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林场 有力助护林】
为了让《民法典》全面覆盖,进一步普法释法,近日,孙吴法院法官、助理来到孙吴县辰清镇林场发放《民法典》宣传,重点对森林防火、林木保护及《民法典》中涉及林地林木权属、树木折断侵权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影响力。
孙吴法院“边疆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深入林区、农场等,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全面、及时、准确、深入了解涉及本行业的重大决策及法规文件精神,从而不断推进孙吴各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了让《民法典》全面覆盖,进一步普法释法,近日,孙吴法院法官、助理来到孙吴县辰清镇林场发放《民法典》宣传,重点对森林防火、林木保护及《民法典》中涉及林地林木权属、树木折断侵权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影响力。
孙吴法院“边疆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深入林区、农场等,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全面、及时、准确、深入了解涉及本行业的重大决策及法规文件精神,从而不断推进孙吴各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为群众办实事】防疫执行“两”不误 高速交易“结”案款
年初以来,逊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开展“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干警司法办案热情,有效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务实管用的司法办案新举措。近日,执行局副局郭利鹏带队在高速口促成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易,当即执行到位案款88000.00元,成为疫情防控下又一成功执行案例,进一步解放了办案思想,打开了办案思路,真正做到让“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上。
2021年10月,因被执行人高某群、高某财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申请人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考虑申请执行人已年近七十,执行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状况调查行动。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基金、股票、证券、保险及网络账户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控制银行存款39200元,查封被执行人高某群名下本田汽车一台。
当扣押车辆进入拍买程序时,受疫情影响,评估公司无法来到逊克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分析案情,并决定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说服工作力度,引导当事人将车辆变现履行法律义务。
2022年4月15日,被执行人高某群来到执行局,称其已联系到明水县车商,同意收购其名下车辆,但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到逊克县实地看车,需在孙吴县高速口验车交易。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没有法院在场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私自对该车辆进行交易,售车款及金额存在不可控的风险。执行专案组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外出报备手续后,持48小时核酸证明,于下午4时驾车前往约定验车交易地点,提前赶到孙吴县高速口。因双方交易价格没有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车商驾车返回。后在执行干警长达3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下,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促成车辆交易,88000元交易资金第一时间划转到位。当执行干警返回单位已是16日凌晨2点多,连夜奋战的疲惫却掩饰不住结案的喜悦之情。
年初以来,逊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开展“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干警司法办案热情,有效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务实管用的司法办案新举措。近日,执行局副局郭利鹏带队在高速口促成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易,当即执行到位案款88000.00元,成为疫情防控下又一成功执行案例,进一步解放了办案思想,打开了办案思路,真正做到让“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上。
2021年10月,因被执行人高某群、高某财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申请人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考虑申请执行人已年近七十,执行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状况调查行动。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基金、股票、证券、保险及网络账户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控制银行存款39200元,查封被执行人高某群名下本田汽车一台。
当扣押车辆进入拍买程序时,受疫情影响,评估公司无法来到逊克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分析案情,并决定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说服工作力度,引导当事人将车辆变现履行法律义务。
2022年4月15日,被执行人高某群来到执行局,称其已联系到明水县车商,同意收购其名下车辆,但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到逊克县实地看车,需在孙吴县高速口验车交易。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没有法院在场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私自对该车辆进行交易,售车款及金额存在不可控的风险。执行专案组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外出报备手续后,持48小时核酸证明,于下午4时驾车前往约定验车交易地点,提前赶到孙吴县高速口。因双方交易价格没有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车商驾车返回。后在执行干警长达3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下,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促成车辆交易,88000元交易资金第一时间划转到位。当执行干警返回单位已是16日凌晨2点多,连夜奋战的疲惫却掩饰不住结案的喜悦之情。
#优化营商环境# 【调研座谈 打好司法服务主动仗】
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孙吴县法院充分发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作用,注重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近日,孙吴县法院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商事纠纷解决质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专班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率领全体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孙吴县支行等有关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应邀参加会议,共话稳定、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会议就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配套措施及评价指标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讨论,深入分析当前“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指标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对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作出详细部署。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单位与各责任单位间要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三是明确重点、扎实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部署要求,统筹抓好工作推进,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四是整章建制、长治长效。要及时研判工作推进态势,定期通过会议总结工作、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孙吴县法院充分发挥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作用,注重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近日,孙吴县法院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商事纠纷解决质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专班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率领全体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孙吴县支行等有关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应邀参加会议,共话稳定、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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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单位与各责任单位间要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三是明确重点、扎实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部署要求,统筹抓好工作推进,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四是整章建制、长治长效。要及时研判工作推进态势,定期通过会议总结工作、查摆问题、研究对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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