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电梯井堵漏公司18118685668的宗旨是始终站在客户的角度去解决一切防水问题,您有困扰,我们一定视为自家问题去解决)
河池电梯井堵漏公司出现渗漏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于下管时基础没做实、地下结构变化,管线出现波浪型或上弧,下弧或不规则扭曲发生套接处脱离、半脱离、错位、不密实都会从套接管口处渗出地下水进入管道。由于管道质量自身问题(如养护不足,钢筋过细或钢筋间隔太大,管道混料不达强度)一般管道在地下6-7米的深度且受在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挤压,尤其来自地面的,如有大重型设备在上面碾压过,其后果很严重,则管道出现大面积坍塌或破损严重变形或裂缝,因而进入了沙土泥水,迫使管道堵塞甚至报废,其修复难度,危险系数随之上升。由于施工问题,在钩机下管作业时,配有顶管机械作业同时,由于顶力的作用不当,顶力过大则会使管道 裂或破损顶力过小则会脱节或接缝不密封,都是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井室渗漏:由于地下水压力遇上井室浇铸不力,也会出现渗漏,有时候很容易被忽略,以为此水来自于管道渗漏,故需细心排查。综上所述,管道堵漏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施工工程,您需要一个专业的管道防水堵漏公司,目前的效果还是人工手工堵漏补漏。
地下工程防水包括哪些范围?
地下工程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山岭及水底隧道、洞库、地下铁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防水是对地下工程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
地 下工程防水设防的范围,除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地表以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外,还包括如山岭隧道等在地面以上的构筑物。地下工程由于结构复杂,施工方法特殊, 受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渗透和侵蚀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其防水设防、防水施工、维护管理的难度和要求更高,必须 通过工程规划、建筑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全面系统地做好地下工程的防排水,使地下工程能合理正常地使用,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d.浇灌混凝土时,施工缝处未进行铺浆处理; 3、污水池渗漏水综合治理
房地产行业首先发生渗漏较为严得的非过于负一、二层三层的地下车库、地下停车场、连通口以及台阶,还有就是电梯井坑、内外墙的渗漏、消防管道穿墙渗漏。由于施工质量,地基周围环境变化,二者有一则会发渗漏。以往每个施工公司出现简单的小渗漏都会通过打针头来解决。不严重打针头也有效果,有些针对有水流,有水压,大面积麻峰窝,错位的沉降缝,针头注浆会束手无策。那就不得不考虑本公司的纳米高分子注浆了,对以上问题可一往打尽,具有能急堵,急收水,效果快好的神奇。对于沉降缝伸缩缝,因为该材料有弹性且高压填充到结构里内与结构体形成一体,所以允许一定范围的结构的沉降偏差偏移。使更具智慧性巧妙性。地下停车场车库渗漏水无非三个大面即顶、底、中层构造(墙和柱),顶部的漏水是,上面大。
河池堵漏公司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使用的化学灌浆材料,具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技术报告,经现场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施工,绝不使用伪劣产品。
2、严格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中不偷工减料。
3、坚持检查验收制度,坚持自检、互检和专检。
河池电梯井堵漏公司积累丰富的防水、堵漏、防潮等施工经验,根据建筑结构防水不同的设计、不同的要求,都能作出针对性的施工方法。本公司长期与兄弟单位保持技术交流,精心细研探讨。施工过许多国家、市、区级的重点工程,均得到用户的高度评赞及认可。在当今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中,防水、防漏、防潮等已成为当今建筑市场中的重中之重。在这种背景下,辰恒堵漏公司将以力挽狂澜的信念、精的技术、 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为现代的建筑防水市场做出应有的贡献。
电梯井渗漏水原因分析及维修:
1.渗漏原因
一是:引起接头处渗漏水是因为接头处结构错位本身的变化;
二是:混凝土长期浸泡在水中,使混凝土沉降变行引起漏水。
三是:由于温差,引起混凝土产生裂缝而渗漏。 计混凝土自防水本身漏水:实际工程中由于结构及施工情况复杂,如钢筋密集、地基沉降差异、砂石含泥量大、流动性劳动力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防水混凝土本身也可能产生漏渗水现象。所以,高水位地区设计防水堵漏防水采用多道防水线。 支模钢筋造成底板渗漏水:为支设外墙板模板,在底板上埋设支模钢筋,施工后在底板上表面切割钢筋,由于钢筋没有保护层,形成化学腐蚀,造成严重渗水。 蜂窝、麻面、沟洞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导致渗漏:由于振捣混凝土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沟洞而处理时,未剔松散混凝土没用掺外加剂的同比例细石砼修补即抹砂浆,且砂浆又不密实,导致混凝土疏松产生渗漏。 墙根与底板交界处漏水:墙根与地面交界处及周边部分有潮湿、滴水现象,二者交界处有漏水点。分析其渗漏原因,是由于振捣下一步底板混凝土时,前一步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20~30厘米高混凝土受牵连振动,使砼振捣不密实,另外,墙根混凝土在模板支护下没有下沉,而底板混凝土受振动下沉,则在墙根处拉裂。防腐堵漏同时,该部位应力过于集中,养护不及时也易造成干裂引起渗漏。因此,在振捣下部底板混凝土时,不要将振捣棒插到上部混凝土内及两步混凝土交界处,要离开一定距离,且应大于振捣棒振幅距离,避免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混凝土再次受振捣;浇筑高墙根混凝土时应在底板砼初凝后浇筑,同时注意振捣棒不要插入已初凝的底板混凝土内。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造成渗漏:外部地下水通过底板外侧面很薄的钢筋保护层进入底板钢筋周围,钢筋腐蚀使砼有缝隙,顺钢筋方向,向污水池内部渗水。因此建议设计污水池时,底板外侧、外墙外侧钢筋保护层应严格按规范规定设置保护层并适当加厚,施工翻样、加工、绑扎钢筋时应取负差,避免钢筋由于胀模造成几乎无保护层。
河池电梯井堵漏公司出现渗漏的原因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由于下管时基础没做实、地下结构变化,管线出现波浪型或上弧,下弧或不规则扭曲发生套接处脱离、半脱离、错位、不密实都会从套接管口处渗出地下水进入管道。由于管道质量自身问题(如养护不足,钢筋过细或钢筋间隔太大,管道混料不达强度)一般管道在地下6-7米的深度且受在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挤压,尤其来自地面的,如有大重型设备在上面碾压过,其后果很严重,则管道出现大面积坍塌或破损严重变形或裂缝,因而进入了沙土泥水,迫使管道堵塞甚至报废,其修复难度,危险系数随之上升。由于施工问题,在钩机下管作业时,配有顶管机械作业同时,由于顶力的作用不当,顶力过大则会使管道 裂或破损顶力过小则会脱节或接缝不密封,都是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井室渗漏:由于地下水压力遇上井室浇铸不力,也会出现渗漏,有时候很容易被忽略,以为此水来自于管道渗漏,故需细心排查。综上所述,管道堵漏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施工工程,您需要一个专业的管道防水堵漏公司,目前的效果还是人工手工堵漏补漏。
地下工程防水包括哪些范围?
地下工程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山岭及水底隧道、洞库、地下铁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防水是对地下工程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
地 下工程防水设防的范围,除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地表以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外,还包括如山岭隧道等在地面以上的构筑物。地下工程由于结构复杂,施工方法特殊, 受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渗透和侵蚀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其防水设防、防水施工、维护管理的难度和要求更高,必须 通过工程规划、建筑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全面系统地做好地下工程的防排水,使地下工程能合理正常地使用,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d.浇灌混凝土时,施工缝处未进行铺浆处理; 3、污水池渗漏水综合治理
房地产行业首先发生渗漏较为严得的非过于负一、二层三层的地下车库、地下停车场、连通口以及台阶,还有就是电梯井坑、内外墙的渗漏、消防管道穿墙渗漏。由于施工质量,地基周围环境变化,二者有一则会发渗漏。以往每个施工公司出现简单的小渗漏都会通过打针头来解决。不严重打针头也有效果,有些针对有水流,有水压,大面积麻峰窝,错位的沉降缝,针头注浆会束手无策。那就不得不考虑本公司的纳米高分子注浆了,对以上问题可一往打尽,具有能急堵,急收水,效果快好的神奇。对于沉降缝伸缩缝,因为该材料有弹性且高压填充到结构里内与结构体形成一体,所以允许一定范围的结构的沉降偏差偏移。使更具智慧性巧妙性。地下停车场车库渗漏水无非三个大面即顶、底、中层构造(墙和柱),顶部的漏水是,上面大。
河池堵漏公司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使用的化学灌浆材料,具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技术报告,经现场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施工,绝不使用伪劣产品。
2、严格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中不偷工减料。
3、坚持检查验收制度,坚持自检、互检和专检。
河池电梯井堵漏公司积累丰富的防水、堵漏、防潮等施工经验,根据建筑结构防水不同的设计、不同的要求,都能作出针对性的施工方法。本公司长期与兄弟单位保持技术交流,精心细研探讨。施工过许多国家、市、区级的重点工程,均得到用户的高度评赞及认可。在当今建筑市场的迅猛发展中,防水、防漏、防潮等已成为当今建筑市场中的重中之重。在这种背景下,辰恒堵漏公司将以力挽狂澜的信念、精的技术、 高效的管理、优质的服务,为现代的建筑防水市场做出应有的贡献。
电梯井渗漏水原因分析及维修:
1.渗漏原因
一是:引起接头处渗漏水是因为接头处结构错位本身的变化;
二是:混凝土长期浸泡在水中,使混凝土沉降变行引起漏水。
三是:由于温差,引起混凝土产生裂缝而渗漏。 计混凝土自防水本身漏水:实际工程中由于结构及施工情况复杂,如钢筋密集、地基沉降差异、砂石含泥量大、流动性劳动力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防水混凝土本身也可能产生漏渗水现象。所以,高水位地区设计防水堵漏防水采用多道防水线。 支模钢筋造成底板渗漏水:为支设外墙板模板,在底板上埋设支模钢筋,施工后在底板上表面切割钢筋,由于钢筋没有保护层,形成化学腐蚀,造成严重渗水。 蜂窝、麻面、沟洞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导致渗漏:由于振捣混凝土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沟洞而处理时,未剔松散混凝土没用掺外加剂的同比例细石砼修补即抹砂浆,且砂浆又不密实,导致混凝土疏松产生渗漏。 墙根与底板交界处漏水:墙根与地面交界处及周边部分有潮湿、滴水现象,二者交界处有漏水点。分析其渗漏原因,是由于振捣下一步底板混凝土时,前一步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20~30厘米高混凝土受牵连振动,使砼振捣不密实,另外,墙根混凝土在模板支护下没有下沉,而底板混凝土受振动下沉,则在墙根处拉裂。防腐堵漏同时,该部位应力过于集中,养护不及时也易造成干裂引起渗漏。因此,在振捣下部底板混凝土时,不要将振捣棒插到上部混凝土内及两步混凝土交界处,要离开一定距离,且应大于振捣棒振幅距离,避免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混凝土再次受振捣;浇筑高墙根混凝土时应在底板砼初凝后浇筑,同时注意振捣棒不要插入已初凝的底板混凝土内。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造成渗漏:外部地下水通过底板外侧面很薄的钢筋保护层进入底板钢筋周围,钢筋腐蚀使砼有缝隙,顺钢筋方向,向污水池内部渗水。因此建议设计污水池时,底板外侧、外墙外侧钢筋保护层应严格按规范规定设置保护层并适当加厚,施工翻样、加工、绑扎钢筋时应取负差,避免钢筋由于胀模造成几乎无保护层。
【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促就业 浙江出台具体政策举措】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等7条政策举措,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除依申请办理外,全面推广“无感智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推送政策享受信息,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返还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试点支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地由失业保险基金暂付的创业担保基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各地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经办机构可按2022年4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该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4%的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提取2021年底各地滚存结余1%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省本级滚存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省级统筹资金;各地可将不超过滚存结余3%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除依申请办理外,全面推广“无感智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推送政策享受信息,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返还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试点支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地由失业保险基金暂付的创业担保基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各地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经办机构可按2022年4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该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4%的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提取2021年底各地滚存结余1%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省本级滚存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省级统筹资金;各地可将不超过滚存结余3%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
【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促就业 浙江出台具体政策举措】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等7条政策举措,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除依申请办理外,全面推广“无感智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推送政策享受信息,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返还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试点支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地由失业保险基金暂付的创业担保基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各地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经办机构可按2022年4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该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4%的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其中,提取2021年底各地滚存结余1%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省本级滚存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省级统筹资金;各地可将不超过滚存结余3%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浙里资讯一点通# (via 浙江发布)
《通知》主要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等7条政策举措,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除依申请办理外,全面推广“无感智办”,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推送政策享受信息,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返还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向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在参保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符合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
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出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试点支出职业介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创业担保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各地由失业保险基金暂付的创业担保基金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各地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经办机构可按2022年4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符合条件的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受理到完成审核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
该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4%的资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其中,提取2021年底各地滚存结余1%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省本级滚存结余4%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省级统筹资金;各地可将不超过滚存结余3%的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下发之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浙里资讯一点通# (via 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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