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桥真的要坐牢吗?
首先这不是标题党,因为谭桥做的事的确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不过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谭桥是谁,所以简单做一个介绍。
《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05-2018年推出的一档交通宣传节目,主持人就是当时在成都交管局任职的谭桥,因为这档节目不仅是宣传交通法规,而且还让网友们看到了许多人生百态而受到了热捧。
说到这再介绍一下谭桥这个人,谭桥1972年出生,成都人,1989年职高毕业,1990年当兵,因为训练太苦所以申请去养猪,当兵三年后退伍做了临时工,1995年做基建在贵州安装电话机,后来听说成都招交警就去了,没想到真的考上了交警。2005年因为《谭谈交通》火了起来,但是2018年节目停播,2021年谭桥辞职,去了四川电视台做主持人。至于他结了三次婚,第三次找了个小自己21岁的老婆,这些毕竟是别人的私事也就不多说了。(以上资料获取网址为https://t.cn/A6aCE5ae)
根据谭桥本人在微博上的爆料,以下是微博原文:“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好吧,我并没有吃惊)。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真是好手段。算了,还是去看部经典电视剧吧,挺精彩的。”
看了这段话之后感觉挺遗憾的,一是遗憾一个在2021年就已经辞职的人,在2022年还自称自己是“谭sir”,而且还是“你们的谭sir”,不知道询问过网友的同意没有。二是遗憾这个谭sir可能真的是不懂法。三是遗憾这篇微博竟然有20多万人点赞,留言大都是:“支持谭sir维权!”“请罗翔老师来维权!”“看着鸟公司的诉讼记录,看来是专门诉讼赚钱的。”看了这些评论,只能说中国的法治建设至少是在普法这一块上真是任重道远。
我们在一开始就说了,《谭桥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的一档交通普法类节目,谭桥只是作为成都交管局配合电视台做了这档节目的主持人,不论这档节目因为什么而火爆,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而不属于成都交管局更不属于谭桥本人。
就好像央视的白岩松不能说《新闻周刊》的著作权属于自己,撒贝宁也不能说《今日说法》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尽管主持人对一档节目是否受欢迎的确可以起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除非有特别约定,节目本身的权属和主持人无关。
一个获得授权的主体被网友骂“无良公司”“碰瓷公司”“资本运作”,一个没有获得授权的个人上传作品却被网友报以同情和支持,可能真的有部分网友就是喜欢谭桥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而喜欢上了这档节目,但是请不要把个人的喜欢与否作为评判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依据。毕竟如果某一天当你真的遇到了官司,你肯定希望法官能够依法判决,而不希望法官用是否“喜欢”一方当事人的标准决定你能否胜诉。
谭桥应该赔偿多少?
谭桥在微博里说“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如果权利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就有数千万,那么不好意思谭sir就应该赔偿数千万。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或者谭桥的获利有数千万,那么最后可能就是按照五百万以下的法定赔偿进行适当判决。
谭桥要坐牢吗?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非法获利三万就是数额较大,可以判三年,非法获利十五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以判十年。如果谭桥真的没有获利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吗?当然可能。这种情况就看传播的数量和点击量了,传播作品超过五百个,或者点击量超过五万,就足够判三年了。
那些利用别人的电影、电视剧或者作品来进行二次创作的UP主们,这些话其实也是说给你们的,防范于未然比被立案了再去想办法要好得多。
如果我们都不尊重创新,不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维权,任凭权利人的著作权被非法使用,那么最后就会变成没有人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创新,那么我们社会就会缺少创新动力,最后受损的将会是所有国人的利益。
最后还是想多说一句,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做守法的表率,而不应该是利用不明真相网友的喜欢、同情,更不应该去卖惨博眼球,引起舆论的关注,妄图去影响法制的天平。
要知道手持利剑与天平的正义女神是蒙眼闭目的,祂看不到违法者的精彩表演,更不会因为一个违法行为的人数多了就判定为合法,正义之剑终将会斩下,或早或晚。
首先这不是标题党,因为谭桥做的事的确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不过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谭桥是谁,所以简单做一个介绍。
《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05-2018年推出的一档交通宣传节目,主持人就是当时在成都交管局任职的谭桥,因为这档节目不仅是宣传交通法规,而且还让网友们看到了许多人生百态而受到了热捧。
说到这再介绍一下谭桥这个人,谭桥1972年出生,成都人,1989年职高毕业,1990年当兵,因为训练太苦所以申请去养猪,当兵三年后退伍做了临时工,1995年做基建在贵州安装电话机,后来听说成都招交警就去了,没想到真的考上了交警。2005年因为《谭谈交通》火了起来,但是2018年节目停播,2021年谭桥辞职,去了四川电视台做主持人。至于他结了三次婚,第三次找了个小自己21岁的老婆,这些毕竟是别人的私事也就不多说了。(以上资料获取网址为https://t.cn/A6aCE5ae)
根据谭桥本人在微博上的爆料,以下是微博原文:“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好吧,我并没有吃惊)。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真是好手段。算了,还是去看部经典电视剧吧,挺精彩的。”
看了这段话之后感觉挺遗憾的,一是遗憾一个在2021年就已经辞职的人,在2022年还自称自己是“谭sir”,而且还是“你们的谭sir”,不知道询问过网友的同意没有。二是遗憾这个谭sir可能真的是不懂法。三是遗憾这篇微博竟然有20多万人点赞,留言大都是:“支持谭sir维权!”“请罗翔老师来维权!”“看着鸟公司的诉讼记录,看来是专门诉讼赚钱的。”看了这些评论,只能说中国的法治建设至少是在普法这一块上真是任重道远。
我们在一开始就说了,《谭桥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的一档交通普法类节目,谭桥只是作为成都交管局配合电视台做了这档节目的主持人,不论这档节目因为什么而火爆,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而不属于成都交管局更不属于谭桥本人。
就好像央视的白岩松不能说《新闻周刊》的著作权属于自己,撒贝宁也不能说《今日说法》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尽管主持人对一档节目是否受欢迎的确可以起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除非有特别约定,节目本身的权属和主持人无关。
一个获得授权的主体被网友骂“无良公司”“碰瓷公司”“资本运作”,一个没有获得授权的个人上传作品却被网友报以同情和支持,可能真的有部分网友就是喜欢谭桥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而喜欢上了这档节目,但是请不要把个人的喜欢与否作为评判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依据。毕竟如果某一天当你真的遇到了官司,你肯定希望法官能够依法判决,而不希望法官用是否“喜欢”一方当事人的标准决定你能否胜诉。
谭桥应该赔偿多少?
谭桥在微博里说“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如果权利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就有数千万,那么不好意思谭sir就应该赔偿数千万。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或者谭桥的获利有数千万,那么最后可能就是按照五百万以下的法定赔偿进行适当判决。
谭桥要坐牢吗?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非法获利三万就是数额较大,可以判三年,非法获利十五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以判十年。如果谭桥真的没有获利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吗?当然可能。这种情况就看传播的数量和点击量了,传播作品超过五百个,或者点击量超过五万,就足够判三年了。
那些利用别人的电影、电视剧或者作品来进行二次创作的UP主们,这些话其实也是说给你们的,防范于未然比被立案了再去想办法要好得多。
如果我们都不尊重创新,不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维权,任凭权利人的著作权被非法使用,那么最后就会变成没有人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创新,那么我们社会就会缺少创新动力,最后受损的将会是所有国人的利益。
最后还是想多说一句,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做守法的表率,而不应该是利用不明真相网友的喜欢、同情,更不应该去卖惨博眼球,引起舆论的关注,妄图去影响法制的天平。
要知道手持利剑与天平的正义女神是蒙眼闭目的,祂看不到违法者的精彩表演,更不会因为一个违法行为的人数多了就判定为合法,正义之剑终将会斩下,或早或晚。
女子高烧、咳嗽,一直以为肺炎,医生看到脖子上的伤口后:艾滋病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微博新知博主#
来源见长图⬇️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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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烧、咳嗽,一直以为肺炎,医生看到脖子上的伤口后:艾滋病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微博新知博主#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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