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20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申请人因急性胆结石疾病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没有得到任何治疗,该院要求唐文华先行配合芙蓉区政府解决社会矛盾后才能给治疗,该院拒诊行为有违医生职业道德。
1、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驴唇不对马嘴地答复:首先,“您反映与湖南省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信访件收悉”,证明申请人投诉的是湖南省人民医院,接着答复“经了解,您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对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有较大争议”,从“湖南省人民医院”一下子变成“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可见,作出回复的人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不严肃认真,纯粹忽悠申请人。
1、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驴唇不对马嘴地答复:首先,“您反映与湖南省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信访件收悉”,证明申请人投诉的是湖南省人民医院,接着答复“经了解,您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对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有较大争议”,从“湖南省人民医院”一下子变成“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可见,作出回复的人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不严肃认真,纯粹忽悠申请人。
#正义的算法收官#
《正义的算法》内容涵盖了食品安全、劳工问题、教育问题、医疗纠纷、网红乱象、情感诈骗、传销诈骗等,剧情深入浅出,把法理和人情讲的都很到位。
并且,作为一部在bilibili播出的剧,它取得了上海的剧审字,而且由于同时要上线Disney+,想必也要通过Disney+的审核。
我想,这是不是能够打一部分什么都怪审核的“艺术创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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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母、兄⻓能否作为原告追究医院死亡损害赔偿责任?
2014 年产妇乔某至某医院妇产科住院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产下一男婴苍白窒息,后乔某及其子均抢救无效死亡。乔某母亲及其另一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诉讼,要求医院赔偿乔某及乔某子 2 人的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某省高级人⺠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虽规定了近亲属有权请求 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确定⺠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损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该条规定了近亲属的顺位问题,即配偶、 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 二顺位;没有第一顺位的,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才能请求。本案中,两位原告分别为男婴外祖母,及男婴哥哥,均属于第二顺位;申请人提交的离婚证、火化证明无法证明男婴没有第一顺位近亲属或第一顺位近亲属有遗弃行为,二审认定二申请人不享有男婴死亡的赔偿请求权。
律师指引:本案中,产妇的丈夫未参与到诉讼中来;产妇的母亲及其儿子进 行了诉讼,符合产妇的近亲属第一顺位,虽然并非全部近亲属参与诉讼,但原告仍有诉权;但对于新生儿而言,在其父亲缺位的情况下,两位原告不属于近亲属 第一顺位,丧失了诉权。
这种情况与继承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母亲先于男婴去世, 那么母亲作为男婴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可以由母亲的其他继承人代位继承; 但死亡损害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在第一顺位近亲属存在的情况下,其他人并无追索死亡赔偿金的诉权。
摘抄《医疗纠纷实务处理101问答》
书籍编写人员:张文波 宋胜云 毛嵩#法律咨询##健康##医疗损害#
2014 年产妇乔某至某医院妇产科住院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产下一男婴苍白窒息,后乔某及其子均抢救无效死亡。乔某母亲及其另一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诉讼,要求医院赔偿乔某及乔某子 2 人的死亡赔偿金等损失。某省高级人⺠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虽规定了近亲属有权请求 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确定⺠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损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该条规定了近亲属的顺位问题,即配偶、 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 二顺位;没有第一顺位的,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才能请求。本案中,两位原告分别为男婴外祖母,及男婴哥哥,均属于第二顺位;申请人提交的离婚证、火化证明无法证明男婴没有第一顺位近亲属或第一顺位近亲属有遗弃行为,二审认定二申请人不享有男婴死亡的赔偿请求权。
律师指引:本案中,产妇的丈夫未参与到诉讼中来;产妇的母亲及其儿子进 行了诉讼,符合产妇的近亲属第一顺位,虽然并非全部近亲属参与诉讼,但原告仍有诉权;但对于新生儿而言,在其父亲缺位的情况下,两位原告不属于近亲属 第一顺位,丧失了诉权。
这种情况与继承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母亲先于男婴去世, 那么母亲作为男婴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可以由母亲的其他继承人代位继承; 但死亡损害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在第一顺位近亲属存在的情况下,其他人并无追索死亡赔偿金的诉权。
摘抄《医疗纠纷实务处理101问答》
书籍编写人员:张文波 宋胜云 毛嵩#法律咨询##健康##医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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