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提高业委会成立比例#】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能够对物业管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物业服务品质的提升。目前深圳有4000多个商品房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比例约在三成左右,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双乐称“这恰恰说明深圳物业公司管理比较到位,业主们满意度比较高,也就没有太强的动力去成立业委会。”
今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组织的听证会中有代表提出,应将物理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和满意度纳入街道、社区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业主大会市场主体地位的扶持,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予以采纳。#深圳房产新闻#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双乐称“这恰恰说明深圳物业公司管理比较到位,业主们满意度比较高,也就没有太强的动力去成立业委会。”
今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组织的听证会中有代表提出,应将物理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和满意度纳入街道、社区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业主大会市场主体地位的扶持,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予以采纳。#深圳房产新闻#
【#阜阳一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恩怨情仇# 】朱某某、葛某某、韩某某时太和某小区的业主。2020年11月,三人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及两家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他们的理由是,业委会采取虚假签名、暗箱操作等方式,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且,他们向主管部门提供虚假备案材料,而且相关部门未指导业委会成立筹备组,又未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委会的选举,也未审查选举程序是否合法,违法在备案审批单中签署“情况属实”意见,但小区业主委员的委员资格不适格、选举程序违法,不具有备案的法定条,为维护小区业主权利,特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部门对小区业主委员的备案登记。
一审法院受理后,首先确定三名业主是否是适格的诉讼主体?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朱某某、葛某某、韩某某作为小区的业主,与本案业主委员的备案登记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其次,关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是否合法? 法官认为,两名被告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该业主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上报相关备案登记材料,且保证所报的材料客观真实,符合规定,先后予以签章,同意备案。
三名原告质疑,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委员资格不适格、业委会选举程序违法、相关部门既未指导业委会成立筹备组,又未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委会的选举等行为,法院认为,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通过业主大会实现上述权利的救济。同时三名原告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诉称证据不足,对此法院也不予采信。故2020年12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三名业主的诉讼请求。
二审后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登记
一审后,三名业主表示不服,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是认为,因小区户数较多,在该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采用了以楼栋为单位,由业主授权推荐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的方式。在朱某某提供的一份司法鉴定书中,在申请备案时,提供的“朱某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字。虽然业主委员会通过微信语音聊天证明,楼栋业主推举朱某某为楼长,但该语音记录并不能视为朱某某对他人代其签字推选陈力的委托授权行为,朱某某本人对该签字亦不认可。
另外,《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规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本案中,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所公告的组成人员名单不符合上述要求。由此,玫案涉备案登记应予撤销。一审审理法院驳回朱某某、葛某某、韩某某的诉讼请求不当,本院予以改正。
经过市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撤销两家主管部门对该小区的备案登记以及备案登记通知书。
法官说法:
如何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备案后,业主委员会如何行使职能?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依法获得印章后,对外正式从事活动,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吴慧
一审法院受理后,首先确定三名业主是否是适格的诉讼主体?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朱某某、葛某某、韩某某作为小区的业主,与本案业主委员的备案登记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其次,关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是否合法? 法官认为,两名被告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该业主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上报相关备案登记材料,且保证所报的材料客观真实,符合规定,先后予以签章,同意备案。
三名原告质疑,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委员资格不适格、业委会选举程序违法、相关部门既未指导业委会成立筹备组,又未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委会的选举等行为,法院认为,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通过业主大会实现上述权利的救济。同时三名原告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诉称证据不足,对此法院也不予采信。故2020年12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三名业主的诉讼请求。
二审后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登记
一审后,三名业主表示不服,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是认为,因小区户数较多,在该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采用了以楼栋为单位,由业主授权推荐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的方式。在朱某某提供的一份司法鉴定书中,在申请备案时,提供的“朱某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字。虽然业主委员会通过微信语音聊天证明,楼栋业主推举朱某某为楼长,但该语音记录并不能视为朱某某对他人代其签字推选陈力的委托授权行为,朱某某本人对该签字亦不认可。
另外,《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规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本案中,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所公告的组成人员名单不符合上述要求。由此,玫案涉备案登记应予撤销。一审审理法院驳回朱某某、葛某某、韩某某的诉讼请求不当,本院予以改正。
经过市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撤销两家主管部门对该小区的备案登记以及备案登记通知书。
法官说法:
如何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备案后,业主委员会如何行使职能?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依法获得印章后,对外正式从事活动,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吴慧
小区日常维修费能否按年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网友“冰箱中的鱼”:我是住在水乡邻里花苑的业主,按道理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每年可以从住房维修基金提取部分资金到小区,可是听物业说不能了,说是住建局只能支付今年的,不能提取业委会成立开始两年的(业委会已经成立快三年了,2019成立的)。这是什么原因?
鄞州区:您好!来件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过仔细梳理,现答复如下: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对已经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账户,且账户余额充足的,业主可自行选择日常维修费的付费方式,可选择另行支付,也可选择按年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业主如“选择按年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需签署“同意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的支付确认书”。
经查询,水乡邻里花苑的部分“日常维修费支付确认书”存在疑义,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进行拨付。为此,我局已经紧急联系物业企业,要求物业企业将上述“日常维修费支付确认书”发还业主,经业主重新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我局将快速办理。区住建局
#宁波# #部门回复#
网友“冰箱中的鱼”:我是住在水乡邻里花苑的业主,按道理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每年可以从住房维修基金提取部分资金到小区,可是听物业说不能了,说是住建局只能支付今年的,不能提取业委会成立开始两年的(业委会已经成立快三年了,2019成立的)。这是什么原因?
鄞州区:您好!来件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过仔细梳理,现答复如下: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对已经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账户,且账户余额充足的,业主可自行选择日常维修费的付费方式,可选择另行支付,也可选择按年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业主如“选择按年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需签署“同意在维修资金账户内列支的支付确认书”。
经查询,水乡邻里花苑的部分“日常维修费支付确认书”存在疑义,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进行拨付。为此,我局已经紧急联系物业企业,要求物业企业将上述“日常维修费支付确认书”发还业主,经业主重新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我局将快速办理。区住建局
#宁波# #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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