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五大曝光##减量控大#【高交大队蓝商中队11月集中曝光9起违法停车违法行为】
(1)、2020年11月01日10时37分,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AXXXX6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1KM+4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2)、2020年11月02日23时01分,康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XXXX6大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KM+8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3)、2020年11月03日16时43分,陆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HXXXX6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KM+5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4)、2020年11月05日22时17分,闫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XXXX1大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68K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5)、2020年11月05日22时09分,丁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XXXX0大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68KM+2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6)、2020年11月06日10时58分,徐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XXXX2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378KM+1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7)、2020年11月06日23时02分,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XXXXQ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6KM+5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8)、2020年11月18日22时06分,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XXXX5大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公里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9)、2020年11月23日17时06分,纪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UXXXX3小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73KM+3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上述九起违法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分别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蓝商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冬季将强化路面管控,巩固“百日会战”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战果,对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并进行曝光,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商洛发布 @商洛发现 @商洛同城 @商洛新闻网 @西部网@阳光报
(1)、2020年11月01日10时37分,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AXXXX6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1KM+4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2)、2020年11月02日23时01分,康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XXXX6大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KM+8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3)、2020年11月03日16时43分,陆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HXXXX6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KM+500米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4)、2020年11月05日22时17分,闫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XXXX1大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68K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5)、2020年11月05日22时09分,丁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XXXX0大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68KM+2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6)、2020年11月06日10时58分,徐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陕AXXXX2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378KM+1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7)、2020年11月06日23时02分,孙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XXXXQ小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6KM+5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8)、2020年11月18日22时06分,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豫RXXXX5大型汽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298公里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9)、2020年11月23日17时06分,纪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UXXXX3小型汽车行驶至福银高速蓝商段1573KM+3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
上述九起违法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分别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蓝商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冬季将强化路面管控,巩固“百日会战”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战果,对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并进行曝光,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商洛发布 @商洛发现 @商洛同城 @商洛新闻网 @西部网@阳光报
【投稿】嘀咕好,我知道找裙子应该p文字合并发送,可是这次感觉很少有姑娘知道,问问可不可以单独发送呢。是我逛实体店的时候看见的,不售卖,是店主的私藏,日牌中古,看着三条好像是一个牌子的(上面的毛绒图案做工是一样的),我真的很喜欢,看了水洗标勉强认出是 and rxxxx的字样(是花体英文,看不太懂,也有可能是我看错了),我只知道类似的名字and remeo,搜了搜但是好像不是,问问大家知道这是什么日牌吗,我真的很喜欢[泪]
#五大曝光# 高交大队蓝商中队九月份曝光五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1. 2020年09月04日07时55分,张XX驾驶豫GXXXX1/豫GXXX5挂重型半挂车,从南阳往西安方向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371公里(丹凤服务区内)时,与仵XX驾驶的豫RXXXX2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张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张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仵XX无责任。
案例二:2020年09月10日16时18分,刘X驾驶陕AXXXXY小型普通客车,沿沪陕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商界段1396KM+900米处时,与李XX驾驶的陕AXXXXZ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刘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刘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XX无责任。
案例三:2020年09月03日14时30分,张XX驾驶豫RXXXX3/豫RXXX6挂重型半挂车,从商洛往西安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577KM+200M处时,由于未安全驾驶、操作不当碰撞路侧护栏,导致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张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张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2020年09月06日07时20分,詹XX驾驶青AXXXX6小型轿车,沿沪陕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商界段1325KM+200米(金丝峡服务区内)时,因观察不周、操作不当,与杨XX驾驶的宁DXXXX5/皖PXXX7挂重型半挂车发生擦挂,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詹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詹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杨XX无责任。
案例五:2020年9月1日17时01分,吴XX驾驶陕DXXXXP轻型仓栅式货车,由西安往商洛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583KM+300M(秦岭隧道内)处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碰撞隧道路沿,车辆及货物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吴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吴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商洛同城 @商洛交警 @商洛发布 @商洛发现 @阳光报@陕西交警
案例一:1. 2020年09月04日07时55分,张XX驾驶豫GXXXX1/豫GXXX5挂重型半挂车,从南阳往西安方向行驶至沪陕高速商界段1371公里(丹凤服务区内)时,与仵XX驾驶的豫RXXXX2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张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张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仵XX无责任。
案例二:2020年09月10日16时18分,刘X驾驶陕AXXXXY小型普通客车,沿沪陕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商界段1396KM+900米处时,与李XX驾驶的陕AXXXXZ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刘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刘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XX无责任。
案例三:2020年09月03日14时30分,张XX驾驶豫RXXXX3/豫RXXX6挂重型半挂车,从商洛往西安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577KM+200M处时,由于未安全驾驶、操作不当碰撞路侧护栏,导致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张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张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四:2020年09月06日07时20分,詹XX驾驶青AXXXX6小型轿车,沿沪陕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商界段1325KM+200米(金丝峡服务区内)时,因观察不周、操作不当,与杨XX驾驶的宁DXXXX5/皖PXXX7挂重型半挂车发生擦挂,导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詹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詹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杨XX无责任。
案例五:2020年9月1日17时01分,吴XX驾驶陕DXXXXP轻型仓栅式货车,由西安往商洛方向行驶至福银高速1583KM+300M(秦岭隧道内)处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碰撞隧道路沿,车辆及货物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吴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吴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商洛同城 @商洛交警 @商洛发布 @商洛发现 @阳光报@陕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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