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懒政、不作为、乱作为,欲擒故纵陷,卡友于水深火热之中!
交通标志一般是以安全、设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标志是实施交通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重要措施。
上图这个标志,对于卡车司机而言,应该并不陌生,众所周知,此标志为禁令标志指示起到限制货车进入某个路段的作用,应该设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车辆交通行为路段的入口处安装,提示被限制车辆禁止通行。
网上查询得知根据
关于公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的公告
4禁令标志
4.1一般规定
4.1.1在需要明确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路段起点前,应设置有关禁令标志。
4.1.2禁令标志所设位置,应便于受限车辆驾驶人或行人观察前方路况,并易于转换行驶或行走方向。部分禁令标志可在开始路段的交又口前适当位置设置有关指路标志,提示被限制车辆提前绕道行驶。
3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表示前方公路禁止标志图案所示类别的机动车驶入,设置在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路段的所有入口处醒目位置,并应让来车看到标志后能从容驶往正确方向。
而近日卡友王师傅最近却遇到了烦心事,2022年7月5日,王师傅驾驶的大货车在安阳北环路枯河村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闯禁行)的违法行为,使得王师傅一头雾水,据王师傅回忆,自2022年以来自己一直走的是这条路,并且在此路段也并没有看到任何的交通禁令标志指示,这条路上行驶的车辆每天也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带着疑问王师傅来到了违法处理中心,查询得知因《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定管控区域的通告》规定,每天14时至22时允许货车在此路段通行,被告知确实闯禁行了,王师傅当即就提出了异议,是不是由此规定就可以代替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设置和安装,并表示自己进入此路段也没有看到任何禁令标志,可安阳市交通管理部门哪管这些,只为罚款创收,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欲擒故纵,任由货车进入此路段,然后违法记录违法行为,以达到创收目的!
这是典型的懒政、不作为的表现!
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理中心,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疑似由辅警代位执法,罔顾法律、知法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安阳违法处理中心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证明卡友王师傅进入此路段,并没有主观过错,但安阳交警管理部门,却有权任性,不予采纳!
另外安阳交通管理部门不作为还有以下表现:(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规定:
3.3 图片数量
3.3.1 不少于两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4.1图片模式分类
根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指示的,取证模式适用于
模式五: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的机动车后部或前部全貌的全景特征、明确的标志指示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信息;
而交通管理部门的取证图片二明显不符合此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记录交通违法信息有严格的审核制度,不知安阳交通管理部门是怎样审核过去的,猜想是不是也是辅警代而为之呢?
再有就是,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一名卡车司机来说,也是无可厚非,但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切身实地的考虑过卡友司机的心声,比如安阳大部分物流企业都在北环路上,且很多企业也是24小时制,试想如果大货车都依据文件规定按照下午两点进入管控区域装卸货物,势必造成装卸拥堵,导致很多车辆不能在晚上十点之前使出管控区,而超过此时间段后,只能有三个选择,要么等到第二天下午两点以后,要么闯禁行驶出,还有就是办理通行证,前两个选择使卡友进退两难,后一个没有畅通的办理渠道,所以卡友是有苦难言,痛苦不堪,只能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
最后,安阳市交通管理部门不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建立良好的运输环境和机制,切实关心最底层人民群众的心声,让人民群众感到温暖、惬意,而不是以罚代管,任性为之,从而破坏警民鱼水情!
文章来源:大卡司机
交通标志一般是以安全、设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标志是实施交通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重要措施。
上图这个标志,对于卡车司机而言,应该并不陌生,众所周知,此标志为禁令标志指示起到限制货车进入某个路段的作用,应该设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车辆交通行为路段的入口处安装,提示被限制车辆禁止通行。
网上查询得知根据
关于公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的公告
4禁令标志
4.1一般规定
4.1.1在需要明确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路段起点前,应设置有关禁令标志。
4.1.2禁令标志所设位置,应便于受限车辆驾驶人或行人观察前方路况,并易于转换行驶或行走方向。部分禁令标志可在开始路段的交又口前适当位置设置有关指路标志,提示被限制车辆提前绕道行驶。
3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
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表示前方公路禁止标志图案所示类别的机动车驶入,设置在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路段的所有入口处醒目位置,并应让来车看到标志后能从容驶往正确方向。
而近日卡友王师傅最近却遇到了烦心事,2022年7月5日,王师傅驾驶的大货车在安阳北环路枯河村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闯禁行)的违法行为,使得王师傅一头雾水,据王师傅回忆,自2022年以来自己一直走的是这条路,并且在此路段也并没有看到任何的交通禁令标志指示,这条路上行驶的车辆每天也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带着疑问王师傅来到了违法处理中心,查询得知因《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定管控区域的通告》规定,每天14时至22时允许货车在此路段通行,被告知确实闯禁行了,王师傅当即就提出了异议,是不是由此规定就可以代替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设置和安装,并表示自己进入此路段也没有看到任何禁令标志,可安阳市交通管理部门哪管这些,只为罚款创收,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欲擒故纵,任由货车进入此路段,然后违法记录违法行为,以达到创收目的!
这是典型的懒政、不作为的表现!
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理中心,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疑似由辅警代位执法,罔顾法律、知法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安阳违法处理中心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证明卡友王师傅进入此路段,并没有主观过错,但安阳交警管理部门,却有权任性,不予采纳!
另外安阳交通管理部门不作为还有以下表现:(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规定:
3.3 图片数量
3.3.1 不少于两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4.1图片模式分类
根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指示的,取证模式适用于
模式五: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的机动车后部或前部全貌的全景特征、明确的标志指示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信息;
而交通管理部门的取证图片二明显不符合此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我国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记录交通违法信息有严格的审核制度,不知安阳交通管理部门是怎样审核过去的,猜想是不是也是辅警代而为之呢?
再有就是,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一名卡车司机来说,也是无可厚非,但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切身实地的考虑过卡友司机的心声,比如安阳大部分物流企业都在北环路上,且很多企业也是24小时制,试想如果大货车都依据文件规定按照下午两点进入管控区域装卸货物,势必造成装卸拥堵,导致很多车辆不能在晚上十点之前使出管控区,而超过此时间段后,只能有三个选择,要么等到第二天下午两点以后,要么闯禁行驶出,还有就是办理通行证,前两个选择使卡友进退两难,后一个没有畅通的办理渠道,所以卡友是有苦难言,痛苦不堪,只能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
最后,安阳市交通管理部门不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建立良好的运输环境和机制,切实关心最底层人民群众的心声,让人民群众感到温暖、惬意,而不是以罚代管,任性为之,从而破坏警民鱼水情!
文章来源:大卡司机
【住院的第四天】
太过于平凡的人有的时候难以承受起坚强勇敢等类的字眼。
不想面对家人朋友,因为发现关键时刻只有自己是自己的靠山,奈何压力太重,随时会压断脊梁。
病情恶化的完全没有防备,我永远做不好心理准备,但是后面已无路,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
不理解有些极度陌生化的专业名词突然和我的一切密切相关。不想了解,只想逃避……
二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心,七十岁的身体。
明天一切结果我都接受,不接受又如何,只求能给一条活路,我还是想好好活着,活着都还有机会……
太过于平凡的人有的时候难以承受起坚强勇敢等类的字眼。
不想面对家人朋友,因为发现关键时刻只有自己是自己的靠山,奈何压力太重,随时会压断脊梁。
病情恶化的完全没有防备,我永远做不好心理准备,但是后面已无路,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
不理解有些极度陌生化的专业名词突然和我的一切密切相关。不想了解,只想逃避……
二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心,七十岁的身体。
明天一切结果我都接受,不接受又如何,只求能给一条活路,我还是想好好活着,活着都还有机会……
今天去了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很多东西熟悉又陌生还有点亲切感,去往小学的路依旧那么长,只是路边的墙已经拆掉了,依稀记得小时候参加田径队训练,冬季五点半的路上,大雾下那朦胧的路灯和睡不醒的我,火车道上的桥也没有了以前大车经过的摇晃感,有的东西依然还在,有的已经消逝了,浅浅怀念一下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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