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单人户家庭达1.25亿#【#我国1人户家庭十年增加了6709万户#】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2020年我国家庭户中一人户的数量达到了1.25亿户,占家庭户的比重高达25.39%。也就是说,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家庭户为一人户。相比2010年,一人户数量增加了6709万户,增长了1.15倍,一人户占家庭户的比重10年来提升了10.86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平均初婚年龄28.67岁,比2010年的平均初婚年龄24.89岁猛增了3.78岁。婚育年龄拉长,独自居住生活的年轻人总量和比重也会更高。要么买房居住,要么单独一人租房居住。(第一财经)https://t.cn/A6S21RaC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2020年我国家庭户中一人户的数量达到了1.25亿户,占家庭户的比重高达25.39%。也就是说,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家庭户为一人户。相比2010年,一人户数量增加了6709万户,增长了1.15倍,一人户占家庭户的比重10年来提升了10.86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平均初婚年龄28.67岁,比2010年的平均初婚年龄24.89岁猛增了3.78岁。婚育年龄拉长,独自居住生活的年轻人总量和比重也会更高。要么买房居住,要么单独一人租房居住。(第一财经)https://t.cn/A6S21RaC
难道任意捕杀38只二级保护动物,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叫龙某平,家住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店乡新店村老铺组,现在要揭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公职人员杜某、舒某、王某、陈某四人非F狩.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2020/3/22,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以禁渔为由把我本人、侄子龙某的十七只鸬鹚非F捕杀,我们在G家信F局投诉后,本以为农业农村局会约束制止部门人员的行为。可没想到2020/8/4,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又以禁渔为由,把我亲戚杨某辉、杨某煜的21只鸬鹚非F捕杀。
明知鸬鹚是G家二级保护动物,玉屏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却以禁渔为由擅自捕杀,已经涉嫌单位犯罪,杜某四人作为具体犯罪实施者,已经构成自然人犯罪,并且一再地知法犯法,行为非常恶劣。
四名公职人员数次实施非F捕杀二级保护动物后,在不少的声讨压力下,相关部门这才发布了有关依据公告,为他们的非F行为强行开脱。可四人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个人主观故意,不属于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明显触犯了《刑法》规定,应该依法判处刑事责任,并且,我们此前并未违反《渔业法》规定。
在向玉屏县公A局报案后,县公A局在2020/9/17日,以鸬鹚是非G家重.点保护动物为由,不予立案,县公A局的答复,难道不是在变相否认G家早就把鸬鹚列入G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规定吗?2022/5/5日,玉屏县F院在判决书上审C认为,杜某等人非F捕杀鸬鹚的行为属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予立案。
判决书还提到2021/6/20,玉屏县Z府发布了公告,通知了全县天.然水域的禁捕时间,但该时间为2022/1/1日,可他们捕杀我们38只鸬鹚的时间是在2020年。并且该公告没有表明执法人员能非F捕杀G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这反倒证明了司F部门的自相矛盾,强行为犯罪部门进行开脱狡辩。
我们把该案复核至铜仁市公A局后,市公A局曾表示说该案情重大,但后面仍是不予立案,原因不明,不过铜仁市公A局副Ju长曾是玉屏县公A局Ju长。2022年6月,铜仁市中级F院判决了刑事裁定书,同样把玉屏县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的行为审C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不予立案。这等同于说他们非F捕杀G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合法行为,如此判决,实在是无视法律,强行自圆其说。
除此之外,我们还曾申请县检C院对本案进行法律监督,县检C院也没监督立案,我们的律师也帮助了我们写Ju报信到贵州省公A厅、贵州省检C院、中Y政法、公A部、zui高检C院委。可后面都转回到玉屏县地方处理,但玉屏县地方的处理态度就是不处理,更不会依法处理。
目前,县里的各个部门针对此事,已经达成了共识,就是不予立案。如此相互庇佑,给玉屏县农业农村局违法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势力强大的保护网,难道说被杀的38只鸬鹚,作为G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鸬鹚,就活该被枉杀?群众的财产安Q就能被随意侵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故意S害二级保护动物4只的处5年以下有期tu刑,达8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tu刑,杀三有保护动物,杀一只的违法,20只的必.须立案,20只以上构成犯罪。玉屏公A局拿我们的鸬鹚去G家林业Ju司法鉴定中.心,把二级保护动物鉴定为3有保护动物,可又凭什.么一直不立案追究?鸬鹚是保护的,有益的,为何故意S害它们?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反而包庇犯罪。
我在这里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追责,绝.对不能让相关人员逍遥法外,如果任由其逍遥法外,以后他们只会更加不顾及群众的利益,而全凭他们心意行事,肆无忌惮地违Ji违法。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龙某平,家住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新店乡新店村老铺组,现在要揭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公职人员杜某、舒某、王某、陈某四人非F狩.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2020/3/22,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以禁渔为由把我本人、侄子龙某的十七只鸬鹚非F捕杀,我们在G家信F局投诉后,本以为农业农村局会约束制止部门人员的行为。可没想到2020/8/4,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又以禁渔为由,把我亲戚杨某辉、杨某煜的21只鸬鹚非F捕杀。
明知鸬鹚是G家二级保护动物,玉屏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却以禁渔为由擅自捕杀,已经涉嫌单位犯罪,杜某四人作为具体犯罪实施者,已经构成自然人犯罪,并且一再地知法犯法,行为非常恶劣。
四名公职人员数次实施非F捕杀二级保护动物后,在不少的声讨压力下,相关部门这才发布了有关依据公告,为他们的非F行为强行开脱。可四人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个人主观故意,不属于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明显触犯了《刑法》规定,应该依法判处刑事责任,并且,我们此前并未违反《渔业法》规定。
在向玉屏县公A局报案后,县公A局在2020/9/17日,以鸬鹚是非G家重.点保护动物为由,不予立案,县公A局的答复,难道不是在变相否认G家早就把鸬鹚列入G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规定吗?2022/5/5日,玉屏县F院在判决书上审C认为,杜某等人非F捕杀鸬鹚的行为属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予立案。
判决书还提到2021/6/20,玉屏县Z府发布了公告,通知了全县天.然水域的禁捕时间,但该时间为2022/1/1日,可他们捕杀我们38只鸬鹚的时间是在2020年。并且该公告没有表明执法人员能非F捕杀G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这反倒证明了司F部门的自相矛盾,强行为犯罪部门进行开脱狡辩。
我们把该案复核至铜仁市公A局后,市公A局曾表示说该案情重大,但后面仍是不予立案,原因不明,不过铜仁市公A局副Ju长曾是玉屏县公A局Ju长。2022年6月,铜仁市中级F院判决了刑事裁定书,同样把玉屏县农业农村局杜某四人的行为审C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不予立案。这等同于说他们非F捕杀G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合法行为,如此判决,实在是无视法律,强行自圆其说。
除此之外,我们还曾申请县检C院对本案进行法律监督,县检C院也没监督立案,我们的律师也帮助了我们写Ju报信到贵州省公A厅、贵州省检C院、中Y政法、公A部、zui高检C院委。可后面都转回到玉屏县地方处理,但玉屏县地方的处理态度就是不处理,更不会依法处理。
目前,县里的各个部门针对此事,已经达成了共识,就是不予立案。如此相互庇佑,给玉屏县农业农村局违法的工作人员形成了势力强大的保护网,难道说被杀的38只鸬鹚,作为G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鸬鹚,就活该被枉杀?群众的财产安Q就能被随意侵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故意S害二级保护动物4只的处5年以下有期tu刑,达8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tu刑,杀三有保护动物,杀一只的违法,20只的必.须立案,20只以上构成犯罪。玉屏公A局拿我们的鸬鹚去G家林业Ju司法鉴定中.心,把二级保护动物鉴定为3有保护动物,可又凭什.么一直不立案追究?鸬鹚是保护的,有益的,为何故意S害它们?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反而包庇犯罪。
我在这里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追责,绝.对不能让相关人员逍遥法外,如果任由其逍遥法外,以后他们只会更加不顾及群众的利益,而全凭他们心意行事,肆无忌惮地违Ji违法。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这部电影在我的平板里躺了两年
2020的10月刚刚被确诊bipolar 刚开始吃药的那段时间每天都昏昏欲睡无法集中注意力 手抖的连笔都握不住
那时候每天都哭 期间逼着自己去看电影找回专注力 每次都失败每次都哭 周而复始
detachment就是其中一部 不同的是 点开它只看了两分钟 我就仓皇退出然后直到今天才敢再点开
因为我觉得压抑 一段时间里它都给我压抑致死的感觉 以至于我不敢点开 那时候的我承受不住这种压抑感 会压垮我
直到今天脑子里有个声音说"看看吧"才得幸看完 我没有再逃避忽视它 是不是也算我重新开始正视我自己
我的手依然会抖 情绪依然有波动 但是一切都在变好 思维重新活跃 重新找回专注
我总觉得自己的2021像被偷走了一样 但是现在想想这也算是人生体验里的一部分 它没有消失就在那 见证了我
简直要谢谢bipolar了 给了我这几年的体验感我觉得我算个勇士 没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也算波折
我觉得一切都在变好
(抛开自带的悲伤气质Adrien简直就是真人版尤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