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领悟最有用的道理是什么# 、
整理了几点关于亲密关系的经验道理,有必要早点知道,以免在关系中两败俱伤:
1. 一见钟情的爱情没你想象的那么顽固
我们总是期望普通的自己能在人群中被另一双眼睛瞬间发现,然后两人隔空来电,冥冥之中互相吸引,未经了解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
爱情是人类内心中的一处圣地,几乎人人都渴望它的出现回伴随着浪漫主义,于是“一见钟情”成了很多未经世事的年轻人心中一块心照不宣的期许。
但这种可能性的大小暂且抛开不谈,即便是真的有人在茫茫人海中给你如此童话的开头,双方对上眼了,但其结果也不一定会像童话中的公主王子一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因为,一个人能“一见钟情”你,也能“一见钟情”别人。
“一见钟情”是你们双方单方面的主动能力,除了你,他也可以钟情别人;而“日久生情”则是你们双方在互相了解中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份爱情是纽带,纽带那头只能是你。
2. “对他好”不是制约对方的长久妙计
两个人的长期关系,靠的是互相吸引和欣赏。
你身上有着让我欲罢不能的特质,我心甘情愿地跟你在一起,完全无需道德的约束和良心的谴诫。
而很多在恋爱中用力过猛的人,总以为自己的“无私奉献”可以让一直使爱情保鲜,委曲求全,一味讨好。对方越淡漠,她们就越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于是形成恶性循环。这种人不知道,他们从一开始的用力方向就出错了。如果他能将绞尽脑汁的、百般讨好的、自我感动的心思,放到一半在自我提升上,对方不会离开他的可能性会更大。
留住一个人,主要靠的不是向外的自我撕扯,而是向内的自我充实。
3. “浪漫”的前提是对方喜欢你
试想一下,如果现在有一个陌生的男生站在你的楼下,大张旗鼓地摆着蜡烛弹着吉他,搞偶像剧画面跟你深情告白,你会感觉甜蜜还是尴尬?如果面对同样的场景,换成你对这个男生同样也有欣赏倾向,你又会有什么感觉?
所以,在没有确定关系前,学会适当收敛自己的“爱心泛滥,”那不是深情,而是情商低。多考虑考虑对方对你的态度是否值得你这样做,因为有时候你的一厢情愿真的会把你们的关系越推越远。
4. 他的潜台词其实是:“你配不上我。”
不论是表白失败,还是挽回无效,只要在除却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无论对方的拒绝词是什么,其实背后的组成一定有“现在的你配不上我”这一成分。
如果你足够好,他恨不得巴着不让你走,什么阻碍什么借口,通通都可以跨越。
相反地,如果目前的你已经完全被他吃定了,魅力已经不足以吸引他了,那么,什么可以解决的问题都是阻碍,什么回忆什么优点,都入不了他的眼。
所以这个时候,哪怕你再多往前坚持一步,不仅是徒劳无功,更是卑躬屈膝,自讨苦吃。
5. 承诺可以相信,但不要依赖。
热恋的时候,两人变得如胶似漆,情深意切,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搬给对方。由于多巴胺的趋使,环境气氛的烘托,男生免不了保护欲爆棚,志向远大地想要包揽女生的下半辈子;女生也卸下所有防备,甘愿沉浸在甜言蜜语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们不能否认,很多爱意已经浓烈到被说出来后,自带光环和仪式感,于是就成了承诺。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承诺的同时,是真心的,是感性的,是带着母胎中带来的十足安全感的,是没有那么多理智去思虑未来的。那一刻的承诺其实很纯洁,也值得我们相信。
但错就错在很多人将承诺固化了。所谓接受者,她们认为承诺即责任,说出的话如果做不到就是“渣男”“负心汉。”
其实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在意乱情迷时候说出的话。即使对方真的承诺“养你一辈子,”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对此也不过是置之一笑。人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你没有权利将自己的人生完全抛给另外一个人,就算他自愿为之,你也得做好他随时撤离的准备。
6. “喜欢”是一种消耗品
很多人过了热恋期,感知到两人的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热烈甜蜜了,便开始猜疑是不是对方不爱了,于是用尽各种伎俩博得对方的关注,试图调整这“平淡的感情。”结果越作越乱,最后把对方“作”跑了。
然而事实是,几乎所有的感情最终都会趋于平淡。“喜欢”这种东西,是有保质期的。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免不了大大小小的摩擦,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不可能让激情一直存在。而在相处的磨合中,互相了解、理解、包容、契合才是真谛。因为不成熟的激情会因此转变为稳定深沉的依赖,这才是细水长流的爱情。
整理了几点关于亲密关系的经验道理,有必要早点知道,以免在关系中两败俱伤:
1. 一见钟情的爱情没你想象的那么顽固
我们总是期望普通的自己能在人群中被另一双眼睛瞬间发现,然后两人隔空来电,冥冥之中互相吸引,未经了解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
爱情是人类内心中的一处圣地,几乎人人都渴望它的出现回伴随着浪漫主义,于是“一见钟情”成了很多未经世事的年轻人心中一块心照不宣的期许。
但这种可能性的大小暂且抛开不谈,即便是真的有人在茫茫人海中给你如此童话的开头,双方对上眼了,但其结果也不一定会像童话中的公主王子一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因为,一个人能“一见钟情”你,也能“一见钟情”别人。
“一见钟情”是你们双方单方面的主动能力,除了你,他也可以钟情别人;而“日久生情”则是你们双方在互相了解中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份爱情是纽带,纽带那头只能是你。
2. “对他好”不是制约对方的长久妙计
两个人的长期关系,靠的是互相吸引和欣赏。
你身上有着让我欲罢不能的特质,我心甘情愿地跟你在一起,完全无需道德的约束和良心的谴诫。
而很多在恋爱中用力过猛的人,总以为自己的“无私奉献”可以让一直使爱情保鲜,委曲求全,一味讨好。对方越淡漠,她们就越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于是形成恶性循环。这种人不知道,他们从一开始的用力方向就出错了。如果他能将绞尽脑汁的、百般讨好的、自我感动的心思,放到一半在自我提升上,对方不会离开他的可能性会更大。
留住一个人,主要靠的不是向外的自我撕扯,而是向内的自我充实。
3. “浪漫”的前提是对方喜欢你
试想一下,如果现在有一个陌生的男生站在你的楼下,大张旗鼓地摆着蜡烛弹着吉他,搞偶像剧画面跟你深情告白,你会感觉甜蜜还是尴尬?如果面对同样的场景,换成你对这个男生同样也有欣赏倾向,你又会有什么感觉?
所以,在没有确定关系前,学会适当收敛自己的“爱心泛滥,”那不是深情,而是情商低。多考虑考虑对方对你的态度是否值得你这样做,因为有时候你的一厢情愿真的会把你们的关系越推越远。
4. 他的潜台词其实是:“你配不上我。”
不论是表白失败,还是挽回无效,只要在除却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无论对方的拒绝词是什么,其实背后的组成一定有“现在的你配不上我”这一成分。
如果你足够好,他恨不得巴着不让你走,什么阻碍什么借口,通通都可以跨越。
相反地,如果目前的你已经完全被他吃定了,魅力已经不足以吸引他了,那么,什么可以解决的问题都是阻碍,什么回忆什么优点,都入不了他的眼。
所以这个时候,哪怕你再多往前坚持一步,不仅是徒劳无功,更是卑躬屈膝,自讨苦吃。
5. 承诺可以相信,但不要依赖。
热恋的时候,两人变得如胶似漆,情深意切,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搬给对方。由于多巴胺的趋使,环境气氛的烘托,男生免不了保护欲爆棚,志向远大地想要包揽女生的下半辈子;女生也卸下所有防备,甘愿沉浸在甜言蜜语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们不能否认,很多爱意已经浓烈到被说出来后,自带光环和仪式感,于是就成了承诺。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承诺的同时,是真心的,是感性的,是带着母胎中带来的十足安全感的,是没有那么多理智去思虑未来的。那一刻的承诺其实很纯洁,也值得我们相信。
但错就错在很多人将承诺固化了。所谓接受者,她们认为承诺即责任,说出的话如果做不到就是“渣男”“负心汉。”
其实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在意乱情迷时候说出的话。即使对方真的承诺“养你一辈子,”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对此也不过是置之一笑。人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你没有权利将自己的人生完全抛给另外一个人,就算他自愿为之,你也得做好他随时撤离的准备。
6. “喜欢”是一种消耗品
很多人过了热恋期,感知到两人的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热烈甜蜜了,便开始猜疑是不是对方不爱了,于是用尽各种伎俩博得对方的关注,试图调整这“平淡的感情。”结果越作越乱,最后把对方“作”跑了。
然而事实是,几乎所有的感情最终都会趋于平淡。“喜欢”这种东西,是有保质期的。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免不了大大小小的摩擦,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不可能让激情一直存在。而在相处的磨合中,互相了解、理解、包容、契合才是真谛。因为不成熟的激情会因此转变为稳定深沉的依赖,这才是细水长流的爱情。
#世界大钱包小幸而有好书#《隳三都》,视角独特的围城史,补了我对蒙古灭金这一块的历史(之前关注更多的是南宋灭亡)。经过野狐岭,三峰山这两次大规模野战,金军大兵团被歼,围绕大大小小的城池,堡垒,山寨进行的战斗,成为金亡最主要的战争形态,又串起了燕金,开封,蔡州这三颗最大的珠子,加上河中,归德等几颗小珠子构成城墙内外的事件,往往决定着命运。
#宋祖德[超话]#从我表姐的目击事件中可以确定飞碟应该是存在的。
基本可以确定飞碟应该是存在的。
关于飞碟和外星生命是个永远争论不休永恒话题,通过了解我表姐的这个目击事件想必会大大改变对于飞碟真与否的观点。今天就郑重地也饶有兴趣的告诉大家一件真实和令人着迷的话题供大家分享和参考,那就是基本可以肯定飞碟应该是存在的,这是一件已经尘封了很久很久的事情,足足在我心头埋藏了三十多年。记得那是大概在八七年左右(大概在我小学四年级左右),暑假去外爷(外公的意思)家过暑假,每年的寒暑假都会去。那天中午,天挺热,快到午饭时间了,我和外爷也放羊归来了,我手里拿着一块拳头般大小的骨头,放羊时在水槽沟里捡到的,看上去很像某种动物某个部位的化石,舍不得丢掉,所以就拿回来了,我和外爷把羊关进了羊圈。当时在羊圈外的旁边(大概七,八米远)看见二姨家表姐,三姨等几个亲戚正在一颗大杏树下检韭菜,那天中午准备吃韭菜馅饼(有些地方叫韭菜盒子)。具体都是几个谁已经记不清了,我仍然拿着那块骨头上前跟他们说起话来,二姨家的表姐(小名叫小莉)问我手里拿的是啥,脏死了,赶紧撇了起(方言就是扔了去的意思),我开玩笑的说这是化石,突然表姐说前一项(前段时间的意思),她看见有个草帽子(一种外形像飞碟状的凉草帽)从梁盖(秃岭山丘)上飞过去了,表姐平时说话有些口吃。当时我心里马上意识到应该是飞碟,当时甚至有些激动,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真的有飞碟这种事物,因为我之前接触过《飞碟探索》杂志,但表姐基本是个文盲,顶多也就上过两三年学,而且外爷家(宁夏彭阳县草庙乡新洼大队菜川村)是个山大贫穷极为落后的地方。二姨表姐家(佘洼村)离外爷家只有两三里路,他们从来根本就没有听过什么飞碟之类的事,更没有接触过与之相关的杂志书籍,因为知道他们都不了解飞碟这个事物,我就向她们解释说,飞碟就是外星球人的飞船,也没在说太多,因为她们似乎听不明白,甚至不怎么感兴趣,表姐她们继续接着聊他们之前的话题了,当时我居然也忘记问如颜色,是否发光等细节问题,表姐只是说像个草帽子,从粱盖上上去了。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想应该就是飞碟,但后来我却又不怎么相信飞碟,对飞碟的存在一直持否定态度,因为后来通过一些报道得知距我们人类地球最近的,可能存在生命的类地行星也要几光年距离,觉得即使有,从那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到我们的地球家园上,但每当想起表姐那时说的那几句话,突然又觉得是有可能的,因为表姐基本上是个文盲,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飞碟,从她的用词(草帽子)上就能说明她根本就不知道飞碟这个概念。后来想把这件事写信反应到飞碟探索杂志社去,但每次提起笔来又觉得有些麻烦,因为那时还没出现互联网这个新事物,只能通过书信方式进行投稿,直到二零零九年自己家里安装了宽带才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到了飞碟探索杂志社,但遗憾的是没有被杂志社所采纳。今天之所以再提这件事,只是想告诉大家飞碟这个事物基本上是存在的,虽然该次目击事件详细内容不多,但这是一次很有说服力和价值的目击事件。
由于目击事件时间已经太久远,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有些细节性东西已经记得不是清晰了,望理解!
基本可以确定飞碟应该是存在的。
关于飞碟和外星生命是个永远争论不休永恒话题,通过了解我表姐的这个目击事件想必会大大改变对于飞碟真与否的观点。今天就郑重地也饶有兴趣的告诉大家一件真实和令人着迷的话题供大家分享和参考,那就是基本可以肯定飞碟应该是存在的,这是一件已经尘封了很久很久的事情,足足在我心头埋藏了三十多年。记得那是大概在八七年左右(大概在我小学四年级左右),暑假去外爷(外公的意思)家过暑假,每年的寒暑假都会去。那天中午,天挺热,快到午饭时间了,我和外爷也放羊归来了,我手里拿着一块拳头般大小的骨头,放羊时在水槽沟里捡到的,看上去很像某种动物某个部位的化石,舍不得丢掉,所以就拿回来了,我和外爷把羊关进了羊圈。当时在羊圈外的旁边(大概七,八米远)看见二姨家表姐,三姨等几个亲戚正在一颗大杏树下检韭菜,那天中午准备吃韭菜馅饼(有些地方叫韭菜盒子)。具体都是几个谁已经记不清了,我仍然拿着那块骨头上前跟他们说起话来,二姨家的表姐(小名叫小莉)问我手里拿的是啥,脏死了,赶紧撇了起(方言就是扔了去的意思),我开玩笑的说这是化石,突然表姐说前一项(前段时间的意思),她看见有个草帽子(一种外形像飞碟状的凉草帽)从梁盖(秃岭山丘)上飞过去了,表姐平时说话有些口吃。当时我心里马上意识到应该是飞碟,当时甚至有些激动,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真的有飞碟这种事物,因为我之前接触过《飞碟探索》杂志,但表姐基本是个文盲,顶多也就上过两三年学,而且外爷家(宁夏彭阳县草庙乡新洼大队菜川村)是个山大贫穷极为落后的地方。二姨表姐家(佘洼村)离外爷家只有两三里路,他们从来根本就没有听过什么飞碟之类的事,更没有接触过与之相关的杂志书籍,因为知道他们都不了解飞碟这个事物,我就向她们解释说,飞碟就是外星球人的飞船,也没在说太多,因为她们似乎听不明白,甚至不怎么感兴趣,表姐她们继续接着聊他们之前的话题了,当时我居然也忘记问如颜色,是否发光等细节问题,表姐只是说像个草帽子,从粱盖上上去了。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想应该就是飞碟,但后来我却又不怎么相信飞碟,对飞碟的存在一直持否定态度,因为后来通过一些报道得知距我们人类地球最近的,可能存在生命的类地行星也要几光年距离,觉得即使有,从那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到我们的地球家园上,但每当想起表姐那时说的那几句话,突然又觉得是有可能的,因为表姐基本上是个文盲,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飞碟,从她的用词(草帽子)上就能说明她根本就不知道飞碟这个概念。后来想把这件事写信反应到飞碟探索杂志社去,但每次提起笔来又觉得有些麻烦,因为那时还没出现互联网这个新事物,只能通过书信方式进行投稿,直到二零零九年自己家里安装了宽带才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到了飞碟探索杂志社,但遗憾的是没有被杂志社所采纳。今天之所以再提这件事,只是想告诉大家飞碟这个事物基本上是存在的,虽然该次目击事件详细内容不多,但这是一次很有说服力和价值的目击事件。
由于目击事件时间已经太久远,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有些细节性东西已经记得不是清晰了,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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