的复诊和配药。现在还有12周的长处方制度支持。如果疾病比较急比较重,我们鼓励使用浙江健康导航、浙里办等网上挂号预约,就近就诊。病人和陪同人员要佩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些住院病人,家人要探望的,应该减少探望次数、人员和探视时间。进医院的时候,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
2.便利店,网购越来越少,有什么举措?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有些地方关闭了一些连锁店、便利店,带来一定的不便。这些天我们先后下发了三个紧急通知,来保障便利店、快递等老百姓的必须行业。比如小区便利店,对保障生活和疫情防控有重要作用。居民区的便利店不能简单关闭,应当满足百姓需求。我们进行巡查,对便利店营业和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的保障,作为我们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巡查的同时,也重点检查相关单位的防控措施。我们还推动快递骑手打通最后一百米,鼓励快递企业一个社区配一个快递员的方式,采取不接触的方法来提供服务。我们还建立全省保工业保生活的电商快递白名单,省市县三级对生活必需品电商提供了保障。从当前看,保障配送和需求,还是有短缺,但我们会通过政策扶持、在交通运输周转、卫生防疫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比如从杭州来看,余杭区有个小芳超市,全是有86家便利店,余杭区商务局多渠道提供保障后,目前全部正常营业。在杭州市区,243家全家超市,正常营业率在86.35%,在地铁比较多的十足便利店,全省1081家,目前正常营业率达到了56.89%。
3.省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情况如何?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目前对全省十一个地级市进行联保联供机制。在全省动员了一批重点批发市场,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对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发出了专用通行证。同时,我们还加大风险排查,我们对粮食 食用油 猪肉 禽肉 鸡蛋 水产等方面,在各市场进行每日排查。我们加强动态检测报告,包含了生活必需品市场报告、供求情况报告、每日供应异常报告、促销换挡商品异常报告,了解全省情况,稳定市场价格和供应。目前,粮油肉菜蛋的供应是充分的。
新冠肺炎患者的医保如何支持?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政策举措。其一,不设限,只要患者需要的药品,但凡符合治疗方案,无论医保目录内外,都不受医保支付限制,统一按照100%支付。第二,不调解,通常异地就医的费用患者要先承担10-20%的费用,这次,先救治后结账,同时免除异地就医垫付的问题。第三,零负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等保险支付完毕后,个人需要付的,都由财政部门支付兜底,不需要患者承担。对于生活苦难的人群,民政部门还加入了联网救助体系。第四,先预付。对定点医院,提前支付医疗资金,减轻医院的垫付压力,目前已经支付了6.85亿元。
今天下午3点,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举行。省人大法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2月7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2例,新增出院病例29例。截至2月7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48例。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93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9305人,尚有1452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具体分地市数据上午已通过网络发布,就不详细通报了。
浙江累计出院170例 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6.2%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马伟杭通报疫情防控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制定了“三早、四集中、五强化”医疗救治策略,统筹全省优质医疗资源,以重型、危重型病人救治为重心,着力完善救治网络、优化救治程序、提升救治效率。截止今天12时,我省现有重症患者78例,其中危重症25例,累计出院170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6.2%。
一是坚持“三早”。严密排查早发现。所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安排专人询问患者流行病史,将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第一时间引导至单独诊间就诊,尽早发现疑似病例。提升能力早诊断。鼓励各地采用集中人员、集中设备、集中试剂的“三集中”工作模式,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全省69家疾控中心、35家医院、多家第三方实验室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日检测能力达1.2万人份。因症制宜早治疗。对疑似病例,尽早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尽早实施采用抗病毒治疗;对重症患者病情变化快的,尽早转运到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二是落实“四个集中”。集中患者。将原来分散在73家定点医院的确诊病人集中到综合能力较强的30余家定点医院,有效提高救治效率,节约医疗资源。集中专家。抽调6家省级医院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检验、护理等106位医务人员,组建成3支省级增援队,分批增援省级定点医院和温州市定点医院,保障危重症患者得到最专业救治。集中资源。摸清省内所有三级医院的重点医疗资源底数,制定负压救护车、ECMO、呼吸机等重点医疗救治设备调配预案,对医用防护物资进行统筹管理。集中救治。制定重型、危重型病人“一对一”的救治方案,提出了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5类临床分型,分类集中施治。
三是强化五项举措。强化首诊分流。依托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引导普通患者进行线上咨询问诊。全省可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共389家,高峰期在线医务人员达3.9万人。1月份网络问诊量达76.29万人次,全省发热门诊每日就诊人次从高峰期的3万人下降到9千多人,有效促进了病人分流,降低了交叉感染风险。强化病情评估。以病情判断为重点,实现确诊病例市级专家会诊全覆盖、重型病例省级专家会诊全覆盖,病情每日追踪,及时干预。强化同质化治疗。及时总结经验,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诊疗方案,加大科学施救、精准施救、有效施救的力度。强化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提出强化医务人员防护的意见,特别是推进“两员两监督”,即在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设立防护监督岗,对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进行全程监督。强化重点防护物资保障。实行重点防护物资应急调配机制,医院每天清点库存,动态掌握储备量,科学合理分配重点防护物资,有效应对防护用品紧缺状况。
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
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已于昨日公布“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决定”。我省依法于1月23日启动了一级响应机制,我省在湖北经商、务工的人员比较多。我省目前确诊人数仅次于湖北与广东。另有密切接触者的防控任务也比较重。另有节后复工、返程等带来的人流量,使得防输入防扩散的工作特别严峻。省人大常委会在这个时间做出这个决定,就是为了确保中央和省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供法律基础。从而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本决定是在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事项做出的决定。
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从法律规范上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三、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道路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可以进行临时性管理。这一授权是为疫情防控特别需要设置的,有必要提醒,各市县政府不能层层加码甚至攀比。这个授权是特殊情况设立的,但绝对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行政法规。
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道路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可以进行临时性管理。这一授权是为疫情防控特别需要设置的,有必要提醒,各市县政府不能层层加码甚至攀比。这个授权是特殊情况设立的,但绝对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行政法规。
对个人有意隐瞒疾病史、重点区域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有亲密接触行为,阻碍隔离工作进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将即时性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单次的慢性病患者处方药,可以延长到12周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 :
所有定点医院,单次的慢性病患者处方药,可以延长到12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为不便出门的患者进行在线接诊,可以根据网络处方配药,医院可以将处方药快递到家。在养老护理机构或者居家养老的老人,可以通过志愿者、社工、亲朋好友进行代购。
疫情期间办理医保业务方面,我们推广不见面办或者延期办。目前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办理。延期办方面有两方面情况,如果是无法缴纳基本医保费用的,目前可以进行延迟缴,疫情结束后可以补缴。另一种在外地求医,要到窗口报销的,现在报销可以延迟到今年年底。
记者问答
1.需要看病的病人怎么办?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马伟杭:在整个疫情期间,所有发热的病人,都要在第一时间去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不能在家里观察。其他疾病的病人,如果不是需要紧急就诊的患者,暂时不要去医院就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慢性病的复诊患者,可以通过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网上的复诊和配药。现在还有12周的长处方制度支持。如果疾病比较急比较重,我们鼓励使用浙江健康导航、浙里办等网上挂号预约,就近就诊。病人和陪同人员要佩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些住院病人,家人要探望的,应该减少探望次数、人员和探视时间。进医院的时候,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
2.便利店,网购越来越少,有什么举措?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有些地方关闭了一些连锁店、便利店,带来一定的不便。这些天我们先后下发了三个紧急通知,来保障便利店、快递等老百姓的必须行业。比如小区便利店,对保障生活和疫情防控有重要作用。居民区的便利店不能简单关闭,应当满足百姓需求。我们进行巡查,对便利店营业和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的保障,作为我们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巡查的同时,也重点检查相关单位的防控措施。我们还推动快递骑手打通最后一百米,鼓励快递企业一个社区配一个快递员的方式,采取不接触的方法来提供服务。我们还建立全省保工业保生活的电商快递白名单,省市县三级对生活必需品电商提供了保障。从当前看,保障配送和需求,还是有短缺,但我们会通过政策扶持、在交通运输周转、卫生防疫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比如从杭州来看,余杭区有个小芳超市,全是有86家便利店,余杭区商务局多渠道提供保障后,目前全部正常营业。在杭州市区,243家全家超市,正常营业率在86.35%,在地铁比较多的十足便利店,全省1081家,目前正常营业率达到了56.89%。
3.省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情况如何?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目前对全省十一个地级市进行联保联供机制。在全省动员了一批重点批发市场,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对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发出了专用通行证。同时,我们还加大风险排查,我们对粮食 食用油 猪肉 禽肉 鸡蛋 水产等方面,在各市场进行每日排查。我们加强动态检测报告,包含了生活必需品市场报告、供求情况报告、每日供应异常报告、促销换挡商品异常报告,了解全省情况,稳定市场价格和供应。目前,粮油肉菜蛋的供应是充分的。
新冠肺炎患者的医保如何支持?
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政策举措。其一,不设限,只要患者需要的药品,但凡符合治疗方案,无论医保目录内外,都不受医保支付限制,统一按照100%支付。第二,不调解,通常异地就医的费用患者要先承担10-20%的费用,这次,先救治后结账,同时免除异地就医垫付的问题。第三,零负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等保险支付完毕后,个人需要付的,都由财政部门支付兜底,不需要患者承担。对于生活苦难的人群,民政部门还加入了联网救助体系。第四,先预付。对定点医院,提前支付医疗资金,减轻医院的垫付压力,目前已经支付了6.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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