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新闻一览↓↓】1、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等;2、商务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有力组织商贸企业复工复产;3、公安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件,要求从严从快惩处防护用品和民生商品乱涨价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4、国家能源局表示,疫情期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不能因居民暂时欠缴电费、气费、取暖费而断供;5、水利部23日发布,截至目前,我国在建的110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经有56项实现了复工,占总数的50%以上。到3月底,在建的重大水利工程复工将达100项以上;6、23日,国家卫健委介绍了方舱医院的相关情况:截至22日24点,武汉共有16家方舱医院在运行。从2月5日开始,累计收治10610个病人,重症转送医院763人,出院人数1100人,出院率达11%。截至目前,方舱医院无死亡病例;7、线上预约、一人一座的首批近200条北京定制公交将于25日上线接受订票,27日开行。
【最吃劲关键阶段,武汉凌晨再发通告】据“武汉发布”消息,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3号通告,全文如下: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3号)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切断传播链、降低感染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公共场所关闭管理。市内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含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棋牌室、音乐厅、游泳馆、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公园等)暂不开放;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二、严格公共场所开放管理。必须开放的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入出管理。旅馆、酒店、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入人员必须测体温、戴口罩,保持一定间距,做好自我防护,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入内。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应按规定送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购买咳嗽、退烧等药品人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住址等信息,药店应当登记并上报。
四、严格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室内通风、换气,采用自然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要关闭回风通道,保证全新风运行,并按要求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定时对室内区域、公用设施尤其是电梯、门把手、水龙头等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人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五、严格公共场所疫情处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共场所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预约服务、限额管理等措施减少经营场所人群聚集,不戴口罩的顾客一律不得入内。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罚;触犯刑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开予以曝光。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6日L“武汉发布”微信公号 https://t.cn/A6h6E9io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3号)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切断传播链、降低感染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公共场所关闭管理。市内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场所(含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棋牌室、音乐厅、游泳馆、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公园等)暂不开放;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二、严格公共场所开放管理。必须开放的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入出管理。旅馆、酒店、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入人员必须测体温、戴口罩,保持一定间距,做好自我防护,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入内。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应按规定送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工作。
三、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购买咳嗽、退烧等药品人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住址等信息,药店应当登记并上报。
四、严格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室内通风、换气,采用自然通风,保证空气流通。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要关闭回风通道,保证全新风运行,并按要求定期做好清洁、消毒。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定时对室内区域、公用设施尤其是电梯、门把手、水龙头等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人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五、严格公共场所疫情处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共场所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预约服务、限额管理等措施减少经营场所人群聚集,不戴口罩的顾客一律不得入内。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罚;触犯刑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开予以曝光。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16日L“武汉发布”微信公号 https://t.cn/A6h6E9io
#洞幽察微#【科技日报:生物国防防范悄无声息的战争】https://t.cn/A6hIMEtV 生物防备是一项需要军民都要参与的工程,我国应借鉴先进国家做法,及早建立健全相关组织。笔者建议,国务院主管全国的生物防备工作,国防部、外交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分工协同,国家制定生物防备规则,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活动长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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