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老虎的Ig的帖子。这两天他的帖子发现了两处闪亮点。
点①:米克尔森及诺曼都是曾经英国公开赛的冠军有资格豁免参赛,但他们因言论及行动自由结果不自由被拒之门外;
点②:老虎落泪。查原因,2000年老虎生涯获全满贯赛是在圣安德鲁斯老场完成的,全程还没用木杆,2005年梅开二度。再棒的球手没有赢过英国公开赛老场都不能称之为伟大。难怪老虎落泪言语伤感。
看了他两篇帖子留下两颗♥是唯一能做的。三心二意,我有「三颗心」留老虎帖子两颗剩一颗自己用…
一用又一用,爱要用心别用脑,一天又一天。(泰格伍兹IG截屏)
点①:米克尔森及诺曼都是曾经英国公开赛的冠军有资格豁免参赛,但他们因言论及行动自由结果不自由被拒之门外;
点②:老虎落泪。查原因,2000年老虎生涯获全满贯赛是在圣安德鲁斯老场完成的,全程还没用木杆,2005年梅开二度。再棒的球手没有赢过英国公开赛老场都不能称之为伟大。难怪老虎落泪言语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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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又一用,爱要用心别用脑,一天又一天。(泰格伍兹IG截屏)
【李光满:资本贪婪,监管失职!烂尾楼停贷事件暴露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最近蔓延全国多省的烂尾楼停贷事件愈演愈烈,正在形成一次金融事件。我们需要明白,烂尾楼停贷事件是先有烂尾楼,后有购房人“抱团停贷”,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在本应是专款专用并存在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是否被挪作它用,监管是否严重缺位的问题。
这次受到伤害的又是老百姓,前不久河南等省村镇银行暴雷,老百姓存在银行的钱突然就取不出来了,取款人还被赋红码,限制行动。虽然现在政府已经先期启动分类垫付资金安排,对5万元及5万元以下的客户先行垫付,但对5万元以上客户如何解决仍然没有提出解决办法。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但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却屡次出现。2015年高杠杆以及股权质押演变成股市崩盘灾难,让无数普通股民一夜返贫。此后校园贷、各种断头贷、P2P网贷层出不穷,使许多人陷入各种金融骗局,受到严重伤害,老百姓多年积攒的保命钱在一轮又一轮金融骗局中遭到洗劫。
高房价和各种金融骗局是老百姓的锥心之痛,现在发生的烂尾楼停贷事件是高房价与金融风险双重吸血的结果。老百姓积攒了一辈子甚至是几代人存的钱拿去买房,最后这些购房款被挪作它用,房子被烂尾,购房人的房子没了,还要继续承担三十年房贷。更令人不解的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却没有任何一方出来承担责任。那么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呢?
我个人认为,原因很多,但其主因只有两个,一个是资本的贪婪,一个是监管的失职。
先说资本的贪婪,房地产商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拿着购房人的预付款到银行做抵押,获得更多贷款,再去用这些贷款购地,用这些地开发的半成品房产做预售,再用预售款去拿地,再次贷款,再次购地,再次预售,这种贪婪的滚雪球开发方式就像是一种庞氏骗局,最终必然是资金链断裂,预售房烂尾,购房人钱房两空。这些房地产商对购房人交了钱却得不到房没有任何的同情和怜悯,他们眼里只有100%、300%、500%的利润,只有自己奢侈的生活,他们有了钱不是去把楼盘做完,而是花巨资去养足球俱乐部、去国外买豪宅、私人游艇、私人飞机,这就是资本家贪婪而无情的本性,如果我们不对这些资本家的这种贪婪进行节制和严格监管,他们会无限的玩空手套白狼的资本游戏,可以开发无数套房却让大家无房可住,就像资本家可以生产大量牛奶却宁可大家买不起倒掉也不愿降低卖给大家喝。
再说监管的渎职,我们国家实行的房屋预售制本身就是一个有利于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制度,因为这种制度要求购房人提前一到两年预交房款和贷款,实质是变相涨价,先对购房人盘剥一道。我们先不说这些,只说我国规定购房人预交的购房款必须存到一个专用账户内,这个专用账户只能在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按房屋建设进度给开发商拨付相对应的建设资金。现在之所以出现烂尾楼、没有资金把楼建完,是因为这些预售资金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给开发商,而是提前拨付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拿着这些钱不是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而是挪作它用,或用于更大规模拿地,或用于其它项目,或被挥霍一空。而负责监管这些资金使用的监管机构或银行毫无疑问是知道这些资金被挪作它用的,因为这种现象在圈内已成常态,因此监管部门和开发商以及银行形成了一个共同体,除了购房人,其他三方都负有形成烂尾楼的重大责任。
事件发生后,各方纷纷表态,但没有一家承认自己负有相应责任,难道形成烂尾楼也是购房人的责任?难道预付的购房款被挪作它用也是购房人的责任?有人在这里谈停贷者的法律问题,谈购房者的失信问题,就是没有人谈政府、银行和开发商的责任,好像所有各方都在努力为购房人服务,可购房人的房子却没了,而且还要继续还三十年房贷。
我以为是监管机构、银行、开发商的共同责任造成了烂尾楼状况,这三方必须承担各自的责任。我认为要解决烂尾楼问题,一是要控制开发商,不能让他们出境溜之大吉,今后要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对开发商所有大股东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将所有清查出来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烂尾楼问题。三是监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与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既有利益,也有责任,因此应由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开发商设立一个协调机构,先行拿出资金确保工程后续建设直至完工,购房人在收房后再继续还贷。我看各大银行在表态中都说涉及金额很小,风险可控,那么既然金额很小且风险又可控,那么拿出一定量的资金用于烂尾楼的后续建设应该不是大问题。四是坚决严肃地对监管机构、违规资金操作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直至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的关键是政府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承担起主体责任,不能让开发商、银行、政府三个相关方互相推诿,摘清自己的责任,然后什么事也不干,或都把事情捂着,瞒着,压着,就是不解决问题,如果这样,就一定要让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一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贪污腐败行为,那就不是问责、挪位子的问题了,那是要承担法律问题了。
这里我们不要指责那些参与抱团停贷的购房人,甚至要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还要给他们打上信用不良的记录。他们是真正的受害人,在交了购房款首付之后,没有收到自己购买的房子,还要继续为这个已经烂尾的房子交三十年房贷,你觉得这对他们公平合理吗?不要跟我谈法律,也不要跟我谈信用,因为一切的因是开发商、银行和监管机构造成的,他们只是在承受恶的果。
从2015年股市崩盘到后来坑蒙拐骗老百姓的各种“贷”再到P2P,从最近河南等省村镇银行的暴雷到现在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出现大量烂尾楼、购房人抱团停贷,我们应该深刻反省,这些年我们的金融体系到底存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到底有没有给老百姓带来伤害?
这些年金融系统出了这么多事,我们有谁承担过责任吗?有谁因此而被问责了吗?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但出了伤害老百姓的事却没有人承担责任,没有人被问责,这正常吗?如此下去,恐怕昨天和今天的故事还会在明天发生,老百姓还会反复受金融风险的伤害。https://t.cn/A6aW0pop(李光满说)
这次受到伤害的又是老百姓,前不久河南等省村镇银行暴雷,老百姓存在银行的钱突然就取不出来了,取款人还被赋红码,限制行动。虽然现在政府已经先期启动分类垫付资金安排,对5万元及5万元以下的客户先行垫付,但对5万元以上客户如何解决仍然没有提出解决办法。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但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却屡次出现。2015年高杠杆以及股权质押演变成股市崩盘灾难,让无数普通股民一夜返贫。此后校园贷、各种断头贷、P2P网贷层出不穷,使许多人陷入各种金融骗局,受到严重伤害,老百姓多年积攒的保命钱在一轮又一轮金融骗局中遭到洗劫。
高房价和各种金融骗局是老百姓的锥心之痛,现在发生的烂尾楼停贷事件是高房价与金融风险双重吸血的结果。老百姓积攒了一辈子甚至是几代人存的钱拿去买房,最后这些购房款被挪作它用,房子被烂尾,购房人的房子没了,还要继续承担三十年房贷。更令人不解的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却没有任何一方出来承担责任。那么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呢?
我个人认为,原因很多,但其主因只有两个,一个是资本的贪婪,一个是监管的失职。
先说资本的贪婪,房地产商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拿着购房人的预付款到银行做抵押,获得更多贷款,再去用这些贷款购地,用这些地开发的半成品房产做预售,再用预售款去拿地,再次贷款,再次购地,再次预售,这种贪婪的滚雪球开发方式就像是一种庞氏骗局,最终必然是资金链断裂,预售房烂尾,购房人钱房两空。这些房地产商对购房人交了钱却得不到房没有任何的同情和怜悯,他们眼里只有100%、300%、500%的利润,只有自己奢侈的生活,他们有了钱不是去把楼盘做完,而是花巨资去养足球俱乐部、去国外买豪宅、私人游艇、私人飞机,这就是资本家贪婪而无情的本性,如果我们不对这些资本家的这种贪婪进行节制和严格监管,他们会无限的玩空手套白狼的资本游戏,可以开发无数套房却让大家无房可住,就像资本家可以生产大量牛奶却宁可大家买不起倒掉也不愿降低卖给大家喝。
再说监管的渎职,我们国家实行的房屋预售制本身就是一个有利于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制度,因为这种制度要求购房人提前一到两年预交房款和贷款,实质是变相涨价,先对购房人盘剥一道。我们先不说这些,只说我国规定购房人预交的购房款必须存到一个专用账户内,这个专用账户只能在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按房屋建设进度给开发商拨付相对应的建设资金。现在之所以出现烂尾楼、没有资金把楼建完,是因为这些预售资金并不是按工程进度拨付给开发商,而是提前拨付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拿着这些钱不是用于本项目的后续建设,而是挪作它用,或用于更大规模拿地,或用于其它项目,或被挥霍一空。而负责监管这些资金使用的监管机构或银行毫无疑问是知道这些资金被挪作它用的,因为这种现象在圈内已成常态,因此监管部门和开发商以及银行形成了一个共同体,除了购房人,其他三方都负有形成烂尾楼的重大责任。
事件发生后,各方纷纷表态,但没有一家承认自己负有相应责任,难道形成烂尾楼也是购房人的责任?难道预付的购房款被挪作它用也是购房人的责任?有人在这里谈停贷者的法律问题,谈购房者的失信问题,就是没有人谈政府、银行和开发商的责任,好像所有各方都在努力为购房人服务,可购房人的房子却没了,而且还要继续还三十年房贷。
我以为是监管机构、银行、开发商的共同责任造成了烂尾楼状况,这三方必须承担各自的责任。我认为要解决烂尾楼问题,一是要控制开发商,不能让他们出境溜之大吉,今后要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对开发商所有大股东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将所有清查出来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烂尾楼问题。三是监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与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既有利益,也有责任,因此应由政府相关部门、银行、开发商设立一个协调机构,先行拿出资金确保工程后续建设直至完工,购房人在收房后再继续还贷。我看各大银行在表态中都说涉及金额很小,风险可控,那么既然金额很小且风险又可控,那么拿出一定量的资金用于烂尾楼的后续建设应该不是大问题。四是坚决严肃地对监管机构、违规资金操作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直至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的关键是政府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承担起主体责任,不能让开发商、银行、政府三个相关方互相推诿,摘清自己的责任,然后什么事也不干,或都把事情捂着,瞒着,压着,就是不解决问题,如果这样,就一定要让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一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贪污腐败行为,那就不是问责、挪位子的问题了,那是要承担法律问题了。
这里我们不要指责那些参与抱团停贷的购房人,甚至要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还要给他们打上信用不良的记录。他们是真正的受害人,在交了购房款首付之后,没有收到自己购买的房子,还要继续为这个已经烂尾的房子交三十年房贷,你觉得这对他们公平合理吗?不要跟我谈法律,也不要跟我谈信用,因为一切的因是开发商、银行和监管机构造成的,他们只是在承受恶的果。
从2015年股市崩盘到后来坑蒙拐骗老百姓的各种“贷”再到P2P,从最近河南等省村镇银行的暴雷到现在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出现大量烂尾楼、购房人抱团停贷,我们应该深刻反省,这些年我们的金融体系到底存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到底有没有给老百姓带来伤害?
这些年金融系统出了这么多事,我们有谁承担过责任吗?有谁因此而被问责了吗?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但出了伤害老百姓的事却没有人承担责任,没有人被问责,这正常吗?如此下去,恐怕昨天和今天的故事还会在明天发生,老百姓还会反复受金融风险的伤害。https://t.cn/A6aW0pop(李光满说)
#武汉市事关心##武汉名品 名品武汉# 关于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武政办﹝2021﹞114号)要求,持续加大“武汉名品”品牌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名品”认定工作机构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强市办)负责“武汉名品”认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具体实施。市标准化研究院协助相关工作。
二、认定原则
“武汉名品”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服务的经营场所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
(三)产品(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申报服务类的可适当放宽);
(四)产品(服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且执行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
(五)产品(服务)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均已获证;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未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的重点领域
具体参考《2022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五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自身法律地位的相关材料;
2.《“武汉名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3);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见附件4、5)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并在相应处盖章;
2.应按照指定的统一模板格式撰写(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采用相应模板);
3.围绕《“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中基本条件、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所列评价项目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六、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如实向申报受理主体(区强区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区强区办推荐申报的产品(服务)数量不少于10个;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相关产品(服务)排名前五的组织进行申报。已是“武汉名品”且在有效期的产品(服务)不再推荐申报。
2、各申报受理主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强市办。
(二)资料整理核实
市强市办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受理主体报送的申报资料整理形成分析报告,将相关材料提交统计、税务和环保等部门核实,并根据反馈情况,研究形成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
(三)专家评审
市强市办组织行业专家根据《“武汉名品”认定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6、7)对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中的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并打分。
(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市强市办综合申报领域、行业特点、专家评审得分排名等因素,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同时征求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中涉及的本行业的产品(服务)进行排名。
(五)公众投票
市强市办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投票名单,并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网络投票。
(六)审定及公示
市强市办综合专家评审得分、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排名、公众投票得票数,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在长江日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强市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强市办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证据佐证的异议,予以受理并组织初审单位开展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报者资格,通报给出具推荐意见的单位;异议不成立的,不影响对申报者的认定结果。
(七)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
市强市办将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义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有效期3年),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
七、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8月10日截止。
八、有关事宜
(一)相关材料模板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获取。
(二)相关资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须同申请表(盖章)一并提交。
(三)申报资料报送联系人:谈立、王兰,联系电话:027-83603978,电子邮箱:whsqsb@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王兰(收),邮编:430015。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https://t.cn/A6aCQhzM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武政办﹝2021﹞114号)要求,持续加大“武汉名品”品牌培育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武汉名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名品”认定工作机构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强市办)负责“武汉名品”认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具体实施。市标准化研究院协助相关工作。
二、认定原则
“武汉名品”认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服务的经营场所或研发基地设在武汉市;
(三)产品(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申报服务类的可适当放宽);
(四)产品(服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且执行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
(五)产品(服务)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均已获证;近三年内,申报单位未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且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
四、申报的重点领域
具体参考《2022年度“武汉名品”认定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五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自身法律地位的相关材料;
2.《“武汉名品”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3);
3.《“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见附件4、5)及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二)材料编制要求
1.提供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并在相应处盖章;
2.应按照指定的统一模板格式撰写(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采用相应模板);
3.围绕《“武汉名品”认定自评表》中基本条件、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社会责任等五项内容所列评价项目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
六、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如实向申报受理主体(区强区办、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区强区办推荐申报的产品(服务)数量不少于10个;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相关产品(服务)排名前五的组织进行申报。已是“武汉名品”且在有效期的产品(服务)不再推荐申报。
2、各申报受理主体对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报市强市办。
(二)资料整理核实
市强市办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受理主体报送的申报资料整理形成分析报告,将相关材料提交统计、税务和环保等部门核实,并根据反馈情况,研究形成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
(三)专家评审
市强市办组织行业专家根据《“武汉名品”认定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6、7)对2022年“武汉名品”申报有效名单中的产品(服务)进行评审并打分。
(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市强市办综合申报领域、行业特点、专家评审得分排名等因素,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同时征求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2年“武汉名品”拟投票名单中涉及的本行业的产品(服务)进行排名。
(五)公众投票
市强市办研究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投票名单,并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网络投票。
(六)审定及公示
市强市办综合专家评审得分、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排名、公众投票得票数,确定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在长江日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强市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强市办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证据佐证的异议,予以受理并组织初审单位开展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报者资格,通报给出具推荐意见的单位;异议不成立的,不影响对申报者的认定结果。
(七)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
市强市办将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武汉名品”拟认定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义制发通报、颁发证牌和证书(有效期3年),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
七、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8月10日截止。
八、有关事宜
(一)相关材料模板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获取。
(二)相关资料纸质版(盖章)、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须同申请表(盖章)一并提交。
(三)申报资料报送联系人:谈立、王兰,联系电话:027-83603978,电子邮箱:whsqsb@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王兰(收),邮编:430015。
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https://t.cn/A6aCQh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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