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问:清净心念佛和妄想心念佛有何异同?是否清净心念佛能更受用?
答:提问题的人其实没有弄清楚一件事:凡夫有清净心吗?
凡夫是没有清净心的,既然没有清净心,又怎么“清净心念佛”呢?
我们念佛,是因为没有清净心而来念佛的,然后通过念佛可以让我们相对清净。是念佛让我们清净,不是因为有清净心来念佛。如果你真有清净心,你不念佛也可以啦。有清净心不会生染污,在任何地方都是清净的。
因为对“清净心”的理解停留在文字层面上,没有理解它的真实义,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什么叫清净心呢?在其他法门里说得比较多。心的本来状态是清净的,没有染污的,佛性是没有染污的,它是清净心。但是一旦有了贪瞋痴的烦恼,这个清净心就被破坏掉了,就没有了。不是本质没有,它依然有,但是已经被烦恼所染污,就成了妄心。凡夫众生虽然有清净心的本质,而事实上只有妄心的作用了,随时都有贪瞋痴,都有妄念,这时候说清净心念佛只是一个观念,实质上做不到清净心念佛。如果是圣人、菩萨,可以说清净心念佛,凡夫只是妄心念佛,没有清净心。
有祖师说过这样的话:“妄念原是,凡夫本体,妄念之外,别无心也。直至临终,犹是一向,妄念凡夫。知此念佛,即蒙来迎。”凡夫众生要知道,我们随时随地都是“妄念凡夫”,不可能有清净心,念佛为了清净一点那是可以的。我现在妄念很多,希望通过念佛,让自己的心能够清净一些,相对来说,比不念佛时清净,这是可以的。不过这种清净是相对的,通过念佛让自己妄念少一些,让自己的心安住在佛号里面,少妄念少烦恼,这是通过念佛达到的一个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清净念佛比妄念念佛效果要好一些,对身心的受用、改变会大一些。
平常说妄念念佛都可以往生,但是如果念得比较清静,比较安定,身心都受用,现世利益方面感受会比较多一些。从修行角度来说,这对我们身心有一些帮助,有它的好处。
无论是清净念,还是妄心散念,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念佛,在大街上“南无阿弥陀佛”,或者在佛堂“南无阿弥陀佛”,方法都是念佛,目的也都是求往生,往生结果也一样。所以,我们要知道念佛的目的是为了了脱生死,不是为了清净。如果过分关注“清净”的话,就偏离了“往生”的方向了;但如果真正为往生而念佛,也会自然让我们这个妄念之心慢慢清净下来。
答:提问题的人其实没有弄清楚一件事:凡夫有清净心吗?
凡夫是没有清净心的,既然没有清净心,又怎么“清净心念佛”呢?
我们念佛,是因为没有清净心而来念佛的,然后通过念佛可以让我们相对清净。是念佛让我们清净,不是因为有清净心来念佛。如果你真有清净心,你不念佛也可以啦。有清净心不会生染污,在任何地方都是清净的。
因为对“清净心”的理解停留在文字层面上,没有理解它的真实义,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什么叫清净心呢?在其他法门里说得比较多。心的本来状态是清净的,没有染污的,佛性是没有染污的,它是清净心。但是一旦有了贪瞋痴的烦恼,这个清净心就被破坏掉了,就没有了。不是本质没有,它依然有,但是已经被烦恼所染污,就成了妄心。凡夫众生虽然有清净心的本质,而事实上只有妄心的作用了,随时都有贪瞋痴,都有妄念,这时候说清净心念佛只是一个观念,实质上做不到清净心念佛。如果是圣人、菩萨,可以说清净心念佛,凡夫只是妄心念佛,没有清净心。
有祖师说过这样的话:“妄念原是,凡夫本体,妄念之外,别无心也。直至临终,犹是一向,妄念凡夫。知此念佛,即蒙来迎。”凡夫众生要知道,我们随时随地都是“妄念凡夫”,不可能有清净心,念佛为了清净一点那是可以的。我现在妄念很多,希望通过念佛,让自己的心能够清净一些,相对来说,比不念佛时清净,这是可以的。不过这种清净是相对的,通过念佛让自己妄念少一些,让自己的心安住在佛号里面,少妄念少烦恼,这是通过念佛达到的一个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清净念佛比妄念念佛效果要好一些,对身心的受用、改变会大一些。
平常说妄念念佛都可以往生,但是如果念得比较清静,比较安定,身心都受用,现世利益方面感受会比较多一些。从修行角度来说,这对我们身心有一些帮助,有它的好处。
无论是清净念,还是妄心散念,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念佛,在大街上“南无阿弥陀佛”,或者在佛堂“南无阿弥陀佛”,方法都是念佛,目的也都是求往生,往生结果也一样。所以,我们要知道念佛的目的是为了了脱生死,不是为了清净。如果过分关注“清净”的话,就偏离了“往生”的方向了;但如果真正为往生而念佛,也会自然让我们这个妄念之心慢慢清净下来。
晚上打电话,他问我在hrs最后一天上班的感受如何,我说无感受[二哈]
他说press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怎么可以什么感受都没有[笑cry],是啊..想想正因来到了hrs,press部门才遇见了他
시원섭섭한거 같다..일년육개월동안 정말 열심히 일한 한국에서의 첫 직장,프레스는 일년삼개월,남은 삼개월은 제조팀
他说press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怎么可以什么感受都没有[笑cry],是啊..想想正因来到了hrs,press部门才遇见了他
시원섭섭한거 같다..일년육개월동안 정말 열심히 일한 한국에서의 첫 직장,프레스는 일년삼개월,남은 삼개월은 제조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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