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上海的七个月,第一次看到那么美的日落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不是每天见面,但是却每天都在影响着我的生活点滴,促我向上,转化为给自己的力量。
人生那么长又那么短,感谢自己正确的那些选择,也看开了那些错误的选择,毕竟让我尽早地去经历了痛苦使我被迫成长。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但是持之以恒的努力是让我在可以选择的时候多些从容不迫。
思维和认知是不断在流动和变化的,也曾走入过黑暗崎岖的角落里,但一直向着光的方向走是我从来没有踏错过的主路。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不是每天见面,但是却每天都在影响着我的生活点滴,促我向上,转化为给自己的力量。
人生那么长又那么短,感谢自己正确的那些选择,也看开了那些错误的选择,毕竟让我尽早地去经历了痛苦使我被迫成长。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但是持之以恒的努力是让我在可以选择的时候多些从容不迫。
思维和认知是不断在流动和变化的,也曾走入过黑暗崎岖的角落里,但一直向着光的方向走是我从来没有踏错过的主路。
“你霸占了我们的房子,还要求我们把房子修好,给你提供完 美的住房环境,这怎么可能”山东青岛,谢女士的名贵油画在租住的房租被雨淋,找房东赔偿50000元。房东觉得莫名其妙,你房租都没交,也不搬走,现在出了问题,还赖上我们了。
据谢女士介绍,她挂在窗边的字画全被雨淋了,于是愤怒地向房主索赔50000元。原因也很简单,字画被淋都是因为房子漏雨,理应由房东赔偿他三幅画的损失50000元。但对方的态度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谢女士说,对方派来一个律师,她想让律师看看他的损失,律师看也不看,张口就说赔她几千块钱。谢女士当然不同意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于是找来记者帮忙。
谢女士告诉记者,把这么贵的字画挂在窗边,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当时就是没想那么多,但现在字画确实是被雨淋了,她要求房东赔她50000块钱,而且要把房子修好。
记者随后采访了她的房东,据房东讲述,谢女士租的这两间房子早已到期,一间是21年十月份到期,另一边是18年八月份到期,她都是没续钱,也没交房租,就是一直强行占用。
而且这漏雨也不怪房子质量啊,同户 型的其他租客那里就没有漏雨,谢女士家的其他窗户也没有漏雨,只有挨着排水管的那个窗户漏雨了,原因是因为排水管破了雨渗了进来。
按理说排水管是谁家的,谢女士应该找谁家赔,但她不管,就赖上我们了,她不走司法程序,也不找街道。樶可气的是她所谓的三幅价值昂贵的字画,上面的确水渍痕迹,但那痕迹明显是很久之前的,根本不是这次被雨淋湿的。
双方各说各有理,对于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其实,既然房东对谢女士的字画是否是因为这次漏雨造成的有异议,那谢女士应该去相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做商量。
至于她们之间的纠 纷,我们来分析一下:
1、谢女士房租到期,不续租,也不搬走合理吗?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 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由此可见,谢女士如果想一直住下去,房东也同意她租,那她们应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至于再次签合同之前与上次合同到期之后的逾期使用费,谢女士也应该支付。
所以,谢女士的行为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是一个赖着不走,也不交房租就可以万事大吉。
2、那房东的说法:让谢女士自己找街道,走司法程序,这样合理吗?
我国《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子漏雨,出租人有维修的义务,而且,出租人也有责任提供给承租人不漏雨的房屋。所以,让租客去找,显然不合理。
综合上面的两个问题,谢女士的赔偿问题可以这么解决:
首先,她要把欠的房租付清,如果要续租的话,重新签订房租租赁合同。
至于房东,排水管裂了,由谁负责修理赔偿,这是你房东的义务,该找物业找物业,该找楼上找楼上,你不能把该自己付的责任推给租客。
关于字画的赔偿问题,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字画与这次漏水无关,那租客自己承担相应损失。如果鉴定结果与这次漏雨有关系,那再根据字画被淋湿的责任问题来划分。
与房租质量有关系的,房东承担;与租客保管不当有关的,租客自己承担;两方都有关系的,按责任大小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不知道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据谢女士介绍,她挂在窗边的字画全被雨淋了,于是愤怒地向房主索赔50000元。原因也很简单,字画被淋都是因为房子漏雨,理应由房东赔偿他三幅画的损失50000元。但对方的态度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谢女士说,对方派来一个律师,她想让律师看看他的损失,律师看也不看,张口就说赔她几千块钱。谢女士当然不同意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于是找来记者帮忙。
谢女士告诉记者,把这么贵的字画挂在窗边,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当时就是没想那么多,但现在字画确实是被雨淋了,她要求房东赔她50000块钱,而且要把房子修好。
记者随后采访了她的房东,据房东讲述,谢女士租的这两间房子早已到期,一间是21年十月份到期,另一边是18年八月份到期,她都是没续钱,也没交房租,就是一直强行占用。
而且这漏雨也不怪房子质量啊,同户 型的其他租客那里就没有漏雨,谢女士家的其他窗户也没有漏雨,只有挨着排水管的那个窗户漏雨了,原因是因为排水管破了雨渗了进来。
按理说排水管是谁家的,谢女士应该找谁家赔,但她不管,就赖上我们了,她不走司法程序,也不找街道。樶可气的是她所谓的三幅价值昂贵的字画,上面的确水渍痕迹,但那痕迹明显是很久之前的,根本不是这次被雨淋湿的。
双方各说各有理,对于赔偿问题争执不下。
其实,既然房东对谢女士的字画是否是因为这次漏雨造成的有异议,那谢女士应该去相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做商量。
至于她们之间的纠 纷,我们来分析一下:
1、谢女士房租到期,不续租,也不搬走合理吗?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 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由此可见,谢女士如果想一直住下去,房东也同意她租,那她们应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至于再次签合同之前与上次合同到期之后的逾期使用费,谢女士也应该支付。
所以,谢女士的行为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是一个赖着不走,也不交房租就可以万事大吉。
2、那房东的说法:让谢女士自己找街道,走司法程序,这样合理吗?
我国《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子漏雨,出租人有维修的义务,而且,出租人也有责任提供给承租人不漏雨的房屋。所以,让租客去找,显然不合理。
综合上面的两个问题,谢女士的赔偿问题可以这么解决:
首先,她要把欠的房租付清,如果要续租的话,重新签订房租租赁合同。
至于房东,排水管裂了,由谁负责修理赔偿,这是你房东的义务,该找物业找物业,该找楼上找楼上,你不能把该自己付的责任推给租客。
关于字画的赔偿问题,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字画与这次漏水无关,那租客自己承担相应损失。如果鉴定结果与这次漏雨有关系,那再根据字画被淋湿的责任问题来划分。
与房租质量有关系的,房东承担;与租客保管不当有关的,租客自己承担;两方都有关系的,按责任大小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不知道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第一天下午
逛着逛着小公园[太阳]
[猪头]突然又说要不我们还是去南澳岛玩玩吧!
[兔子]……又说不去,又说去(拿手机找起了民宿)
进岛前买了份水果车上吃,啊姨这水果拿得真是大气[傻眼]吃不完[裂开] 还被交警蜀黍抄牌,好彩[猪头]发现及时开走,还没见到牛肉干[许愿星][许愿星][许愿星]
南澳大桥上有丢丢塞车,拍下照,吃个水果就到啦。沿路打卡了长尾,玩了下水,天空不是很蓝,还是挺美的[浮云]
放好行李就去吃了顿饭,对于不爱吃海鲜餐的我来说,感觉没什么好吃的这里[偷乐] [猪头]还兴致勃勃喝了瓶啤酒,难为他也没得吃海鲜了,其实也是在给他省钱啦[阴险]至于这里出名的生腌我们不敢试 还是睡觉吧~~
逛着逛着小公园[太阳]
[猪头]突然又说要不我们还是去南澳岛玩玩吧!
[兔子]……又说不去,又说去(拿手机找起了民宿)
进岛前买了份水果车上吃,啊姨这水果拿得真是大气[傻眼]吃不完[裂开] 还被交警蜀黍抄牌,好彩[猪头]发现及时开走,还没见到牛肉干[许愿星][许愿星][许愿星]
南澳大桥上有丢丢塞车,拍下照,吃个水果就到啦。沿路打卡了长尾,玩了下水,天空不是很蓝,还是挺美的[浮云]
放好行李就去吃了顿饭,对于不爱吃海鲜餐的我来说,感觉没什么好吃的这里[偷乐] [猪头]还兴致勃勃喝了瓶啤酒,难为他也没得吃海鲜了,其实也是在给他省钱啦[阴险]至于这里出名的生腌我们不敢试 还是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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