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都抱着一副看好戏的心态时,北京卫视领导已经急疯了,连夜在内部商讨应对方案,用了最狠的一招把主持人串场全都剪掉,没有了主持人,报幕的活全部字幕和花字,全靠提示报节目。能放大画面的放大画面把吴秀波框出去,能贴观众反应镜头的贴上,能剪掉的串场互动全删。擦除,复制,翻转,粘贴。
北京卫视没有让广大吃瓜群众失望,楞是像大变活人一样把吴秀波变没了。创作出了一届没有主持人串词的纯晚会!#新春旺好运#
北京卫视没有让广大吃瓜群众失望,楞是像大变活人一样把吴秀波变没了。创作出了一届没有主持人串词的纯晚会!#新春旺好运#
大学生被老师强行送到精神病院住院134天自救后起诉学校?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中国版的《飞越疯人院》,我目前保持怀疑。
此次事件的消息源是一家河南本地媒体——《东方今报》,相关报道一出,腾讯网、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各大媒体都纷纷进行了转载,一时间舆论声势浩大。
但是通篇读完,不难看出,这篇报道的事实基础还是大学生刘刚和家人的一面之词,报道中针对校方和其他当事人的说法笔墨不多,矛盾激化的原因也是云里雾里,而且在充满争议的官司问题上,报道存在明显错误。
1、刘刚入校后至少待过三个宿舍,而且都是学校层面批准的。读过书、住过校的人都知道,在学校里换宿舍是一件多麻烦的事,如果不是和室友有激烈矛盾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学校一般不会批准换宿舍的。
而刘刚换宿舍第一次的理由是因为“甲醛”,第二次是因为“宿舍太远”,这两个不痛不痒的理由学校居然都同意了。如果你现在也在读书住校,你也可以以这两个理由向学校提个换宿舍申请,看看学校是什么态度。
学校为什么会对刘刚如此关照、频开绿灯?存在疑问。
2、刘刚的母亲在2015年7月开始就多次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刘刚的精神有问题,电话中学校的原话是“来的时候不要给他打电话,以免他又跑了?”
这句话其实就很有信息量,“又跑了”说明之前“跑过”,不要事先打电话是怕他又跑,刘刚为什么听说母亲来探望就会“跑掉”?这又有点不太寻常。
3、报道中提到了学校电话通知的事,但没有描述刘刚的母亲接到通知后做了些什么。正常情况下,母亲如果被多次告知儿子精神有问题,大概率的会带儿子去看病,或者至少自己先见见儿子当面做个评判。
而刘刚的母亲却很反常的配合学校的老师对刘刚来了个突然袭击,在见面后又“稀里糊涂”的精神卫生中心给刘刚的入院手续上签了字,并且自己交了住院费?
试问哪个母亲会在自认自己的儿子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把他往精神病院送?即便学校威胁“不给文凭”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举报、诉讼解决?精神病院一旦送进去了还能回头吗?如果刘刚的母亲连这个道理都不懂,那真的是太“糊涂”了。
除此之外,报道里着重描述了刘刚的遭遇,但是对遭遇的起因只字不提。学校里有那么多学生,为何老师、学校只针对刘刚?这个问题无法回避,也是最大的疑团。
#微博法律大讲堂# 如果说这些事实问题最终的真相都会浮出水面的话,那我们只需要耐心等待。但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报道中关于本案“打官司”的情况就实实在在的存在重大错误了。
报道中说,2017年9月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学校没有责任,但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要对刘刚进行赔偿,判决后,除了学校,其他两方都进行了上诉。而且二审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但实际上,通过判决文书网查询可知,刘刚一案的二审结果在今年5月14号已经做出,并且法院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成立的依据不足”,并且已经将案件发回重审。
如果你平时比较关注法律问题,估计看到这里你就明白了。不太明白的朋友可以看下我下面的分析:
从诉讼过程看,一开始一审法院认为学校没有责任,所以判决后,学校没意见,也不上诉,因为单从判决结果看的话学校好像不存在什么问题。但由于一审认定精神卫生中心要承担责任对刘刚进行赔偿,所以中心不服,刘刚也不服,两方都提出了上诉。
当到了二审,法院给出了一个和一审判决完全冲突的结果,二审直接认为一审法院判的有问题,认为精神卫生中心院要承担责任的判法依据不足。说白了,就是二审觉得让精神卫生中心赔偿似乎也不太对,所以做出了发回重审的决定。
发回重审其实就相当于你的上级拿着你的报告对你说,“写的什么玩意,拿回去重写,并且还给你圈出了错误之处。”
很显然,二审裁定其实是对刘刚一方非常不利的一个重要事实。
这么一个不利的重要因素,媒体却视而不见,并且犯了一个常识错误把“发回重审”说成了“二审还在进行中”。这就实在让人有理由怀疑,媒体是真的不懂法还是有意为之?
所以说,在这么一篇言论一边倒又存在多处疑点的报道中想要找到真相是非常困难的。目前,这个案件正在发回重审的过程,而此时突然进行舆论造势,我想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断。
希望法院能够顶住压力,做出公正的判决,吃瓜群众也可以缓一缓选边站队,让子弹飞一会,相信真相不会缺席。
#大学生被强行送精神病院#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中国版的《飞越疯人院》,我目前保持怀疑。
此次事件的消息源是一家河南本地媒体——《东方今报》,相关报道一出,腾讯网、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各大媒体都纷纷进行了转载,一时间舆论声势浩大。
但是通篇读完,不难看出,这篇报道的事实基础还是大学生刘刚和家人的一面之词,报道中针对校方和其他当事人的说法笔墨不多,矛盾激化的原因也是云里雾里,而且在充满争议的官司问题上,报道存在明显错误。
1、刘刚入校后至少待过三个宿舍,而且都是学校层面批准的。读过书、住过校的人都知道,在学校里换宿舍是一件多麻烦的事,如果不是和室友有激烈矛盾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学校一般不会批准换宿舍的。
而刘刚换宿舍第一次的理由是因为“甲醛”,第二次是因为“宿舍太远”,这两个不痛不痒的理由学校居然都同意了。如果你现在也在读书住校,你也可以以这两个理由向学校提个换宿舍申请,看看学校是什么态度。
学校为什么会对刘刚如此关照、频开绿灯?存在疑问。
2、刘刚的母亲在2015年7月开始就多次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刘刚的精神有问题,电话中学校的原话是“来的时候不要给他打电话,以免他又跑了?”
这句话其实就很有信息量,“又跑了”说明之前“跑过”,不要事先打电话是怕他又跑,刘刚为什么听说母亲来探望就会“跑掉”?这又有点不太寻常。
3、报道中提到了学校电话通知的事,但没有描述刘刚的母亲接到通知后做了些什么。正常情况下,母亲如果被多次告知儿子精神有问题,大概率的会带儿子去看病,或者至少自己先见见儿子当面做个评判。
而刘刚的母亲却很反常的配合学校的老师对刘刚来了个突然袭击,在见面后又“稀里糊涂”的精神卫生中心给刘刚的入院手续上签了字,并且自己交了住院费?
试问哪个母亲会在自认自己的儿子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把他往精神病院送?即便学校威胁“不给文凭”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举报、诉讼解决?精神病院一旦送进去了还能回头吗?如果刘刚的母亲连这个道理都不懂,那真的是太“糊涂”了。
除此之外,报道里着重描述了刘刚的遭遇,但是对遭遇的起因只字不提。学校里有那么多学生,为何老师、学校只针对刘刚?这个问题无法回避,也是最大的疑团。
#微博法律大讲堂# 如果说这些事实问题最终的真相都会浮出水面的话,那我们只需要耐心等待。但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报道中关于本案“打官司”的情况就实实在在的存在重大错误了。
报道中说,2017年9月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学校没有责任,但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要对刘刚进行赔偿,判决后,除了学校,其他两方都进行了上诉。而且二审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但实际上,通过判决文书网查询可知,刘刚一案的二审结果在今年5月14号已经做出,并且法院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成立的依据不足”,并且已经将案件发回重审。
如果你平时比较关注法律问题,估计看到这里你就明白了。不太明白的朋友可以看下我下面的分析:
从诉讼过程看,一开始一审法院认为学校没有责任,所以判决后,学校没意见,也不上诉,因为单从判决结果看的话学校好像不存在什么问题。但由于一审认定精神卫生中心要承担责任对刘刚进行赔偿,所以中心不服,刘刚也不服,两方都提出了上诉。
当到了二审,法院给出了一个和一审判决完全冲突的结果,二审直接认为一审法院判的有问题,认为精神卫生中心院要承担责任的判法依据不足。说白了,就是二审觉得让精神卫生中心赔偿似乎也不太对,所以做出了发回重审的决定。
发回重审其实就相当于你的上级拿着你的报告对你说,“写的什么玩意,拿回去重写,并且还给你圈出了错误之处。”
很显然,二审裁定其实是对刘刚一方非常不利的一个重要事实。
这么一个不利的重要因素,媒体却视而不见,并且犯了一个常识错误把“发回重审”说成了“二审还在进行中”。这就实在让人有理由怀疑,媒体是真的不懂法还是有意为之?
所以说,在这么一篇言论一边倒又存在多处疑点的报道中想要找到真相是非常困难的。目前,这个案件正在发回重审的过程,而此时突然进行舆论造势,我想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断。
希望法院能够顶住压力,做出公正的判决,吃瓜群众也可以缓一缓选边站队,让子弹飞一会,相信真相不会缺席。
#大学生被强行送精神病院#
【马化腾辟谣王思聪表白其女儿传闻:谣言越来越卑劣!】今天,马化腾在朋友圈辟谣,否认了近日网上传言#王思聪表白马化腾女儿#一事,称“这两天集中爆发的针对我家人的谣言越来越卑劣!完全子虚乌有的事情被恶意编造传播。”记者获悉,这段辟谣消息是真的!估计马化腾被谣言气得不轻。也确实,这世上哪个爸爸都忍不了针对自己孩子的恶意中伤!各位吃瓜群众都散了吧!via.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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