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兵# 读古诗
《春游》
作者:白居易
上马临出门,出门复逡巡。
回头问妻子,应怪春游频。
诚知春游频,其奈老大身。
朱颜去复去,白发新更新。
请君屈十指,为我数交亲。
大限年百岁,几人及七旬。
我今六十五,走若下坂轮。
假使得七十,只有五度春。
逢春不游乐,但恐是痴人。
#永远是个兵# 古诗词鉴赏
《春游》
作者:白居易
上马临出门,出门复逡巡。
回头问妻子,应怪春游频。
诚知春游频,其奈老大身。
朱颜去复去,白发新更新。
请君屈十指,为我数交亲。
大限年百岁,几人及七旬。
我今六十五,走若下坂轮。
假使得七十,只有五度春。
逢春不游乐,但恐是痴人。
#永远是个兵# 古诗词鉴赏
在脸书上看到这样两条评论,感慨伯顿的粉丝多么忠心,“当我在美国写信给他时,他花时间回复我,告诉我他喜欢这里,但老维克是他最喜欢的地方!我一直和菲尔·伯顿通信,直到他去世。我今年98岁,所以时间不多了。”
“我去瑞士给他扫墓。他住的地方很漂亮,很可爱,一大块威尔士石作为墓碑,我给他带了一些黄玫瑰。(当年)他参观了我们的小学,留下了一张签名照片,到现在我还留着。”
她们爱他超过半个世纪,爱他六七十年,用大半个人生去爱他,甚至有比他大了两岁的粉丝已经98岁了仍然上网讲述当年和他的书信来往经历。
他真是个很好的偶像,不但一直全部拆阅粉丝的海量来信,送签名照,甚至还会亲笔给粉丝回信,和粉丝聊天。他做什么事都好认真。难怪他的粉丝一直给他扫墓,守护他最后的安息之地,送玫瑰花给他表达爱意,他值得一个人用一生去爱他。
泰勒在他去世多年以后说,“他死的那天,我仍然疯狂地爱着他,我想他也仍然爱我。我以为他会一直在那里,在电话的另一端。即使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知道他还在这个世界上。从此以后我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看不到他的脸,他的眼睛……如果他去世前我没有去过贝蒂·福特诊所(戒毒),我想我就不会在这里了。我爱了他二十五年。”
图一是他的忌日当天粉丝去看他,给他献上的长茎红玫瑰,西方人认为红玫瑰的茎部越长,代表的爱意越深,我好几次看到扫墓的粉丝给他送这种玫瑰了。
为他修葺坟墓的粉丝也相当用心,特意种了白花和红花,配合绿叶一起,刚好是威尔士红龙旗的颜色
“我去瑞士给他扫墓。他住的地方很漂亮,很可爱,一大块威尔士石作为墓碑,我给他带了一些黄玫瑰。(当年)他参观了我们的小学,留下了一张签名照片,到现在我还留着。”
她们爱他超过半个世纪,爱他六七十年,用大半个人生去爱他,甚至有比他大了两岁的粉丝已经98岁了仍然上网讲述当年和他的书信来往经历。
他真是个很好的偶像,不但一直全部拆阅粉丝的海量来信,送签名照,甚至还会亲笔给粉丝回信,和粉丝聊天。他做什么事都好认真。难怪他的粉丝一直给他扫墓,守护他最后的安息之地,送玫瑰花给他表达爱意,他值得一个人用一生去爱他。
泰勒在他去世多年以后说,“他死的那天,我仍然疯狂地爱着他,我想他也仍然爱我。我以为他会一直在那里,在电话的另一端。即使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知道他还在这个世界上。从此以后我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看不到他的脸,他的眼睛……如果他去世前我没有去过贝蒂·福特诊所(戒毒),我想我就不会在这里了。我爱了他二十五年。”
图一是他的忌日当天粉丝去看他,给他献上的长茎红玫瑰,西方人认为红玫瑰的茎部越长,代表的爱意越深,我好几次看到扫墓的粉丝给他送这种玫瑰了。
为他修葺坟墓的粉丝也相当用心,特意种了白花和红花,配合绿叶一起,刚好是威尔士红龙旗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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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西台记事 By 温三
灵异志怪,单元文
不老不死道仙 vs 热情阳光女土匪
男主曾带着一个国家的希望降生,可惜还是亡国了,希望变成了妄想,后来他被世上唯一一个道仙看中,给了他不死血,从此他便不老不死。
女主从小跟着哥哥做土匪,为了保卫家园不被敌人入侵,这帮土匪自立成军,抵御外敌。当时的环境恶劣,完全没有食物,女主在快饿死前敲开了男主的门,得到了男主随手给的食物和衣服。这是两人的相逢。
再一次相逢时,男主已变成不老不死道仙,拖着前未婚妻的尸体,前往家乡安葬。而女主则早就已经死去,只因为哥哥底下的三千英魂护住了女主的魂魄,几年来她都孤独存在着,直到遇上了男主,她很开心终于有一个人和她说话了,她还自告奋勇提出附身在他前未婚妻身体上帮他去埋葬,一来可以减轻负担,二来也能让尸体停止腐败。于是他们便结伴上路了,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女主,让男主觉得她或许是日后无尽时间里孤独的良药。
于是男主把这具身体给了女主,从此他便是女主的主人,不离不弃。
故事是一个个单元文,一点点引出了男女主的过去,单元故事情节上不怎么出众,还是夹杂的感情线比较好磕。女主一直以为男主喜欢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每次身体一受伤,她都很自责,男主的嘴也很硬,从来不正面表达自己的感情,直到一次女主遇到了幻境,两人由此才真正地表露了内心,这时候距两人结伴同行已经过去六七十年了,两人的感情发展实属有点慢热了。
不过说开之后的男主,莫名有种油腻感,动不动就自称“爷”,和之前万事不关心的冷漠性格有点天差地别。
烟西台记事 By 温三
灵异志怪,单元文
不老不死道仙 vs 热情阳光女土匪
男主曾带着一个国家的希望降生,可惜还是亡国了,希望变成了妄想,后来他被世上唯一一个道仙看中,给了他不死血,从此他便不老不死。
女主从小跟着哥哥做土匪,为了保卫家园不被敌人入侵,这帮土匪自立成军,抵御外敌。当时的环境恶劣,完全没有食物,女主在快饿死前敲开了男主的门,得到了男主随手给的食物和衣服。这是两人的相逢。
再一次相逢时,男主已变成不老不死道仙,拖着前未婚妻的尸体,前往家乡安葬。而女主则早就已经死去,只因为哥哥底下的三千英魂护住了女主的魂魄,几年来她都孤独存在着,直到遇上了男主,她很开心终于有一个人和她说话了,她还自告奋勇提出附身在他前未婚妻身体上帮他去埋葬,一来可以减轻负担,二来也能让尸体停止腐败。于是他们便结伴上路了,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女主,让男主觉得她或许是日后无尽时间里孤独的良药。
于是男主把这具身体给了女主,从此他便是女主的主人,不离不弃。
故事是一个个单元文,一点点引出了男女主的过去,单元故事情节上不怎么出众,还是夹杂的感情线比较好磕。女主一直以为男主喜欢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每次身体一受伤,她都很自责,男主的嘴也很硬,从来不正面表达自己的感情,直到一次女主遇到了幻境,两人由此才真正地表露了内心,这时候距两人结伴同行已经过去六七十年了,两人的感情发展实属有点慢热了。
不过说开之后的男主,莫名有种油腻感,动不动就自称“爷”,和之前万事不关心的冷漠性格有点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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