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这是讲六根之中的身根对触尘这个法。在这里,触尘有它的特性。耳朵听到声音,声音是声尘;眼睛看到光,光是色尘;身体触物,是不是触尘?
千万不要讲物是触尘,明白吗?所以这里就要区别了:如果按照眼睛看到光是色尘,耳朵听到的是声尘,那手触的桌子就是触尘——如果这样推理,很容易造成错误的结论。所以触尘是什么?是对离合的那种感觉。离与合不是心法。
以一冷手,触于热手:一只冷手一只热手,合在一起是不是有感觉?热手降温,冷手加温。如果这样做,这个「合觉之触」比较明显一点。那么即使两个手一样热,我们是不是也还有感觉呀?合起来两个手都感到热。你如果不合,能不能感到热啊?(不能)。
显于离知:怎么「显于离知」呢?如果没有离的话,这个合你能不能感觉呀?就感觉跟离的时候不一样。通过离和合这两个动作,我们才能感觉到冷热涩滑的感觉。
涉势若成:这里的「涉势」就是因为两个手摩在一起。因于劳触:这个「因于」应该讲「形成于」;「劳」在这里指心劳,「劳触」呢,就是心里造成了能触的这种触觉,也叫身入。兼身与劳:这里「身」既包括我们的身根,也包括我们能够知觉的那个触觉,包括身根和身入。「与劳」,这里的劳跟前面的劳又不一样,就是冷热种种的现相。凡是通过触了以后,一切能感觉到的东西。
同是菩提:统统都是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而随缘变现出来的形相。在这里讲的,握手感觉到的那个冷热之相以及那个触觉,都是菩提,各种的现相都是我们真心本有。
瞪发劳相:都是菩提变现出来的虚妄之相。既然是菩提变出来的瞪发劳相,劳相当下是不是菩提?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我们能感觉到离与合这两个东西吧?离与合是无情,是色法。离与合就是我们所感觉的,是不是所缘呐?注意,所缘一定是尘。那么这两种妄尘呢,有种对待之势,反映到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离与合我们是不是感觉到了?在《楞严经》后面讲,「湛然之体,黏湛发觉」。「湛然之体」就是我们的心,因「黏湛发觉」用我们这个湛而成就了能觉的这个能,叫「发觉」,成就了这个能觉的觉或者能觉的能,能和觉是一个意思。居中,居哪个中啊?这里就是在我们身中我们身体能感觉到嘛,如果不通过身体能不能感觉到啊?在后面佛讲这个身体像腰鼓一样。
吸此尘象:前面呢「发觉居中」是外尘对我们这个心的作用,后面「吸此尘象」是我们这个心对外尘的反作用。先是这个两种妄尘发觉来成就这一种见性,现在变成这个见性来成就这种尘象了,就产生这种能感觉的东西,叫触觉、知觉性。这个入是第一念知觉,不吸收它能不能知觉啊?所以这个「知觉性」也叫身入,也叫触觉,也叫觉精,也叫觉性、觉分、见性、见分,都是一个意思。
这个「知觉体」因缘和合的时候好像有这个体,那么因缘分散的时候,这个体它还存在不存在?离尘毕竟无体,就是说没有那个有实实在在形相的那种实体。时过境迁就没有这个真实的体了。
离彼离合违顺二尘:如果手比较嫩,搓起来是不是感到很顺啊?如果有手茧的人,是不是很粗糙啊?这个叫违。有的把违顺这两个说成是相,把离合说成尘——其实,我们把离合违顺讲成四个尘,也未尝不可。
毕竟无体:觉精是由离合违顺这个因缘和合而显现出来,而并不是由它们所生出来的。这个「毕竟无体」是恒顺世间法说,实际上它有没有体啊?它无相是实相,都有体,而且都是我们的真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这个觉就是知觉性、身入。这句也就是解释为什么「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因为不是它们生出来的。
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
再次提醒,这个触觉是第一念直觉,当感觉到——哎呀,手这么凉啊——这个时候已经变成意识了,就不是第一念感觉了。如果第一感觉就是合时才有,那你能不能感到离的那种感受啊?不能。
违顺二相,亦复如是:如果是由顺相而有,那么你能不能感觉到违相啊?感觉不到。如果感觉不到糙的话,你能不能感觉到顺呢?也感觉不到啊。如果你感觉不到离的话?你能不能感觉到合啊?我们要反过来复过去作如是观照。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如果说我们这个能触的触觉就是由我们这个肉身而生出来的,那就与离合违顺这四相没有关系了;或者离合违顺这个事情根本就没有。那么自己的能知的那种自性从根本上来讲呢,它就没有那种离合违顺的个别性。我们在没有离合违顺的时候,这个身体能不能感觉到那种离合?不能。
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如果是虚空能感觉到,那还叫不叫虚空啊?虚空是顽空,它是无知,触觉是能知。就算虚空知道了,与你有什么关系啊?
https://t.cn/RJLBwu1
这是讲六根之中的身根对触尘这个法。在这里,触尘有它的特性。耳朵听到声音,声音是声尘;眼睛看到光,光是色尘;身体触物,是不是触尘?
千万不要讲物是触尘,明白吗?所以这里就要区别了:如果按照眼睛看到光是色尘,耳朵听到的是声尘,那手触的桌子就是触尘——如果这样推理,很容易造成错误的结论。所以触尘是什么?是对离合的那种感觉。离与合不是心法。
以一冷手,触于热手:一只冷手一只热手,合在一起是不是有感觉?热手降温,冷手加温。如果这样做,这个「合觉之触」比较明显一点。那么即使两个手一样热,我们是不是也还有感觉呀?合起来两个手都感到热。你如果不合,能不能感到热啊?(不能)。
显于离知:怎么「显于离知」呢?如果没有离的话,这个合你能不能感觉呀?就感觉跟离的时候不一样。通过离和合这两个动作,我们才能感觉到冷热涩滑的感觉。
涉势若成:这里的「涉势」就是因为两个手摩在一起。因于劳触:这个「因于」应该讲「形成于」;「劳」在这里指心劳,「劳触」呢,就是心里造成了能触的这种触觉,也叫身入。兼身与劳:这里「身」既包括我们的身根,也包括我们能够知觉的那个触觉,包括身根和身入。「与劳」,这里的劳跟前面的劳又不一样,就是冷热种种的现相。凡是通过触了以后,一切能感觉到的东西。
同是菩提:统统都是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而随缘变现出来的形相。在这里讲的,握手感觉到的那个冷热之相以及那个触觉,都是菩提,各种的现相都是我们真心本有。
瞪发劳相:都是菩提变现出来的虚妄之相。既然是菩提变出来的瞪发劳相,劳相当下是不是菩提?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我们能感觉到离与合这两个东西吧?离与合是无情,是色法。离与合就是我们所感觉的,是不是所缘呐?注意,所缘一定是尘。那么这两种妄尘呢,有种对待之势,反映到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离与合我们是不是感觉到了?在《楞严经》后面讲,「湛然之体,黏湛发觉」。「湛然之体」就是我们的心,因「黏湛发觉」用我们这个湛而成就了能觉的这个能,叫「发觉」,成就了这个能觉的觉或者能觉的能,能和觉是一个意思。居中,居哪个中啊?这里就是在我们身中我们身体能感觉到嘛,如果不通过身体能不能感觉到啊?在后面佛讲这个身体像腰鼓一样。
吸此尘象:前面呢「发觉居中」是外尘对我们这个心的作用,后面「吸此尘象」是我们这个心对外尘的反作用。先是这个两种妄尘发觉来成就这一种见性,现在变成这个见性来成就这种尘象了,就产生这种能感觉的东西,叫触觉、知觉性。这个入是第一念知觉,不吸收它能不能知觉啊?所以这个「知觉性」也叫身入,也叫触觉,也叫觉精,也叫觉性、觉分、见性、见分,都是一个意思。
这个「知觉体」因缘和合的时候好像有这个体,那么因缘分散的时候,这个体它还存在不存在?离尘毕竟无体,就是说没有那个有实实在在形相的那种实体。时过境迁就没有这个真实的体了。
离彼离合违顺二尘:如果手比较嫩,搓起来是不是感到很顺啊?如果有手茧的人,是不是很粗糙啊?这个叫违。有的把违顺这两个说成是相,把离合说成尘——其实,我们把离合违顺讲成四个尘,也未尝不可。
毕竟无体:觉精是由离合违顺这个因缘和合而显现出来,而并不是由它们所生出来的。这个「毕竟无体」是恒顺世间法说,实际上它有没有体啊?它无相是实相,都有体,而且都是我们的真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这个觉就是知觉性、身入。这句也就是解释为什么「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因为不是它们生出来的。
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
再次提醒,这个触觉是第一念直觉,当感觉到——哎呀,手这么凉啊——这个时候已经变成意识了,就不是第一念感觉了。如果第一感觉就是合时才有,那你能不能感到离的那种感受啊?不能。
违顺二相,亦复如是:如果是由顺相而有,那么你能不能感觉到违相啊?感觉不到。如果感觉不到糙的话,你能不能感觉到顺呢?也感觉不到啊。如果你感觉不到离的话?你能不能感觉到合啊?我们要反过来复过去作如是观照。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如果说我们这个能触的触觉就是由我们这个肉身而生出来的,那就与离合违顺这四相没有关系了;或者离合违顺这个事情根本就没有。那么自己的能知的那种自性从根本上来讲呢,它就没有那种离合违顺的个别性。我们在没有离合违顺的时候,这个身体能不能感觉到那种离合?不能。
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如果是虚空能感觉到,那还叫不叫虚空啊?虚空是顽空,它是无知,触觉是能知。就算虚空知道了,与你有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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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美学 | 文人家具论
古代文人的家具理论,大都散见于议论的只言片语中,最集中的当是清人李渔的《闲情偶寄》。现将文人的家具理论归纳如下:
创新论
李渔在《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明确地阐述了在家具设 计和室内陈设方面,不能拘泥于旧式古法,不能专事仿效,而要追求变异与创新。他自谓:"性又不喜雷同,好为矫异,常谓人之葺居治宅,与读书作文,同一致 也,譬如治举业者,高则自出手眼,创为新异之篇。”“予生平耻拾唾余,何必更蹈其辙”。李渔志在“自出手眼”作“标新创异之文人”。
在造园方面,他批判那些亦步亦趋地旨在效仿名园的富人,他说:“兴造一事,则必肖人之堂以为堂,窥人之户以立户,稍有不合,不以为得,而反以为耻,谓其立户开窗,安廓置阁,事事皆仿名园,纤毫不谬,噫,陋矣。以构造园亭之胜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创异之文人,下之至不能换尾移头,学套腐为新之庸笔,尚嚣嚣以鸣得意,何其自处之卑哉。”
李渔尖锐地指出:“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此不能创异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予往往自制窗栏之格,口授工匠使为之,以为极新极异矣。” 另外,李渔认为室内陈设也不应终年不变,他说:“居家所需之物,惟房舍不可动移,此外皆当活变,是无情之物变为有情。”室内位置“皆有就地立局之方,因时制宜之法,能于此等处展其才略,使人入其户,登其堂,见物物皆非苟设,事事具有深情”。“幽斋陈设,妙在日异月新。” 李渔在文中又明确地指出:“有耳目,即有聪明,有心思,即有智巧。”
除李渔而外,我们所见《燕几图》、《蝶几图》以及前代众多创新者,当必有创新之识见,但未见文字记载,也只好为憾了。
实用论
李渔在《闲情偶寄》之《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还强调了家具设计原理是实用,即“凡人制物,务使人人可备,家家可用。”所以他所设计的具体家具,都明显地贯穿着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李渔说,橱柜的设计:“造橱立柜,无他智巧,总以多容善纳为贵”。 “制体极大,而所容甚少,反不若渺小其形,宽大其腹,有事半功倍之势。”暖椅的设计:“可享室暖无冬之福,砚石常暖,永无呵冻之劳。”“若止利于身而无利于事,乃是宴安之具,此则不然,此又其利于事者也。”
凉杌的设计:“汲凉水贮杌内,以瓦盖之”“其冷如冰”“其不为椅而为杌者,四面无障,取其透风。”
桌案的设计:“其中有三小物必不可少,一日抽屉,文人所需,如简牍刀锥,丹铅胶糊之属,无一可少,一曰隔板,此予所独置也,一曰桌撒,从来几案与地,不能两平,挪移之时,必相高低长短而为桌撒。”(桌撒即木楔子)床帐的安排:“床居外,帐居内,常也,亦有反此旧制,而使帐出床外者,善则善矣,其如夏月驱蚊,匿于床栏曲折之处,有若负隅,欲其美观,而以膏血殉之,非长策也。”壁橱的设计:“壁间留隙地,可以代橱,此仿伏生藏书于壁之义,大有古风,东南西北,地气不同,此法只宜于西北。”
床帐内设托板:“床帐之内,只设托板,以为坐花之具,而托板又勿露板形,妙在鼻受花香,俨若身眠树下。”
由上可知,清人李渔的创作思维非常活跃,创新立异之举比比皆是,实在是一位多才多艺之文士。
《长物志》的书架设计,也有明确的实用为首的观点,因地面潮湿,要求书架的“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另如滚凳,乃是“以运动为妙”。
《考盘余事》的便携旅游家具,更是以实用为本,叠桌、叠几、提盒、衣匣等,皆为文人访山问友之便,还有可藏三四十件文具和什物的备具匣。
《格古要论》的琴桌设计,取中空发响的郭公砖,更是出于音响效果——功能第一的设计意图。
《遵生八笺》的欹床、二宜床,其适应文人需要的实用观,更是不言而喻。
古雅论
古雅就是以古为雅,以朴为雅,追求自然天成,追求质朴之风,反对繁雕缛饰。特别是明代的文人,以古雅为审美标准的言论,处处可见。
在家具用材方面:推崇自然天成的朴素美,《格古要论》说,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其花有鬼面”,瘿木“花细可爱”。《博物要览》也赞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影木“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鸟兽、花木之纹。”作者还特别介绍了他所见的一只影木桌面,因其材美而被誉为 “满架葡萄”。对于石材的“上品”与“下品”,也是爱恶分明。《长物志》说,大理石“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天成山水云烟,如米家山,此为无上佳品。”《博物要览》说,大理石“白质青章成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石纹妙者,以春夏山为上,秋山次之。”曹明仲介绍他所得的几片永石“其山水人物鸟兽,俨然如画,皆出自然。”并将此石“嵌作春台屏风”。又说:“今又见金陵朱士选侍郎家,有一大屏风”,因为是“以药咬成”“以刀刮成”,所以“反不好看”。《格古要论》说,土玛瑙石“胡桃花者最好”。
在家具的造型、装饰以及室内陈设等方面,明确追求古雅之风,如:斋室几榻“必古雅可爱”; 形如小鼓,四角垂流苏之坐墩“精雅可用”;倭人所制之台几“古雅精丽”;有古断纹之榻“自然古雅”;无脂粉气,有古漆断纹的佛桌“自然古雅”;方桌须“大方古朴”; “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
相反,如追求雕琢,斧斤外露者,则为不雅或俗式。如:书架“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 书桌“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方桌“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几若是“雕龙凤花草乃为俗式”。
榻若用“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认为“徒取雕绘文饰,乃是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
综上所述,文人,特别是明代的文人,对于家具情有独钟。在家具的造型、装饰、用材、室内陈设等等方面,大都是推崇自然古雅,反对繁雕缛饰。这些理论和观点,在存世的明代家具中,俱可得到印证。
古代文人的家具理论,大都散见于议论的只言片语中,最集中的当是清人李渔的《闲情偶寄》。现将文人的家具理论归纳如下:
创新论
李渔在《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明确地阐述了在家具设 计和室内陈设方面,不能拘泥于旧式古法,不能专事仿效,而要追求变异与创新。他自谓:"性又不喜雷同,好为矫异,常谓人之葺居治宅,与读书作文,同一致 也,譬如治举业者,高则自出手眼,创为新异之篇。”“予生平耻拾唾余,何必更蹈其辙”。李渔志在“自出手眼”作“标新创异之文人”。
在造园方面,他批判那些亦步亦趋地旨在效仿名园的富人,他说:“兴造一事,则必肖人之堂以为堂,窥人之户以立户,稍有不合,不以为得,而反以为耻,谓其立户开窗,安廓置阁,事事皆仿名园,纤毫不谬,噫,陋矣。以构造园亭之胜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创异之文人,下之至不能换尾移头,学套腐为新之庸笔,尚嚣嚣以鸣得意,何其自处之卑哉。”
李渔尖锐地指出:“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此不能创异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予往往自制窗栏之格,口授工匠使为之,以为极新极异矣。” 另外,李渔认为室内陈设也不应终年不变,他说:“居家所需之物,惟房舍不可动移,此外皆当活变,是无情之物变为有情。”室内位置“皆有就地立局之方,因时制宜之法,能于此等处展其才略,使人入其户,登其堂,见物物皆非苟设,事事具有深情”。“幽斋陈设,妙在日异月新。” 李渔在文中又明确地指出:“有耳目,即有聪明,有心思,即有智巧。”
除李渔而外,我们所见《燕几图》、《蝶几图》以及前代众多创新者,当必有创新之识见,但未见文字记载,也只好为憾了。
实用论
李渔在《闲情偶寄》之《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还强调了家具设计原理是实用,即“凡人制物,务使人人可备,家家可用。”所以他所设计的具体家具,都明显地贯穿着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李渔说,橱柜的设计:“造橱立柜,无他智巧,总以多容善纳为贵”。 “制体极大,而所容甚少,反不若渺小其形,宽大其腹,有事半功倍之势。”暖椅的设计:“可享室暖无冬之福,砚石常暖,永无呵冻之劳。”“若止利于身而无利于事,乃是宴安之具,此则不然,此又其利于事者也。”
凉杌的设计:“汲凉水贮杌内,以瓦盖之”“其冷如冰”“其不为椅而为杌者,四面无障,取其透风。”
桌案的设计:“其中有三小物必不可少,一日抽屉,文人所需,如简牍刀锥,丹铅胶糊之属,无一可少,一曰隔板,此予所独置也,一曰桌撒,从来几案与地,不能两平,挪移之时,必相高低长短而为桌撒。”(桌撒即木楔子)床帐的安排:“床居外,帐居内,常也,亦有反此旧制,而使帐出床外者,善则善矣,其如夏月驱蚊,匿于床栏曲折之处,有若负隅,欲其美观,而以膏血殉之,非长策也。”壁橱的设计:“壁间留隙地,可以代橱,此仿伏生藏书于壁之义,大有古风,东南西北,地气不同,此法只宜于西北。”
床帐内设托板:“床帐之内,只设托板,以为坐花之具,而托板又勿露板形,妙在鼻受花香,俨若身眠树下。”
由上可知,清人李渔的创作思维非常活跃,创新立异之举比比皆是,实在是一位多才多艺之文士。
《长物志》的书架设计,也有明确的实用为首的观点,因地面潮湿,要求书架的“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另如滚凳,乃是“以运动为妙”。
《考盘余事》的便携旅游家具,更是以实用为本,叠桌、叠几、提盒、衣匣等,皆为文人访山问友之便,还有可藏三四十件文具和什物的备具匣。
《格古要论》的琴桌设计,取中空发响的郭公砖,更是出于音响效果——功能第一的设计意图。
《遵生八笺》的欹床、二宜床,其适应文人需要的实用观,更是不言而喻。
古雅论
古雅就是以古为雅,以朴为雅,追求自然天成,追求质朴之风,反对繁雕缛饰。特别是明代的文人,以古雅为审美标准的言论,处处可见。
在家具用材方面:推崇自然天成的朴素美,《格古要论》说,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其花有鬼面”,瘿木“花细可爱”。《博物要览》也赞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影木“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鸟兽、花木之纹。”作者还特别介绍了他所见的一只影木桌面,因其材美而被誉为 “满架葡萄”。对于石材的“上品”与“下品”,也是爱恶分明。《长物志》说,大理石“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天成山水云烟,如米家山,此为无上佳品。”《博物要览》说,大理石“白质青章成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石纹妙者,以春夏山为上,秋山次之。”曹明仲介绍他所得的几片永石“其山水人物鸟兽,俨然如画,皆出自然。”并将此石“嵌作春台屏风”。又说:“今又见金陵朱士选侍郎家,有一大屏风”,因为是“以药咬成”“以刀刮成”,所以“反不好看”。《格古要论》说,土玛瑙石“胡桃花者最好”。
在家具的造型、装饰以及室内陈设等方面,明确追求古雅之风,如:斋室几榻“必古雅可爱”; 形如小鼓,四角垂流苏之坐墩“精雅可用”;倭人所制之台几“古雅精丽”;有古断纹之榻“自然古雅”;无脂粉气,有古漆断纹的佛桌“自然古雅”;方桌须“大方古朴”; “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
相反,如追求雕琢,斧斤外露者,则为不雅或俗式。如:书架“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 书桌“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方桌“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几若是“雕龙凤花草乃为俗式”。
榻若用“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认为“徒取雕绘文饰,乃是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
综上所述,文人,特别是明代的文人,对于家具情有独钟。在家具的造型、装饰、用材、室内陈设等等方面,大都是推崇自然古雅,反对繁雕缛饰。这些理论和观点,在存世的明代家具中,俱可得到印证。
溪山美学|文人家具论
古代文人的家具理论,大都散见于议论的只言片语中,最集中的当是清人李渔的《闲情偶寄》。现将文人的家具理论归纳如下:
创新论
李渔在《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明确地阐述了在家具设 计和室内陈设方面,不能拘泥于旧式古法,不能专事仿效,而要追求变异与创新。他自谓:"性又不喜雷同,好为矫异,常谓人之葺居治宅,与读书作文,同一致 也,譬如治举业者,高则自出手眼,创为新异之篇。”“予生平耻拾唾余,何必更蹈其辙”。李渔志在“自出手眼”作“标新创异之文人”。
在造园方面,他批判那些亦步亦趋地旨在效仿名园的富人,他说:“兴造一事,则必肖人之堂以为堂,窥人之户以立户,稍有不合,不以为得,而反以为耻,谓其立户开窗,安廓置阁,事事皆仿名园,纤毫不谬,噫,陋矣。以构造园亭之胜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创异之文人,下之至不能换尾移头,学套腐为新之庸笔,尚嚣嚣以鸣得意,何其自处之卑哉。”
李渔尖锐地指出:“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此不能创异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予往往自制窗栏之格,口授工匠使为之,以为极新极异矣。” 另外,李渔认为室内陈设也不应终年不变,他说:“居家所需之物,惟房舍不可动移,此外皆当活变,是无情之物变为有情。”室内位置“皆有就地立局之方,因时制宜之法,能于此等处展其才略,使人入其户,登其堂,见物物皆非苟设,事事具有深情”。“幽斋陈设,妙在日异月新。” 李渔在文中又明确地指出:“有耳目,即有聪明,有心思,即有智巧。”
除李渔而外,我们所见《燕几图》、《蝶几图》以及前代众多创新者,当必有创新之识见,但未见文字记载,也只好为憾了。
实用论
李渔在《闲情偶寄》之《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还强调了家具设计原理是实用,即“凡人制物,务使人人可备,家家可用。”所以他所设计的具体家具,都明显地贯穿着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李渔说,橱柜的设计:“造橱立柜,无他智巧,总以多容善纳为贵”。 “制体极大,而所容甚少,反不若渺小其形,宽大其腹,有事半功倍之势。”暖椅的设计:“可享室暖无冬之福,砚石常暖,永无呵冻之劳。”“若止利于身而无利于事,乃是宴安之具,此则不然,此又其利于事者也。”
凉杌的设计:“汲凉水贮杌内,以瓦盖之”“其冷如冰”“其不为椅而为杌者,四面无障,取其透风。”
桌案的设计:“其中有三小物必不可少,一日抽屉,文人所需,如简牍刀锥,丹铅胶糊之属,无一可少,一曰隔板,此予所独置也,一曰桌撒,从来几案与地,不能两平,挪移之时,必相高低长短而为桌撒。”(桌撒即木楔子)床帐的安排:“床居外,帐居内,常也,亦有反此旧制,而使帐出床外者,善则善矣,其如夏月驱蚊,匿于床栏曲折之处,有若负隅,欲其美观,而以膏血殉之,非长策也。”壁橱的设计:“壁间留隙地,可以代橱,此仿伏生藏书于壁之义,大有古风,东南西北,地气不同,此法只宜于西北。”
床帐内设托板:“床帐之内,只设托板,以为坐花之具,而托板又勿露板形,妙在鼻受花香,俨若身眠树下。”
由上可知,清人李渔的创作思维非常活跃,创新立异之举比比皆是,实在是一位多才多艺之文士。
《长物志》的书架设计,也有明确的实用为首的观点,因地面潮湿,要求书架的“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另如滚凳,乃是“以运动为妙”。
《考盘余事》的便携旅游家具,更是以实用为本,叠桌、叠几、提盒、衣匣等,皆为文人访山问友之便,还有可藏三四十件文具和什物的备具匣。
《格古要论》的琴桌设计,取中空发响的郭公砖,更是出于音响效果——功能第一的设计意图。
《遵生八笺》的欹床、二宜床,其适应文人需要的实用观,更是不言而喻。
古雅论
古雅就是以古为雅,以朴为雅,追求自然天成,追求质朴之风,反对繁雕缛饰。特别是明代的文人,以古雅为审美标准的言论,处处可见。
在家具用材方面:推崇自然天成的朴素美,《格古要论》说,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其花有鬼面”,瘿木“花细可爱”。《博物要览》也赞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影木“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鸟兽、花木之纹。”作者还特别介绍了他所见的一只影木桌面,因其材美而被誉为 “满架葡萄”。对于石材的“上品”与“下品”,也是爱恶分明。《长物志》说,大理石“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天成山水云烟,如米家山,此为无上佳品。”《博物要览》说,大理石“白质青章成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石纹妙者,以春夏山为上,秋山次之。”曹明仲介绍他所得的几片永石“其山水人物鸟兽,俨然如画,皆出自然。”并将此石“嵌作春台屏风”。又说:“今又见金陵朱士选侍郎家,有一大屏风”,因为是“以药咬成”“以刀刮成”,所以“反不好看”。《格古要论》说,土玛瑙石“胡桃花者最好”。
在家具的造型、装饰以及室内陈设等方面,明确追求古雅之风,如:斋室几榻“必古雅可爱”; 形如小鼓,四角垂流苏之坐墩“精雅可用”;倭人所制之台几“古雅精丽”;有古断纹之榻“自然古雅”;无脂粉气,有古漆断纹的佛桌“自然古雅”;方桌须“大方古朴”; “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
相反,如追求雕琢,斧斤外露者,则为不雅或俗式。如:书架“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书桌“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方桌“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几若是“雕龙凤花草乃为俗式”。
榻若用“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认为“徒取雕绘文饰,乃是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
综上所述,文人,特别是明代的文人,对于家具情有独钟。在家具的造型、装饰、用材、室内陈设等等方面,大都是推崇自然古雅,反对繁雕缛饰。这些理论和观点,在存世的明代家具中,俱可得到印证。
古代文人的家具理论,大都散见于议论的只言片语中,最集中的当是清人李渔的《闲情偶寄》。现将文人的家具理论归纳如下:
创新论
李渔在《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明确地阐述了在家具设 计和室内陈设方面,不能拘泥于旧式古法,不能专事仿效,而要追求变异与创新。他自谓:"性又不喜雷同,好为矫异,常谓人之葺居治宅,与读书作文,同一致 也,譬如治举业者,高则自出手眼,创为新异之篇。”“予生平耻拾唾余,何必更蹈其辙”。李渔志在“自出手眼”作“标新创异之文人”。
在造园方面,他批判那些亦步亦趋地旨在效仿名园的富人,他说:“兴造一事,则必肖人之堂以为堂,窥人之户以立户,稍有不合,不以为得,而反以为耻,谓其立户开窗,安廓置阁,事事皆仿名园,纤毫不谬,噫,陋矣。以构造园亭之胜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创异之文人,下之至不能换尾移头,学套腐为新之庸笔,尚嚣嚣以鸣得意,何其自处之卑哉。”
李渔尖锐地指出:“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此不能创异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予往往自制窗栏之格,口授工匠使为之,以为极新极异矣。” 另外,李渔认为室内陈设也不应终年不变,他说:“居家所需之物,惟房舍不可动移,此外皆当活变,是无情之物变为有情。”室内位置“皆有就地立局之方,因时制宜之法,能于此等处展其才略,使人入其户,登其堂,见物物皆非苟设,事事具有深情”。“幽斋陈设,妙在日异月新。” 李渔在文中又明确地指出:“有耳目,即有聪明,有心思,即有智巧。”
除李渔而外,我们所见《燕几图》、《蝶几图》以及前代众多创新者,当必有创新之识见,但未见文字记载,也只好为憾了。
实用论
李渔在《闲情偶寄》之《一家言居室器玩部》中,还强调了家具设计原理是实用,即“凡人制物,务使人人可备,家家可用。”所以他所设计的具体家具,都明显地贯穿着实用这一指导思想。李渔说,橱柜的设计:“造橱立柜,无他智巧,总以多容善纳为贵”。 “制体极大,而所容甚少,反不若渺小其形,宽大其腹,有事半功倍之势。”暖椅的设计:“可享室暖无冬之福,砚石常暖,永无呵冻之劳。”“若止利于身而无利于事,乃是宴安之具,此则不然,此又其利于事者也。”
凉杌的设计:“汲凉水贮杌内,以瓦盖之”“其冷如冰”“其不为椅而为杌者,四面无障,取其透风。”
桌案的设计:“其中有三小物必不可少,一日抽屉,文人所需,如简牍刀锥,丹铅胶糊之属,无一可少,一曰隔板,此予所独置也,一曰桌撒,从来几案与地,不能两平,挪移之时,必相高低长短而为桌撒。”(桌撒即木楔子)床帐的安排:“床居外,帐居内,常也,亦有反此旧制,而使帐出床外者,善则善矣,其如夏月驱蚊,匿于床栏曲折之处,有若负隅,欲其美观,而以膏血殉之,非长策也。”壁橱的设计:“壁间留隙地,可以代橱,此仿伏生藏书于壁之义,大有古风,东南西北,地气不同,此法只宜于西北。”
床帐内设托板:“床帐之内,只设托板,以为坐花之具,而托板又勿露板形,妙在鼻受花香,俨若身眠树下。”
由上可知,清人李渔的创作思维非常活跃,创新立异之举比比皆是,实在是一位多才多艺之文士。
《长物志》的书架设计,也有明确的实用为首的观点,因地面潮湿,要求书架的“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另如滚凳,乃是“以运动为妙”。
《考盘余事》的便携旅游家具,更是以实用为本,叠桌、叠几、提盒、衣匣等,皆为文人访山问友之便,还有可藏三四十件文具和什物的备具匣。
《格古要论》的琴桌设计,取中空发响的郭公砖,更是出于音响效果——功能第一的设计意图。
《遵生八笺》的欹床、二宜床,其适应文人需要的实用观,更是不言而喻。
古雅论
古雅就是以古为雅,以朴为雅,追求自然天成,追求质朴之风,反对繁雕缛饰。特别是明代的文人,以古雅为审美标准的言论,处处可见。
在家具用材方面:推崇自然天成的朴素美,《格古要论》说,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其花有鬼面”,瘿木“花细可爱”。《博物要览》也赞紫檀“有蟹爪纹”,花梨木“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影木“木理多节,缩蹙成山水、人物、鸟兽、花木之纹。”作者还特别介绍了他所见的一只影木桌面,因其材美而被誉为 “满架葡萄”。对于石材的“上品”与“下品”,也是爱恶分明。《长物志》说,大理石“白微带青,黑微带灰者皆下品,”“天成山水云烟,如米家山,此为无上佳品。”《博物要览》说,大理石“白质青章成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石纹妙者,以春夏山为上,秋山次之。”曹明仲介绍他所得的几片永石“其山水人物鸟兽,俨然如画,皆出自然。”并将此石“嵌作春台屏风”。又说:“今又见金陵朱士选侍郎家,有一大屏风”,因为是“以药咬成”“以刀刮成”,所以“反不好看”。《格古要论》说,土玛瑙石“胡桃花者最好”。
在家具的造型、装饰以及室内陈设等方面,明确追求古雅之风,如:斋室几榻“必古雅可爱”; 形如小鼓,四角垂流苏之坐墩“精雅可用”;倭人所制之台几“古雅精丽”;有古断纹之榻“自然古雅”;无脂粉气,有古漆断纹的佛桌“自然古雅”;方桌须“大方古朴”; “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
相反,如追求雕琢,斧斤外露者,则为不雅或俗式。如:书架“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书桌“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方桌“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几若是“雕龙凤花草乃为俗式”。
榻若用“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认为“徒取雕绘文饰,乃是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
综上所述,文人,特别是明代的文人,对于家具情有独钟。在家具的造型、装饰、用材、室内陈设等等方面,大都是推崇自然古雅,反对繁雕缛饰。这些理论和观点,在存世的明代家具中,俱可得到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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