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钟楼中环银泰申请破产清算 目前已获西安中法受理】#中环银泰##西安钟楼中环银泰申请破产清算##西安地产零距离#
近日在各类企业查询平台上,均能查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6日公开的两份破产案件相关文书。
文书中透露,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以(2022)陕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据悉,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银泰百货钟楼店的运营方,同时有消息表示,店内业态品牌近日将陆续撤出,商场计划月底闭店。
https://t.cn/A6XcHH2U
近日在各类企业查询平台上,均能查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6日公开的两份破产案件相关文书。
文书中透露,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以(2022)陕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据悉,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银泰百货钟楼店的运营方,同时有消息表示,店内业态品牌近日将陆续撤出,商场计划月底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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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钟楼中环银泰申请破产清算】近日,各类企业查询平台上,均能查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6日公开的两份破产案件相关文书。文书中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以(2022)陕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据了解,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银泰百货钟楼店的运营方,同时已有消息表示,店内业态品牌近日将陆续撤出,商场计划月底闭店。
2007年,中环银泰开业,随后也创造过多项辉煌业绩。如2010年西北首家ZRAR的入驻,开业当天就创下80万元营业额。
据了解,西安中环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西安银泰百货钟楼店的运营方,同时已有消息表示,店内业态品牌近日将陆续撤出,商场计划月底闭店。
2007年,中环银泰开业,随后也创造过多项辉煌业绩。如2010年西北首家ZRAR的入驻,开业当天就创下80万元营业额。
看看西安区法院的几份法律文书
原审西安法院《关于王永欣与张鹏借款纠纷执行一案》共有八个法律文书,一个判决书、五个裁定书、还有两个协助执行通知书。下面按时间顺序拍发上来,请关心本案的友人辛苦,看看哪份文书是执行我案外人的。
一、2003年9月2日
(2003)西沿民初字第294号 《民事裁定书》这是诉前保全查封张鹏的婚房。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产权证号为201681号、房产图号为3-5-121/370-480-3、产权人名为张鹏、建筑面积为67.47平米的房屋产籍。
二、2003年10月13日
(2003)西沿民初字第294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张鹏偿还王永欣借款85000元、逾期利息767元、案件受理费3083元、保全费850元,计89,430元。
三、2004年2月2日
(2003)西执字第288-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张鹏“所有”的位于牡丹江市东安区1027片2号楼107号,建筑面积为88.96平米的案外人的门市房。
四、2004年3月21日
(2003)西执字第288-2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张秋香的异议请求。这个裁定是早已判刑执行局长项阳制作。
五、2004年9月20日
(2003)西执字第288-3号《执行裁定书》这是个错误裁定,它无法实行裁定内容,因为裁定标的门市房是案外人所有。
六、2005年8月15日
(2003)西执字第28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产权人为案外人张秋香,产权证号为 1030803号,房产图号为380-490-4/4-2-000115,建筑面积为88.96平方米的门市房一户的产籍。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这是西安法院最后一个裁定。这个裁定没有给我送达,是房产局给我的。好了,开始拍照。
原审西安法院《关于王永欣与张鹏借款纠纷执行一案》共有八个法律文书,一个判决书、五个裁定书、还有两个协助执行通知书。下面按时间顺序拍发上来,请关心本案的友人辛苦,看看哪份文书是执行我案外人的。
一、2003年9月2日
(2003)西沿民初字第294号 《民事裁定书》这是诉前保全查封张鹏的婚房。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产权证号为201681号、房产图号为3-5-121/370-480-3、产权人名为张鹏、建筑面积为67.47平米的房屋产籍。
二、2003年10月13日
(2003)西沿民初字第294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张鹏偿还王永欣借款85000元、逾期利息767元、案件受理费3083元、保全费850元,计89,430元。
三、2004年2月2日
(2003)西执字第288-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张鹏“所有”的位于牡丹江市东安区1027片2号楼107号,建筑面积为88.96平米的案外人的门市房。
四、2004年3月21日
(2003)西执字第288-2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张秋香的异议请求。这个裁定是早已判刑执行局长项阳制作。
五、2004年9月20日
(2003)西执字第288-3号《执行裁定书》这是个错误裁定,它无法实行裁定内容,因为裁定标的门市房是案外人所有。
六、2005年8月15日
(2003)西执字第28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产权人为案外人张秋香,产权证号为 1030803号,房产图号为380-490-4/4-2-000115,建筑面积为88.96平方米的门市房一户的产籍。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这是西安法院最后一个裁定。这个裁定没有给我送达,是房产局给我的。好了,开始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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