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合规经营践行为民初心 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检察担当”——合规企业送锦旗表感谢
“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们合规整改的机会,我们一定依法依规把企业经营好,不辜负这么好的司法政策。”这是7月28日下午发生在宁晋县检察院的一幕,某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助力合规经营践行为民初心 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检察担当”的锦旗送到宁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迎滨手中。
张迎滨检察长等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鼓励企业专心发展,并表示会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护航民营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扶。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将放下包袱,开拓创新,为宁晋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们合规整改的机会,我们一定依法依规把企业经营好,不辜负这么好的司法政策。”这是7月28日下午发生在宁晋县检察院的一幕,某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助力合规经营践行为民初心 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检察担当”的锦旗送到宁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迎滨手中。
张迎滨检察长等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鼓励企业专心发展,并表示会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护航民营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扶。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将放下包袱,开拓创新,为宁晋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发挥合力 精准服务 京津冀商务中心助力企业畅通资金链】#云观津城# 近日,京津冀商务中心与招商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上海银行天津空港支行银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充分发挥银企合作的整体优势,以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全面发展。据了解,京津冀商务中心于2015年7月正式落户天津港保税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商业写字楼运营管理,并成为本市首个推出一站式拎包办公服务的项目。https://t.cn/A6aemnZD
【免申即享、免滞纳金,合肥中小微企业暂缓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记者今天(8月1日)从合肥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行8月至10月缓缴。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合肥全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限是2022年8月至10月,已缴纳8月职工医保费的单位,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次职工医保单位缓缴政策实行的是“免审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新设立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可向社会保险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缓缴政策。
缓缴期间,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正常保障吗?合肥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负责人葛慧敏明确,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参保职工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规定正常划转,职工生育当期待遇不受影响,发生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应报尽报,保持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稳定。
据初步计算,该项政策将惠及合肥全市中小微企业约 11.16 万户,涉及职工约 137.65 万人,缓缴医保费用约3.95亿元。
(安徽之声记者马静)
记者今天(8月1日)从合肥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行8月至10月缓缴。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合肥全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限是2022年8月至10月,已缴纳8月职工医保费的单位,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次职工医保单位缓缴政策实行的是“免审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新设立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可向社会保险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缓缴政策。
缓缴期间,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正常保障吗?合肥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负责人葛慧敏明确,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参保职工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规定正常划转,职工生育当期待遇不受影响,发生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应报尽报,保持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稳定。
据初步计算,该项政策将惠及合肥全市中小微企业约 11.16 万户,涉及职工约 137.65 万人,缓缴医保费用约3.95亿元。
(安徽之声记者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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