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8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昨天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外交部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不要指望中方拿核心利益做交易##立陶宛官员率团访台#
汪文斌介绍,昨天上午,国台办和国新办共同发布了《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白皮书全面系统阐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新时代推进实现祖国统一的政策和主张,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相信有助于中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理解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在此,我想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容置疑也不容改变。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属于中国。1895年,日本通过侵华战争迫使清政府割让台湾;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台湾等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下的政权更迭,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虽然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绝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绝不允许改变。这有力回击了所谓“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有力驳斥了各种“台独”史观和谎言。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立场始终如一。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我们愿意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但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我们愿继续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如果“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挑衅逼迫,甚至突破红线,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这清晰回答了国际社会关于什么是台湾问题基本方针的疑问,击碎了“台独”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企图分裂中国的任何幻想。
第三,一个中国原则不容任何歪曲和挑战。一个中国原则的含义清晰明确,那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1971年联大第2758号决议所确认,是中国同所有国家交往的政治基础。世界上已经有181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这充分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大义,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近日,针对美国会众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地区,170多个国家和多个国际组织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再次发出了国际社会共同的正义之声。
第四,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进程不可阻挡。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实现两岸和平统一,不仅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之福,也是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民之福。我们呼吁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台湾问题,支持中国的统一事业,更加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旗帜鲜明的反对“台独”。
汪文斌指出,当前台海形势紧张根源就是民进党当局企图“倚美谋独”,而美国一些势力图谋“以台制华”,这种行径十分危险,是在玩火,玩火者必自焚。我们敦促有关国家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妥善处理涉台问题,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说一套做一套,以实际行动履行不支持“台独”的承诺。挟洋谋“独”没有出路,“以台制华”注定失败。任何人、任何势力妄想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大业,都必将在14亿多中国人民用血肉铸成的钢铁长城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汪文斌介绍,昨天上午,国台办和国新办共同发布了《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白皮书全面系统阐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新时代推进实现祖国统一的政策和主张,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相信有助于中外各界人士全面准确理解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在此,我想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容置疑也不容改变。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属于中国。1895年,日本通过侵华战争迫使清政府割让台湾;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台湾等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下的政权更迭,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虽然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绝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绝不允许改变。这有力回击了所谓“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有力驳斥了各种“台独”史观和谎言。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立场始终如一。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我们愿意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但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我们愿继续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如果“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挑衅逼迫,甚至突破红线,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这清晰回答了国际社会关于什么是台湾问题基本方针的疑问,击碎了“台独”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企图分裂中国的任何幻想。
第三,一个中国原则不容任何歪曲和挑战。一个中国原则的含义清晰明确,那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1971年联大第2758号决议所确认,是中国同所有国家交往的政治基础。世界上已经有181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这充分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大义,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近日,针对美国会众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地区,170多个国家和多个国际组织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再次发出了国际社会共同的正义之声。
第四,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进程不可阻挡。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实现两岸和平统一,不仅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之福,也是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民之福。我们呼吁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台湾问题,支持中国的统一事业,更加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旗帜鲜明的反对“台独”。
汪文斌指出,当前台海形势紧张根源就是民进党当局企图“倚美谋独”,而美国一些势力图谋“以台制华”,这种行径十分危险,是在玩火,玩火者必自焚。我们敦促有关国家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妥善处理涉台问题,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说一套做一套,以实际行动履行不支持“台独”的承诺。挟洋谋“独”没有出路,“以台制华”注定失败。任何人、任何势力妄想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大业,都必将在14亿多中国人民用血肉铸成的钢铁长城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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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第十师北屯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的。
二、违法使用核酸检测证明。伪造、变造、篡改、谎报核酸检测报告数据,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篡改的核酸检测报告数据的。
三、不如实提供涉疫信息。来自境外、国内、疆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地区人员、疑似感染者、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新冠肺炎感染者,本人及家属不主动上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就诊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的,拒不配合社区报备、社会随访、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或者集中医学观察等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拒不扫码、不如实登记、佩戴口罩等。进出车站、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连队)、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拒不配合流调摸排、隔离管控。拒绝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公安机关随访、隔离管控工作或不遵守隔离点、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防疫规定,违规聚集、串门、私自外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拒不配合消杀工作。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杀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七、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擅自通过信息网络等途径散布涉疫情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的。
八、疫情防控主体未尽责任。企事业单位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虚报瞒报核酸检测结果的,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如实记录上传用工人员信息的,隐瞒旅客入住信息的。
九、违规销售药品和开展诊疗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规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十、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用器材或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十一、拒不接受疫情防控卡点检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通行的。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十二、重点人员违反疫情规定。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员等,拒绝接受防疫、检疫、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参与聚集性活动,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
十三、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违法犯罪。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四、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辖区居民有其他拒不执行第十师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进出管控区域、场所暂停营业、人员不得聚集、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或者虽经审批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各类聚集性文体活动等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公告、通告的。
对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止疫情传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不手软、零容忍。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来 源: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
编 辑:潘新萍
责 编:张容铭
监 制:刘春燕
签 发:李洪君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第十师北屯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的。
二、违法使用核酸检测证明。伪造、变造、篡改、谎报核酸检测报告数据,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篡改的核酸检测报告数据的。
三、不如实提供涉疫信息。来自境外、国内、疆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地区人员、疑似感染者、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新冠肺炎感染者,本人及家属不主动上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就诊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的,拒不配合社区报备、社会随访、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或者集中医学观察等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拒不扫码、不如实登记、佩戴口罩等。进出车站、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连队)、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拒不配合流调摸排、隔离管控。拒绝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公安机关随访、隔离管控工作或不遵守隔离点、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风险区域防疫规定,违规聚集、串门、私自外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拒不配合消杀工作。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杀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七、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擅自通过信息网络等途径散布涉疫情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的。
八、疫情防控主体未尽责任。企事业单位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未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虚报瞒报核酸检测结果的,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如实记录上传用工人员信息的,隐瞒旅客入住信息的。
九、违规销售药品和开展诊疗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店违规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等药品,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
十、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用器材或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十一、拒不接受疫情防控卡点检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隔离转运车辆通行的。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十二、重点人员违反疫情规定。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员等,拒绝接受防疫、检疫、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参与聚集性活动,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
十三、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违法犯罪。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四、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辖区居民有其他拒不执行第十师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进出管控区域、场所暂停营业、人员不得聚集、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或者虽经审批但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各类聚集性文体活动等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公告、通告的。
对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止疫情传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不手软、零容忍。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
2022年8月8日
来 源: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
编 辑:潘新萍
责 编:张容铭
监 制:刘春燕
签 发:李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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