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中年危机吧,从老妈住院后对爸妈生病这件事情变得非常恐惧,也害怕自己生病,偶尔担心到失眠,对孩子白天看ipad时间的逐渐延长感到痛心,累了就忍不住对娃不耐心和急躁,每每又反思自己觉得非常后悔[泪] 努力了一小段时间,工作有所进步,#八月你好# 但到现在发现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生活,内心和平静和强大更重要[心]
【#66岁儿子与89岁老母亲为赡养打官司#】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显现,近三年来北京一中院审理的赡养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老养老”赡养问题尤为突出,赡养案件原告为8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而被告即原告子女年龄也已达60周岁以上的情况越来越多。法官还发现,“老养老”问题以及低收入家庭养老问题、空巢老人精神赡养问题,这三种情况在有的家庭甚至重叠出现。那么,老年子女对于高龄父母究竟要如何赡养?法官表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更注重调解工作,会与老年子女及其下一代沟通协调,努力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老养老”子女退休多病陷窘境,高龄老人需求和老年子女经济能力均需考量:
如今,赡养案件原告为8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而被告即原告子女年龄也已达60周岁以上的情况越来越多。父母和子女在年龄意义上皆为老年人,两辈人其实都需要子女的赡养。
89岁的李老太就是一起“老养老”赡养案件的原告。自打老伴儿去世后,她就开始独居生活。李老太称,自己一直没有工作,以前靠老伴儿的收入维持生活,老伴儿去世后,她就将自家的一间房屋对外出租,每月靠低保和3000元租金收入生活。但李老太感觉自己身体日渐衰老,虽有新农合医保,但日常所需自费药品、护理的开销日益增大,而自己唯一的儿子大龙平时不曾在经济上对她进行帮扶。无奈之下,李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大龙按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我今年66岁,也是老年人了。我们夫妻退休工资不高,孩子毕业后也在家待业,还要靠我们两个人养活。我和妻子患有多种老年基础病,长年看病吃药花销大,而母亲还有房租收入,钱是够花的。”因此,李老太的儿子只同意每月给付老母亲500元。对此李老太表示,以后去养老院或雇人照看费用都特别高,她需要攒点养老钱。
法院认为,李老太年逾古稀,经济收入低,儿子大龙应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李老太日常开支、大龙收入情况等因素,法院酌定大龙每月支付李老太赡养费1000元。
北京一中院团河法庭吴扬新法官认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一般而言,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费的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赡养费、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以及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老养老”赡养案件,因父母与子女双方均为老年人,为了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院审案确定赡养费标准时,除了考量被赡养老人实际需求,还着重审查和考量同为老年人的赡养人实际经济能力,并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个案因素等综合酌定赡养费数额。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更注重调解工作,会与老年子女及其下一代沟通协调,努力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营造养老敬老的和谐氛围。
老龄化+低收入家庭养老难上加难,尽可能探望并提供力所能及经济扶助:
很多老人身体状况衰退,保姆费和养老院住院费日益增加。当低收入人群和社会老龄化两大社会难题重叠在一起,问题则变得更加复杂。低收入家庭养老类案件,一般表现为老人和子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均不佳。需要被赡养的老人往往无收入,或因退休年限较早等自身收入较低;而作为赡养义务人的子女,有的退休工资微薄且自身家庭经济困难,有的则长年无业且无收入来源,靠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在诉讼中,有的子女提出自己经济困难,履行赡养义务能否不支付赡养费,而代之以探望老人提供精神抚慰的方式?
在北京生活的安老先生现年88岁,老伴去世多年,他的四个子女中有两位也已经过世了。安老先生每月退休工资为3000元,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个儿子今后每人每月给他1500元赡养费。
而安老先生的两个儿子大安和小安也都年过五十了。大安经济条件好于小安,每月有退休金5000元,他同意支付“合理”的赡养费用。小安平日给人打打零工,月收入仅2300元左右。小安提出,他与老父亲居住在同一小区,因自身收入较低无力支付赡养费,但可通过经常探望老父亲,给予其精神抚慰的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在庭审中,安老先生并不同意小儿子的提议,认为既然子女和自己不住在一起,自己还是拿到赡养费比较有保障,如果自己有事,同住一个小区的儿子过来很方便,还是可以帮忙照顾一下的。经法院询问,老人坚持要求两子女以支付赡养费的方式进行赡养。最终,法院判决大安每月向安老先生支付1000元赡养费、小安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
吴扬新法官认为,赡养义务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经济困难而免除。赡养可以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老年人主张子女给付赡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关于赡养费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经济负担能力确定,又要照顾到被赡养人实际生活需要。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子女应尊重被赡养人对赡养方式的选择,尽可能顺遂长辈意愿,同时尽可能地对父亲探望、陪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经济扶助。父母一方在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亦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家庭生活需要,与子女心平气和协商赡养费事宜。
“空巢老人”精神赡养案增多,子女不能因此拒付赡养费并要“常回家看看”:
随着“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老人独自生活的比例逐渐增大。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老人在经济自足的基础上,更渴求子女的精神赡养与亲情关怀。一些高龄老人不主张赡养费,仅要求子女给予精神上持续性慰藉的精神赡养类案件亦逐渐增加。
因曾反对女儿的婚事,杨老太和女儿王女士一直关系紧张,双方互不联系。王女士婚后多年来没回家看望母亲。杨老太给女儿打电话、发信息,女儿均不予回复。思念女儿心切的杨老太遂起诉要求女儿对她予以照料,定期每月探望一次,而未主张赡养费。法院认为,王女士与母亲断绝联系,未尽到完整的赡养义务,现杨老太要求女儿每月探望一次,符合常理。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杨老太的诉讼请求。
老张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名下资产较多。他与儿子张先生曾因经营公司理念不同,经常发生争执。张先生以在外出差为由,常年不回家看望老张。于是,老张起诉要求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万元,并至少每隔半年回家探望他一次。
“我不是不探望,是老出差,忙过这段就回去。”张先生还称,虽然他年薪不低,但他父亲生活富足,财产收入远高于自己,无需他付赡养费。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老张主张探望的诉讼请求,并酌情判令张先生给付每月赡养费5000元。
吴扬新法官认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因此,子女不得以老年人经济条件比自己好为由,拒付赡养费。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因此,赡养老人并非单纯是经济上的问题,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更需要子女的关照。有些老人经济上比较富足,但在精神上更需要子女的慰藉。子女应该在百忙之中“常回家看看”,倾听父母的需要,让老人精神上有所寄托,消除孤独感、危机感。(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老养老”子女退休多病陷窘境,高龄老人需求和老年子女经济能力均需考量:
如今,赡养案件原告为8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而被告即原告子女年龄也已达60周岁以上的情况越来越多。父母和子女在年龄意义上皆为老年人,两辈人其实都需要子女的赡养。
89岁的李老太就是一起“老养老”赡养案件的原告。自打老伴儿去世后,她就开始独居生活。李老太称,自己一直没有工作,以前靠老伴儿的收入维持生活,老伴儿去世后,她就将自家的一间房屋对外出租,每月靠低保和3000元租金收入生活。但李老太感觉自己身体日渐衰老,虽有新农合医保,但日常所需自费药品、护理的开销日益增大,而自己唯一的儿子大龙平时不曾在经济上对她进行帮扶。无奈之下,李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大龙按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
“我今年66岁,也是老年人了。我们夫妻退休工资不高,孩子毕业后也在家待业,还要靠我们两个人养活。我和妻子患有多种老年基础病,长年看病吃药花销大,而母亲还有房租收入,钱是够花的。”因此,李老太的儿子只同意每月给付老母亲500元。对此李老太表示,以后去养老院或雇人照看费用都特别高,她需要攒点养老钱。
法院认为,李老太年逾古稀,经济收入低,儿子大龙应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李老太日常开支、大龙收入情况等因素,法院酌定大龙每月支付李老太赡养费1000元。
北京一中院团河法庭吴扬新法官认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一般而言,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费的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赡养费、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以及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老养老”赡养案件,因父母与子女双方均为老年人,为了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院审案确定赡养费标准时,除了考量被赡养老人实际需求,还着重审查和考量同为老年人的赡养人实际经济能力,并结合当地经济水平、个案因素等综合酌定赡养费数额。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更注重调解工作,会与老年子女及其下一代沟通协调,努力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营造养老敬老的和谐氛围。
老龄化+低收入家庭养老难上加难,尽可能探望并提供力所能及经济扶助:
很多老人身体状况衰退,保姆费和养老院住院费日益增加。当低收入人群和社会老龄化两大社会难题重叠在一起,问题则变得更加复杂。低收入家庭养老类案件,一般表现为老人和子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均不佳。需要被赡养的老人往往无收入,或因退休年限较早等自身收入较低;而作为赡养义务人的子女,有的退休工资微薄且自身家庭经济困难,有的则长年无业且无收入来源,靠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在诉讼中,有的子女提出自己经济困难,履行赡养义务能否不支付赡养费,而代之以探望老人提供精神抚慰的方式?
在北京生活的安老先生现年88岁,老伴去世多年,他的四个子女中有两位也已经过世了。安老先生每月退休工资为3000元,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个儿子今后每人每月给他1500元赡养费。
而安老先生的两个儿子大安和小安也都年过五十了。大安经济条件好于小安,每月有退休金5000元,他同意支付“合理”的赡养费用。小安平日给人打打零工,月收入仅2300元左右。小安提出,他与老父亲居住在同一小区,因自身收入较低无力支付赡养费,但可通过经常探望老父亲,给予其精神抚慰的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在庭审中,安老先生并不同意小儿子的提议,认为既然子女和自己不住在一起,自己还是拿到赡养费比较有保障,如果自己有事,同住一个小区的儿子过来很方便,还是可以帮忙照顾一下的。经法院询问,老人坚持要求两子女以支付赡养费的方式进行赡养。最终,法院判决大安每月向安老先生支付1000元赡养费、小安每月支付400元赡养费。
吴扬新法官认为,赡养义务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经济困难而免除。赡养可以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老年人主张子女给付赡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关于赡养费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经济负担能力确定,又要照顾到被赡养人实际生活需要。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子女应尊重被赡养人对赡养方式的选择,尽可能顺遂长辈意愿,同时尽可能地对父亲探望、陪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经济扶助。父母一方在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亦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家庭生活需要,与子女心平气和协商赡养费事宜。
“空巢老人”精神赡养案增多,子女不能因此拒付赡养费并要“常回家看看”:
随着“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老人独自生活的比例逐渐增大。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老人在经济自足的基础上,更渴求子女的精神赡养与亲情关怀。一些高龄老人不主张赡养费,仅要求子女给予精神上持续性慰藉的精神赡养类案件亦逐渐增加。
因曾反对女儿的婚事,杨老太和女儿王女士一直关系紧张,双方互不联系。王女士婚后多年来没回家看望母亲。杨老太给女儿打电话、发信息,女儿均不予回复。思念女儿心切的杨老太遂起诉要求女儿对她予以照料,定期每月探望一次,而未主张赡养费。法院认为,王女士与母亲断绝联系,未尽到完整的赡养义务,现杨老太要求女儿每月探望一次,符合常理。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杨老太的诉讼请求。
老张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名下资产较多。他与儿子张先生曾因经营公司理念不同,经常发生争执。张先生以在外出差为由,常年不回家看望老张。于是,老张起诉要求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2万元,并至少每隔半年回家探望他一次。
“我不是不探望,是老出差,忙过这段就回去。”张先生还称,虽然他年薪不低,但他父亲生活富足,财产收入远高于自己,无需他付赡养费。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老张主张探望的诉讼请求,并酌情判令张先生给付每月赡养费5000元。
吴扬新法官认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因此,子女不得以老年人经济条件比自己好为由,拒付赡养费。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因此,赡养老人并非单纯是经济上的问题,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更需要子女的关照。有些老人经济上比较富足,但在精神上更需要子女的慰藉。子女应该在百忙之中“常回家看看”,倾听父母的需要,让老人精神上有所寄托,消除孤独感、危机感。(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市区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首日:交通秩序变好了】8月1日,我市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四轮车)规范管理第一天,本报融媒体记者在街头看到,禁行路段,三轮车、四轮车基本不见了,交通秩序有了很大转变。而承担市民出行主力任务的公交车,也对运力进行了全面提升。
禁行区内 难觅三轮车、四轮车
昨日上午7时许,记者从华商大道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一路向北,在路上,记者注意到,除个别环卫三轮车外,很难看到三轮车、四轮车。在神火大道与应天路交叉口,三四辆三轮车在等红灯,经询问,他们是顺应天路直行的,只是穿过神火大道,按照规定,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禁行路段与非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禁行车辆可以按照交通规则通行。神火大道属于禁行路段,而应天路属于非禁行路段,三轮车、四轮车沿应天路行驶,途经神火大道时可以通过,并不违反禁行规定。
上午7时30分,记者来到神火大道与宋城路交叉口,按照禁行规定,神火大道民主路至华商大道段,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荆路段,都在禁行范围,该路口就属于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是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的。记者注意到,该路口等红绿灯的人行道上,电动两轮车占大多数,也有少部分自行车。在该路口,四个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正在执勤,交警在值高峰岗,路口的小喇叭循环播放着交通整治方面的信息。
“今天早上,这个路口基本没有三轮车、四轮车通行,从早上7点到现在,只发现一辆三轮车,我们及时进行了劝阻,并贴上了劝导牌。”在此执勤的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中队长贾俊超说。
8时许,一辆四轮车从宋城路自东向西驶来,工作人员及时上前劝阻,并向车主讲明禁行政策及禁行区域等,讲明政策后,为其电动车贴上带有“已劝阻”字样的绿色贴纸。“‘已劝阻’贴纸共有绿、黄、红三种颜色,第一次劝阻时贴绿色贴纸,第二次贴黄色,到了第三次就贴红色了。如果再在禁行路段行驶,就要按规定进行处罚。”贾俊超说。京九晚报记者 宋云层
公交线路 已优化随时可调整
市区三轮车、四轮车禁行首日,记者就我市的公交线路运行采访了商丘市公交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张维峰。“除学生线路以外的59条公交线路已经全部开行,今日共投入近1500辆。”张维峰说,根据我市三轮车、四轮车治理禁行方案,提前就进行了规划,在禁行首日就全面提升了公交车运力,“除了将公交车线路恢复到受疫情影响之前,还对主城区内的线路进行优化、合并,填补空白区域,延长部分线路,充分满足乘客需求”。
张维峰告诉记者,根据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增覆盖、促循环、短换驳、消盲点”的保障思路,督促指导公交企业采取加密站点、加频班次、优化线路、延长首末班发车时间等措施,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出行需求。根据客流特点和季节变化,适时调整市区内主要公交线路车辆的运营时间,主城区公交车首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5时10分,末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21时20分。充分利用GPS智能调度等科技手段,科学、合理、灵活调度公交车辆,确保乘客及时乘车、快捷出行。开展文明志愿活动,在客流高峰期引导乘客文明礼让、排队上车,维护乘车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我们还准备了50辆公交车为后备,随时可以根据客流变化投入运行。”张维峰表示,目前多条线路的延长和增设站点均为试行,希望广大市民通过热线电话2707110多提合理化建议。公交公司将根据市民建议,及时进行调整,给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方便。京九晚报记者 鲁 超
市民希望乘坐公交车更加方便
8月1日,本报融媒体记者走上街头,采访了部分市民。很多市民希望禁行后乘坐公交车能更方便。“我以往都是骑三轮车上下班,但今天换了一辆两轮电动车,还戴了头盔。禁行三轮车、四轮车是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做好,多宣传发动,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八一路一家门店的老板万先生对记者说。
市民郑先生说:“三轮车驾驶安全不能保证,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于政府的禁行措施,我想大部分市民应该是理解和支持的。”
采访中,有些市民也认为,三轮车的确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例如随意掉头、乱闯红灯等,但禁行之后的确给普通百姓的出行造成不便。在禁行的同时,希望政府加大公交车运行力度,适当增加线路,让市民在城市的各个街道都能很快坐上公交车,甚至能免费乘车。更要注意的是公交车的运行安全问题。禁行后,老人出行和学生上下学都要靠公交车来完成,因此公交车更要确保安全。京九晚报记者 成绍峰
禁行政策 催热二手车回收业务
“高价回收三轮车、四轮车,上门收购。”昨日是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第一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居民李伟一下楼,就发现自家的电动三轮车把上被人贴着这样一张小广告。“我准备把三轮车卖了,换成两轮电动车。”李伟说。
连日来,城区居民已有人开始处理三轮车、四轮车。二手车回收业务被进一步催热,有的人在小区附近设置了收购点,有的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招揽生意。电动车维修店也抓住时机,推出了置换业务,而且生意火爆。
“你帮忙看看,我这两辆三轮车能卖多少钱?”昨日上午,市民秦女士和妹妹骑着两辆三轮车来到文化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附近的电动车维修店咨询。她们说,既然不让骑了,那还不如卖了算了。
店主检查一番后告诉她们,一辆车回收价格是1200元左右。“要不你们干脆置换我店里的两轮电动车吧,一辆给你们抵扣1300元。这样的两轮车充满电能跑100多公里,而且外观时尚,比骑三轮车好多了!”店主一边说,一边推出四五辆两轮电动车供她们挑选。
凯旋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北侧有多家销售电动车的店铺,最近一段时间来此用三轮车、四轮车置换两轮电动车的人很多,每家店铺都适时推出了新款电动车,整个市场呈现出一派繁忙景象。京九晚报记者 戚丹青
禁行区内 难觅三轮车、四轮车
昨日上午7时许,记者从华商大道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一路向北,在路上,记者注意到,除个别环卫三轮车外,很难看到三轮车、四轮车。在神火大道与应天路交叉口,三四辆三轮车在等红灯,经询问,他们是顺应天路直行的,只是穿过神火大道,按照规定,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禁行路段与非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禁行车辆可以按照交通规则通行。神火大道属于禁行路段,而应天路属于非禁行路段,三轮车、四轮车沿应天路行驶,途经神火大道时可以通过,并不违反禁行规定。
上午7时30分,记者来到神火大道与宋城路交叉口,按照禁行规定,神火大道民主路至华商大道段,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荆路段,都在禁行范围,该路口就属于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是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的。记者注意到,该路口等红绿灯的人行道上,电动两轮车占大多数,也有少部分自行车。在该路口,四个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正在执勤,交警在值高峰岗,路口的小喇叭循环播放着交通整治方面的信息。
“今天早上,这个路口基本没有三轮车、四轮车通行,从早上7点到现在,只发现一辆三轮车,我们及时进行了劝阻,并贴上了劝导牌。”在此执勤的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中队长贾俊超说。
8时许,一辆四轮车从宋城路自东向西驶来,工作人员及时上前劝阻,并向车主讲明禁行政策及禁行区域等,讲明政策后,为其电动车贴上带有“已劝阻”字样的绿色贴纸。“‘已劝阻’贴纸共有绿、黄、红三种颜色,第一次劝阻时贴绿色贴纸,第二次贴黄色,到了第三次就贴红色了。如果再在禁行路段行驶,就要按规定进行处罚。”贾俊超说。京九晚报记者 宋云层
公交线路 已优化随时可调整
市区三轮车、四轮车禁行首日,记者就我市的公交线路运行采访了商丘市公交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张维峰。“除学生线路以外的59条公交线路已经全部开行,今日共投入近1500辆。”张维峰说,根据我市三轮车、四轮车治理禁行方案,提前就进行了规划,在禁行首日就全面提升了公交车运力,“除了将公交车线路恢复到受疫情影响之前,还对主城区内的线路进行优化、合并,填补空白区域,延长部分线路,充分满足乘客需求”。
张维峰告诉记者,根据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增覆盖、促循环、短换驳、消盲点”的保障思路,督促指导公交企业采取加密站点、加频班次、优化线路、延长首末班发车时间等措施,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出行需求。根据客流特点和季节变化,适时调整市区内主要公交线路车辆的运营时间,主城区公交车首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5时10分,末班车发车时间调整为21时20分。充分利用GPS智能调度等科技手段,科学、合理、灵活调度公交车辆,确保乘客及时乘车、快捷出行。开展文明志愿活动,在客流高峰期引导乘客文明礼让、排队上车,维护乘车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我们还准备了50辆公交车为后备,随时可以根据客流变化投入运行。”张维峰表示,目前多条线路的延长和增设站点均为试行,希望广大市民通过热线电话2707110多提合理化建议。公交公司将根据市民建议,及时进行调整,给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方便。京九晚报记者 鲁 超
市民希望乘坐公交车更加方便
8月1日,本报融媒体记者走上街头,采访了部分市民。很多市民希望禁行后乘坐公交车能更方便。“我以往都是骑三轮车上下班,但今天换了一辆两轮电动车,还戴了头盔。禁行三轮车、四轮车是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做好,多宣传发动,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八一路一家门店的老板万先生对记者说。
市民郑先生说:“三轮车驾驶安全不能保证,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于政府的禁行措施,我想大部分市民应该是理解和支持的。”
采访中,有些市民也认为,三轮车的确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例如随意掉头、乱闯红灯等,但禁行之后的确给普通百姓的出行造成不便。在禁行的同时,希望政府加大公交车运行力度,适当增加线路,让市民在城市的各个街道都能很快坐上公交车,甚至能免费乘车。更要注意的是公交车的运行安全问题。禁行后,老人出行和学生上下学都要靠公交车来完成,因此公交车更要确保安全。京九晚报记者 成绍峰
禁行政策 催热二手车回收业务
“高价回收三轮车、四轮车,上门收购。”昨日是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第一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居民李伟一下楼,就发现自家的电动三轮车把上被人贴着这样一张小广告。“我准备把三轮车卖了,换成两轮电动车。”李伟说。
连日来,城区居民已有人开始处理三轮车、四轮车。二手车回收业务被进一步催热,有的人在小区附近设置了收购点,有的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招揽生意。电动车维修店也抓住时机,推出了置换业务,而且生意火爆。
“你帮忙看看,我这两辆三轮车能卖多少钱?”昨日上午,市民秦女士和妹妹骑着两辆三轮车来到文化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附近的电动车维修店咨询。她们说,既然不让骑了,那还不如卖了算了。
店主检查一番后告诉她们,一辆车回收价格是1200元左右。“要不你们干脆置换我店里的两轮电动车吧,一辆给你们抵扣1300元。这样的两轮车充满电能跑100多公里,而且外观时尚,比骑三轮车好多了!”店主一边说,一边推出四五辆两轮电动车供她们挑选。
凯旋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北侧有多家销售电动车的店铺,最近一段时间来此用三轮车、四轮车置换两轮电动车的人很多,每家店铺都适时推出了新款电动车,整个市场呈现出一派繁忙景象。京九晚报记者 戚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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