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八月你好##人民日报#【不甘心原地踏步,那就把焦虑都化为动力】①焦虑大多因为想的太多,但做的太少;②别错把一次遗憾,当作人生的失败;③把难题拆分,从简单容易部分着手;④把握眼前,做好该做的准备;⑤把行动交给现在,把结果交给时间,沉住气去努力。9句话助你远离焦虑↓↓周末,早安。
“不结清尾款,就把装修好的全砸了!”山东临沂,胡先生找了一家装修公司来装修自己的婚房。可谁知婚房才装了80%,装修公司就要求结算尾款。胡先生不同意,装修公司就把已经装好门窗、壁橱、吊顶都拆了。胡先生一怒之下将装修公司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胡先生向相恋多年的女友求婚成功后,就准备把自己的房子装修一下,作为婚房使用。不过胡先生也知道装修中的坑很多,于是他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张某,及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给自己的婚房装修,双方并未签合同。
后经测算,胡先生这套房简单装修一下需要34000元。胡先生觉得价格可以接受,就和装修公司口头约定了装修方案。在装修前,张某要求胡先生先行支付部分材料费和进度款共计25000元,胡先生爽快地支付了。
今年1月份的时候,胡先生的房子已经装修了近80%。此时,张某突然提出让胡先生把尾款也结了,而胡先生则表示先看下装修质量如何。
当胡先生参观这装修了80%的婚房时,他发现有几个地方存在瑕疵,需要张某返工,而且胡先生又增加了新的装修项目。
张某表示,返工和新项目都会超出预算,得加钱。可胡先生认为装修瑕疵返工应当由张某自行承担。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决定停工,事情陷入了僵局。后张某心想:既然不肯付尾款,那这装修也就别要了!于是,张某背着胡先生将婚房内已经装好的房门、窗户、卫生间、壁柜icon、吊顶等装修设施全部毁坏。
胡先生得知情况后,气愤无比,这眼看着要到婚期了,再装修就得重新算日子了。最终,胡先生还是决定和张某以及张某所在装修公司对簿公堂,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和装修公司共同赔偿25000元。(来源:法院网)
1、这装修还没结束,张某就要求胡先生提前结清尾款,哪有这样的道理?尾款一旦结清,那后面又使绊子咋办?如果有装修瑕疵不愿返工咋办?因此,尾款一般都是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才会支付,这也是行业惯例了。
既然如此,张某突然要求胡先生提前支付尾款,胡先生可以拒绝,而张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有网友表示,胡先生并未与张某签订合同,这该如何履行?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胡先生虽然未与张某订立书面合同,但口头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事件中,胡先生与张某之间订立的应该是承揽合同icon。
《民法典》第782条规定,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既然如此,张某交付了80%的装修成果,并且还存在装修瑕疵,那胡先生支付73.5%的报酬并无不妥。
3、现在张某损坏了之前的装修,这属于什么行为?
由于胡先生提前支付了部分的装修材料款25000元,那么张某装修完毕的部分应属于胡先生的个人财产。现在张某故意将胡先生的财产损坏,这显然超出了一般民事侵权的范畴。
因此,我们认为张某的行为可能被刑事处罚,也可能被行政处罚。而这两种处罚的分界线,就是损坏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5000元的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当然,如果张某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张某处最低5日,最高15日的治安处罚,可以并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
4、胡先生发现装修瑕疵,要求张某返工,张某称:得加钱,这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781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张某要求加钱肯定是不合理的。胡先生不仅可以要求张某减少报酬,还可以要求张某对装修瑕疵部分重作、修理,或直接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由张某与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共同返还胡先生装修材料款10500元。
5、最后,本次事件中,胡先生看似赢了官司,但因为张某的行为导致了婚期可能要推迟,而这个损失对胡先生来说比损失一点钱更大。
因此,我们要提醒大家,有时候熟人介绍的,也不能太顾及情面,该约定的就要约定清楚。这时候宁可先小人后君子,也不要到最后明明吃了亏,还被说是不讲情面。
胡先生向相恋多年的女友求婚成功后,就准备把自己的房子装修一下,作为婚房使用。不过胡先生也知道装修中的坑很多,于是他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张某,及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给自己的婚房装修,双方并未签合同。
后经测算,胡先生这套房简单装修一下需要34000元。胡先生觉得价格可以接受,就和装修公司口头约定了装修方案。在装修前,张某要求胡先生先行支付部分材料费和进度款共计25000元,胡先生爽快地支付了。
今年1月份的时候,胡先生的房子已经装修了近80%。此时,张某突然提出让胡先生把尾款也结了,而胡先生则表示先看下装修质量如何。
当胡先生参观这装修了80%的婚房时,他发现有几个地方存在瑕疵,需要张某返工,而且胡先生又增加了新的装修项目。
张某表示,返工和新项目都会超出预算,得加钱。可胡先生认为装修瑕疵返工应当由张某自行承担。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决定停工,事情陷入了僵局。后张某心想:既然不肯付尾款,那这装修也就别要了!于是,张某背着胡先生将婚房内已经装好的房门、窗户、卫生间、壁柜icon、吊顶等装修设施全部毁坏。
胡先生得知情况后,气愤无比,这眼看着要到婚期了,再装修就得重新算日子了。最终,胡先生还是决定和张某以及张某所在装修公司对簿公堂,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和装修公司共同赔偿25000元。(来源:法院网)
1、这装修还没结束,张某就要求胡先生提前结清尾款,哪有这样的道理?尾款一旦结清,那后面又使绊子咋办?如果有装修瑕疵不愿返工咋办?因此,尾款一般都是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才会支付,这也是行业惯例了。
既然如此,张某突然要求胡先生提前支付尾款,胡先生可以拒绝,而张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有网友表示,胡先生并未与张某签订合同,这该如何履行?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胡先生虽然未与张某订立书面合同,但口头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事件中,胡先生与张某之间订立的应该是承揽合同icon。
《民法典》第782条规定,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既然如此,张某交付了80%的装修成果,并且还存在装修瑕疵,那胡先生支付73.5%的报酬并无不妥。
3、现在张某损坏了之前的装修,这属于什么行为?
由于胡先生提前支付了部分的装修材料款25000元,那么张某装修完毕的部分应属于胡先生的个人财产。现在张某故意将胡先生的财产损坏,这显然超出了一般民事侵权的范畴。
因此,我们认为张某的行为可能被刑事处罚,也可能被行政处罚。而这两种处罚的分界线,就是损坏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5000元的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当然,如果张某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张某处最低5日,最高15日的治安处罚,可以并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
4、胡先生发现装修瑕疵,要求张某返工,张某称:得加钱,这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781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张某要求加钱肯定是不合理的。胡先生不仅可以要求张某减少报酬,还可以要求张某对装修瑕疵部分重作、修理,或直接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由张某与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共同返还胡先生装修材料款10500元。
5、最后,本次事件中,胡先生看似赢了官司,但因为张某的行为导致了婚期可能要推迟,而这个损失对胡先生来说比损失一点钱更大。
因此,我们要提醒大家,有时候熟人介绍的,也不能太顾及情面,该约定的就要约定清楚。这时候宁可先小人后君子,也不要到最后明明吃了亏,还被说是不讲情面。
「若以空观荡之」,知道一切法没有自性,一切这些幻相没有自体,「谓实之情自忘」,你把这个假相当作真实,这种情执你自然就忘掉。只要你把情执放下,就没事了,业障就消了。这个情执里头,头一个就是我见,只要你有我,你就有情执,你就没有法子。所以《金刚经》提出来,「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这是什么?这是入门。你只要四相都在的话,你没有入佛门。所以头一个要把我相空掉,其他的迎刃而解,就不难了。怎样把我观空?我从哪里来的?四大五蕴聚集成这一个幻相,缘生的。四大五阴是缘,因缘生法。四大是讲物质,我们这个肉体是物质,物质的本身是五阴。这桩事情也是我们最近几年才知道,以前我们都是把物质跟精神分开的,物质是物质,受想行识是受想行识,它不是物质,现在才知道精神跟物质永远分不了家。再小的物质,里头都具足色受想行识。小到什么程度?佛法讲极微之微,今天科学家讲的,微中子,量子,也叫小光子,是一个电子体积的一百亿分之一,那么小。它是物质,它有受想行识。怎么知道?江本胜博士水实验上知道了。
所以我们的细胞,每一个细胞都具足色受想行识,这是事实真相,每一个细胞都具足,那哪个细胞是我?如果每一个细胞都是我,那我不就变成好多我了,哪有这个道理!所有一切物质现象统统具足受想行识。所以你细细去观察,我不可得,我是假的,不是真的,完全是一个非常强烈、非常坚固的错误观念,以为是有我,实际上真的没有,这真叫大错特错,这是一切错误的根源,这一关破了,以后就好办了。所以须陀洹要破这一关。我们在《华严经》上读到的,五十一个菩萨阶级,前面十信位,十信位初信位的菩萨要破五种见惑,他断惑跟小乘须陀洹是相等的,但是智慧超过小乘须陀洹,他是大乘菩萨,他要断身见,不再执着身是我。什么是我?自性是我,我们一般人讲灵性,灵性是我。不是灵魂,灵魂是自性迷了,叫灵魂。灵魂出不了六道,灵性超越六道了。身见破掉之后,边见好破。边见什么?对立。我没有了,我跟谁对立?连带就破掉了。我要不破,对立是不能被破的,那是破不了的。对立是边见,二边,跟人对立,跟事对立,跟一切法对立。对立它会慢慢发展,发展到什么?发展到矛盾,矛盾再发展就是冲突,冲突再发展就是斗争,再发展就是战争,就同归于尽,死路一条。化解冲突没有别的,把对立放下,我不再跟人对立,不再跟一切万物对立,问题就化解了。他跟我对立没有关系,那是他的事情,我不跟他对立,我解脱了。成见放下了,成见是什么?自以为是。见取见是果上的成见,戒取见是因上的成见。我们中国人说成见,佛把它分开,因跟果分开,都要放下,这都是你看错了。最后是邪见,不属于这四大类的所有一切错误的看法,把它并归一类,叫邪见。这些东西统统放下,小乘证得须陀洹,大乘是圆教初信位的菩萨。在这个文里面统统称妄见,这个妄见就是这五大类,错误的见解,要以空观把它荡掉,也就是放下,知道这些东西是假的,它不是真的。所以《金刚经》这个观法好,提供给我们,「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你看你心多清净。~~师父上人
所以我们的细胞,每一个细胞都具足色受想行识,这是事实真相,每一个细胞都具足,那哪个细胞是我?如果每一个细胞都是我,那我不就变成好多我了,哪有这个道理!所有一切物质现象统统具足受想行识。所以你细细去观察,我不可得,我是假的,不是真的,完全是一个非常强烈、非常坚固的错误观念,以为是有我,实际上真的没有,这真叫大错特错,这是一切错误的根源,这一关破了,以后就好办了。所以须陀洹要破这一关。我们在《华严经》上读到的,五十一个菩萨阶级,前面十信位,十信位初信位的菩萨要破五种见惑,他断惑跟小乘须陀洹是相等的,但是智慧超过小乘须陀洹,他是大乘菩萨,他要断身见,不再执着身是我。什么是我?自性是我,我们一般人讲灵性,灵性是我。不是灵魂,灵魂是自性迷了,叫灵魂。灵魂出不了六道,灵性超越六道了。身见破掉之后,边见好破。边见什么?对立。我没有了,我跟谁对立?连带就破掉了。我要不破,对立是不能被破的,那是破不了的。对立是边见,二边,跟人对立,跟事对立,跟一切法对立。对立它会慢慢发展,发展到什么?发展到矛盾,矛盾再发展就是冲突,冲突再发展就是斗争,再发展就是战争,就同归于尽,死路一条。化解冲突没有别的,把对立放下,我不再跟人对立,不再跟一切万物对立,问题就化解了。他跟我对立没有关系,那是他的事情,我不跟他对立,我解脱了。成见放下了,成见是什么?自以为是。见取见是果上的成见,戒取见是因上的成见。我们中国人说成见,佛把它分开,因跟果分开,都要放下,这都是你看错了。最后是邪见,不属于这四大类的所有一切错误的看法,把它并归一类,叫邪见。这些东西统统放下,小乘证得须陀洹,大乘是圆教初信位的菩萨。在这个文里面统统称妄见,这个妄见就是这五大类,错误的见解,要以空观把它荡掉,也就是放下,知道这些东西是假的,它不是真的。所以《金刚经》这个观法好,提供给我们,「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你看你心多清净。~~师父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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