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碎碎念/
⏳把一周过成了一月,忙碌的日子也好漫长。
终于可以正点下班,早早收拾完躺下听歌,半夜醒来发现猫猫躺在我脖子窝里,竟然偷偷爬我被窝,真是又爱又恨。
在拿出新眼镜后终于找到昨晚摘下的那副。居然在娃娃的屁股底下,还好不重[允悲]
在美食和减肥之间挣扎的一周,已经这么辛苦了不得犒劳犒劳自己嘛。
又是想出省旅游的第N天,实在不行海西也行。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时隔多年在高处俯瞰到了环湖赛,车子好好看。
今天是粉嫩明艳的一天[害羞]
下班班啦[打call]
⏳把一周过成了一月,忙碌的日子也好漫长。
终于可以正点下班,早早收拾完躺下听歌,半夜醒来发现猫猫躺在我脖子窝里,竟然偷偷爬我被窝,真是又爱又恨。
在拿出新眼镜后终于找到昨晚摘下的那副。居然在娃娃的屁股底下,还好不重[允悲]
在美食和减肥之间挣扎的一周,已经这么辛苦了不得犒劳犒劳自己嘛。
又是想出省旅游的第N天,实在不行海西也行。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时隔多年在高处俯瞰到了环湖赛,车子好好看。
今天是粉嫩明艳的一天[害羞]
下班班啦[打call]
丧心病狂!江西赣州,女子刘某发现其儿子陈某明没有收完楼顶的衣服,其便用力踹了陈某明肚子一脚,致陈某明屁股坐地,表情痛苦的捂着肚子。下楼时,其小女儿又告诉刘某,陈某明偷吃了雪糕。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23号香日德--德令哈--敦煌。第二天清早做了次核酸,吃了路边的面馆,又继续回到正轨。中午到达德令哈,去了海子诗歌纪念馆(只是他去了,我对诗歌不感兴趣哈哈哈哈)逛了大半小时便继续向前走。晚上九点左右到达甘肃敦煌,路上看见了很美的夕阳,“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出现在我们眼前。找了月牙泉附近的酒店便住下。点了一份外卖,份量是真的多,两人都没吃完饭。第二天修整一下,去敦煌古城瞧了眼,感受大西北的豁达(当天天气预报显示38℃,但我感觉大西北已经超过四十度!)古城走了一圈就出来了,热没了。中午在路边的树荫下休息了好一会,六点我们又去了月牙泉,西北的六点简直和遵义的三四点差不多,甚至还要晒一些!(六点去沙漠真的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这个选择导致我们后半段的旅程发生很大的变化)到达月牙泉,先去古塔上溜达一圈,然后!在太阳直射的下午,我们竟然去爬坡(在沙漠上放了一个长梯,可以登上去,从上往下能看到月牙泉完整的模样) 其实在去古塔的时候就感觉自己不太舒服了,貌似中暑,但觉得自己还能坚持。爬坡进行到五分之二的时候,我就越发难受,然后他就呲呲爬上了顶,我歇了又走,终于走到一半,已经难受到不行,看见离我不远的姐姐灰溜溜的往下走了,她的老公也是独自爬上了顶,我很想倒回去但又觉得不到顶有点遗憾,就继续埋头爬!到顶了,爬坡结束了!但是我整个人都快晕了,当时就是头晕头疼身体发软,难受至极当时沙漠的气温肯定超过了四十℃,完全就是中暑的迹象,见我难受,对象就给我遮太阳,休息会也就灰溜溜滑了下去。下坡后,对象在景区买了一杯30块的柠檬水喝,可能因为它是30一杯,我觉得特别好喝坐在亭子下缓了缓,人好受些了才回到车上。这时候有个想法闯入脑海,要不就到此为止好了,就不再前往新疆。可能是我们俩都累了,可能是一路风景都看过了(草原雪山湖泊森林戈壁沙漠)当时确实我身体很难受,两人都觉得我们再在敦煌停留一晚,再做决定。在敦煌的第二晚,我们去了人民公园逛了逛,新奇的发现了那里的夜市一条街,俩人就坐在路边吃起了小火锅,那种小火锅很简易,就是一个车车把所有的菜都分类好,在路边支愣几张桌子,装饰一些有氛围感的小灯,晚风吹来还是挺惬意。吃完走了走夜市,买了杯渣女青柠茶,整上一口太爽了!这个地方人间烟火气太有了!吃好了,我俩竟然溜达到广场上看人跳广场舞哈哈哈哈,在旁边小跳了一会,总结出:这边的广场舞还挺好看,男女老少通吃。和遵义的广场舞比起来好像真要时尚一点,好多动作都像是跳舞的时候才会出现的。
在我们纠结很久后,两人一致决定不再去新疆,新疆的气温也高达40℃,沿途的风景都不亚于新疆,再有就是疫情原因,兰州疫情的大爆发也是导致我们不去新疆的一个因素(在敦煌的第二天,一早就看到兰州疫情的新闻,我们更是坚定往回走,绕开疫情高风险区)。
24号敦煌往回赶,目的地未知。看了很多条线路,返回都得经过疫情高风险区,刚开始说在兰州不下高速,直奔遵义,如果回到大遵义码变黄了,那就真是黄了,愁。于是我们朝着西宁方向,顺道去了青海湖看看。不愧是国家保护区,这才是大自然的美。湖水一会是嫩绿,一会又是浅蓝到深蓝,中国最美的湖—青海湖当之无愧。绕湖一大圈,看见了奔跑在湖边的火车,就像在和夕阳赛跑似的,静谧的湖水跟个观众一样。
绕湖一大圈后已经晚上九点左右了,天渐渐变黑,我们也开始赶往西宁,想着找个酒店住下,修整好就赶往回家的路。刚到西宁,找到酒店后被告知不能入住,即使入住酒店向上报备后也完全有被隔离的可能(因为我们去过了甘肃,不管是哪个区酒店都不接受,即使我们并没有前往疫情区,主要是西宁隔兰州太近了,所以疫情防控真的很严格)得知不能入住后我俩心如死灰……主要是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开车的人很疲惫,坐车的我也很累瞬间不知何去何从,几个区都不接受我们这样的客人。真的好想回家,想在家里的沙发躺着呜呜呜呜呜,思家心切。在车上休息了会,冷静后我们便决定坚持往前赶,开车到一点多,在西宁的宁德县下了高速,找到了最近的停车区(其实这个停车区是公交车收车区!并不对外开放)对象就想着试试看,能不能扫码进去,结果门开了。但我此刻心里的不安的,我觉得这种地方肯定不能随意停进去,而且我们还是外地车,我就想着重新找地儿停,果不其然,进去容易出来难!这下好了,根本出不去哈哈哈哈哈。大半夜也没办法了,只有将错就错,就在那里睡一晚吧!(对,又只有睡在车上)第二天醒来,周围停了好滴哦小车,应该都是公交司机开车来上班的,我们醒来又去试了试,看能不能出去,结果是:当然不能!对象找了正在修车的几个师傅问了问,说只有叫人来开门才出的去,好的是管理的那个人很好说话,不一会就来放我们出去了哈哈哈哈哈。向人道了声谢又继续踏上归家路。
在我们纠结很久后,两人一致决定不再去新疆,新疆的气温也高达40℃,沿途的风景都不亚于新疆,再有就是疫情原因,兰州疫情的大爆发也是导致我们不去新疆的一个因素(在敦煌的第二天,一早就看到兰州疫情的新闻,我们更是坚定往回走,绕开疫情高风险区)。
24号敦煌往回赶,目的地未知。看了很多条线路,返回都得经过疫情高风险区,刚开始说在兰州不下高速,直奔遵义,如果回到大遵义码变黄了,那就真是黄了,愁。于是我们朝着西宁方向,顺道去了青海湖看看。不愧是国家保护区,这才是大自然的美。湖水一会是嫩绿,一会又是浅蓝到深蓝,中国最美的湖—青海湖当之无愧。绕湖一大圈,看见了奔跑在湖边的火车,就像在和夕阳赛跑似的,静谧的湖水跟个观众一样。
绕湖一大圈后已经晚上九点左右了,天渐渐变黑,我们也开始赶往西宁,想着找个酒店住下,修整好就赶往回家的路。刚到西宁,找到酒店后被告知不能入住,即使入住酒店向上报备后也完全有被隔离的可能(因为我们去过了甘肃,不管是哪个区酒店都不接受,即使我们并没有前往疫情区,主要是西宁隔兰州太近了,所以疫情防控真的很严格)得知不能入住后我俩心如死灰……主要是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开车的人很疲惫,坐车的我也很累瞬间不知何去何从,几个区都不接受我们这样的客人。真的好想回家,想在家里的沙发躺着呜呜呜呜呜,思家心切。在车上休息了会,冷静后我们便决定坚持往前赶,开车到一点多,在西宁的宁德县下了高速,找到了最近的停车区(其实这个停车区是公交车收车区!并不对外开放)对象就想着试试看,能不能扫码进去,结果门开了。但我此刻心里的不安的,我觉得这种地方肯定不能随意停进去,而且我们还是外地车,我就想着重新找地儿停,果不其然,进去容易出来难!这下好了,根本出不去哈哈哈哈哈。大半夜也没办法了,只有将错就错,就在那里睡一晚吧!(对,又只有睡在车上)第二天醒来,周围停了好滴哦小车,应该都是公交司机开车来上班的,我们醒来又去试了试,看能不能出去,结果是:当然不能!对象找了正在修车的几个师傅问了问,说只有叫人来开门才出的去,好的是管理的那个人很好说话,不一会就来放我们出去了哈哈哈哈哈。向人道了声谢又继续踏上归家路。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