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出入境接待大厅升级改造相关事宜的通告】广大市民群众、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出入境办证大厅智慧化水平,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城关区南关什字民安大厦四楼中国公民出入境办证大厅)自2022年2月25日起进行升级改造,工期预计2个月。现将升级改造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厅暂停证件受理业务,如您有紧急必须办理出国境申请需求,请前往就近的区(县)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24小时自助大厅正常对外开放,设有咨询引导服务台,开展已办证件领取及业务咨询服务。
三、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出入境记录查询业务正常开展,临时办公点设在民安大厦四楼4025办公室。
大厅改造期间,给您办理业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恢复正常时间,请关注“兰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如需咨询,请致电0931—5167281、5167282,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3399310151、13399319663。
兰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出入境办证大厅智慧化水平,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城关区南关什字民安大厦四楼中国公民出入境办证大厅)自2022年2月25日起进行升级改造,工期预计2个月。现将升级改造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厅暂停证件受理业务,如您有紧急必须办理出国境申请需求,请前往就近的区(县)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24小时自助大厅正常对外开放,设有咨询引导服务台,开展已办证件领取及业务咨询服务。
三、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出入境记录查询业务正常开展,临时办公点设在民安大厦四楼4025办公室。
大厅改造期间,给您办理业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恢复正常时间,请关注“兰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如需咨询,请致电0931—5167281、5167282,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3399310151、13399319663。
兰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
【今日开始报名!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公益性岗位招聘#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两年及两年以上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就业的,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退出人员、服务期满人员及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1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
(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锡林浩特市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者在报名后当日到常住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社区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聘上岗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交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到标准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确定拟用人选,最终选用上岗人员由用人单位确定,最终解释权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上岗前公示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薪酬待遇
1、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为1980元/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报名者持新冠肺炎健康绿码进入报名场所,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应聘者如为入境回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报名和应聘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书面委托书)。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1.报名地址:锡林浩特市司法综合楼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
2.咨询电话:8238387
3.联系人:任婷
4.电子邮箱:
xsjyj8231838@163.com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两年及两年以上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就业的,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退出人员、服务期满人员及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1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
(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锡林浩特市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者在报名后当日到常住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除外)。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常住社区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给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未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选聘上岗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交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到标准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确定拟用人选,最终选用上岗人员由用人单位确定,最终解释权由用人单位负责。
六、上岗前公示
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薪酬待遇
1、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为1980元/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3、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报名者持新冠肺炎健康绿码进入报名场所,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应聘者如为入境回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报名和应聘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书面委托书)。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1.报名地址:锡林浩特市司法综合楼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段)
2.咨询电话:8238387
3.联系人:任婷
4.电子邮箱:
xsjyj8231838@163.com
【#河北省医保局提醒谨防短信诈骗#】2月2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谨防短信诈骗的声明,全文如下↓↓↓
近期,我省参保人陆续收到以“河北医疗保障”“河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冀政通”等名义发送的诈骗短信,基本内容是“您的医保卡已停,请打开短信中的链接进行信息完善”。为保障全省参保人信息及财产安全,我局在此严正声明:
一、河北省各级医保部门从未发送过此类短信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域名为https://t.cn/AiTVOnfI,其他地址均为假冒网站。请参保人提高警惕,切勿点击诈骗短信网址链接,更不要随意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二、请参保人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电子凭证密码,不要转借他人,如需查询个人医保状态,可采取拨打医疗保障部门公开服务热线,前往当地医保经办大厅咨询办理、访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通过手机访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登陆查询。
三、请参保人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转告提醒此类诈骗短信,增强防范意识,如发现上当受骗,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涉案证据。#千万不要点击这种短信链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编辑|王伟]
近期,我省参保人陆续收到以“河北医疗保障”“河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冀政通”等名义发送的诈骗短信,基本内容是“您的医保卡已停,请打开短信中的链接进行信息完善”。为保障全省参保人信息及财产安全,我局在此严正声明:
一、河北省各级医保部门从未发送过此类短信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域名为https://t.cn/AiTVOnfI,其他地址均为假冒网站。请参保人提高警惕,切勿点击诈骗短信网址链接,更不要随意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二、请参保人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及医保电子凭证密码,不要转借他人,如需查询个人医保状态,可采取拨打医疗保障部门公开服务热线,前往当地医保经办大厅咨询办理、访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通过手机访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登陆查询。
三、请参保人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转告提醒此类诈骗短信,增强防范意识,如发现上当受骗,请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涉案证据。#千万不要点击这种短信链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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