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所学校53名学生感染# #天津出现跨学校传播与社区传播#】截至1月14日零时,天津已报告确诊病例142例,已公布120例阳性感染者详情。健康时报梳理已公布数据发现,从1月8日至今,短短6天,天津已有8所学校53名学生感染新冠。本轮传播出现大规模社区传播与校园传播。1月9日,天津5个区发布停课、放假通知。
“零号病人”是谁?传染源头尚不明
1月6日凌晨,29岁的林锦花园托管班人员出现,寒战、咳痰、流涕,自测体温最高36.9℃,并未出现发烧症状。不过,1月7日,她还是到津南医院检测核酸,8日凌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治疗。
1月7日,10岁的一名咸水沽第七小学学生,到发热门诊就医,8日凌晨,其核酸结果为阳性。本轮天津疫情防控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1月8日出现2例阳性感染者,其密接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酸,1月8日核酸筛查出,18位阳性感染者,均为1、2号阳性病例的密接,很多患者发现时并未出现任何发病状况。
1、2号病例如何被感染病毒呢?两者有哪些交集呢?从两者活动轨迹外,两者发病前14天内均未离开天津,且病例2的家长也是14天内均未离开天津。病例1、2从轨迹看,也没有交集。
疾控人员调查发现,引发天津市本轮疫情的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但谁是“零号病人”,病例1、2如何感染奥密克戎病毒,传染源头等问题尚不明确。
1月8日,天津疫情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颖介绍,从病例之间的关系和传播的链条上来看,这20例的病例至少已经传播了三代,这起疫情虽然是才发现,但有可能在社区里已经持续传播了一段时间。
传染链条明晰,出现跨学校传播
最初疫情主要发生在两个小学:高庄子小学、咸水沽第七中学,而两所学校学生,共同交集就是林锦花园托管班,这也是病例1所在的单位,病例1与病例2的交集也在与此。病例1为该托管班工作人员,而病例2所在的咸水沽第七中学,有的学生在该托管班上课。
此外,林锦花园托管班里有高庄子小学、咸水沽第七中学的学生,病毒就出现跨学校传播。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已公布疫情数据整理发现,截至1月13日,高庄子小学已有23名学生感染新冠,咸水沽第七中学已有21名学生感染。
此外,阳性感染者4、5为辛庄中学学生,但也是林锦花园托管班学生,病毒传染链又延伸到辛庄中学,截至1月13日,辛庄中学已有4名学生感染新冠。除了学生外,新冠病毒又传染到了学生家长身上,阳性病例10、11、12、13均为病例1所在托儿班学生家长。
学校内、学校之间的传染链仍在延展,截至1月13日,又有5所学校发现阳性病例,分别是:林锦学之辅幼儿园、白塘口小学学生、咸水沽第六中学学生、咸水沽第四中学学生、小站一中学。
“奥密克戎相比之前的德尔塔传染性更强,目前天津疫情也表现为中小学生等低龄感染群体比例较高。”张伯礼院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从天津目前疫情排查情况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有明显低龄化趋势,同时儿童、青少年疫苗接种率相对较低、主动就医意识不强,是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应高度关注。
1月9日,天津滨海新区、河东区、河北区、宝坻区、蓟州区等5个区发布通知,中小学校、各职校、驻区高校、公办园、民办园、民办托幼点,暂停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托幼点封闭管理,师生居家居校,参加属地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复课复学时间另行通知。
存在社区传播,菜市场等成传染者时空交集区
社区传播也是本次天津疫情中,成年人传播链条的重要一环。阳性病例1的托管所就在林锦花园,而根据核酸筛查,目前已有9名林锦花园小区居民感染,5名林锦花园小区附近居民感染,13名社区核酸筛查发现感染者。
从林锦花园居民的活动轨迹看,一些人的生活轨迹范围圈在小区附近超市、菜市场活动,并未去过其他地方接触其他人,显然传播链在林锦花园内展开,而且目前该传播链仍在延展。
因为,林锦花园多位感染者曾参加过葬礼,前往过大港殡仪馆。而阳性感染者47、48,就是在该殡仪馆与感染者时空交集被感染。
从目前已公布的120例感染者详情看,大部分感染者是密接人员、封控社区筛查人员、重点人群筛查人员。但仍然出现跨区域传播,阳性感染者83例、102例,均为发热门诊核酸筛查发现。
天津市第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于1月9日7时开始,共采样1252.3万人已全部完成核酸检测,检出阳性77例。天津市第二轮全员核酸筛查于1月12日12时开始,共检出阳性感染者44例,其中32例来自集中隔离点,12例来自疫情封控和管控区。(健康时报客户端)
“零号病人”是谁?传染源头尚不明
1月6日凌晨,29岁的林锦花园托管班人员出现,寒战、咳痰、流涕,自测体温最高36.9℃,并未出现发烧症状。不过,1月7日,她还是到津南医院检测核酸,8日凌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转送至海河医院治疗。
1月7日,10岁的一名咸水沽第七小学学生,到发热门诊就医,8日凌晨,其核酸结果为阳性。本轮天津疫情防控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1月8日出现2例阳性感染者,其密接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酸,1月8日核酸筛查出,18位阳性感染者,均为1、2号阳性病例的密接,很多患者发现时并未出现任何发病状况。
1、2号病例如何被感染病毒呢?两者有哪些交集呢?从两者活动轨迹外,两者发病前14天内均未离开天津,且病例2的家长也是14天内均未离开天津。病例1、2从轨迹看,也没有交集。
疾控人员调查发现,引发天津市本轮疫情的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但谁是“零号病人”,病例1、2如何感染奥密克戎病毒,传染源头等问题尚不明确。
1月8日,天津疫情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颖介绍,从病例之间的关系和传播的链条上来看,这20例的病例至少已经传播了三代,这起疫情虽然是才发现,但有可能在社区里已经持续传播了一段时间。
传染链条明晰,出现跨学校传播
最初疫情主要发生在两个小学:高庄子小学、咸水沽第七中学,而两所学校学生,共同交集就是林锦花园托管班,这也是病例1所在的单位,病例1与病例2的交集也在与此。病例1为该托管班工作人员,而病例2所在的咸水沽第七中学,有的学生在该托管班上课。
此外,林锦花园托管班里有高庄子小学、咸水沽第七中学的学生,病毒就出现跨学校传播。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已公布疫情数据整理发现,截至1月13日,高庄子小学已有23名学生感染新冠,咸水沽第七中学已有21名学生感染。
此外,阳性感染者4、5为辛庄中学学生,但也是林锦花园托管班学生,病毒传染链又延伸到辛庄中学,截至1月13日,辛庄中学已有4名学生感染新冠。除了学生外,新冠病毒又传染到了学生家长身上,阳性病例10、11、12、13均为病例1所在托儿班学生家长。
学校内、学校之间的传染链仍在延展,截至1月13日,又有5所学校发现阳性病例,分别是:林锦学之辅幼儿园、白塘口小学学生、咸水沽第六中学学生、咸水沽第四中学学生、小站一中学。
“奥密克戎相比之前的德尔塔传染性更强,目前天津疫情也表现为中小学生等低龄感染群体比例较高。”张伯礼院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从天津目前疫情排查情况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有明显低龄化趋势,同时儿童、青少年疫苗接种率相对较低、主动就医意识不强,是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应高度关注。
1月9日,天津滨海新区、河东区、河北区、宝坻区、蓟州区等5个区发布通知,中小学校、各职校、驻区高校、公办园、民办园、民办托幼点,暂停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托幼点封闭管理,师生居家居校,参加属地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复课复学时间另行通知。
存在社区传播,菜市场等成传染者时空交集区
社区传播也是本次天津疫情中,成年人传播链条的重要一环。阳性病例1的托管所就在林锦花园,而根据核酸筛查,目前已有9名林锦花园小区居民感染,5名林锦花园小区附近居民感染,13名社区核酸筛查发现感染者。
从林锦花园居民的活动轨迹看,一些人的生活轨迹范围圈在小区附近超市、菜市场活动,并未去过其他地方接触其他人,显然传播链在林锦花园内展开,而且目前该传播链仍在延展。
因为,林锦花园多位感染者曾参加过葬礼,前往过大港殡仪馆。而阳性感染者47、48,就是在该殡仪馆与感染者时空交集被感染。
从目前已公布的120例感染者详情看,大部分感染者是密接人员、封控社区筛查人员、重点人群筛查人员。但仍然出现跨区域传播,阳性感染者83例、102例,均为发热门诊核酸筛查发现。
天津市第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于1月9日7时开始,共采样1252.3万人已全部完成核酸检测,检出阳性77例。天津市第二轮全员核酸筛查于1月12日12时开始,共检出阳性感染者44例,其中32例来自集中隔离点,12例来自疫情封控和管控区。(健康时报客户端)
河北沧州:吴桥联通发生安全事故,一死一伤涉嫌瞒报,应急局置若罔闻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吴桥联通公司”(以下简称:吴桥联通)”在用户院里安装网线时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安装网线的同一地点,还有一名安装工人受伤,一死一伤事故至今未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该企业(吴桥联通公司)被指故意隐瞒此次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地(原吴桥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现场拍摄图 举报人称,2021年7月8日上午,在吴桥县梁集镇供电所(国网吴桥梁集供电营业厅)斜对面“原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安装网线时,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一名联通公司工人当场死亡。过了一段时间后,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另一名工人赵某某安装网线时受伤至今未上报。 死者:邢浦超(音), 男,44岁,住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陵镇邢家洼村人。 事故发生时,吴桥县联通公司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之后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先以60万元的赔偿封口,剩余款项正在等待审批中,达成赔偿协议后在老家安葬,企业(吴桥联通)至今瞒报该起一死一伤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发生地点 现场拍摄图 接到举报后,本网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吴桥县实地了解事故的真实原因,在了解并确定和举报信息基本一致后,2021年12月27日,本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该事故详情反映给吴桥县应急局(0317-7279660),为进一步了解落实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否上报,吴桥县应急局接电话李姓工作人员详细的记录情况后说:“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此事故的发生,我已做登记,等给局领导汇报后,到时在给你们联系吧。”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所反映的吴桥联通公司安全事故问题,你尽快向局领导汇报,尽快给我们反馈下你们的调查处理结果”。李姓工作人员说:“我会及时上报局领导,我这里已登记(记录)完,等上报调查后有具体工作人员给你联系的”。 在本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0317-7279660(吴桥县应急局),该局接电话工作人员一直就一句,我们成立了调查组正在针对此事故调查,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你们调查结果是否有具体时间和日期呢?一个月、三个月、或是半年一年的,总得有个具体的调查期限吧”。该局李姓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电话中说:“我在向局领导汇报下,应该调查处理很快会有结果。” 针对吴桥县联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事,至今没有接到吴桥县应急局及相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 发生安全事故的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河北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瞒报事故更应该严肃处理。 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隐瞒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那么事故瞒报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有渎职、失职等监管职责行为呢?相关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呢?是否涉嫌有着“官商勾结”之嫌疑呢?来源:网络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吴桥联通公司”(以下简称:吴桥联通)”在用户院里安装网线时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安装网线的同一地点,还有一名安装工人受伤,一死一伤事故至今未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该企业(吴桥联通公司)被指故意隐瞒此次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地(原吴桥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现场拍摄图 举报人称,2021年7月8日上午,在吴桥县梁集镇供电所(国网吴桥梁集供电营业厅)斜对面“原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安装网线时,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一名联通公司工人当场死亡。过了一段时间后,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另一名工人赵某某安装网线时受伤至今未上报。 死者:邢浦超(音), 男,44岁,住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陵镇邢家洼村人。 事故发生时,吴桥县联通公司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之后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先以60万元的赔偿封口,剩余款项正在等待审批中,达成赔偿协议后在老家安葬,企业(吴桥联通)至今瞒报该起一死一伤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发生地点 现场拍摄图 接到举报后,本网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吴桥县实地了解事故的真实原因,在了解并确定和举报信息基本一致后,2021年12月27日,本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该事故详情反映给吴桥县应急局(0317-7279660),为进一步了解落实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否上报,吴桥县应急局接电话李姓工作人员详细的记录情况后说:“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此事故的发生,我已做登记,等给局领导汇报后,到时在给你们联系吧。”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所反映的吴桥联通公司安全事故问题,你尽快向局领导汇报,尽快给我们反馈下你们的调查处理结果”。李姓工作人员说:“我会及时上报局领导,我这里已登记(记录)完,等上报调查后有具体工作人员给你联系的”。 在本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0317-7279660(吴桥县应急局),该局接电话工作人员一直就一句,我们成立了调查组正在针对此事故调查,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你们调查结果是否有具体时间和日期呢?一个月、三个月、或是半年一年的,总得有个具体的调查期限吧”。该局李姓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电话中说:“我在向局领导汇报下,应该调查处理很快会有结果。” 针对吴桥县联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事,至今没有接到吴桥县应急局及相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 发生安全事故的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河北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瞒报事故更应该严肃处理。 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隐瞒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那么事故瞒报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有渎职、失职等监管职责行为呢?相关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呢?是否涉嫌有着“官商勾结”之嫌疑呢?来源:网络
河北沧州:吴桥联通发生安全事故,一死一伤涉嫌瞒报,应急局置若罔闻
来源:环境与生活网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吴桥联通公司”(以下简称:吴桥联通)”在用户院里安装网线时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安装网线的同一地点,还有一名安装工人受伤,一死一伤事故至今未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该企业(吴桥联通公司)被指故意隐瞒此次安全事故。
举报人称,2021年7月8日上午,在吴桥县梁集镇供电所(国网吴桥梁集供电营业厅)斜对面“原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安装网线时,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一名联通公司工人当场死亡。过了一段时间后,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另一名工人赵某某安装网线时受伤至今未上报。
死者:邢浦超(音), 男,44岁,住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陵镇邢家洼村人。
事故发生时,吴桥县联通公司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之后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先以60万元的赔偿封口,剩余款项正在等待审批中,达成赔偿协议后在老家安葬,企业(吴桥联通)至今瞒报该起一死一伤安全事故。
接到举报后,本网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吴桥县实地了解事故的真实原因,在了解并确定和举报信息基本一致后,2021年12月27日,本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该事故详情反映给吴桥县应急局(0317-7279660),为进一步了解落实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否上报,吴桥县应急局接电话李姓工作人员详细的记录情况后说:“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此事故的发生,我已做登记,等给局领导汇报后,到时在给你们联系吧。”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所反映的吴桥联通公司安全事故问题,你尽快向局领导汇报,尽快给我们反馈下你们的调查处理结果”。李姓工作人员说:“我会及时上报局领导,我这里已登记(记录)完,等上报调查后有具体工作人员给你联系的”。
在本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0317-7279660(吴桥县应急局),该局接电话工作人员一直就一句,我们成立了调查组正在针对此事故调查,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你们调查结果是否有具体时间和日期呢?一个月、三个月、或是半年一年的,总得有个具体的调查期限吧”。该局李姓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电话中说:“我在向局领导汇报下,应该调查处理很快会有结果。”
针对吴桥县联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事,至今没有接到吴桥县应急局及相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
发生安全事故的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河北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瞒报事故更应该严肃处理。
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隐瞒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那么事故瞒报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有渎职、失职等监管职责行为呢?相关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呢?是否涉嫌有着“官商勾结”之嫌疑呢?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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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境与生活网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吴桥联通公司”(以下简称:吴桥联通)”在用户院里安装网线时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安装网线的同一地点,还有一名安装工人受伤,一死一伤事故至今未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该企业(吴桥联通公司)被指故意隐瞒此次安全事故。
举报人称,2021年7月8日上午,在吴桥县梁集镇供电所(国网吴桥梁集供电营业厅)斜对面“原鸿丰棉业有限公司”院内安装网线时,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一名联通公司工人当场死亡。过了一段时间后,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另一名工人赵某某安装网线时受伤至今未上报。
死者:邢浦超(音), 男,44岁,住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安陵镇邢家洼村人。
事故发生时,吴桥县联通公司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之后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先以60万元的赔偿封口,剩余款项正在等待审批中,达成赔偿协议后在老家安葬,企业(吴桥联通)至今瞒报该起一死一伤安全事故。
接到举报后,本网工作人员一行前往吴桥县实地了解事故的真实原因,在了解并确定和举报信息基本一致后,2021年12月27日,本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该事故详情反映给吴桥县应急局(0317-7279660),为进一步了解落实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否上报,吴桥县应急局接电话李姓工作人员详细的记录情况后说:“目前我们还不知道此事故的发生,我已做登记,等给局领导汇报后,到时在给你们联系吧。”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所反映的吴桥联通公司安全事故问题,你尽快向局领导汇报,尽快给我们反馈下你们的调查处理结果”。李姓工作人员说:“我会及时上报局领导,我这里已登记(记录)完,等上报调查后有具体工作人员给你联系的”。
在本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0317-7279660(吴桥县应急局),该局接电话工作人员一直就一句,我们成立了调查组正在针对此事故调查,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认定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本网工作人员说:“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你们调查结果是否有具体时间和日期呢?一个月、三个月、或是半年一年的,总得有个具体的调查期限吧”。该局李姓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电话中说:“我在向局领导汇报下,应该调查处理很快会有结果。”
针对吴桥县联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事,至今没有接到吴桥县应急局及相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
发生安全事故的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治社会的极不尊重。河北省委、省政府再三强调: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瞒报事故更应该严肃处理。
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隐瞒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那么事故瞒报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相关职能监管部门是否涉嫌有渎职、失职等监管职责行为呢?相关领导是否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呢?是否涉嫌有着“官商勾结”之嫌疑呢?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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