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联合巡河 护好清水绿岸】#铜仁身边事# 作为德江县域内乌江河段分布最长的乡镇,桶井乡境内乌江流域有26公里。为全力抓好十年禁捕工作,该乡积极开展日常巡河,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中央十年禁渔政策落地见效。
自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德江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禁渔标语156条,设立禁渔永久性标识牌100个,全年出动执法车辆83台次,执法船63次,执法人员323人次,十年禁渔工作逐渐取得成效。
自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德江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禁渔标语156条,设立禁渔永久性标识牌100个,全年出动执法车辆83台次,执法船63次,执法人员323人次,十年禁渔工作逐渐取得成效。
【蒙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月19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由于芡河流域自2020年7月1日实行永久性禁捕。被告人张某某于020年10月10日至13日,在小辛集乡吕望社区芡河流域禁渔区内,用下地笼的方式非法捕捞青虾等水产品。小辛集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地笼7条,非法捕捞的青虾3.2斤、螺蛳6.2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解释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追加其他人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当事人表示认可,旁听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巡回审判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同时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了“审判+普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诉机关指控:由于芡河流域自2020年7月1日实行永久性禁捕。被告人张某某于020年10月10日至13日,在小辛集乡吕望社区芡河流域禁渔区内,用下地笼的方式非法捕捞青虾等水产品。小辛集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地笼7条,非法捕捞的青虾3.2斤、螺蛳6.2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解释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追加其他人为共同被告没有法律依据。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当事人表示认可,旁听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巡回审判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同时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了“审判+普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生态晋宁#【“十年禁渔”宣传工作】11月3日至10日,晋宁区水务局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滇池沿湖19个村委会、入湖河道沿线32个村委会的重点村庄,开展“十年禁渔”宣传:一是到相关村委会、重点村庄张贴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告知书。二是深入村庄发放“十年禁渔”告知书、“十年禁渔”宣传册、依法治水宣传册等宣传资料。三是向滇池沿湖群众、沿河道群众讲解滇池“十年禁捕”有关政策,对群众关心的、反映突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下一步,晋宁区水务局将在滇池沿湖村委会、入湖河道沿线村委会的重点地段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同时规范船只管理,开展滇池一级保护区“清四乱”工作,有序推进“十年禁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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