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讨厌的勇气》读后感
不能说很认真地去看完这本书。这是一本可以无限循环回顾的一本书吧!
这本书是前辈们推荐了很久,一直放在心里却没有行动去买的一本书。那为什么突然会买了呢,主要是暑假来临,想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当然,本身自我也缺乏勇气,希望它能给我想要的答案。
它所讲的阿德勒心理学与我还没拆封的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里所讲的内容有些背道而驰,我不知是否还要去看《梦的解析》。因为阿德勒心理学所讲的内容更能让人去反思自己,而不是归因于过去。
讲讲里面的内容吧。它所说的一切烦恼来自于人际关系,这确实没有错,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或多或少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或赞美,面对质疑和批评会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而人活在世上不可避免的要与人交往。没有任何儿可以独立存活在这个世上,例如你去商店买面包,你会接触到收银员,你买的面包是别人运输过来的,还有隐藏着的制作面包的人,都是与你有连接的。
还有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课题,意思是我们该如何做好自己的事就如何做,别人怎么对待你是别人的课题,我们不需要干涉,也无法干涉,所以做好自己的课题即可。
甘于平凡,不是说碌碌无为地过完这一生,而是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做的事是有意义的就足够了,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成功人士,成为英雄。我们活出自己的意义就足够了。人生意义是自己赋予自己的,无需去计划着未来,认真地活在此时此刻,你就是最勇敢的人了。
幸福对于每个人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不用去羡慕他人,你现在所选择的路,都是你潜意识里认为最好的路了。不要为自己无法改变这个世界而感到痛苦,你已经在走你觉得最幸福的路了,尽管生活不是你想的那样。
很难得写了这么长的读后感。暑假能读完一本书的我觉得已经很棒了!
不能说很认真地去看完这本书。这是一本可以无限循环回顾的一本书吧!
这本书是前辈们推荐了很久,一直放在心里却没有行动去买的一本书。那为什么突然会买了呢,主要是暑假来临,想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当然,本身自我也缺乏勇气,希望它能给我想要的答案。
它所讲的阿德勒心理学与我还没拆封的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里所讲的内容有些背道而驰,我不知是否还要去看《梦的解析》。因为阿德勒心理学所讲的内容更能让人去反思自己,而不是归因于过去。
讲讲里面的内容吧。它所说的一切烦恼来自于人际关系,这确实没有错,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或多或少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或赞美,面对质疑和批评会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而人活在世上不可避免的要与人交往。没有任何儿可以独立存活在这个世上,例如你去商店买面包,你会接触到收银员,你买的面包是别人运输过来的,还有隐藏着的制作面包的人,都是与你有连接的。
还有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课题,意思是我们该如何做好自己的事就如何做,别人怎么对待你是别人的课题,我们不需要干涉,也无法干涉,所以做好自己的课题即可。
甘于平凡,不是说碌碌无为地过完这一生,而是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做的事是有意义的就足够了,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成功人士,成为英雄。我们活出自己的意义就足够了。人生意义是自己赋予自己的,无需去计划着未来,认真地活在此时此刻,你就是最勇敢的人了。
幸福对于每个人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不用去羡慕他人,你现在所选择的路,都是你潜意识里认为最好的路了。不要为自己无法改变这个世界而感到痛苦,你已经在走你觉得最幸福的路了,尽管生活不是你想的那样。
很难得写了这么长的读后感。暑假能读完一本书的我觉得已经很棒了!
offer上的工资和公司面试时承诺的不一致,导致劳动者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8日李先生到某教育公司面试,应聘该公司讲师岗位。在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和李先生通过微信洽商了工资待遇,允诺给予李先生试用期9500元,转正10500元的工资,并催促李先生尽快办理入职手续。李先生6月15日向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6月17日收到了该公司发送的入职邀请函后却大吃一惊,入职邀请函上工资待遇载明的是试用期7200元,转正9000元。愤怒的李先生多次和公司沟通,公司人事表示现在转正后只能给到9000元。因就工资待遇不能达成一致,李先生最终放弃入职教育公司。李先生既丢了原工作,又未能入职新单位,于是将教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教育公司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势必给李先生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当予以赔偿,酌情判决教育公司赔偿李先生工资损失9000元。判决后教育公司不服,认为不足以证明承诺转正工资10500元的人是教育公司员工,不应赔偿李先生损失,故而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中,法官当庭根据微信证据上载明的微信号添加好友验证,证明了李先生说法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教育公司在面试后协商待遇时已经与李先生达成了一致,又在李先生入职前反悔,其行为违背了《民法典》总则中的诚信原则,应当对其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教育公司属于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教育公司应当赔偿李先生在此过程中的合理信赖利益损失。一审判决酌定数额并无不当,教育公司上诉缺乏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从日常社会经验法则来看,劳动合同的订立并非一蹴而就的行为,从双方的初次接触到最后的成功入职往往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包括简历的投递筛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面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工资待遇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在就工资待遇达成一致后,用人单位才会给劳动者发放入职邀约,并在劳动者接受入职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前就工资待遇的协商属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过程,在此阶段,用人单位虽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合同甚至未发出正式邀约,但仍然应当诚信招工,就工资待遇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应当恪守承诺。本案中,教育公司在面试后协商待遇时已经与李先生达成了一致,又在李先生入职前反悔,其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双方最关注的核心条件之一,本案中,教育公司在招聘面试及薪资待遇洽谈过程中先是允诺了较高薪水,在李先生从原单位离职准备入职时方才告知李先生的真实工资待遇,且与面试沟通时承诺情况存在明显差异,使得李先生对预期获得的工资标准的合理期待最终落空,导致双方最终未能缔结劳动合同。本院认为教育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教育公司应当赔偿李先生在此过程中的合理信赖利益损失。李先生因信赖教育公司而离职、预期落空未入职后不得不重新寻找工作,这些都会造成李先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对于这些损失,教育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来源: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8日李先生到某教育公司面试,应聘该公司讲师岗位。在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和李先生通过微信洽商了工资待遇,允诺给予李先生试用期9500元,转正10500元的工资,并催促李先生尽快办理入职手续。李先生6月15日向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6月17日收到了该公司发送的入职邀请函后却大吃一惊,入职邀请函上工资待遇载明的是试用期7200元,转正9000元。愤怒的李先生多次和公司沟通,公司人事表示现在转正后只能给到9000元。因就工资待遇不能达成一致,李先生最终放弃入职教育公司。李先生既丢了原工作,又未能入职新单位,于是将教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教育公司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势必给李先生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当予以赔偿,酌情判决教育公司赔偿李先生工资损失9000元。判决后教育公司不服,认为不足以证明承诺转正工资10500元的人是教育公司员工,不应赔偿李先生损失,故而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中,法官当庭根据微信证据上载明的微信号添加好友验证,证明了李先生说法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教育公司在面试后协商待遇时已经与李先生达成了一致,又在李先生入职前反悔,其行为违背了《民法典》总则中的诚信原则,应当对其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教育公司属于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教育公司应当赔偿李先生在此过程中的合理信赖利益损失。一审判决酌定数额并无不当,教育公司上诉缺乏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从日常社会经验法则来看,劳动合同的订立并非一蹴而就的行为,从双方的初次接触到最后的成功入职往往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包括简历的投递筛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面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工资待遇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在就工资待遇达成一致后,用人单位才会给劳动者发放入职邀约,并在劳动者接受入职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前就工资待遇的协商属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过程,在此阶段,用人单位虽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合同甚至未发出正式邀约,但仍然应当诚信招工,就工资待遇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应当恪守承诺。本案中,教育公司在面试后协商待遇时已经与李先生达成了一致,又在李先生入职前反悔,其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双方最关注的核心条件之一,本案中,教育公司在招聘面试及薪资待遇洽谈过程中先是允诺了较高薪水,在李先生从原单位离职准备入职时方才告知李先生的真实工资待遇,且与面试沟通时承诺情况存在明显差异,使得李先生对预期获得的工资标准的合理期待最终落空,导致双方最终未能缔结劳动合同。本院认为教育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教育公司应当赔偿李先生在此过程中的合理信赖利益损失。李先生因信赖教育公司而离职、预期落空未入职后不得不重新寻找工作,这些都会造成李先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对于这些损失,教育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来源: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
#查理苏[超话]#
我不理解
什么叫隐形?我来帮你们回顾一下
在5推有发色分歧的时候
光夜,整个游戏,最先的,第一个,被p遗照的是 查理苏
不仅仅是他的遗照,还有头发p成水泥色,头发p成水泥色加上黑白和蜡烛的遗照,lof当时查理苏的tag全被遗照刷屏,超话有段时间也都是鬼图,尤其是大半夜
装可怜引战有一把好手,单看这条微博好像谁都无辜,其他都是受害人,把5推们描述的属于是太厉害了,马化腾亲女儿们,和谁家撕都摘得干干净净
不知道你是不是非开服玩家不清楚之前发生的事情,或者知道但无视,反正出事了只要开出推籍就好啦
我不太看超话,影响心情,也没怎么参与过之前几次的闹剧,但是这一桩桩一件件从开服开始我都在看着
发生了什么心里都清楚
反手倒打一耙倒是好笑
我不理解
什么叫隐形?我来帮你们回顾一下
在5推有发色分歧的时候
光夜,整个游戏,最先的,第一个,被p遗照的是 查理苏
不仅仅是他的遗照,还有头发p成水泥色,头发p成水泥色加上黑白和蜡烛的遗照,lof当时查理苏的tag全被遗照刷屏,超话有段时间也都是鬼图,尤其是大半夜
装可怜引战有一把好手,单看这条微博好像谁都无辜,其他都是受害人,把5推们描述的属于是太厉害了,马化腾亲女儿们,和谁家撕都摘得干干净净
不知道你是不是非开服玩家不清楚之前发生的事情,或者知道但无视,反正出事了只要开出推籍就好啦
我不太看超话,影响心情,也没怎么参与过之前几次的闹剧,但是这一桩桩一件件从开服开始我都在看着
发生了什么心里都清楚
反手倒打一耙倒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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