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闻律师事务所# 上仲2022年版仲裁规则与2018年版仲裁规则的新旧对比(二)
在本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上仲2022年版仲裁规则与2018年版仲裁规则的新旧对比(一)中,我们从机构组织、受理范围、规则适用和仲裁地这四个方面分析了上仲2022年版仲裁规则(以下称“新规则”)与2018年版仲裁规则(以下称“旧规则”)的差异。本文将接着分析新旧规则在仲裁协议准据法、仲裁语言、仲裁原则和仲裁协议这四个方面的不同。
一、仲裁协议准据法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五条 仲裁协议准据法
(一)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仲裁地的,由仲裁委或仲裁庭确定仲裁协议所适用的法律。
(二) 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前,仲裁委可以根据表面证据对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作出初步决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庭可以对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作出决定,仲裁委的初步决定不影响仲裁庭作出的决定。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七十五条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准据法
国际商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应适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国的法律。
简析:在上一条中提及了若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通常认定仲裁地法律为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实际上,仲裁地法律和仲裁协议准据法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国际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同的仲裁地法律和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此外,仲裁协议准据法还区别于合同的准据法。通常当事人不会订立单独的仲裁协议,而是将仲裁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仲裁条款并不会随着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但此时,依据何种准据法来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在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时,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将被用来解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旧规则中将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主体限定为国际商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而在新规则中删去了这一限制,直接表达为当事人。在新规则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适用优先级为: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法律> 仲裁地法律> 仲裁委或仲裁庭确定适用的法律。相比于旧规则在当事人既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准据法又没有约定仲裁地的情况下,直接将国内法视为仲裁协议准据法,新规则在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时更加灵活,在仲裁庭组成前由上仲,组成后则由仲裁庭决定,最终是以仲裁庭的决定为准。但同时,如此规定也增加了仲裁协议准据法的不确定性。对于当事人来说,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事先约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或者明确仲裁地是更优的方案。
二、仲裁语言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六条 仲裁语言
(一) 当事人对仲裁语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以中文为仲裁语言,仲裁委或者仲裁庭也可以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仲裁语言。
(二) 当事人约定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仲裁语言的,仲裁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确定适用其中一种语言。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仲裁程序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多种语言进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三) 仲裁庭开庭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需要语言翻译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提供或申请仲裁委提供翻译服务。
(四)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仲裁委或者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仲裁程序适用的仲裁语言的译本或节译本。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八十二条 仲裁语言文字
(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需要语言翻译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提供翻译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供翻译员。当事人承担翻译费用。
(三)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仲裁程序中的书面材料是否需要附具中文译本或者其他语言译本。
简析:在确定仲裁语言时,新规则增加了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仲裁语言的情况。
针对当事人约定了两种及以上语言为仲裁语言的情况,在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下,将由仲裁庭确定仲裁语言。若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依据当事人的原约定用多种语言推进仲裁程序。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点是,用多种语言进行仲裁程序将大大提高仲裁的成本,因为新规则规定多种语言进行仲裁程序的相关费用将由当事人负担。
对于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所使用的语言与仲裁语言不符的情况,相比旧规则默认仲裁委或仲裁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中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新规则强调的是当事人提供的译本与仲裁语言的一致性。
三、仲裁原则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七条至第十条分别规定了:诚信合作、公正仲裁、高效仲裁、绿色仲裁与智慧仲裁的原则。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四条(四)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应本着依法、诚信、善意、合作及妥善解决纠纷的原则适用本规则并参与仲裁活动。
简析:新规则在仲裁原则方面增加了高效仲裁、绿色仲裁与智慧仲裁的三个原则。其中,智慧仲裁是上仲应对新冠疫情而推出的新举措,不仅提高了仲裁的效率,也为当事人通过网络申请仲裁、参与仲裁过程提供了便利。
四、仲裁协议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十二条 仲裁协议
(一) 仲裁协议是指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约定仲裁的协议。
(二) 仲裁协议可以由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达成。
(三) 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1. 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作出同意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的;
2. 一方当事人作出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仲裁的书面承诺,另一方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的;
3.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的庭审笔录等文件载明当事人同意在仲裁委仲裁的;
4. 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的交换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当事人不作否认表示的。
(五) 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五条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形式
(一)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
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简析:新规则增加了四种可以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形。此外,在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就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规定也将适用。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更加凸显了事先明确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重要性,因为同样的仲裁条款,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其效力的认定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并直接动摇仲裁裁决的效力。
在本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上仲2022年版仲裁规则与2018年版仲裁规则的新旧对比(一)中,我们从机构组织、受理范围、规则适用和仲裁地这四个方面分析了上仲2022年版仲裁规则(以下称“新规则”)与2018年版仲裁规则(以下称“旧规则”)的差异。本文将接着分析新旧规则在仲裁协议准据法、仲裁语言、仲裁原则和仲裁协议这四个方面的不同。
一、仲裁协议准据法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五条 仲裁协议准据法
(一)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仲裁地的,由仲裁委或仲裁庭确定仲裁协议所适用的法律。
(二) 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前,仲裁委可以根据表面证据对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作出初步决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庭可以对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作出决定,仲裁委的初步决定不影响仲裁庭作出的决定。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七十五条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准据法
国际商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应适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国的法律。
简析:在上一条中提及了若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通常认定仲裁地法律为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实际上,仲裁地法律和仲裁协议准据法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国际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同的仲裁地法律和仲裁协议的准据法。
此外,仲裁协议准据法还区别于合同的准据法。通常当事人不会订立单独的仲裁协议,而是将仲裁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仲裁条款并不会随着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但此时,依据何种准据法来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在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时,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将被用来解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旧规则中将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主体限定为国际商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而在新规则中删去了这一限制,直接表达为当事人。在新规则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适用优先级为:当事人约定适用的法律> 仲裁地法律> 仲裁委或仲裁庭确定适用的法律。相比于旧规则在当事人既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准据法又没有约定仲裁地的情况下,直接将国内法视为仲裁协议准据法,新规则在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时更加灵活,在仲裁庭组成前由上仲,组成后则由仲裁庭决定,最终是以仲裁庭的决定为准。但同时,如此规定也增加了仲裁协议准据法的不确定性。对于当事人来说,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事先约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或者明确仲裁地是更优的方案。
二、仲裁语言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六条 仲裁语言
(一) 当事人对仲裁语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以中文为仲裁语言,仲裁委或者仲裁庭也可以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仲裁语言。
(二) 当事人约定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仲裁语言的,仲裁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确定适用其中一种语言。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仲裁程序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多种语言进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三) 仲裁庭开庭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需要语言翻译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提供或申请仲裁委提供翻译服务。
(四)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仲裁委或者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仲裁程序适用的仲裁语言的译本或节译本。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八十二条 仲裁语言文字
(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需要语言翻译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提供翻译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供翻译员。当事人承担翻译费用。
(三)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仲裁程序中的书面材料是否需要附具中文译本或者其他语言译本。
简析:在确定仲裁语言时,新规则增加了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视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仲裁语言的情况。
针对当事人约定了两种及以上语言为仲裁语言的情况,在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下,将由仲裁庭确定仲裁语言。若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依据当事人的原约定用多种语言推进仲裁程序。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的一点是,用多种语言进行仲裁程序将大大提高仲裁的成本,因为新规则规定多种语言进行仲裁程序的相关费用将由当事人负担。
对于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所使用的语言与仲裁语言不符的情况,相比旧规则默认仲裁委或仲裁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中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新规则强调的是当事人提供的译本与仲裁语言的一致性。
三、仲裁原则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七条至第十条分别规定了:诚信合作、公正仲裁、高效仲裁、绿色仲裁与智慧仲裁的原则。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四条(四)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应本着依法、诚信、善意、合作及妥善解决纠纷的原则适用本规则并参与仲裁活动。
简析:新规则在仲裁原则方面增加了高效仲裁、绿色仲裁与智慧仲裁的三个原则。其中,智慧仲裁是上仲应对新冠疫情而推出的新举措,不仅提高了仲裁的效率,也为当事人通过网络申请仲裁、参与仲裁过程提供了便利。
四、仲裁协议
2022年版仲裁规则
第十二条 仲裁协议
(一) 仲裁协议是指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达成的约定仲裁的协议。
(二) 仲裁协议可以由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达成。
(三) 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1. 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作出同意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的;
2. 一方当事人作出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仲裁的书面承诺,另一方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的;
3.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的庭审笔录等文件载明当事人同意在仲裁委仲裁的;
4. 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的交换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当事人不作否认表示的。
(五) 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8年版仲裁规则
第五条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形式
(一)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
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仲裁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简析:新规则增加了四种可以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形。此外,在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就仲裁协议的形式及效力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规定也将适用。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更加凸显了事先明确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重要性,因为同样的仲裁条款,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其效力的认定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并直接动摇仲裁裁决的效力。
想起前几天在别处看见的讨论“为什么人类大多记不住4岁以前的记忆”
因为当时的我们还不会反复去大脑里“调取档案”,有关这部分记忆形成的神经元,就会被大脑当作无用多余的文件“处理掉”,载体退化,记忆就会慢慢淡化甚至消失,所以生命里觉得有意义的片段还是很值得用充满仪式感的形式记载下来的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人类一直都很喜欢过节日[喵喵]
因为当时的我们还不会反复去大脑里“调取档案”,有关这部分记忆形成的神经元,就会被大脑当作无用多余的文件“处理掉”,载体退化,记忆就会慢慢淡化甚至消失,所以生命里觉得有意义的片段还是很值得用充满仪式感的形式记载下来的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人类一直都很喜欢过节日[喵喵]
河北魏县环保:迎检一场空,徒留害人坑!
环保就像一阵风,检查走后一场空。匆匆忙忙走过场,最后富了印刷厂。
这是河北省魏县泊口镇一村村民最近口耳相传的顺口溜,讲的是魏县环保局轰轰烈烈地进行“坑塘治理工程”,风头一过,人走茶凉,留下半拉子工程遗害乡民。
据介绍,魏县泊口镇井头西村有一处坑塘,大约600多平方米,是多年以前村民垫宅基取土所致。之后,自然而然就成了村里储存雨水和倾倒垃圾的地方。不知何时村民在坑塘边上栽植柳树,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起到护坡作用。近年为防止溺水,坑塘周围还加装了铁丝护网。
据村里人介绍,今年4、5月份,魏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井西村,声称这处坑塘里垃圾太多,形象不好,被卫星拍到,需要治理。与这处坑塘一样的情况全县一共是11个。环保工作人员在坑塘边上安装了摄像头,以便全方位监视和检查。他们拆除了原有的护网,说要改为不锈钢护栏。村干部、村民和环保局特派的施工人员一起将坑内垃圾清理。负责这处坑塘治理的环保工作人员称,要拨付1.7万元给村委会,让其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村里核算后认为这些钱难以达到环保要求的治理效果,这些在路上的钱就不了了之。
直到最近,村里负责人催促这项工程时候,得到的答复是,负责这处坑塘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已经换人,检查已经通过。这项资金已经用在别处,以后的工作需要镇上负责。而村里人找到镇上,镇上答复根本没有这项资金,工作无法进行。
坑塘附近村民说,原本坑边种有大柳树,可以起到护坡作用,因为配合县里的“坑塘治理工程”,大树被刨掉,两侧道路被水淘空,极其危险。大雨时候,坑里的水溢出淹没两侧道路,坑路一体,分不出界线,加上护网被拆,人行坑边,有滑进去的风险。夏天就有人落水,幸亏解救及时,没有溺死。
不畏官司千状纸,只怕乡民三寸刀。“坑塘治理工程”本来是惠民工程,却被有些人玩成了“害民工程”,大树挖了难以短时间内恢复,路坡溃了存在危险。
河北魏县环保局一位牛姓副局长答复说,这个项目是环保局主动作为,在全县选出一些典型的有碍观瞻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进行整治,坑塘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于乡村两级。
至于其中的大树如何被挖掉,牛副局长表示并不知情。他表示,马上将坑塘整治的相关文件以微信方式传给笔者,但是7月26日互加微信如今半月过去,关于坑塘整治的相关文件尚未发来,敢问魏县环保局,你们嘴里的“马上”指的是什么“马”,照这速度,负责传送文件的,是一匹瘸马、还是死马?
环保就像一阵风,检查走后一场空。匆匆忙忙走过场,最后富了印刷厂。
这是河北省魏县泊口镇一村村民最近口耳相传的顺口溜,讲的是魏县环保局轰轰烈烈地进行“坑塘治理工程”,风头一过,人走茶凉,留下半拉子工程遗害乡民。
据介绍,魏县泊口镇井头西村有一处坑塘,大约600多平方米,是多年以前村民垫宅基取土所致。之后,自然而然就成了村里储存雨水和倾倒垃圾的地方。不知何时村民在坑塘边上栽植柳树,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起到护坡作用。近年为防止溺水,坑塘周围还加装了铁丝护网。
据村里人介绍,今年4、5月份,魏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井西村,声称这处坑塘里垃圾太多,形象不好,被卫星拍到,需要治理。与这处坑塘一样的情况全县一共是11个。环保工作人员在坑塘边上安装了摄像头,以便全方位监视和检查。他们拆除了原有的护网,说要改为不锈钢护栏。村干部、村民和环保局特派的施工人员一起将坑内垃圾清理。负责这处坑塘治理的环保工作人员称,要拨付1.7万元给村委会,让其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村里核算后认为这些钱难以达到环保要求的治理效果,这些在路上的钱就不了了之。
直到最近,村里负责人催促这项工程时候,得到的答复是,负责这处坑塘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已经换人,检查已经通过。这项资金已经用在别处,以后的工作需要镇上负责。而村里人找到镇上,镇上答复根本没有这项资金,工作无法进行。
坑塘附近村民说,原本坑边种有大柳树,可以起到护坡作用,因为配合县里的“坑塘治理工程”,大树被刨掉,两侧道路被水淘空,极其危险。大雨时候,坑里的水溢出淹没两侧道路,坑路一体,分不出界线,加上护网被拆,人行坑边,有滑进去的风险。夏天就有人落水,幸亏解救及时,没有溺死。
不畏官司千状纸,只怕乡民三寸刀。“坑塘治理工程”本来是惠民工程,却被有些人玩成了“害民工程”,大树挖了难以短时间内恢复,路坡溃了存在危险。
河北魏县环保局一位牛姓副局长答复说,这个项目是环保局主动作为,在全县选出一些典型的有碍观瞻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进行整治,坑塘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于乡村两级。
至于其中的大树如何被挖掉,牛副局长表示并不知情。他表示,马上将坑塘整治的相关文件以微信方式传给笔者,但是7月26日互加微信如今半月过去,关于坑塘整治的相关文件尚未发来,敢问魏县环保局,你们嘴里的“马上”指的是什么“马”,照这速度,负责传送文件的,是一匹瘸马、还是死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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