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 本周碎碎念早了些
周末没准有别的可以bb的呢
就先嘴碎会儿吧
谁没了谁都活的好好的
没有人会停滞不前
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等谁
步调不一致 那就不要一起
不是同路人 做不来同路事
所以 综上
我的日子过得挺好
也不会为谁停留
有人并肩走 我欢迎
跟不上的 不管是我跟不上 还是别人
那就按自己的节奏 各自安好吧
周末没准有别的可以bb的呢
就先嘴碎会儿吧
谁没了谁都活的好好的
没有人会停滞不前
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等谁
步调不一致 那就不要一起
不是同路人 做不来同路事
所以 综上
我的日子过得挺好
也不会为谁停留
有人并肩走 我欢迎
跟不上的 不管是我跟不上 还是别人
那就按自己的节奏 各自安好吧
#毕业那年你和谁合租#大家现在还在跟刚毕业的合租对象一起住吗?
自如研究院这个观察还挺有意思。最起码大家普遍的疑问:“填高志愿到底是选大学还是选城市”有了答案,实在的租房数据告诉你,有8成的人在哪个城市上大学,就会在哪个城市工作,且#北京高校毕业生爱留京也爱去上海#、#上海高校毕业生爱留沪也爱去北京#,所以填高考志愿时还是要多考虑一层。
而且,这届年轻人也没有想象中的这么难搞。还是有九成毕业生会选择合租,现在看来要进社会先合租确实是一种普遍现象了,虽说网上吐槽合租的人也不少,但其实就算是合租,生活状态也有不同,前两年不是说杨超越都在合租吗?我看那照片质量也不错。其实如果暂时不能实现整租自由,和一起留在这座城市的朋友同学,一起租一套好一点的房,对于毕业生而言也不错。
自如研究院这个观察还挺有意思。最起码大家普遍的疑问:“填高志愿到底是选大学还是选城市”有了答案,实在的租房数据告诉你,有8成的人在哪个城市上大学,就会在哪个城市工作,且#北京高校毕业生爱留京也爱去上海#、#上海高校毕业生爱留沪也爱去北京#,所以填高考志愿时还是要多考虑一层。
而且,这届年轻人也没有想象中的这么难搞。还是有九成毕业生会选择合租,现在看来要进社会先合租确实是一种普遍现象了,虽说网上吐槽合租的人也不少,但其实就算是合租,生活状态也有不同,前两年不是说杨超越都在合租吗?我看那照片质量也不错。其实如果暂时不能实现整租自由,和一起留在这座城市的朋友同学,一起租一套好一点的房,对于毕业生而言也不错。
“你敢动你家的大门,我就把你家拆了!”湖南长沙,柴女士买了一套新房,可当她入住装修时,被眼前的一幕直接惊呆了!自家的入户门不仅悄无声息换了位置,就连门外的公共区域也被改造成了厕所。更让她想不到的是,邻居的态度简直嚣张到令人气愤!
柴女士两年前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当时还赠送了一间地下室。不过这两年期间,柴女士并没有装修入住,直到现在才想到新房去看看,准备着手装修入住。谁曾想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一楼邻居竟然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私自将她家从地下室上来的入户门给封住,改成了私人卫生间,然后在墙上的另一边又给她开了一个大门。不仅如此,邻居还把一楼的公共面积也占用了一半,原本5米高的层高,也被他们家隔成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看着这样的情况,柴女士第 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反映情况,并且还当着物业的面给邻居打去电话,希望他可以把自己家的入户门给复原。可是,邻居根本不顾及柴女士的意愿,直接拒绝这一要求。
眼看邻居这么难以沟通,柴女士就表示,如果他们家不给自己家复原的话,她可以自己动工把门复原。谁知道邻居一听,直接就态度非常强硬地说:“如果你敢动封好的门,我就立马把你家房子给拆了!”
这是什么强盗行为?你私自封别人家的大门,还有理了!于是,十分气愤的柴女士就和邻居其理论了起来。
理论时从邻居口中得知,这么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是因为他们家的装修设计师说了,公共区域是谁先装修、谁先占着就归谁!这一说法可把柴女士给整迷茫了,公共区域什么时候有先到先得这一说法了?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柴女士找到了正在装修房子的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这个不是他说的,而是小区里的业主都是这样做的,谁先占了就是谁的!
得!这项目经理可真是语出惊人死不休!随后,柴女士又联系了邻居,询问为什么要封掉自己家的大门,可邻居接下来的说法,再一次把柴女士给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邻居表示,按理说一楼的公共面积和柴女士家的地下室都应该是他家的,他现在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柴女士倒先找起事来了!邻居还表示,大门不是他封的,如果柴女士有意见那就找开发商,别在他这里没事找事!
眼看邻居这么无法沟通,柴女士又联系了开发商!可开发商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对任何业主承诺过,公共区域是赠送给某个人的私有面积,一切都是业主自己的说法。
并且,针对小区里其他住户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小区物业很早就下达过整改通知,但是业主们根本不当做一回事!看着这样的情况,实属无奈的柴女士,只能自己向有关部门投诉。
城 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去派人去调查此事,并且也会联系物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此事。听到这样的答复,柴女士也表示,如果还是协商不了的话,她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视频来源:帮女郎)
其实,小区里的公共地方是属于公众或者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方是不容许个人侵占的,这些道理我们大家都知道,也都知道侵占公共地方或者公共绿地是违法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的人明知故犯呢?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开发商为了利益,私下口头约定赠送业主公共面积或者公共绿地,让其业主可以私下改造;
2、小区物业监管不力,明知道业主有私下占用公共面积的行为,却不明以制止或者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就像柴女士所在的小区,业主们占用公共面积已经成了私下的规定,根本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这其中物业公司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属于监管不力。
根据《蕞高人 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能在刚发现问题时,就及时出面制止,并结合相关部门直接拆除违建房屋,那业主们里就不会如此明目张胆这样做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柴女士自己不想把邻居关系闹得很僵,可是显然邻居并不领情。自始至终一楼的邻居都没有露过一次面,也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或者让步。这样的邻居,真的还有必要留情面吗?我认为直接报警或者走法律途径蕞为合适!
你们觉得呢?欢迎留言讨论!
柴女士两年前在长沙买了一套房,当时还赠送了一间地下室。不过这两年期间,柴女士并没有装修入住,直到现在才想到新房去看看,准备着手装修入住。谁曾想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一楼邻居竟然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私自将她家从地下室上来的入户门给封住,改成了私人卫生间,然后在墙上的另一边又给她开了一个大门。不仅如此,邻居还把一楼的公共面积也占用了一半,原本5米高的层高,也被他们家隔成了自己的私人空间。
看着这样的情况,柴女士第 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反映情况,并且还当着物业的面给邻居打去电话,希望他可以把自己家的入户门给复原。可是,邻居根本不顾及柴女士的意愿,直接拒绝这一要求。
眼看邻居这么难以沟通,柴女士就表示,如果他们家不给自己家复原的话,她可以自己动工把门复原。谁知道邻居一听,直接就态度非常强硬地说:“如果你敢动封好的门,我就立马把你家房子给拆了!”
这是什么强盗行为?你私自封别人家的大门,还有理了!于是,十分气愤的柴女士就和邻居其理论了起来。
理论时从邻居口中得知,这么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是因为他们家的装修设计师说了,公共区域是谁先装修、谁先占着就归谁!这一说法可把柴女士给整迷茫了,公共区域什么时候有先到先得这一说法了?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柴女士找到了正在装修房子的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这个不是他说的,而是小区里的业主都是这样做的,谁先占了就是谁的!
得!这项目经理可真是语出惊人死不休!随后,柴女士又联系了邻居,询问为什么要封掉自己家的大门,可邻居接下来的说法,再一次把柴女士给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邻居表示,按理说一楼的公共面积和柴女士家的地下室都应该是他家的,他现在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柴女士倒先找起事来了!邻居还表示,大门不是他封的,如果柴女士有意见那就找开发商,别在他这里没事找事!
眼看邻居这么无法沟通,柴女士又联系了开发商!可开发商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对任何业主承诺过,公共区域是赠送给某个人的私有面积,一切都是业主自己的说法。
并且,针对小区里其他住户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小区物业很早就下达过整改通知,但是业主们根本不当做一回事!看着这样的情况,实属无奈的柴女士,只能自己向有关部门投诉。
城 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去派人去调查此事,并且也会联系物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此事。听到这样的答复,柴女士也表示,如果还是协商不了的话,她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视频来源:帮女郎)
其实,小区里的公共地方是属于公众或者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方是不容许个人侵占的,这些道理我们大家都知道,也都知道侵占公共地方或者公共绿地是违法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的人明知故犯呢?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开发商为了利益,私下口头约定赠送业主公共面积或者公共绿地,让其业主可以私下改造;
2、小区物业监管不力,明知道业主有私下占用公共面积的行为,却不明以制止或者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就像柴女士所在的小区,业主们占用公共面积已经成了私下的规定,根本不考虑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利益。这其中物业公司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属于监管不力。
根据《蕞高人 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能在刚发现问题时,就及时出面制止,并结合相关部门直接拆除违建房屋,那业主们里就不会如此明目张胆这样做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柴女士自己不想把邻居关系闹得很僵,可是显然邻居并不领情。自始至终一楼的邻居都没有露过一次面,也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或者让步。这样的邻居,真的还有必要留情面吗?我认为直接报警或者走法律途径蕞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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