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信息#2018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在我市退休目前居住在外地市的未认证离退休人员,可登陆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下载领取资格协查认证表,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社区盖章后寄回原工作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报养老金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无工作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直接寄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审核科。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4月起启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4月起启动,相信您或会发出如下疑问——今年有新变化吗?所有人都要办认证吗?认证手续怎么办?容易办吗?不着急,小编为您一一解答。有四类群体的认证办法继续沿袭往年做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原所属单位协助确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这类退休人员留意原单位的通知,并按其指引操作即可。企业离休人员——由组织部门协助确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这类退休人员留意组织部门的通知,并按其指引操作即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与多部门数据比对、公示认证和抽查认证相结合确认领取待遇资格。这类人员留意村(居)委会的通知,并按其指引操作即可。完全被征土地老年生活津贴领取人员——与多部门数据比对和抽查认证相结合确认领取待遇资格。这类人员留意股份社的通知,并按其指引操作即可。接下来,我们重点来介绍一下企业退休人员今年的认证办法吧。
关于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一、2018年度认证人员范围及认证时间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和与参保单位无法建立有效联系的人员均须参加2018年度的认证工作。
认证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凡通过原《认证表》方式进行认证的,认证人所在单位应于2019年3月20日前按要求反馈上报认证结果;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二、认证方式
(一)、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认证
认证人于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服务系统完成2018年度异地资格认证。市中心接收服务系统反馈认证信息并进行数据比对。2019年3月30日后,对尚未进行认证的人员,由市中心统一自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
(二)、通过原《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方式认证
对于尚不能使用“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为确保其能按时完成认证,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认证手续。认证人须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寄回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收到的“回寄认证表”原件报送至区社保中心3层社保待遇申领窗口。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三)、通过用人单位协助认证
如果认证人均不能通过上述方法进行资格认证,可选择如实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并寄回所在用人单位 ,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认证表报送至区社保中心3层社保待遇申领窗口。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三、补认证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认证的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为其补办认证手续,我中心自收到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认证材料的次月起,对符合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恢复并补发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异地资格认证是每年都要开展的常态化工作,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协助认证人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北京通-社保认证”操作指南
步骤一:手机下载“北京通”应用软件;
步骤二:进入“北京通”开启实名认证。(可在“北京通”服务页面或“我的-身份认证”页面下开启);
步骤三:在“北京通”服务页面点击“全部”,选择政务服务栏目下的“社保认证”,进入页面;
步骤四:本人认证的,确认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由他人代认证的,请正确填写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填写后提交,再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
步骤五:提交成功后,可在“北京通-社保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
一、2018年度认证人员范围及认证时间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和与参保单位无法建立有效联系的人员均须参加2018年度的认证工作。
认证时间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凡通过原《认证表》方式进行认证的,认证人所在单位应于2019年3月20日前按要求反馈上报认证结果;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二、认证方式
(一)、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认证
认证人于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服务系统完成2018年度异地资格认证。市中心接收服务系统反馈认证信息并进行数据比对。2019年3月30日后,对尚未进行认证的人员,由市中心统一自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
(二)、通过原《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方式认证
对于尚不能使用“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为确保其能按时完成认证,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认证手续。认证人须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寄回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收到的“回寄认证表”原件报送至区社保中心3层社保待遇申领窗口。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三)、通过用人单位协助认证
如果认证人均不能通过上述方法进行资格认证,可选择如实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并寄回所在用人单位 ,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认证表报送至区社保中心3层社保待遇申领窗口。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于2019年4月起暂停支付。
三、补认证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认证的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为其补办认证手续,我中心自收到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认证材料的次月起,对符合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恢复并补发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异地资格认证是每年都要开展的常态化工作,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协助认证人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北京通-社保认证”操作指南
步骤一:手机下载“北京通”应用软件;
步骤二:进入“北京通”开启实名认证。(可在“北京通”服务页面或“我的-身份认证”页面下开启);
步骤三:在“北京通”服务页面点击“全部”,选择政务服务栏目下的“社保认证”,进入页面;
步骤四:本人认证的,确认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由他人代认证的,请正确填写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填写后提交,再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
步骤五:提交成功后,可在“北京通-社保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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