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网络安全建设融入新基建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8
□ 两会热点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2020年,着实特殊。
这一年,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迎来风口,其中,5G基站超过71.8万个,“5G+工业互联网”全国在建项目超过1100个。
2021年,值得期待。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被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同时提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于海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既是立足当下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着眼长远,加快提升技术创新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由新基建撬动的新规划、新探索、新势能正“多地开花”,构成了一幅全新的经济生态蓝图。
踏上新征程,新型基础设施如何建设、从何处发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加速交通智能化进程
每天有多少辆汽车上路?哪些点位容易出现拥堵?又有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交通乱象?
在浙江省杭州市,借助城市数据大脑的实时监测,让这几个问题迎刃而解。杭州城市数据大脑,也只是智慧交通乃至智慧城市的一个缩影。
草案提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在新基建涉及的诸多版块中,智慧交通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而车路协同则是未来智慧交通发展的主要领域。
2020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进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技术应用。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将带来哪些改变?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给出的答案是,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
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李彦宏带来了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的提案。李彦宏认为,智能交通及自动驾驶可以实现路网运行低碳化。交通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将全面提高交通系统的感知、计算和决策以及调度能力,从而大大缓解交通拥堵。
以北京亦庄建设的“全球首个网联云控式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为例,在提供载人运营服务的同时,通过全天候、全要素精准感知,减少城市路口信息化设备重复建设、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有效降低区域交通拥堵。
经测算,以车路协同为基础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提升15%至30%的通行效率。
为此,李彦宏呼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支持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满足老百姓的美好出行需求。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
将安全融入建设全过程
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近年来,工业互联网一直处于高光时刻。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移动总经理范秉衡看来,“我国工业互联网已逐步从概念普及走向务实深耕阶段。”
在山东,通过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催生出一批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
于海田介绍说,比如“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平台,已孕育出房车、建陶、纺织、服装等15个行业,在25个工业园区、122个制造中心落地实践;
又比如,“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出行业标识解析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的产品“质量码”,累计赋码量达12亿,服务对象覆盖18个省的128万家企业。
从全国范围来看,成绩同样有目共睹——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搭建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正式确立,我国标识注册量已突破100亿,日均解析量已近800万次。
在疫情防控中,工业互联网优势已崭露头角,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有效降低用工密度,减少人员接触,为保障和支撑企业复工复产立下汗马功劳。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移动总经理陈力认为,当前工业互联网和5G网络的网络架构较为开放,将打破传统工业领域相对封闭可信的网络环境。“亟需对现有的工业安全技术体系加以完善,防范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风险。”
陈力呼吁,将网络安全建设融入新基建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筑牢数字经济发展的“护城河”和“城墙”。同时,鼓励支持安全企业面向工业互联网加强安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品服务创新,提升安全技术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范秉衡则建议,加快构建覆盖国家、地方、企业的三级安全技术防控体系。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级分类、工业App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评价等关键标准。此外,搭建国家、地方、企业多级协同联动的态势感知网络,实现对重要和关键平台接入设备、控制系统、运行数据风险的实时监测。
推动5G赋能千行百业
5G,是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新型基础设施。
“5G正式商用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培育,产业链已基本成熟,在推动数字技术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延伸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移动总经理杨剑宇说。
不过,杨剑宇注意到,5G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仍然面临5G应用领域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的问题。
针对5G复合型、高精尖人才培养储备不足,杨剑宇建议,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用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多方合作,通过设立5G应用专业课程、加强5G应用科研培训、建立5G应用实训基地等方式,打通专业壁垒,打造既懂通信技术,又会行业赋能的5G应用复合型人才队伍。
杨剑宇认为,推动5G深度融入千行百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各行业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于海田特别提到,要强化中小企业参与度。目前,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还主要集中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投资意愿较低,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激励和引导。
(责任编辑:杨奕)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8
□ 两会热点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2020年,着实特殊。
这一年,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迎来风口,其中,5G基站超过71.8万个,“5G+工业互联网”全国在建项目超过1100个。
2021年,值得期待。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被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同时提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于海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既是立足当下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着眼长远,加快提升技术创新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由新基建撬动的新规划、新探索、新势能正“多地开花”,构成了一幅全新的经济生态蓝图。
踏上新征程,新型基础设施如何建设、从何处发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加速交通智能化进程
每天有多少辆汽车上路?哪些点位容易出现拥堵?又有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交通乱象?
在浙江省杭州市,借助城市数据大脑的实时监测,让这几个问题迎刃而解。杭州城市数据大脑,也只是智慧交通乃至智慧城市的一个缩影。
草案提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在新基建涉及的诸多版块中,智慧交通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而车路协同则是未来智慧交通发展的主要领域。
2020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进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技术应用。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将带来哪些改变?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给出的答案是,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
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李彦宏带来了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的提案。李彦宏认为,智能交通及自动驾驶可以实现路网运行低碳化。交通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将全面提高交通系统的感知、计算和决策以及调度能力,从而大大缓解交通拥堵。
以北京亦庄建设的“全球首个网联云控式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为例,在提供载人运营服务的同时,通过全天候、全要素精准感知,减少城市路口信息化设备重复建设、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有效降低区域交通拥堵。
经测算,以车路协同为基础的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提升15%至30%的通行效率。
为此,李彦宏呼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支持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满足老百姓的美好出行需求。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
将安全融入建设全过程
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近年来,工业互联网一直处于高光时刻。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移动总经理范秉衡看来,“我国工业互联网已逐步从概念普及走向务实深耕阶段。”
在山东,通过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催生出一批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
于海田介绍说,比如“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平台,已孕育出房车、建陶、纺织、服装等15个行业,在25个工业园区、122个制造中心落地实践;
又比如,“浪潮云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出行业标识解析和区块链技术相结合的产品“质量码”,累计赋码量达12亿,服务对象覆盖18个省的128万家企业。
从全国范围来看,成绩同样有目共睹——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搭建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正式确立,我国标识注册量已突破100亿,日均解析量已近800万次。
在疫情防控中,工业互联网优势已崭露头角,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有效降低用工密度,减少人员接触,为保障和支撑企业复工复产立下汗马功劳。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移动总经理陈力认为,当前工业互联网和5G网络的网络架构较为开放,将打破传统工业领域相对封闭可信的网络环境。“亟需对现有的工业安全技术体系加以完善,防范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风险。”
陈力呼吁,将网络安全建设融入新基建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筑牢数字经济发展的“护城河”和“城墙”。同时,鼓励支持安全企业面向工业互联网加强安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品服务创新,提升安全技术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范秉衡则建议,加快构建覆盖国家、地方、企业的三级安全技术防控体系。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级分类、工业App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评价等关键标准。此外,搭建国家、地方、企业多级协同联动的态势感知网络,实现对重要和关键平台接入设备、控制系统、运行数据风险的实时监测。
推动5G赋能千行百业
5G,是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新型基础设施。
“5G正式商用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培育,产业链已基本成熟,在推动数字技术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延伸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移动总经理杨剑宇说。
不过,杨剑宇注意到,5G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仍然面临5G应用领域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的问题。
针对5G复合型、高精尖人才培养储备不足,杨剑宇建议,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用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多方合作,通过设立5G应用专业课程、加强5G应用科研培训、建立5G应用实训基地等方式,打通专业壁垒,打造既懂通信技术,又会行业赋能的5G应用复合型人才队伍。
杨剑宇认为,推动5G深度融入千行百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各行业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于海田特别提到,要强化中小企业参与度。目前,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还主要集中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投资意愿较低,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激励和引导。
(责任编辑:杨奕)
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规模标准”,国家发改委再发新通知
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
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一)关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16号令第二条第(一)项中“预算资金”,是指《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执行,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项目建设的,也属于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中国有资金的比例,应当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国有资金之和计算。
图片
(二)关于项目与单项采购的关系。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单项采购分别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采购必须招标;该项目中未达到前述相应标准的单项采购,不属于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
图片
(三)关于招标范围列举事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16号令、843号文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图片
(四)关于同一项目中的合并采购。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目的是防止发包方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其中“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是指根据项目实际,以及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符合科学性、经济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项目中适宜放在一起进行采购的同类采购项目。
(五)关于总承包招标的规模标准。对于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二、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
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三、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各地方应当严格执行16号令和843号文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也不得作出与16号令、843号文和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10月19日
附相关《规定》全文
2018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对实施18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行大修改!
2018年6月6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加5类。铁路、公路、管道、城市轨道交通等,要求必须招标。
图片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
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一)关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16号令第二条第(一)项中“预算资金”,是指《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执行,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项目建设的,也属于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项目中国有资金的比例,应当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国有资金之和计算。
图片
(二)关于项目与单项采购的关系。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单项采购分别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采购必须招标;该项目中未达到前述相应标准的单项采购,不属于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
图片
(三)关于招标范围列举事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16号令、843号文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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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同一项目中的合并采购。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目的是防止发包方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其中“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是指根据项目实际,以及行业标准或行业惯例,符合科学性、经济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项目中适宜放在一起进行采购的同类采购项目。
(五)关于总承包招标的规模标准。对于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二、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
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三、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各地方应当严格执行16号令和843号文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也不得作出与16号令、843号文和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10月19日
附相关《规定》全文
2018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对实施18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行大修改!
2018年6月6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再增加5类。铁路、公路、管道、城市轨道交通等,要求必须招标。
图片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天津交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十三五”答卷】https://t.cn/A65yK4vl
“‘十三五’以来,天津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天津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加速
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据介绍,在现行贫困标准下,天津市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达到了100%。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8482元提高到了2019年的24804元。同时,天津助力受援地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设立4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受援地初创期企业,2019年在受援地投资落户企业178家,实际投资额12.3亿元,带动脱贫8.76万人。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104.28亿元,比上年增长4.8%,“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长4.4%;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加快恢复,地区生产总值由一季度下降9.5%恢复为与去年同期持平。
新动能引育成效显现。据上述负责人介绍,2019年,天津三次产业结构为1.3︰35.2︰63.5,三产比重比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14.0%和20.8%,分别比2015年提高0.5个和3.3个百分点;2020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到15.4%和26.0%。2016~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9%和6.7%,快于规模以上工业1.8个和2.6个百分点。2019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中,新服务、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4.8%、19.3%和12.4%。
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有序推进;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获批,着力解决智能科技、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数学问题;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天津市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数达3个,全国并列第二。“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6642家,雏鹰企业3163家,瞪羚企业524家。新增12家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总数达88家;新增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总数达6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从2015年的3.08%提高到2019年的3.28%。”该负责人说。
文化生态充分涵养,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天津市公共图书馆数量达到29个,图书出版种类从2015年的6421种增加到2019年的7819种。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天津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向新型化、创意化、智能化迈进,出版、影视、广告、会展、艺术等文化服务业加速聚集,辐射力增强。文化产业新业态逐步成为全市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上述负责人说,天津改传统媒体生产方式为融媒体生产方式,以津云客户端为全市移动新媒体的总平台、总集成,把天津市传统媒体强大的采编资源和网络媒体的技术优势相结合,推动报网声屏一体化发展。另外,大力推进5G发展联盟,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华为、中兴、中信科等主要5G设备供应商以及麒麟软件、科大讯飞等天津市行业领军企业,加速文化“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404元,比2015年的31291元多出11113元。
民生相关的公共服务也得到了明显改善。2019年,天津市年末实有铺装道路长度8927公里,比2015年增加1291公里;实有路灯37.75万盏,比2015年增加2.68万盏;住宅供热面积39468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10983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比2015年提升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天津市的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据介绍,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860.06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36.98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分别比2015年增加173.78万人和82.87万人。卫生事业机构共5964个,比2015年增加74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584个,比2015年增加38个。卫生机构床位数68262个,比2015年增加4569个;卫生技术人员10.98万人,比2015年增加1.9万人。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55755张,比2015年增加4166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2.97人,比2015年增加0.63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从2015年的23.44万人降至2019年的12.95万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从2015年的12060人降至2019年的11971人。全市各类初高等和小学学校1534所,比2015年增加31所;专任教师13.13万人,比2015年增加0.96万人。幼儿园2374所,比2015年增加506所。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国首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宜居城市活力显现。”上述负责人说。
天津完成公共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柴油施工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取暖散煤清洁化替代。2019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38.7%,累计下降11.3个百分点;太阳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分别增长10.4倍和85.4%。
另外,天津严守生态红线,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优化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空间体系。截至2020年9月末,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内林地面积达到14.28万亩,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4%,蓝绿空间占比提升到63.5%。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9472公顷,比2015年增加11066公顷;2020年末实有树木12239.6万株,比2015年增加3084.25万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15年的36.4%提升至2019年的37.5%。
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能源消费总量累计下降0.9%,年均下降0.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4.6%。
“‘十三五’以来,天津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天津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说。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加速
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据介绍,在现行贫困标准下,天津市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达到了100%。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8482元提高到了2019年的24804元。同时,天津助力受援地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设立4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受援地初创期企业,2019年在受援地投资落户企业178家,实际投资额12.3亿元,带动脱贫8.76万人。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104.28亿元,比上年增长4.8%,“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长4.4%;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持续稳定加快恢复,地区生产总值由一季度下降9.5%恢复为与去年同期持平。
新动能引育成效显现。据上述负责人介绍,2019年,天津三次产业结构为1.3︰35.2︰63.5,三产比重比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14.0%和20.8%,分别比2015年提高0.5个和3.3个百分点;2020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到15.4%和26.0%。2016~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9%和6.7%,快于规模以上工业1.8个和2.6个百分点。2019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中,新服务、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4.8%、19.3%和12.4%。
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有序推进;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获批,着力解决智能科技、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数学问题;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天津市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数达3个,全国并列第二。“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6642家,雏鹰企业3163家,瞪羚企业524家。新增12家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总数达88家;新增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总数达6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从2015年的3.08%提高到2019年的3.28%。”该负责人说。
文化生态充分涵养,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天津市公共图书馆数量达到29个,图书出版种类从2015年的6421种增加到2019年的7819种。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天津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向新型化、创意化、智能化迈进,出版、影视、广告、会展、艺术等文化服务业加速聚集,辐射力增强。文化产业新业态逐步成为全市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上述负责人说,天津改传统媒体生产方式为融媒体生产方式,以津云客户端为全市移动新媒体的总平台、总集成,把天津市传统媒体强大的采编资源和网络媒体的技术优势相结合,推动报网声屏一体化发展。另外,大力推进5G发展联盟,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华为、中兴、中信科等主要5G设备供应商以及麒麟软件、科大讯飞等天津市行业领军企业,加速文化“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404元,比2015年的31291元多出11113元。
民生相关的公共服务也得到了明显改善。2019年,天津市年末实有铺装道路长度8927公里,比2015年增加1291公里;实有路灯37.75万盏,比2015年增加2.68万盏;住宅供热面积39468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10983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比2015年提升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天津市的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据介绍,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860.06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36.98万人参加医疗保险,分别比2015年增加173.78万人和82.87万人。卫生事业机构共5964个,比2015年增加74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584个,比2015年增加38个。卫生机构床位数68262个,比2015年增加4569个;卫生技术人员10.98万人,比2015年增加1.9万人。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55755张,比2015年增加4166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2.97人,比2015年增加0.63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从2015年的23.44万人降至2019年的12.95万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从2015年的12060人降至2019年的11971人。全市各类初高等和小学学校1534所,比2015年增加31所;专任教师13.13万人,比2015年增加0.96万人。幼儿园2374所,比2015年增加506所。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全国首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宜居城市活力显现。”上述负责人说。
天津完成公共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柴油施工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取暖散煤清洁化替代。2019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38.7%,累计下降11.3个百分点;太阳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分别增长10.4倍和85.4%。
另外,天津严守生态红线,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优化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空间体系。截至2020年9月末,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内林地面积达到14.28万亩,林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4%,蓝绿空间占比提升到63.5%。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9472公顷,比2015年增加11066公顷;2020年末实有树木12239.6万株,比2015年增加3084.25万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15年的36.4%提升至2019年的37.5%。
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能源消费总量累计下降0.9%,年均下降0.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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