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重磅!北京试行“公共户”落户政策,6类人可以申请】无房员工离职后要不要退出集体户口?买了房子但是原户内人员不肯迁户口怎么解决?在京无房、父母是集体户,新生儿在京该如何落户?这些曾困扰北京集体户市民的问题,将迎来解决方案。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
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
(试行)
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北京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户”设立
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二、“公共户”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三、“公共户”迁移办理程序
(一)所需证件材料
1.入户申请书。(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下同)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告知书>及<告知书回执>》(附件1)、《迁入“公共户”承诺书》(附件2)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监护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公安机关在做出户口迁移决定前,应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7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至“公共户”。
3.“公共户”户内人员迁出“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自愿迁出“公共户”的,应由“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公安机关审核,“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备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的,户内人员应在公安机关告知后将户口迁出“公共户”。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共户”户内人员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
(3)“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且都具备落户条件,由落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地址,落户人未予选择的,按照房产地址无户口登记优先的原则,具体迁移的落户顺序为:①本人是唯一权利人,按照产权登记日期,选择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②本人与他人共有,选择所占份额多的房屋登记户口;份额一致,按照产权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
4.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知晓,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对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共户”的管理
(一)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公共户”户内人员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申请迁移事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涉及其他户口办理事项,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日报、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
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
(试行)
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北京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户”设立
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二、“公共户”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三、“公共户”迁移办理程序
(一)所需证件材料
1.入户申请书。(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下同)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告知书>及<告知书回执>》(附件1)、《迁入“公共户”承诺书》(附件2)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监护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公安机关在做出户口迁移决定前,应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7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至“公共户”。
3.“公共户”户内人员迁出“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自愿迁出“公共户”的,应由“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公安机关审核,“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备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的,户内人员应在公安机关告知后将户口迁出“公共户”。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共户”户内人员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
(3)“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且都具备落户条件,由落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地址,落户人未予选择的,按照房产地址无户口登记优先的原则,具体迁移的落户顺序为:①本人是唯一权利人,按照产权登记日期,选择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②本人与他人共有,选择所占份额多的房屋登记户口;份额一致,按照产权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
4.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知晓,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对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共户”的管理
(一)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公共户”户内人员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申请迁移事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涉及其他户口办理事项,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日报、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重磅!北京试行“公共户”落户政策,6类人可以申请】无房员工离职后要不要退出集体户口?买了房子但是原户内人员不肯迁户口怎么解决?在京无房、父母是集体户,新生儿在京该如何落户?这些曾困扰北京集体户市民的问题,将迎来解决方案。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
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
(试行)
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北京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户”设立
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二、“公共户”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三、“公共户”迁移办理程序
(一)所需证件材料
1.入户申请书。(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下同)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告知书>及<告知书回执>》(附件1)、《迁入“公共户”承诺书》(附件2)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监护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公安机关在做出户口迁移决定前,应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7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至“公共户”。
3.“公共户”户内人员迁出“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自愿迁出“公共户”的,应由“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公安机关审核,“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备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的,户内人员应在公安机关告知后将户口迁出“公共户”。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共户”户内人员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
(3)“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且都具备落户条件,由落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地址,落户人未予选择的,按照房产地址无户口登记优先的原则,具体迁移的落户顺序为:①本人是唯一权利人,按照产权登记日期,选择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②本人与他人共有,选择所占份额多的房屋登记户口;份额一致,按照产权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
4.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知晓,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对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共户”的管理
(一)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公共户”户内人员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申请迁移事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涉及其他户口办理事项,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日报、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
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
(试行)
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政策,北京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共户”设立
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二、“公共户”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三、“公共户”迁移办理程序
(一)所需证件材料
1.入户申请书。(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下同)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告知书>及<告知书回执>》(附件1)、《迁入“公共户”承诺书》(附件2)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监护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补充的材料;
(3)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4)公安机关在做出户口迁移决定前,应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7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至“公共户”。
3.“公共户”户内人员迁出“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
(1)自愿迁出“公共户”的,应由“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公安机关审核,“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具备落户条件的合法产权住房的,户内人员应在公安机关告知后将户口迁出“公共户”。无法告知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共户”户内人员收到告知后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理由未被公安机关采纳的,公安机关自行对户口予以迁移。
(3)“公共户”户内人员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有一套或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且都具备落户条件,由落户人自愿选择户口登记地址,落户人未予选择的,按照房产地址无户口登记优先的原则,具体迁移的落户顺序为:①本人是唯一权利人,按照产权登记日期,选择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②本人与他人共有,选择所占份额多的房屋登记户口;份额一致,按照产权登记日期最早的房屋登记户口。
4.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范围和方式应当便于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知晓,公告期30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5.被迁移人或其监护人对公安机关自行迁移户口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共户”的管理
(一)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公共户”户内人员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申请迁移事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涉及其他户口办理事项,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北京日报、北京市公安局)
【独家|#大二男生从上海坐公交到北京# 在最有“人味”的地方克服物化】从上海到北京,飞机最快;也可以坐高铁,四个半小时,一路平稳。这是全世界最繁忙的线路之一,人们在意的是快捷与舒适。上海大二学生唐同学却选了一条受苦的路。他用六天规划,坐了54辆公交车,经过1291个站点,耗时6天5夜,弯弯曲曲地走了1810公里,花费了381元车费,从上海到达北京。一路上屁股酸痛,拖鞋也快烂了,真是“又挤,又慢,又麻烦”,但他觉得意义深远。他说这可以感受国家之大,区域之丰富,这是最有“人味”的地方,有普世的人文关怀。他认为公交车承接了无数人真实的生活,他希望自己“脚多沾一点地”。
以下是唐同学的口述:
这5天6夜的行程,我提前花了五六天才把线路做好。从市到县到镇,逐步缩小去查,一点点串起来。每一天,我在公交车上要度过10多个小时。晚上22:00睡,早上5:00起床,早餐和午饭都吃压缩饼干和牛奶。为了不闷脚,我一直穿一双拖鞋。这一路基本坐的公交,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坐了3次三轮车,打了3次车。纯粹依靠市域公共交通,走了将近2000公里,这样的体验别的国家几乎没有,在国内也只有华东可以做到。从南到北,建筑风格、地域风貌逐渐发生变化,城乡差异也体现出来。
上海的公交车很平稳,用普通话、上海话和英文报站,车上的线路图是电子的。微风拂面,车厢里飘着淡淡的皮革气味。车上多是年轻的上班族,打扮新潮。都市是陌生人社会,公交车内几乎零交流,有乘客在补觉,更多的在玩手机。
一路往北,公交车经过乡间的小路,晃晃悠悠。有的车地板破损,座位破破烂烂,椅套发黄。很多城乡公交车由私人承包,司机不穿制服,不能刷公交卡,放一个二维码,或是放一个铁盆子给你投钱。车内座位背后夹着纸片,家具城,辅导班,男科医院广告等不一而足。乘客谈论最近的农忙,说自己在哪里买了一条裤子,物美价廉。他们对陌生人更热情和好奇,问我从哪过来的,准备到哪去,路上花了多少时间。看我在拍摄,有些司机问我的身份,但从没有人阻拦我。
我最难忘的是这段苏鲁跨省的路程。我们蹲在三轮货车的后斗上,像逃荒一样。车子很颠簸,引擎声嘈杂,风吹得我们头发都飞了起来,特别冷。那天是雷暴天气,天上没有星星,我看着路灯的光慢慢地飘过去,想着离山东又近了一步。很快到了省界,完全黑了,也没有灯。当时还没吃晚饭,很饿。同行的还有一家三口和一个老奶奶,时间太晚,没车过省境了,大家碰到了一起,求助一个居民开货车送我们。
上一趟公交坐的是徐州88路。车上挤满了七八十个乘客,我站在车厢前部,足不点地。车正开着,一个女乘客和售票员起了争执,因为售票员对她二次查票。两人用方言吵了20多分钟,后来司机师傅把车停下报警。警察来调解,发现女乘客之前说自己是孕妇,其实不是,她面子上挂不住,就下车了。她是想换取自己话语上的一种优势,这是市井中很常见的一种做法。
耽误了近半个小时,让我意外的是大家没有很烦躁,也不骂人,好像是日常生活里的一部分。我一开始觉得无所谓,后来我转念一想,别人是正儿八经要回家,如果我是他们,我还能保留这样从容的心态吗?这一路上,我经常有这样的反思。
下了三轮货车,到韩庄镇时,一下子亮了。住户基本关门了,一些超市、饭店和宾馆还开着。我走在路上找旅馆,余光瞟到马路对面一个身影,穿着黄色制服的清洁工,弯着腰翻动着垃圾桶。我站在那里拍了半分钟左右,心里想,人与人之间差距为何这样大?为什么他/她就必须做这样的工作?路上的见闻都给我烟火气的感觉。
我今年20岁,是华东理工大学一名大二学生,读化工专业,但我从小就对地理特别感兴趣。坐公交能让我有切实的体会,看着从小听惯的名词出现在眼前,感受到国家的辽阔和历史的发展。一路上,听到的口音从吴语到江淮官话、中原官话、冀鲁官话再到北京话,你就能很直观地体会到我们的国家到底多大。
我来自四川绵阳一个普通家庭,住在城中村的自建房里,左邻右舍都是底层的人。早上5点,中年男性的大卡车轰鸣,他要跑货运给妻子挣药钱。5点半,失聪老人在清理垃圾,锈烂了的垃圾车吱吱呀呀响。6点,收废品处在“砰砰砰”地敲废铁……而我却可以安睡到8点,不用起床挣生活。这些人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不是在“观察”他们,这个词太傲慢了。我现在不用劳动就能获得安逸的生活,我自认为跟我的努力没有很大关系。
我怕有一天,我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校园生活单纯美好,毛(刷)一下绩点,课后上上网,看看动画片,周围同学光鲜亮丽,还有同学开着特斯拉上学,就停在我们宿舍楼下。在里面待久了,都不接地气了,慢慢地丧失了对社会的敏感性和理解他人的能力,用四川话讲就是晓不得自己姓啥子了。所以我喜欢坐公交。
父母知道我此次的旅行,一开始担心我的安全,后来为我感到自豪。他们对我的期望首先是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我的家庭条件是父母从零到有积攒出来的,房子都是父亲自己亲手盖的。我读高中时,父母会叫我一起给花园搬砖砌墙。一家人外出,看到一些工种辛苦的工作,父母会指给我看,回忆以往的艰苦经历,征求我的反馈。
在上海这种巨型城市里,我觉得很多人都被异化成了工具,像活在一个机器的社会里,人味太少了。在我看来,人文关怀就是人性的回归,不把别人当成工具,也不去物化自己,人不会因为身份地位不同被区别对待。公交车不怎么考虑盈利,而是把尽可能多的人接入了现代社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便利,这是最现实的人文关怀。
中国人很少不被“鸡娃”的。我也是很普通的一个人,我选择的赛道和大部分人一样,生活目标就是上课,为取得一个相对好的成绩去奋斗。但我想在这条路上行走时,往周边看两眼。比起花90%的功夫获得90%的成绩,我更愿意拿60%的精力换取70%~80%收获,剩下的10%留给自己和生活。在生产力彻底解放前,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阶层上升,如何悦纳自己,跟社会和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洞见计划# https://t.cn/A6Vbo67k
以下是唐同学的口述:
这5天6夜的行程,我提前花了五六天才把线路做好。从市到县到镇,逐步缩小去查,一点点串起来。每一天,我在公交车上要度过10多个小时。晚上22:00睡,早上5:00起床,早餐和午饭都吃压缩饼干和牛奶。为了不闷脚,我一直穿一双拖鞋。这一路基本坐的公交,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坐了3次三轮车,打了3次车。纯粹依靠市域公共交通,走了将近2000公里,这样的体验别的国家几乎没有,在国内也只有华东可以做到。从南到北,建筑风格、地域风貌逐渐发生变化,城乡差异也体现出来。
上海的公交车很平稳,用普通话、上海话和英文报站,车上的线路图是电子的。微风拂面,车厢里飘着淡淡的皮革气味。车上多是年轻的上班族,打扮新潮。都市是陌生人社会,公交车内几乎零交流,有乘客在补觉,更多的在玩手机。
一路往北,公交车经过乡间的小路,晃晃悠悠。有的车地板破损,座位破破烂烂,椅套发黄。很多城乡公交车由私人承包,司机不穿制服,不能刷公交卡,放一个二维码,或是放一个铁盆子给你投钱。车内座位背后夹着纸片,家具城,辅导班,男科医院广告等不一而足。乘客谈论最近的农忙,说自己在哪里买了一条裤子,物美价廉。他们对陌生人更热情和好奇,问我从哪过来的,准备到哪去,路上花了多少时间。看我在拍摄,有些司机问我的身份,但从没有人阻拦我。
我最难忘的是这段苏鲁跨省的路程。我们蹲在三轮货车的后斗上,像逃荒一样。车子很颠簸,引擎声嘈杂,风吹得我们头发都飞了起来,特别冷。那天是雷暴天气,天上没有星星,我看着路灯的光慢慢地飘过去,想着离山东又近了一步。很快到了省界,完全黑了,也没有灯。当时还没吃晚饭,很饿。同行的还有一家三口和一个老奶奶,时间太晚,没车过省境了,大家碰到了一起,求助一个居民开货车送我们。
上一趟公交坐的是徐州88路。车上挤满了七八十个乘客,我站在车厢前部,足不点地。车正开着,一个女乘客和售票员起了争执,因为售票员对她二次查票。两人用方言吵了20多分钟,后来司机师傅把车停下报警。警察来调解,发现女乘客之前说自己是孕妇,其实不是,她面子上挂不住,就下车了。她是想换取自己话语上的一种优势,这是市井中很常见的一种做法。
耽误了近半个小时,让我意外的是大家没有很烦躁,也不骂人,好像是日常生活里的一部分。我一开始觉得无所谓,后来我转念一想,别人是正儿八经要回家,如果我是他们,我还能保留这样从容的心态吗?这一路上,我经常有这样的反思。
下了三轮货车,到韩庄镇时,一下子亮了。住户基本关门了,一些超市、饭店和宾馆还开着。我走在路上找旅馆,余光瞟到马路对面一个身影,穿着黄色制服的清洁工,弯着腰翻动着垃圾桶。我站在那里拍了半分钟左右,心里想,人与人之间差距为何这样大?为什么他/她就必须做这样的工作?路上的见闻都给我烟火气的感觉。
我今年20岁,是华东理工大学一名大二学生,读化工专业,但我从小就对地理特别感兴趣。坐公交能让我有切实的体会,看着从小听惯的名词出现在眼前,感受到国家的辽阔和历史的发展。一路上,听到的口音从吴语到江淮官话、中原官话、冀鲁官话再到北京话,你就能很直观地体会到我们的国家到底多大。
我来自四川绵阳一个普通家庭,住在城中村的自建房里,左邻右舍都是底层的人。早上5点,中年男性的大卡车轰鸣,他要跑货运给妻子挣药钱。5点半,失聪老人在清理垃圾,锈烂了的垃圾车吱吱呀呀响。6点,收废品处在“砰砰砰”地敲废铁……而我却可以安睡到8点,不用起床挣生活。这些人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不是在“观察”他们,这个词太傲慢了。我现在不用劳动就能获得安逸的生活,我自认为跟我的努力没有很大关系。
我怕有一天,我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校园生活单纯美好,毛(刷)一下绩点,课后上上网,看看动画片,周围同学光鲜亮丽,还有同学开着特斯拉上学,就停在我们宿舍楼下。在里面待久了,都不接地气了,慢慢地丧失了对社会的敏感性和理解他人的能力,用四川话讲就是晓不得自己姓啥子了。所以我喜欢坐公交。
父母知道我此次的旅行,一开始担心我的安全,后来为我感到自豪。他们对我的期望首先是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我的家庭条件是父母从零到有积攒出来的,房子都是父亲自己亲手盖的。我读高中时,父母会叫我一起给花园搬砖砌墙。一家人外出,看到一些工种辛苦的工作,父母会指给我看,回忆以往的艰苦经历,征求我的反馈。
在上海这种巨型城市里,我觉得很多人都被异化成了工具,像活在一个机器的社会里,人味太少了。在我看来,人文关怀就是人性的回归,不把别人当成工具,也不去物化自己,人不会因为身份地位不同被区别对待。公交车不怎么考虑盈利,而是把尽可能多的人接入了现代社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便利,这是最现实的人文关怀。
中国人很少不被“鸡娃”的。我也是很普通的一个人,我选择的赛道和大部分人一样,生活目标就是上课,为取得一个相对好的成绩去奋斗。但我想在这条路上行走时,往周边看两眼。比起花90%的功夫获得90%的成绩,我更愿意拿60%的精力换取70%~80%收获,剩下的10%留给自己和生活。在生产力彻底解放前,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阶层上升,如何悦纳自己,跟社会和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洞见计划# https://t.cn/A6Vbo6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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