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金子做的啊,抱一下就要10000?”湖南岳阳,男子黄某与女同事曹某闲聊时搂抱了对方一下,事后曹某以肋骨骨折为由要求黄某赔钱,对此黄某拒绝:我压根没用劲。
黄某与曹某同为岳阳某公司职工,平日里二人关系还算比较好,开开玩笑,聊聊天也都是家常便饭。
事发当天,黄某在工作中感到无聊,于是他就来到了女同事曹某的岗位前与之闲聊,一番谈笑风生后,黄某心情大好。
可能是因为二人性格比较外向,也可能是二人经常嬉戏打闹,黄某在临走时,竟从曹某的身后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而对于黄某的这一举动,女子曹某当场也并没有生气。可过了一两天,曹某突然感觉胸口疼痛,但自己也并没有受什么伤啊。
难道是黄某搂抱自己时夹伤了胸部?想到这里,曹某也就没有在意,只是在家擦了点红花油,简单处理了一下。
然而,几天后曹某越发的疼痛难忍,于是就去了医院检查,让人大吃一惊的是,CT结果显示自己肋骨骨折了。
无奈之下,曹某只好住院接受治疗,自己的工作不仅被耽误了,还得自己垫付医院费,为此,曹某便想让黄某赔点医药费。
可是,多次沟通后,黄某并不买账。他认为自己只是轻微拥抱了一下,压根没有用力不可能造成对方骨折,况且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而闹成当前这个局面,曹某也不再顾及和黄某之间的同事关系了,一纸诉状就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那么,针对这种男女同事之间嬉戏打闹的事情,曹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能支持吗?
很显然,这是一起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曹某要想胜诉,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肋骨骨折是黄某造成的。
对此,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在被黄某搂抱前,自己从未出现过胸痛,虽然时隔5天才去医院检查出骨折,但这期间自己并未受过任何伤害。
2、黄某从后面搂抱自己时,用力很大,当时自己因为被勒得太疼还发出了尖叫,这一点有在场的同事可以证明。
3、自己是右侧4-5前肋和左侧第四前肋骨折,该受伤部位与黄某搂抱自己的部位一致,因此就是黄某把自己弄伤的。
而针对曹某的起诉,黄某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
1、黄某认为自己没有用力,正常人不可能拥抱一下就骨折的,况且中间间隔多天,不能排除其他原因造成曹某骨折的。
2、如果曹某能够第一时间去医院治疗,也许只是稍微的挫伤。而她延误病情多天,最终发现骨折,也可能是晚上睡觉挤压造成的。
结合双方各自的举证,似乎也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曹某在被黄某搂抱的一瞬间就发生了骨折,那么针对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形,法院又该如何审理呢?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事情都并非绝对的,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也不同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面对,没有100%直接的证据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高度盖然性标准。
所谓高度盖然性,其实是一种大概率说法,根据事物客观的发展规律、逻辑推理、公众的认可度来评判事实的真伪。
说白了,就是人们更愿意相信的一种情况就是真的,很显然上诉案例中,曹某肋骨骨折是被黄某搂抱造成的说法,更符合大众的认知。
因此,就可以认定,黄某的过失行为与曹某的身体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但考虑到,曹某在被搂抱之后的第13天才去医院接受治疗,对伤情的延误和扩大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依旧高度盖然性原则,判决黄某承担70%的责任,赔偿曹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多元。
通过这件事情,再次提醒大家,与同事、朋友嬉戏打闹、开玩笑时,一定要注意分寸,特别是男女之间。
当然,有些开不起玩笑的人,也最好别去招惹!(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黄某与曹某同为岳阳某公司职工,平日里二人关系还算比较好,开开玩笑,聊聊天也都是家常便饭。
事发当天,黄某在工作中感到无聊,于是他就来到了女同事曹某的岗位前与之闲聊,一番谈笑风生后,黄某心情大好。
可能是因为二人性格比较外向,也可能是二人经常嬉戏打闹,黄某在临走时,竟从曹某的身后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而对于黄某的这一举动,女子曹某当场也并没有生气。可过了一两天,曹某突然感觉胸口疼痛,但自己也并没有受什么伤啊。
难道是黄某搂抱自己时夹伤了胸部?想到这里,曹某也就没有在意,只是在家擦了点红花油,简单处理了一下。
然而,几天后曹某越发的疼痛难忍,于是就去了医院检查,让人大吃一惊的是,CT结果显示自己肋骨骨折了。
无奈之下,曹某只好住院接受治疗,自己的工作不仅被耽误了,还得自己垫付医院费,为此,曹某便想让黄某赔点医药费。
可是,多次沟通后,黄某并不买账。他认为自己只是轻微拥抱了一下,压根没有用力不可能造成对方骨折,况且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而闹成当前这个局面,曹某也不再顾及和黄某之间的同事关系了,一纸诉状就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那么,针对这种男女同事之间嬉戏打闹的事情,曹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能支持吗?
很显然,这是一起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曹某要想胜诉,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肋骨骨折是黄某造成的。
对此,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在被黄某搂抱前,自己从未出现过胸痛,虽然时隔5天才去医院检查出骨折,但这期间自己并未受过任何伤害。
2、黄某从后面搂抱自己时,用力很大,当时自己因为被勒得太疼还发出了尖叫,这一点有在场的同事可以证明。
3、自己是右侧4-5前肋和左侧第四前肋骨折,该受伤部位与黄某搂抱自己的部位一致,因此就是黄某把自己弄伤的。
而针对曹某的起诉,黄某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
1、黄某认为自己没有用力,正常人不可能拥抱一下就骨折的,况且中间间隔多天,不能排除其他原因造成曹某骨折的。
2、如果曹某能够第一时间去医院治疗,也许只是稍微的挫伤。而她延误病情多天,最终发现骨折,也可能是晚上睡觉挤压造成的。
结合双方各自的举证,似乎也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曹某在被黄某搂抱的一瞬间就发生了骨折,那么针对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形,法院又该如何审理呢?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事情都并非绝对的,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也不同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面对,没有100%直接的证据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高度盖然性标准。
所谓高度盖然性,其实是一种大概率说法,根据事物客观的发展规律、逻辑推理、公众的认可度来评判事实的真伪。
说白了,就是人们更愿意相信的一种情况就是真的,很显然上诉案例中,曹某肋骨骨折是被黄某搂抱造成的说法,更符合大众的认知。
因此,就可以认定,黄某的过失行为与曹某的身体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但考虑到,曹某在被搂抱之后的第13天才去医院接受治疗,对伤情的延误和扩大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依旧高度盖然性原则,判决黄某承担70%的责任,赔偿曹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多元。
通过这件事情,再次提醒大家,与同事、朋友嬉戏打闹、开玩笑时,一定要注意分寸,特别是男女之间。
当然,有些开不起玩笑的人,也最好别去招惹!(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今日随想(8月3日):
1、有些事情,只会让你怀疑人生,但未必会怀疑这个世界;但另外一些事情,一旦发生了,既让你怀疑人生,更让你怀疑世界。怀疑人生的人还可以躲向世界,而一旦世界都不可靠了,个体的人生风雨又有哪里可以遮挡?
2、讲话不要千篇一律,讲话更不要面面俱到。真正的世外高手往往都是纳于言而敏于行,“点”到最重要的就可以了,人家观察和感受的是你能不能真正“打”到七寸,这两天对这一点感触特别深;
3、千万不要用“录播”!乞丐都会讨厌剩饭剩菜,任何所谓“高品质”的录播在人们的心中就是剩饭剩菜。人是一种眼睛向前的动物,永远活在当下并望向前方,99%的人会认为已经发生的他人的事(除非是自己)都是与己无关,根本没有回顾关注的意愿;
4、检查解决问题的流程,有可能找到离终极解决更近的环节中有更好的方法。譬如我们家的滚筒洗衣机,坏了两个进粉(液)盒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悟到:其实根本不要用这个盒子,直接把洗衣粉(液)从桶口倒进去就行,方便简单,还不会因为洗衣粉凝固在盒子里漂洗洗不干净,从而做到一举两得;
5、在没有真实的见到一个人之前,千万不要给予其最差或最好的评价。对于不认识的人,我们往往进行“观点评价”;而对于认识的人,我们又通常进行“感情评价”,这两者都是有很大欠缺的,而互联网时代,我们更容易因为观点而对不熟悉的人进行终极评价,这样做既不准确也不公平。
1、有些事情,只会让你怀疑人生,但未必会怀疑这个世界;但另外一些事情,一旦发生了,既让你怀疑人生,更让你怀疑世界。怀疑人生的人还可以躲向世界,而一旦世界都不可靠了,个体的人生风雨又有哪里可以遮挡?
2、讲话不要千篇一律,讲话更不要面面俱到。真正的世外高手往往都是纳于言而敏于行,“点”到最重要的就可以了,人家观察和感受的是你能不能真正“打”到七寸,这两天对这一点感触特别深;
3、千万不要用“录播”!乞丐都会讨厌剩饭剩菜,任何所谓“高品质”的录播在人们的心中就是剩饭剩菜。人是一种眼睛向前的动物,永远活在当下并望向前方,99%的人会认为已经发生的他人的事(除非是自己)都是与己无关,根本没有回顾关注的意愿;
4、检查解决问题的流程,有可能找到离终极解决更近的环节中有更好的方法。譬如我们家的滚筒洗衣机,坏了两个进粉(液)盒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悟到:其实根本不要用这个盒子,直接把洗衣粉(液)从桶口倒进去就行,方便简单,还不会因为洗衣粉凝固在盒子里漂洗洗不干净,从而做到一举两得;
5、在没有真实的见到一个人之前,千万不要给予其最差或最好的评价。对于不认识的人,我们往往进行“观点评价”;而对于认识的人,我们又通常进行“感情评价”,这两者都是有很大欠缺的,而互联网时代,我们更容易因为观点而对不熟悉的人进行终极评价,这样做既不准确也不公平。
#TaylorSwift[超话]#看余秋雨给黄佐临写的人物小记,有一些想法,就像萧伯纳给黄佐临所劝勉的:“Let them say”自经历过2017年的那件事后,你霉应该已经了解到媒体和看热闹的人,他们才不在乎事情真相是什么,他们只想达成他们所要的目的,所以你霉在一步步淡化社交媒体的同时,已经不屑于去解释一些媒体所谓的黑料,因为她知道,哪怕把真相证据摆在面前,在舆论人眼里只有热度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才不管什么对什么错,所以对于这次私人飞机的事,我把真相放给你,你爱信不信,你们怎么说和我无关,对于我最重要的是爱人是家人,是和自己的粉丝分享自己爱的歌,这才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有意义的事,如今的老霉已经不需要什么媒体的热度,她想做的只是自己,所以,无论是侃鼠还是卡戴珊家族,他们做了什么事,老霉从不予回应,从不给予过多的关注,她现在所爱的只是在下一次出洞的时候给粉丝安一个小小的谜题,这种思想体现正好符合了the lakes中所体现的精神,成为一位湖畔派归隐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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