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开潼关肉夹馍小吃店#【究竟哪些人可以开“潼关肉夹馍”小吃店?详解来了】“潼关肉夹馍”所属的集体商标有何特殊之处?“沙县小吃”遍布全国,背后存在商标纠纷吗?
近日,“潼关肉夹馍”“逍遥镇”等商标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全国有数百家商户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该协会表示,商户只有加入协会才能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加入协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无独有偶,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也起诉了全国各地上百家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称这些商户使用的“逍遥镇”字样涉嫌侵权。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上述纠纷答记者问时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1日,河南周口市西华县表示,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经营者维权。
“潼关肉夹馍”所属的集体商标 有何特殊之处?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王国华介绍,集体商标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简单来说,注册集体商标的主体是某一集体组织,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有“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因此,集体商标是为集体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
王国华律师表示,在商标的使用上,集体商标有特殊的表现: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此次陷入商标纠纷的“潼关肉夹馍”属于集体商标,通过在国家商标局官网检索发现,其于2015年12月14日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注册人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在我国,商标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其中前两者为普通商标,后两者为特殊商标。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民介绍,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比如“纯羊毛”“绿色食品”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信息显示,“绿色食品”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商标类型为证明商标。因此,只要某生产商的产品达到了国家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要求的“绿色食品”标准,那么不管该商户在哪个城市,提出相应手续,都可以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相同点在于,二者的申请、注册都要经过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商品质量具有统一标准,并且都要接受监管和监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李伟民教授介绍,二者最大的区别体现在使用主体的不同。集体商标注册以后,只有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才能使用,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以后,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另外,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哪些人可以开“潼关肉夹馍”小吃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是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重要模式。从上述地理标志的概念也可以看出,它有着严格的地域限制。
据媒体此前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的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因此要求商户赔偿,金额为3万元到5万元不等。如商户想继续使用上述商标,需选择加入协会或协会授权的企业,并支付一定的加盟费。
以此次商标纠纷为例,在老潼关小吃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前身)的《“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下称《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潼关特定区域”的范围,具体到纬度、经度范围,行政区划上包括城关镇、秦东镇等6个乡镇。因此只有在潼关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商户,才可以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潼关区域以外的商家则不能使用。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向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户收取加盟费?答案是否定的。
王国华律师向央视网记者解释:“外地的肉夹馍商户不能异地加盟协会,也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但是作为商标注册人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及其成员,只能使用该商标,无权向外地商户许可该商标的使用权,更不能收取会费。”
简单来说,外地商户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这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来决定的,“并不是向协会说的那样,只要外地商户交了加盟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了,协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应中还提到“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王国华律师表示,这表明集体商标并不是强制性的,对于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户而言,无论其是否加入协会,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潼关”),比如“潼关特色肉夹馍”“王记老潼关肉夹馍”等。
“沙县小吃”遍布全国 背后存在商标纠纷吗?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沙县小吃”商标由沙县小吃同业公会申请,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在上述“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中,外地商户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集体商标,那么开遍全国的“沙县小吃”为何不存在地域限制?
李伟民教授解释称,原则上来说,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非仅限于原产地或发源地本地商户使用,这取决于商标注册主体在申请商标时提交的相关章程和规则。
上述商标纠纷案中,外地商户之所以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是因为“潼关肉夹馍协会”在申请时备案的《规则》中明确界定了“潼关特定区域”的范围。换言之,如果某集体商标注册主体并未限制特定区域,那么外地商户的产品和服务达到了集体商标所保护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只要申请入会或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便可以使用该商标,“沙县小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李伟民教授介绍,当前我国集体商标的产品类别主要为果蔬等农产品,这类产品往往更加依赖原产地的地理环境,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地理因素限制,“比如说只有在陕西富平种植苹果才会有特定的味道和色泽,但是换到东南沿海某城市,就没有这样的口感”。所以自然生长的原产地产品更加依赖地理环境因素,在申请集体商品进行保护时,往往有地域等因素的范围的限制,超过限定地区的产品,即使品质和质量非常接近原产地保护的产品,也难有适用集体商标的空间。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产加工技术的进步,譬如肉夹馍、米皮、拉面等食品小吃类商品,即便离开了地理标志最初所在地或发源地,不依赖于地方地理因素,也依然能够达到和原先同样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李伟民教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主体在制定章程和规则时应该更加人性化,更符合社会发展现实,不能简单‘一刀切’限定生产区域”。
“目前许多公众对含有地理标志商标的认识是存在误区的,并不是说这个商标中含有某地地名,就一定是某地独有的”,事实上情况可能更加复杂,不是唯一答案。李伟民教授解释道。以沙县小吃为例,虽然它是集体商标,但是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都有商户使用该商标,它脱离了最初单纯地域性的限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沙县饮食文化的传播,甚至拉动了当地旅游经济发展。
李伟民教授表示,未来的《商标法》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规范应该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和审查标准,应从注重从自然因素、地理因素的审查转移到注重人文、质量和服务标准上。肉夹馍、米皮、拉面这类小吃,其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因此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过多考虑其地理因素。
李伟民教授也提到,证明商标或许比集体商标更适合肉夹馍这类小吃,因为前者不限制商户的特定区域,只强调商品的质量和标准,有更多不同地方的经营主体可以加入其中。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宣传地理标志所在地或发源地的特色产品和城市形象,同时其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也是得到保障的,“这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具有很大意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近日,“潼关肉夹馍”“逍遥镇”等商标纠纷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全国有数百家商户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该协会表示,商户只有加入协会才能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加入协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无独有偶,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也起诉了全国各地上百家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称这些商户使用的“逍遥镇”字样涉嫌侵权。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上述纠纷答记者问时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1日,河南周口市西华县表示,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经营者维权。
“潼关肉夹馍”所属的集体商标 有何特殊之处?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王国华介绍,集体商标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简单来说,注册集体商标的主体是某一集体组织,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有“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因此,集体商标是为集体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
王国华律师表示,在商标的使用上,集体商标有特殊的表现: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此次陷入商标纠纷的“潼关肉夹馍”属于集体商标,通过在国家商标局官网检索发现,其于2015年12月14日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注册人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在我国,商标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其中前两者为普通商标,后两者为特殊商标。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民介绍,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比如“纯羊毛”“绿色食品”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信息显示,“绿色食品”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商标类型为证明商标。因此,只要某生产商的产品达到了国家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要求的“绿色食品”标准,那么不管该商户在哪个城市,提出相应手续,都可以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相同点在于,二者的申请、注册都要经过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商品质量具有统一标准,并且都要接受监管和监督。《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李伟民教授介绍,二者最大的区别体现在使用主体的不同。集体商标注册以后,只有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才能使用,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证明商标注册以后,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另外,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哪些人可以开“潼关肉夹馍”小吃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是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重要模式。从上述地理标志的概念也可以看出,它有着严格的地域限制。
据媒体此前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的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因此要求商户赔偿,金额为3万元到5万元不等。如商户想继续使用上述商标,需选择加入协会或协会授权的企业,并支付一定的加盟费。
以此次商标纠纷为例,在老潼关小吃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前身)的《“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下称《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潼关特定区域”的范围,具体到纬度、经度范围,行政区划上包括城关镇、秦东镇等6个乡镇。因此只有在潼关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商户,才可以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潼关区域以外的商家则不能使用。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向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户收取加盟费?答案是否定的。
王国华律师向央视网记者解释:“外地的肉夹馍商户不能异地加盟协会,也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但是作为商标注册人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及其成员,只能使用该商标,无权向外地商户许可该商标的使用权,更不能收取会费。”
简单来说,外地商户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这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来决定的,“并不是向协会说的那样,只要外地商户交了加盟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了,协会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应中还提到“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王国华律师表示,这表明集体商标并不是强制性的,对于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户而言,无论其是否加入协会,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潼关”),比如“潼关特色肉夹馍”“王记老潼关肉夹馍”等。
“沙县小吃”遍布全国 背后存在商标纠纷吗?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沙县小吃”商标由沙县小吃同业公会申请,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在上述“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中,外地商户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一集体商标,那么开遍全国的“沙县小吃”为何不存在地域限制?
李伟民教授解释称,原则上来说,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非仅限于原产地或发源地本地商户使用,这取决于商标注册主体在申请商标时提交的相关章程和规则。
上述商标纠纷案中,外地商户之所以无权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是因为“潼关肉夹馍协会”在申请时备案的《规则》中明确界定了“潼关特定区域”的范围。换言之,如果某集体商标注册主体并未限制特定区域,那么外地商户的产品和服务达到了集体商标所保护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只要申请入会或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便可以使用该商标,“沙县小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李伟民教授介绍,当前我国集体商标的产品类别主要为果蔬等农产品,这类产品往往更加依赖原产地的地理环境,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地理因素限制,“比如说只有在陕西富平种植苹果才会有特定的味道和色泽,但是换到东南沿海某城市,就没有这样的口感”。所以自然生长的原产地产品更加依赖地理环境因素,在申请集体商品进行保护时,往往有地域等因素的范围的限制,超过限定地区的产品,即使品质和质量非常接近原产地保护的产品,也难有适用集体商标的空间。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产加工技术的进步,譬如肉夹馍、米皮、拉面等食品小吃类商品,即便离开了地理标志最初所在地或发源地,不依赖于地方地理因素,也依然能够达到和原先同样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李伟民教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主体在制定章程和规则时应该更加人性化,更符合社会发展现实,不能简单‘一刀切’限定生产区域”。
“目前许多公众对含有地理标志商标的认识是存在误区的,并不是说这个商标中含有某地地名,就一定是某地独有的”,事实上情况可能更加复杂,不是唯一答案。李伟民教授解释道。以沙县小吃为例,虽然它是集体商标,但是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都有商户使用该商标,它脱离了最初单纯地域性的限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沙县饮食文化的传播,甚至拉动了当地旅游经济发展。
李伟民教授表示,未来的《商标法》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规范应该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和审查标准,应从注重从自然因素、地理因素的审查转移到注重人文、质量和服务标准上。肉夹馍、米皮、拉面这类小吃,其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因此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过多考虑其地理因素。
李伟民教授也提到,证明商标或许比集体商标更适合肉夹馍这类小吃,因为前者不限制商户的特定区域,只强调商品的质量和标准,有更多不同地方的经营主体可以加入其中。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宣传地理标志所在地或发源地的特色产品和城市形象,同时其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也是得到保障的,“这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具有很大意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当代社畜行为大赏#
本周四,打工女王188带着主打《请不要在不合适的地方打开电脑!》强势回归。据悉,本次正规一专筹备已有四年时间,含未收录单曲《电影院》《烧烤店》《高铁站站台》《跨国旅游大巴做推送》《飞机上做PPT》等。 本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虽然狗都不用上班,“但穷鬼不能不工作,今后会继续给大家带来更多作品,请多多期待。”
(在学娱乐新闻应该不会有杠 吧…
本周四,打工女王188带着主打《请不要在不合适的地方打开电脑!》强势回归。据悉,本次正规一专筹备已有四年时间,含未收录单曲《电影院》《烧烤店》《高铁站站台》《跨国旅游大巴做推送》《飞机上做PPT》等。 本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虽然狗都不用上班,“但穷鬼不能不工作,今后会继续给大家带来更多作品,请多多期待。”
(在学娱乐新闻应该不会有杠 吧…
【确保不漏一人!开封开展疫情防控大排查行动!】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有14个省市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阻断和控制疫情传播,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督查、大宣传”行动。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
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封勇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开封开封开路先锋#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
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封勇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开封开封开路先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