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法律公平需要依靠大家的良知和不畏艰难的共同努力!当初, 我之所以放弃上市公司法律工作,更放弃律师所工作,是看到一个律师朋友的胡作非为,她除了拿钱去买通,别无他法;在律师所我还写过判决书(那个法官找不到法律依据让我们自己写);上市公司要我不能让对方赢官司我就得动脑筋如何对付无辜的对方……善良让我承受不起,所以我咬咬牙放弃了!今天,有了舆论的监督,才会多少有点点的自我救助或一定范围的发声,虽然无法通过舆论左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独立审判权,但总能在不得已时曝光那些太离谱的法官的行为,敢于曝光的律师当然就会得罪法官,结果案子可能更加容易被判输……但相信报应的我们坚信,总有一天,那些人会被反噬,会承受恶果恶报。正如我说送钱那个律师,被切掉一只乳房,现在生死不知,搞不好第二只也保不住。那时谁被公安局抓了,她是开价10万去捞人,这10万当然得分出去,而她,有一个公安局的同学一起办事……
所以朱世华胡说八道说2000年我是用座机跟他联系换了单位找不到我且说我没用手机?简直不要脸到撒这种弱智的谎!他1998年5月我快递刚寄到刘文和手上几天,他已经在他三伯安排下秘密介入实施谋房行动(1998年2月就已经偷偷介入,否则那个租客不可能那么凑巧是他老丈人单位的,也不可能那么凑巧刘文和夫妻主动要替我管房子还不告诉我他们是朱世华老婆的自家人,更隐瞒我他们跟朱万杰是师生关系!这一切都是去年才知道),在刘文和手上拿到我与刘文和夫妻的代管房子《委托书》,上面有我手机号,同时还在刘文和手上拿到我1998年5月15日快递那个0707假房产证给刘文和快递信封原封不动拿走(刘文和证词),上面有我手机号,所以他才在1998年6月10日提交到房监局的办新房产证资料中明目张胆将假冒我继父身份伪造的21.43㎡假合同日期选为【1998年5月15日】,跟快递单同一天!然后他不动声色差不多2年,直到2000年元旦才让那个曾经1980年至1982年在我家住过两年跟我更熟悉的他二哥朱世洪打我手机问我家房子啥情况?当时我很诧异,问他怎么会有我手机号?他说找他三伯要到的!后来朱世华一直是打我手机联系我!直到2000年5月他父母顺利住进我家房子后,就很少联系我了!
而他说我换单位更是一派胡言!1998年1月母亲事故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很难受很沮丧,去处理完后事3月回到4月就辞掉了管理岗位,1999年正式进入律师事务所上班,直到2002年7月才辞职离开那个地方。而我原手机号用到2001年2月才报停,换中国联通号码(当时移动打出接听都是0.69原一分钟,联通刚推出不久0.49元一分钟,资费便宜很多,所以转网),由于我遵守承诺让四舅家长期居住房屋,只要不涉及产权,也就不需要过问太多,他们也不需要找我,所以换号码之后可能没跟包括他们在内的任何人联系,直到2008年,我才打电话问过张书,有没有人干涉他们居住?回答说没有,我也就放心不再管这事,朱世华并没主动联系我,我打电话给张书自然就有我新的手机号,如果四舅家要找我,张书肯定第一时间提供我号码给他家。我当时找张书还有个目的是找曹三妹,想问问收账的事和让她去看看我母亲坟墓到底啥情况?也就是想核实我四舅家到底是否遵守承诺负责看管母亲坟墓,兑现朱世华二哥说的“尽孝”?但张书说没有曹三妹夫妻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就算了。张书当时还问我:“你不回来看看?”我一直用普通话跟他对话,我回答:“没什么特别的事,我不想回去,免得接触到那边的人和事,都会令我伤心”,我告诉他,我已经不会讲四川话了,感觉很别扭。实际上,对我而言,母亲身故后,我已无真正意义上的亲人,朱世华家张书家他们之间才是很亲的血缘关系,我家跟他们几家没有,再想到曾经1996年我条件还无法接走母亲急需要有人帮我贴身照顾下母亲时,朱家曹家没有一个人肯伸出援手,我记忆深刻,根本不想跟任何人联系,更不想如他们所愿,将他们的子女带到广东生活工作(唯有不联系才能自动拒绝)。房子嘛,你们长期住总不能食言不管我母亲坟墓,这个交换条件总能成为一种约束,况且产权证是我继父的,我就不信他们还能变成他家的?!……所以就放任不管,结果没想到,他们就因为没人管(曹家因为曹三妹实际上已经获得账单交换没有了继承权她又不肯将每月收到的100元利息拿出来分给另外两家于是她也不可能去干涉朱家谁居住并同时用她的方式阻止另外两家过问房产,而另外两家也想到长期在外那个房子也不值钱又不回来住房子实际又是我支付的购房款本质上属于我母女财产不可能归他们所有自然就不好意思强行出面争什么,至于全日杂公司都知道的遗嘱曹光先当然是知道的,她有没有告知另外两家?不得而知,反正现在他们说不知道没听说过),朱世华现在钻的空子就是房子没人管佐证我就是卖给他了,所以他能通过这种理论令伙同他乱整的法官找出理由判决给他!
不重事实不查真相不管证据真假更枉顾诉讼时效的法官就敢乱来!就敢公然形成冤案![怒][怒]
所以朱世华胡说八道说2000年我是用座机跟他联系换了单位找不到我且说我没用手机?简直不要脸到撒这种弱智的谎!他1998年5月我快递刚寄到刘文和手上几天,他已经在他三伯安排下秘密介入实施谋房行动(1998年2月就已经偷偷介入,否则那个租客不可能那么凑巧是他老丈人单位的,也不可能那么凑巧刘文和夫妻主动要替我管房子还不告诉我他们是朱世华老婆的自家人,更隐瞒我他们跟朱万杰是师生关系!这一切都是去年才知道),在刘文和手上拿到我与刘文和夫妻的代管房子《委托书》,上面有我手机号,同时还在刘文和手上拿到我1998年5月15日快递那个0707假房产证给刘文和快递信封原封不动拿走(刘文和证词),上面有我手机号,所以他才在1998年6月10日提交到房监局的办新房产证资料中明目张胆将假冒我继父身份伪造的21.43㎡假合同日期选为【1998年5月15日】,跟快递单同一天!然后他不动声色差不多2年,直到2000年元旦才让那个曾经1980年至1982年在我家住过两年跟我更熟悉的他二哥朱世洪打我手机问我家房子啥情况?当时我很诧异,问他怎么会有我手机号?他说找他三伯要到的!后来朱世华一直是打我手机联系我!直到2000年5月他父母顺利住进我家房子后,就很少联系我了!
而他说我换单位更是一派胡言!1998年1月母亲事故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很难受很沮丧,去处理完后事3月回到4月就辞掉了管理岗位,1999年正式进入律师事务所上班,直到2002年7月才辞职离开那个地方。而我原手机号用到2001年2月才报停,换中国联通号码(当时移动打出接听都是0.69原一分钟,联通刚推出不久0.49元一分钟,资费便宜很多,所以转网),由于我遵守承诺让四舅家长期居住房屋,只要不涉及产权,也就不需要过问太多,他们也不需要找我,所以换号码之后可能没跟包括他们在内的任何人联系,直到2008年,我才打电话问过张书,有没有人干涉他们居住?回答说没有,我也就放心不再管这事,朱世华并没主动联系我,我打电话给张书自然就有我新的手机号,如果四舅家要找我,张书肯定第一时间提供我号码给他家。我当时找张书还有个目的是找曹三妹,想问问收账的事和让她去看看我母亲坟墓到底啥情况?也就是想核实我四舅家到底是否遵守承诺负责看管母亲坟墓,兑现朱世华二哥说的“尽孝”?但张书说没有曹三妹夫妻他们的联系方式,我就算了。张书当时还问我:“你不回来看看?”我一直用普通话跟他对话,我回答:“没什么特别的事,我不想回去,免得接触到那边的人和事,都会令我伤心”,我告诉他,我已经不会讲四川话了,感觉很别扭。实际上,对我而言,母亲身故后,我已无真正意义上的亲人,朱世华家张书家他们之间才是很亲的血缘关系,我家跟他们几家没有,再想到曾经1996年我条件还无法接走母亲急需要有人帮我贴身照顾下母亲时,朱家曹家没有一个人肯伸出援手,我记忆深刻,根本不想跟任何人联系,更不想如他们所愿,将他们的子女带到广东生活工作(唯有不联系才能自动拒绝)。房子嘛,你们长期住总不能食言不管我母亲坟墓,这个交换条件总能成为一种约束,况且产权证是我继父的,我就不信他们还能变成他家的?!……所以就放任不管,结果没想到,他们就因为没人管(曹家因为曹三妹实际上已经获得账单交换没有了继承权她又不肯将每月收到的100元利息拿出来分给另外两家于是她也不可能去干涉朱家谁居住并同时用她的方式阻止另外两家过问房产,而另外两家也想到长期在外那个房子也不值钱又不回来住房子实际又是我支付的购房款本质上属于我母女财产不可能归他们所有自然就不好意思强行出面争什么,至于全日杂公司都知道的遗嘱曹光先当然是知道的,她有没有告知另外两家?不得而知,反正现在他们说不知道没听说过),朱世华现在钻的空子就是房子没人管佐证我就是卖给他了,所以他能通过这种理论令伙同他乱整的法官找出理由判决给他!
不重事实不查真相不管证据真假更枉顾诉讼时效的法官就敢乱来!就敢公然形成冤案![怒][怒]
1. 人天生,并且永远,是自私的动物。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利益。
2.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3. 这世界上具有伟大人性但是却缺乏自我控制的人,在追求最高荣誉时,一旦碰到困难和危险,就懒惰,犹豫,容易沮丧。
相反,能够完善地进行自我控制的人,没有任何困难可以吓到倒他们的勇气,没有任何危险能够惊骇他们,但同时,他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似乎无动于衷。
4. 从来不向他人乞求怜悯,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之心;从来不向他人谈自己的需要,而是只谈对他们的好处。
5. 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善行而获得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
6. 虚荣总是建立在我们相信自己是受人注意和被人赞许的基础上。
7. 交换倾向出于自利的动机,并且引发了分工。
8. 意识到被人所爱,自有一种满足感,对一个心思纤细与感觉敏锐的人来说,这种满足感带给他的幸福,比他或许会期待的那一切可能从被人所爱当中得到的实质利益更为重要。
9. 我们赞同别人的情感,并不意味着我们和对方的情感一定要完全相同。
10. 要获得内心平静就必须做到“身体健康、没有负债、问心无愧”。如果这些条件能够达到,那么财富的增加会是多余。
11. 每个人都不断努力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
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使他青睐最利于社会的用途。这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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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们谈论关于自已的事情时必须有所节制。我们不能指望,我们的同伴对所有这些事物很感兴趣就像我们自已一样。人类交往中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很很多人缺乏这种节制。
13. 包含着某些真理因素的谬误是最危险的。
14. 不管某人如何自私,这个人总是存在着怜悯或同情的本性。他看到别人幸福时,哪怕他自己实际上一无所得,也会感到高兴。这种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
同情的感情绝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即便是最残忍的恶棍,即便是严重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丧失全部同情心。
15. 要对于一个国家形成一个正确的判断,我们必须把同一个国家的相距久远的两个时期进行对比。
进步是缓慢的,时代太近了,不但看不出它的改良,有时,即使国家改良了,但我们往往因看到某种产业的凋零或一地方的衰落,便怀疑它全国的财富与产业都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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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而偏私的,他们欺骗臣民,次第消减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
17. 在竞争中,个人的野心往往会促进公共利益。
18. 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的基础就是建立在人们倾向于同情和附和富者、强者的感情之上。
19. 仁慈犹如美化建筑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因此,呼吁人们实践仁慈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
相反,正义好比支撑整个大厦的中心支柱,这根柱子一旦动摇,那么人类社会这个宏大而雄伟的建筑必定会在转眼间土崩瓦解。所以,正义必须要靠强制来推行。
20. 什么是好的经济制度,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就是鼓励每个人去创造财富的制度。
21. 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充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22. 一个国家的富有不在于货币的多少,而在于生活必需品的丰富。
23. 对我们来说,看到别人的同感使我们高兴,发现别人与我们完全没有同感则使我们震惊。
24. 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25. 只要有了和平、低税收和宽容的司法当局,一个国家要达到最高富裕水平不需要其它东西。
26. 剥夺我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比让我们得不到该得到的东西要更严重。因此,侵犯财产,比仅仅撕毁契约罪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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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的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
因此,他要进行种种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28.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纯粹的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只是阻止我们去伤害邻居。一个人仅仅克制自己,不去侵犯邻居的人身、财产或名誉,确实只有一丁点可取之处。可是,他已经履行了称为正义的全部规则。
29.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
2.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3. 这世界上具有伟大人性但是却缺乏自我控制的人,在追求最高荣誉时,一旦碰到困难和危险,就懒惰,犹豫,容易沮丧。
相反,能够完善地进行自我控制的人,没有任何困难可以吓到倒他们的勇气,没有任何危险能够惊骇他们,但同时,他们对有关正义或人性的全部感觉似乎无动于衷。
4. 从来不向他人乞求怜悯,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之心;从来不向他人谈自己的需要,而是只谈对他们的好处。
5. 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善行而获得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
6. 虚荣总是建立在我们相信自己是受人注意和被人赞许的基础上。
7. 交换倾向出于自利的动机,并且引发了分工。
8. 意识到被人所爱,自有一种满足感,对一个心思纤细与感觉敏锐的人来说,这种满足感带给他的幸福,比他或许会期待的那一切可能从被人所爱当中得到的实质利益更为重要。
9. 我们赞同别人的情感,并不意味着我们和对方的情感一定要完全相同。
10. 要获得内心平静就必须做到“身体健康、没有负债、问心无愧”。如果这些条件能够达到,那么财富的增加会是多余。
11. 每个人都不断努力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
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使他青睐最利于社会的用途。这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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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们谈论关于自已的事情时必须有所节制。我们不能指望,我们的同伴对所有这些事物很感兴趣就像我们自已一样。人类交往中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很很多人缺乏这种节制。
13. 包含着某些真理因素的谬误是最危险的。
14. 不管某人如何自私,这个人总是存在着怜悯或同情的本性。他看到别人幸福时,哪怕他自己实际上一无所得,也会感到高兴。这种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
同情的感情绝不只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即便是最残忍的恶棍,即便是严重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丧失全部同情心。
15. 要对于一个国家形成一个正确的判断,我们必须把同一个国家的相距久远的两个时期进行对比。
进步是缓慢的,时代太近了,不但看不出它的改良,有时,即使国家改良了,但我们往往因看到某种产业的凋零或一地方的衰落,便怀疑它全国的财富与产业都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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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而偏私的,他们欺骗臣民,次第消减货币最初所含金属的真实分量。
17. 在竞争中,个人的野心往往会促进公共利益。
18. 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的基础就是建立在人们倾向于同情和附和富者、强者的感情之上。
19. 仁慈犹如美化建筑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因此,呼吁人们实践仁慈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
相反,正义好比支撑整个大厦的中心支柱,这根柱子一旦动摇,那么人类社会这个宏大而雄伟的建筑必定会在转眼间土崩瓦解。所以,正义必须要靠强制来推行。
20. 什么是好的经济制度,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就是鼓励每个人去创造财富的制度。
21. 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充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22. 一个国家的富有不在于货币的多少,而在于生活必需品的丰富。
23. 对我们来说,看到别人的同感使我们高兴,发现别人与我们完全没有同感则使我们震惊。
24. 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25. 只要有了和平、低税收和宽容的司法当局,一个国家要达到最高富裕水平不需要其它东西。
26. 剥夺我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比让我们得不到该得到的东西要更严重。因此,侵犯财产,比仅仅撕毁契约罪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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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当一个人做出了成绩并取得的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
因此,他要进行种种比较来确定自己所获报酬是否合理,比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28.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纯粹的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只是阻止我们去伤害邻居。一个人仅仅克制自己,不去侵犯邻居的人身、财产或名誉,确实只有一丁点可取之处。可是,他已经履行了称为正义的全部规则。
29.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
#柴犬初七# 今天刷到这个视频真的很气愤,从初七想到siri,想到被害毛孩子们,心里真的好难受。我不能理解这些人是抱着什么想的什么思想对它们做出这种事,或许在他们眼里这仅仅是一件商品一个动物甚至只是一只家畜,但是毛孩子对于家长来说真的是亲人是朋友是家人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许在漫长的过程中家长们可以获得一部分经济赔偿,但是过程中那些人的冷言冷语和视而不见更让人觉得愤恨,哪怕只是一句道歉在他们口中也是觉得理所应当不应该说的一句话。"不就是条狗吗差不多得了不就是想要钱?给你两千块重新买一条去。"大概就是他们不作为人最大的让步。可是家长们当初买狗,过程中狗狗的吃喝玩乐、生病打针吃药的消费何止一两千,更何况还有毛孩子和家长无价的感情…
真的希望动保能保护一下毛孩子们,让那些按法律规定办狗证、植入芯片的毛孩子们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快乐的生活着。也希望不要拿着传统文化的幌子做着吃狗肉这种残忍的事情!
我只是其中一个,是众多力量中的渺小一员,但是我为毛孩子发声,为siri和初七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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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动保能保护一下毛孩子们,让那些按法律规定办狗证、植入芯片的毛孩子们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快乐的生活着。也希望不要拿着传统文化的幌子做着吃狗肉这种残忍的事情!
我只是其中一个,是众多力量中的渺小一员,但是我为毛孩子发声,为siri和初七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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