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男子放生一只老鳖,老鳖教他奇门异术,助他发大财
明朝正德年间,山东有个书生名叫冯如龙,为人善良,乐善好施,尽管他的家中并不富裕,却经常帮助比自己更穷的乡亲。
前些年,同村的渔夫李二死了母亲,无钱为母亲下葬,后来找到了冯如龙,冯如龙毫不犹豫将家中的大半积蓄十两银子借给了他,让他度过了眼前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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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过了两年多,李二都没还上这银子,冯如龙也从未向他提起过还钱的事,他知道李二不容易,一个人养活着俩孩子,这几年渔业又不景气,一家人能吃个饱饭就不错了。
这一天,李二不知从哪里抓了只体型巨大的老鳖,高高兴兴地给冯如龙送了过来。
李二知道自己欠着人家人情,别的无以为报,这只老鳖是个宝贝,送给恩人补补身体也算是自己的一片心意。
冯如龙倒是个敞亮人,知道李二一直为还不上钱心里有压力,于是便收下这只老鳖,说道:“这只老鳖看起来少说也有两百岁了,就算在集市上卖也能卖不少银子,我今天收下它,咱俩的账就算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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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听了很高兴,心理负担小了不少,又和冯如龙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
李二离开后,冯如龙看着老鳖说道:“你长这么大个儿是不是快要成仙了?今天幸亏遇到了我,我不杀生,一会儿就放了你,下次小心一点。”
当天夜里,冯如龙来到河边,将那只老鳖给放生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家乡突遇灾情,冯如龙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天,冯如龙去邻村朋友家聊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沿着河边往回走,中途突然有个醉汉和他撞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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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如龙刚要扶那醉汉,没想到醉汉却骂骂咧咧地口出狂言,说他走路不长眼,还扬言要揍他一顿。
冯如龙心中本来就很苦闷,遇到一个不讲理的,他也怒了,对那醉汉吼道:“我冯梦龙虽然是一介书生,但是也不是让人随便打的!”说完撸起袖子就要和他干。
没想到那醉汉听到冯如龙的名字后竟然跪下便拜,说道:“原来是恩人,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冯如龙以为他认错人了,刚要开口却被这醉汉拉到了一处大宅子里。
醉汉又摆了一桌丰盛的菜肴,这才开口说道:“实不相瞒,我就是前两年被您放生的那只老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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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如龙听了大吃一惊,一下子站了起来,没想到这老鳖还真成了精!
醉汉急忙让冯如龙坐下,态度诚恳地说道:“恩人不要害怕,我是不会害你的,今天我们能够相遇,说明这就是缘分啊!”
于是举杯向冯如龙敬酒,冯如龙见这老鳖不像是恶人,渐渐地不再害怕,两人便一起喝起了酒,边喝边聊,相谈甚欢。
聊天中得知,老鳖在河神下面当差,最近因工作失误被河神惩罚,今天喝了点酒心情不好,便和冯如龙起了冲突……
两人聊了大半夜,眼见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老鳖站起来说道:“恩人,我该走了,我送你件好东西,过些日子我再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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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拉住冯如龙的一只手臂,然后闭上眼睛运气,不一会儿从口中缓缓吐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小珠子,就像人的眼睛那样。
只见那小珠子一下子沾到了冯如龙手臂上的皮肤,很快便和皮肤融为了一体。
冯如龙大吃一惊,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老鳖笑了笑,说道:“它会教给你奇门异术,很快你就会知道了!”说完便将他送出了门。
冯如龙刚一走出门,只听身后“扑通”一声,转身一看,老鳖已经向河底游去,而那座大宅子也化为了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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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冯如龙竟然真的有了神力,他的眼睛变得十分明亮,能够看穿障碍物后面的东西,更为奇特的是他能看到地下埋的金银财宝,就算是距离很远,脑海中都能浮现出埋宝的地点,即使历史再久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很快,靠着这双眼睛,冯如龙挖出了许多金银财宝,家境一下子富裕起来,有了钱,他并没有独自享受,而是将钱财散给乡亲们,帮大家共同度过了这次难关。
当地的县令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惊奇,同时被冯如龙乐善好施的精神所感动,于是便召见他,想要给他个嘉奖。
县令有个女儿名叫阿紫,长得貌若天仙,是个知书达理的小家碧玉,碰巧这一天她来给父亲送东西,不想在县衙门口遇见了前来召见的冯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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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紫姑娘见了风度翩翩的冯如龙不禁小脸一红,低下头用眼角偷偷去看他。
到了晚上,阿紫问父亲这个年轻人的来历,县令便将他的奇事和善举讲给了女儿听。
阿紫知道了冯如龙的事迹,对他更加倾慕了。
县令似乎察觉到了女儿对冯如龙动了爱慕之心,他何尝不想将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召为自己的乘龙快婿呢?
于是便问了女儿阿紫的意见,阿紫立刻红着脸点头同意了。
不久之后,冯如龙果然和县令的千金结为了夫妻,这件事情在当地成为了一件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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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冯如龙成亲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老鳖来给自己贺喜来了。
道完喜,老鳖说道:“恩人,家乡的难关已经度过,如今你也成家立业了,那个东西该还给我了!”
冯如龙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老鳖取完东西又向他作了个揖,这才转身离去。
第二天冯如龙醒来,发现胳膊上的那个珠子果然不见了,他的神力自然而然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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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神力消失之后,冯如龙用家里的余钱做起来生意,他做生意诚信可靠,童叟无欺,很快便大获成功,凭着自己的能力赚了不少钱。
不久之后,阿紫又为他生下一个大胖小子,一家人的生活越过越甜蜜!
明朝正德年间,山东有个书生名叫冯如龙,为人善良,乐善好施,尽管他的家中并不富裕,却经常帮助比自己更穷的乡亲。
前些年,同村的渔夫李二死了母亲,无钱为母亲下葬,后来找到了冯如龙,冯如龙毫不犹豫将家中的大半积蓄十两银子借给了他,让他度过了眼前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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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过了两年多,李二都没还上这银子,冯如龙也从未向他提起过还钱的事,他知道李二不容易,一个人养活着俩孩子,这几年渔业又不景气,一家人能吃个饱饭就不错了。
这一天,李二不知从哪里抓了只体型巨大的老鳖,高高兴兴地给冯如龙送了过来。
李二知道自己欠着人家人情,别的无以为报,这只老鳖是个宝贝,送给恩人补补身体也算是自己的一片心意。
冯如龙倒是个敞亮人,知道李二一直为还不上钱心里有压力,于是便收下这只老鳖,说道:“这只老鳖看起来少说也有两百岁了,就算在集市上卖也能卖不少银子,我今天收下它,咱俩的账就算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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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听了很高兴,心理负担小了不少,又和冯如龙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
李二离开后,冯如龙看着老鳖说道:“你长这么大个儿是不是快要成仙了?今天幸亏遇到了我,我不杀生,一会儿就放了你,下次小心一点。”
当天夜里,冯如龙来到河边,将那只老鳖给放生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家乡突遇灾情,冯如龙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天,冯如龙去邻村朋友家聊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沿着河边往回走,中途突然有个醉汉和他撞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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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如龙刚要扶那醉汉,没想到醉汉却骂骂咧咧地口出狂言,说他走路不长眼,还扬言要揍他一顿。
冯如龙心中本来就很苦闷,遇到一个不讲理的,他也怒了,对那醉汉吼道:“我冯梦龙虽然是一介书生,但是也不是让人随便打的!”说完撸起袖子就要和他干。
没想到那醉汉听到冯如龙的名字后竟然跪下便拜,说道:“原来是恩人,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冯如龙以为他认错人了,刚要开口却被这醉汉拉到了一处大宅子里。
醉汉又摆了一桌丰盛的菜肴,这才开口说道:“实不相瞒,我就是前两年被您放生的那只老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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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如龙听了大吃一惊,一下子站了起来,没想到这老鳖还真成了精!
醉汉急忙让冯如龙坐下,态度诚恳地说道:“恩人不要害怕,我是不会害你的,今天我们能够相遇,说明这就是缘分啊!”
于是举杯向冯如龙敬酒,冯如龙见这老鳖不像是恶人,渐渐地不再害怕,两人便一起喝起了酒,边喝边聊,相谈甚欢。
聊天中得知,老鳖在河神下面当差,最近因工作失误被河神惩罚,今天喝了点酒心情不好,便和冯如龙起了冲突……
两人聊了大半夜,眼见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老鳖站起来说道:“恩人,我该走了,我送你件好东西,过些日子我再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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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拉住冯如龙的一只手臂,然后闭上眼睛运气,不一会儿从口中缓缓吐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小珠子,就像人的眼睛那样。
只见那小珠子一下子沾到了冯如龙手臂上的皮肤,很快便和皮肤融为了一体。
冯如龙大吃一惊,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老鳖笑了笑,说道:“它会教给你奇门异术,很快你就会知道了!”说完便将他送出了门。
冯如龙刚一走出门,只听身后“扑通”一声,转身一看,老鳖已经向河底游去,而那座大宅子也化为了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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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冯如龙竟然真的有了神力,他的眼睛变得十分明亮,能够看穿障碍物后面的东西,更为奇特的是他能看到地下埋的金银财宝,就算是距离很远,脑海中都能浮现出埋宝的地点,即使历史再久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很快,靠着这双眼睛,冯如龙挖出了许多金银财宝,家境一下子富裕起来,有了钱,他并没有独自享受,而是将钱财散给乡亲们,帮大家共同度过了这次难关。
当地的县令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惊奇,同时被冯如龙乐善好施的精神所感动,于是便召见他,想要给他个嘉奖。
县令有个女儿名叫阿紫,长得貌若天仙,是个知书达理的小家碧玉,碰巧这一天她来给父亲送东西,不想在县衙门口遇见了前来召见的冯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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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紫姑娘见了风度翩翩的冯如龙不禁小脸一红,低下头用眼角偷偷去看他。
到了晚上,阿紫问父亲这个年轻人的来历,县令便将他的奇事和善举讲给了女儿听。
阿紫知道了冯如龙的事迹,对他更加倾慕了。
县令似乎察觉到了女儿对冯如龙动了爱慕之心,他何尝不想将这个善良的小伙子召为自己的乘龙快婿呢?
于是便问了女儿阿紫的意见,阿紫立刻红着脸点头同意了。
不久之后,冯如龙果然和县令的千金结为了夫妻,这件事情在当地成为了一件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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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冯如龙成亲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老鳖来给自己贺喜来了。
道完喜,老鳖说道:“恩人,家乡的难关已经度过,如今你也成家立业了,那个东西该还给我了!”
冯如龙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老鳖取完东西又向他作了个揖,这才转身离去。
第二天冯如龙醒来,发现胳膊上的那个珠子果然不见了,他的神力自然而然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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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神力消失之后,冯如龙用家里的余钱做起来生意,他做生意诚信可靠,童叟无欺,很快便大获成功,凭着自己的能力赚了不少钱。
不久之后,阿紫又为他生下一个大胖小子,一家人的生活越过越甜蜜!
中国共产党在辽宁的故事
【穿越历史的感动】身残志坚开新路 大爱延续守初心
故事主人公:孙淑君,山东省淄博市人。辽宁省特级教师。她身残志坚,创办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残疾儿童特教空白,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新路,曾获“全国热爱儿童荣誉奖章”。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1960年,孙淑君在出生时因为医护人员接生不慎,造成她双腿残疾。在老师关爱下成长起来的孙淑君,对教师这个行业充满了敬意和憧憬,从小就萌生了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想法。
每天放学后,她就把自己家附近的孩子组织起来,教他们唱歌做游戏。在这样当了7年的义务“小教师”后,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幼儿园教师。可是,工作一年后的一天,正当孙淑君在全神贯注备课时,一张调转通知书摆在了她的面前。原因是她腿有残疾,幼儿园领导怕影响到孩子们的成长。
回到家之后,她敲打着自己的残腿,放声痛哭。为了给女儿治病,孙淑君的父母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给她做了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19个月后,就在石膏拆除的那一刻,孙淑君的梦想也破灭了,因为她的腿依然残疾。
但坚韧的孙淑君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既然当不成幼儿园教师,“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幼儿园,再不会有人解雇我了。”
1983年2月,刚刚结婚的孙淑君顾不得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拿着从亲友手里借来1600元钱买了一间简陋的房子,在丈夫的帮助下,一个月后,房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当年5月,“淑君幼儿园”正式成立,并接收了15个孩子入托。此时的孙淑君已经怀孕在身,可每天只用咸菜下饭,把省吃俭用、精打细算节省下的钱全部投入到幼儿园的建设上。一次次的维修扩建,让幼儿园的面积从20多平方米扩大到200多平方米,教具、设备应有尽有,入园幼儿也增加到100多名。
孙淑君有着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也因此深得孩子和家长们的喜爱。比如教“猫”这个生字时,她就抱来了一只大花猫,以实物示范教学。一节课下来,小朋友们个个会写猫字,人人都能讲出猫的特性。她还先后创作了130多首儿歌,编著成《幼儿歌谣100首》,先后三次再版,发行4万多册。
早在办园之初,孙淑君就想过要接收残疾儿童入园。上世纪80年代,残疾幼儿一般都是由家人看护,到了学龄再进入各类专门的残疾人学校就读,因为当时几乎没有幼儿园愿意接收这些孩子。而身为残疾人的孙淑君,深刻地知道这些孩子和家长对幼教有多么渴望。
4岁半的小华(化名)是一名先天性聋儿,也是来到淑君幼儿园的第一个残疾幼儿,入园之前一直由奶奶看护。刚来幼儿园时,小华一直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来。妈妈离开后,小华没停歇地哭了一个多小时,孙淑君一直把小华搂在怀里安抚。
为了能让小华开口说话,孙淑君跑遍了图书馆查阅资料,又到聋哑学校、医院和师范学校,请教如何进行听障儿童早期干预。每天,孙淑君不厌其烦地让小华看着自己的嘴型、摸着自己的喉咙尝试发音。经过半年多的训练,最初智能发出含混的呜呜声的小华,已经可以发出单个音节。当小华满面笑容,清晰地喊出“老师”时,孙淑君激动得泪流满面。
很快,沈阳有幼儿园接收残疾幼儿的消息在残疾人群体中传开了,许多家长慕名而来。从听力残疾到智力残疾,再到自闭症患儿,孙淑君的幼儿园招收的残疾孩子类型越来越多。这也促使孙淑君产生了新的想法:创办一所特殊的幼儿园,让更多残障儿童得到智力的启迪和身体的康复。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1994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正式开园,这是当时辽宁省唯一一所残健合一幼儿园,填补了国内幼儿特教的空白。
自成立以来,启智幼儿园招收各类残疾幼儿千余名,其中20%升入正常小学随班就读,50%进入各类残疾人学校,95%在原有基础上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高。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孙淑君以及启智幼儿园特教群体20余名教师多年来的坚守和努力。
那时的幼儿特殊教育领域往往重视身体康复,而忽视心智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建园之初,孙淑君就明确要求老师们在开展专业康复训练的同时,确保除智力残疾儿童以外的残疾孩子在认知水平、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与普通儿童保持一致,以此培养残疾儿童在幼时就自主融入社会的心理基础和行动能力。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启智幼儿园会让大孩子带小孩子、健康孩子带残疾孩子一起参加户外体育课、音乐形体课,努力消除孩子们眼中的残健差异。
孙淑君本身就是一位残疾人,自身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自卑是残疾人群体最可怕的心理藩篱,往往在幼年时代就埋下了种子。为此,启智幼儿园把平等作为保育工作的首要原则,在环境设施、师资配备、玩教具等方面,处处体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平等理念。
在孙淑君看来,健康儿童在与残疾儿童的交往中,学会了关爱他人,珍惜自己,从小就在心中种下爱的种子。而残疾儿童沐浴在这种爱的阳光下,也有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让他们有勇气、有能力选择自己未来的生活。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孙淑君积极履职尽责,先后提出《关于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学前教育法>的建议》等议案,并呼吁为“无障碍建设”立法,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更方便。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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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主人公:孙淑君,山东省淄博市人。辽宁省特级教师。她身残志坚,创办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残疾儿童特教空白,探索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新路,曾获“全国热爱儿童荣誉奖章”。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1960年,孙淑君在出生时因为医护人员接生不慎,造成她双腿残疾。在老师关爱下成长起来的孙淑君,对教师这个行业充满了敬意和憧憬,从小就萌生了要当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想法。
每天放学后,她就把自己家附近的孩子组织起来,教他们唱歌做游戏。在这样当了7年的义务“小教师”后,她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幼儿园教师。可是,工作一年后的一天,正当孙淑君在全神贯注备课时,一张调转通知书摆在了她的面前。原因是她腿有残疾,幼儿园领导怕影响到孩子们的成长。
回到家之后,她敲打着自己的残腿,放声痛哭。为了给女儿治病,孙淑君的父母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给她做了手术。在病床上整整躺了19个月后,就在石膏拆除的那一刻,孙淑君的梦想也破灭了,因为她的腿依然残疾。
但坚韧的孙淑君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既然当不成幼儿园教师,“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幼儿园,再不会有人解雇我了。”
1983年2月,刚刚结婚的孙淑君顾不得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拿着从亲友手里借来1600元钱买了一间简陋的房子,在丈夫的帮助下,一个月后,房子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当年5月,“淑君幼儿园”正式成立,并接收了15个孩子入托。此时的孙淑君已经怀孕在身,可每天只用咸菜下饭,把省吃俭用、精打细算节省下的钱全部投入到幼儿园的建设上。一次次的维修扩建,让幼儿园的面积从20多平方米扩大到200多平方米,教具、设备应有尽有,入园幼儿也增加到100多名。
孙淑君有着自己独特的教学方式,也因此深得孩子和家长们的喜爱。比如教“猫”这个生字时,她就抱来了一只大花猫,以实物示范教学。一节课下来,小朋友们个个会写猫字,人人都能讲出猫的特性。她还先后创作了130多首儿歌,编著成《幼儿歌谣100首》,先后三次再版,发行4万多册。
早在办园之初,孙淑君就想过要接收残疾儿童入园。上世纪80年代,残疾幼儿一般都是由家人看护,到了学龄再进入各类专门的残疾人学校就读,因为当时几乎没有幼儿园愿意接收这些孩子。而身为残疾人的孙淑君,深刻地知道这些孩子和家长对幼教有多么渴望。
4岁半的小华(化名)是一名先天性聋儿,也是来到淑君幼儿园的第一个残疾幼儿,入园之前一直由奶奶看护。刚来幼儿园时,小华一直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来。妈妈离开后,小华没停歇地哭了一个多小时,孙淑君一直把小华搂在怀里安抚。
为了能让小华开口说话,孙淑君跑遍了图书馆查阅资料,又到聋哑学校、医院和师范学校,请教如何进行听障儿童早期干预。每天,孙淑君不厌其烦地让小华看着自己的嘴型、摸着自己的喉咙尝试发音。经过半年多的训练,最初智能发出含混的呜呜声的小华,已经可以发出单个音节。当小华满面笑容,清晰地喊出“老师”时,孙淑君激动得泪流满面。
很快,沈阳有幼儿园接收残疾幼儿的消息在残疾人群体中传开了,许多家长慕名而来。从听力残疾到智力残疾,再到自闭症患儿,孙淑君的幼儿园招收的残疾孩子类型越来越多。这也促使孙淑君产生了新的想法:创办一所特殊的幼儿园,让更多残障儿童得到智力的启迪和身体的康复。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1994年,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沈阳市皇姑区启智幼儿园正式开园,这是当时辽宁省唯一一所残健合一幼儿园,填补了国内幼儿特教的空白。
自成立以来,启智幼儿园招收各类残疾幼儿千余名,其中20%升入正常小学随班就读,50%进入各类残疾人学校,95%在原有基础上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有所提高。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孙淑君以及启智幼儿园特教群体20余名教师多年来的坚守和努力。
那时的幼儿特殊教育领域往往重视身体康复,而忽视心智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建园之初,孙淑君就明确要求老师们在开展专业康复训练的同时,确保除智力残疾儿童以外的残疾孩子在认知水平、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与普通儿童保持一致,以此培养残疾儿童在幼时就自主融入社会的心理基础和行动能力。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启智幼儿园会让大孩子带小孩子、健康孩子带残疾孩子一起参加户外体育课、音乐形体课,努力消除孩子们眼中的残健差异。
孙淑君本身就是一位残疾人,自身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自卑是残疾人群体最可怕的心理藩篱,往往在幼年时代就埋下了种子。为此,启智幼儿园把平等作为保育工作的首要原则,在环境设施、师资配备、玩教具等方面,处处体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平等理念。
在孙淑君看来,健康儿童在与残疾儿童的交往中,学会了关爱他人,珍惜自己,从小就在心中种下爱的种子。而残疾儿童沐浴在这种爱的阳光下,也有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让他们有勇气、有能力选择自己未来的生活。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孙淑君积极履职尽责,先后提出《关于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学前教育法>的建议》等议案,并呼吁为“无障碍建设”立法,让残障人士的生活更方便。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 海北州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
为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海北州检察机关统筹谋划、积极部署,于近期在海北州范围内集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雪中送炭,我将心存感恩,把这笔钱用到实处,改善生活现状”。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因案致贫的被救助人田某将一面“司法救助温暖人心、不忘初心为民解忧”的锦旗递到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同志手中,深情地表达了感激之情。
司法救助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贫困信访人等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救助制度。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海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为民理念,扩大线索来源,拓展救助渠道,有效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期间,海北州检察机关共摸排核查司法救助线索30余件,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8名因案致贫、因案致困被救助人予以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6万元,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
案件回顾一:司法救助暖人心
被救助人田某与原告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以田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安装的热水器是不合格产品为由,判处田某给付原告货款8万余元,因田某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缺乏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没有偿还债务能力。海北州检察院收到田某的救助申请后,依法公开审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的规定,本案由开晓青主持公开听证,会上认真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被救助人意见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上报审批,予以救助。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了长达十多年的信访矛盾,被救助人对听证会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承诺息诉罢访,从而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6月23日,开晓青一行前往申请人田某住所在地门源县浩门镇,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该案是海北州检察机关救助的第一起因民事纠纷致贫案件,在海北州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
案件回顾二:特殊人群受关注
2014年,加害人陈某因琐事与其子发生争执,使用棍棒、皮带殴打被害人头部、背部,致使被害人死亡,加害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此案被害人母亲南某患有精神病,被鉴定为残疾人。由于南某身体原因无法外出打工,无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困难。海北州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6月17日,海北州检察院检察人员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祁连县八宝镇为南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南某在收到救助金后,向检察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她说:“感谢党的好政策,有了这笔钱,就能为自己看病买药,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和两个小孙女了”。
案情回顾三:以人为本显关怀
2019年,加害人李某因琐事携带凶器殴打其子李小某(被害人)致其死亡,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某的妻子陈某代替丈夫担任护林员,女儿李小某还在上学,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低保金和护林员工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门源县检察院检察官主动摸排线索,在了解到陈某家庭情况后,经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决定对陈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门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钧一行,于2021年6月23日,前往陈某所居住地的村委会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陈某家庭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同时,该院对另外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案情回顾四,千里之外送温情
2020年11月,救助申请人麻某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麻某重度伤残,并在治疗过程中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麻某系家中独子,父母无固定收入,靠打工维持生计,麻某受伤后其父母需在医院照顾,没有收入来源,家庭极度困难。加害人因经济困难无法与麻某达成赔偿协议。麻某属于急需救助人员,经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因麻某身在外地,检察人员奔赴千里,为其送去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困难,安抚救助人及家人的心灵创伤,使他们逐步走出生活困境,切实体会到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同时,该院对另外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8万元。
案情回顾五,“未”你护航助成长
2020年,海晏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该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巨大创伤,致使被害人长期精神紧张,不愿与外界交流,现辍学在家,因父母离异,母亲需长期在其身边照顾,不能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承担巨额的心理辅导治疗费用。海晏县检察院根据海北州检察院《“司法救助‘未’你护航”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主动调查、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及时启动”的“三动一及时”原则,主动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状况,告知其监护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把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传递司法救助温暖给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下一步工作中,海北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同时抓好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海北州检察机关统筹谋划、积极部署,于近期在海北州范围内集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雪中送炭,我将心存感恩,把这笔钱用到实处,改善生活现状”。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因案致贫的被救助人田某将一面“司法救助温暖人心、不忘初心为民解忧”的锦旗递到海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同志手中,深情地表达了感激之情。
司法救助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贫困信访人等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救助制度。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海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为民理念,扩大线索来源,拓展救助渠道,有效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期间,海北州检察机关共摸排核查司法救助线索30余件,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8名因案致贫、因案致困被救助人予以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6万元,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
案件回顾一:司法救助暖人心
被救助人田某与原告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以田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安装的热水器是不合格产品为由,判处田某给付原告货款8万余元,因田某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缺乏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没有偿还债务能力。海北州检察院收到田某的救助申请后,依法公开审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检察机关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的规定,本案由开晓青主持公开听证,会上认真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被救助人意见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上报审批,予以救助。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有效化解了长达十多年的信访矛盾,被救助人对听证会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承诺息诉罢访,从而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6月23日,开晓青一行前往申请人田某住所在地门源县浩门镇,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该案是海北州检察机关救助的第一起因民事纠纷致贫案件,在海北州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
案件回顾二:特殊人群受关注
2014年,加害人陈某因琐事与其子发生争执,使用棍棒、皮带殴打被害人头部、背部,致使被害人死亡,加害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此案被害人母亲南某患有精神病,被鉴定为残疾人。由于南某身体原因无法外出打工,无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困难。海北州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6月17日,海北州检察院检察人员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祁连县八宝镇为南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南某在收到救助金后,向检察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她说:“感谢党的好政策,有了这笔钱,就能为自己看病买药,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和两个小孙女了”。
案情回顾三:以人为本显关怀
2019年,加害人李某因琐事携带凶器殴打其子李小某(被害人)致其死亡,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某的妻子陈某代替丈夫担任护林员,女儿李小某还在上学,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低保金和护林员工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门源县检察院检察官主动摸排线索,在了解到陈某家庭情况后,经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决定对陈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门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钧一行,于2021年6月23日,前往陈某所居住地的村委会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陈某家庭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同时,该院对另外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3万元。
案情回顾四,千里之外送温情
2020年11月,救助申请人麻某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麻某重度伤残,并在治疗过程中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麻某系家中独子,父母无固定收入,靠打工维持生计,麻某受伤后其父母需在医院照顾,没有收入来源,家庭极度困难。加害人因经济困难无法与麻某达成赔偿协议。麻某属于急需救助人员,经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因麻某身在外地,检察人员奔赴千里,为其送去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困难,安抚救助人及家人的心灵创伤,使他们逐步走出生活困境,切实体会到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同时,该院对另外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8万元。
案情回顾五,“未”你护航助成长
2020年,海晏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该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巨大创伤,致使被害人长期精神紧张,不愿与外界交流,现辍学在家,因父母离异,母亲需长期在其身边照顾,不能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承担巨额的心理辅导治疗费用。海晏县检察院根据海北州检察院《“司法救助‘未’你护航”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主动调查、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及时启动”的“三动一及时”原则,主动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状况,告知其监护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把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传递司法救助温暖给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下一步工作中,海北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同时抓好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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