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财点点》国资委: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央企集团公司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对于一些直接涉及子企业抢抓市场机遇的事项,即使集团公司确需审批或备案,也应当‘特事特办’,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坚决防止由于审批或备案时间过长,导致子企业贻误战机。”翁杰明强调。
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
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目前1.29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6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已设立董事会。1421户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其中95.2%的企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6%、96.7%。96.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98.5%的地方一级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占比超过95%。
“目前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下一步重在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翁杰明表示,上市公司要借鉴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严格选聘和管理的好做法,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上市公司、“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要率先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他强调,要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务必确保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原则上不直接干预子企业经营管理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管控方式和授权程度,直接决定了子企业公司治理决策和运作空间,对子企业的活力有决定性影响。
“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为子企业公司治理运作决策留足空间。”翁杰明表示,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发展阶段的子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授权放权。要推动授权放权清单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定期优化清单、更新版本,便于操作。要把具体的经营决策权真正交给离市场最近的一线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对涉及规模效应强、整体安全性要求高、市场一体化网络化的业务,要注重考虑整体利益与局部活力的关系,进行合理授权。涉及上市公司的授权,要遵守上市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则。
他指出,要动态评估调整授权范围,对该加大授权力度的要及时加大,对出现重大偏差或严重问题的,要及时“熔断”或取消授权。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央企集团公司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对于一些直接涉及子企业抢抓市场机遇的事项,即使集团公司确需审批或备案,也应当‘特事特办’,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坚决防止由于审批或备案时间过长,导致子企业贻误战机。”翁杰明强调。
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
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目前1.29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6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已设立董事会。1421户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其中95.2%的企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6%、96.7%。96.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98.5%的地方一级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占比超过95%。
“目前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下一步重在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翁杰明表示,上市公司要借鉴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严格选聘和管理的好做法,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上市公司、“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要率先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他强调,要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务必确保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原则上不直接干预子企业经营管理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管控方式和授权程度,直接决定了子企业公司治理决策和运作空间,对子企业的活力有决定性影响。
“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为子企业公司治理运作决策留足空间。”翁杰明表示,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发展阶段的子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授权放权。要推动授权放权清单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定期优化清单、更新版本,便于操作。要把具体的经营决策权真正交给离市场最近的一线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对涉及规模效应强、整体安全性要求高、市场一体化网络化的业务,要注重考虑整体利益与局部活力的关系,进行合理授权。涉及上市公司的授权,要遵守上市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则。
他指出,要动态评估调整授权范围,对该加大授权力度的要及时加大,对出现重大偏差或严重问题的,要及时“熔断”或取消授权。
【早知道·#财讯热搜榜TOP10#(3月31日)】戳
1、银保监会:“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保险理赔工作正积极开展
银保监会官网30日发布消息,当前,保险业正积极开展“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保险理赔工作。
截至3月29日,财产保险方面,承保飞机机身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合计向东方航空公司预付保险赔款1.16亿元。人身保险方面,相关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报案情况,积极开展保险理赔工作,目前已有11家公司向遇难人员家属支付14笔赔款,合计1485万元。
2、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国务院明确今年专项债发行时间表
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抓紧下达剩余专项债额度,向偿债能力强、项目多储备足的地区倾斜。去年提前下达的额度5月底前发行完毕,今年下达的额度9月底前发行完毕。
按照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原则,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3.65万亿元。为加强周期性调节,去年底已依法提前下达1.4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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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交所:免收全部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费用
据北交所3月30日消息,北交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证监会党委关于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免收全部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费用。
5、国新办发布会回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难题
“多锻炼、少生病”已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释放了哪些重要信号?怎样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难题?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在3月30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计划在全国推动建设2000个体育公园等健身设施,完成5000个乡镇街道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6、文化和旅游部:我国将建设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中最高等级的旅游资源。
记者从3月30日线上举行的文化和旅游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文化和旅游部今年将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新闻发言人张旭霞表示,文化和旅游部将在地方普查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并于年底前公布。
7、生态环境部: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我国碳市场自去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培育期。”刘友宾说,公开曝光碳排放报告弄虚作假典型问题案例,彰显生态环境部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公平、公正,促进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的决心和信心。
8、机构4月投资策略乐观 关注低估值成长
3月30日,三大指数集体收涨。2022年第一季度即将结束,整体来看A股经历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展望二季度,机构日前发布的投资策略较为乐观,表示重点关注前期估值回调幅度较大的头部企业、财报季验证的高景气度行业以及稳增长主线等。
9、德国总理就天然气结算问题要求俄方提供书面材料
德国联邦政府30日发表声明说,德国总理朔尔茨当天与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未同意俄方提出的天然气支付程序,而是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以便准确理解支付流程。
10、美联储或加速加息对抗通胀引担忧
为应对美国40年来最严重的通胀局面,美联储本月16日宣布上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25个基点到0.25%至0.5%之间。这是美联储自2018年12月以来首次加息,也标志着美联储自2020年3月以来为应对新冠疫情实行的零利率政策正式终结,开始步入新一轮加息周期。
但不少人士认为,美联储加息幅度太小、来得太迟,远远落后于美国通胀形势。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前行长埃里克·罗森格伦指出,当前美国通胀率远高于2%的目标,失业率降至4%以下,已达到充分就业水平,这样的环境通常要求联邦基金利率升至略高于2%的中性水平,美联储还有很大加息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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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联储或加速加息对抗通胀引担忧
为应对美国40年来最严重的通胀局面,美联储本月16日宣布上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25个基点到0.25%至0.5%之间。这是美联储自2018年12月以来首次加息,也标志着美联储自2020年3月以来为应对新冠疫情实行的零利率政策正式终结,开始步入新一轮加息周期。
但不少人士认为,美联储加息幅度太小、来得太迟,远远落后于美国通胀形势。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前行长埃里克·罗森格伦指出,当前美国通胀率远高于2%的目标,失业率降至4%以下,已达到充分就业水平,这样的环境通常要求联邦基金利率升至略高于2%的中性水平,美联储还有很大加息空间。
本人潘巧英,浙江省湖州人士。此文章配以湖州市工商局调取的材料用来解读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经济是如何一步步变成私股经济。这些公司和湖州市以及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内幕,从而也可以印证为什么国企转制时会有那么多的职工被除名工龄作废,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下面将一一阐述:
1.湖州丝厂,性质为国有经济,法定代表人郑健雄,于1999年3月8日因为企业结构调整注销,企业人员、设备、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由湖州市丝绸总公司承担,抄报市府办、经委。从这一刻起,湖州丝厂这个主体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湖州丝厂在1999年4月15日与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湖州丝厂出资35万元,占70%份额,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万占30%,当天湖州丝厂还作为出票人向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临时账户缴存了35万元。此外还申请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验资,投资明细表货币单位:元,湖州丝厂出资350元,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出资150元,合计500元,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孝禄审验盖章,就这样的低级错误我想一个注册会计师是绝对不可能犯的,原因只能是许孝禄在他人授意指使的情况下做出这样一份明细表,用土话来说就是打混账。原本在1999年3月9日起就不复存在的主体湖州丝厂居然还能投资,还能向银行出票,是银行审核不严格?湖州市府办、经委以及工商局也都是睁眼瞎吗?显然这就是一个局,参与的人员及部门还非常多。
2.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锦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却是施金华,于1999年5月5日成立。1999年3月22日在公司还没成立的情况下,就确立了董事长、经理、董事、监事等人员名单。1999年5月17日,由已经不存在的湖州丝厂以及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发起股东会申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开业暂不刊登公告?此外,通过湖州市工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规定注册资本少于60万元的不得以此名称注册,上述2家公司出资50万元,不还是照样注册成立了大利新?这样牛头不对马嘴的工商材料又是怎么通过审验的?原因我想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法人投资情况为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浙江湖州丝绸集团丝达服装厂。那么占了70%份额的湖州丝厂又去了哪里?湖州丝厂坐落在湖州田盛街21号,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地址原封不动坐落湖州田盛街21号,法人投资情况中湖州丝厂不见踪影。我想真相已经够明显了,通过所谓的企业结构调整将湖州丝厂注销其实就是改名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2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大利新不过就是个幌子,从而也就印证了上述湖州丝厂工商材料、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账单为什么都是一团乱麻一般,但是照样审验通过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自此接盘了湖州丝厂的所有国有资产,变成了私股经济。其实,早在解放前就叫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当时的老工人现在都健在,湖州丝厂是后来改的名字,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酝酿一出又一出的戏码,又改回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名字,何来的重新注册一个大利新公司?
3.湖州市丝绸总公司,国有企业性质,也就是上述接盘了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的单位,有着2份截然不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法定代表人杨京州,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经营范围蚕茧、桑蚕丝,纺织品、纺织原料。另一份法定代表人孙觉民,成立日期1998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毛纱、服装、农业机械、五金交电、煤炭、工艺品、纺织及机械技术的咨询等等。这两份工商材料是两家公司吗?是的话,相同的公司名称又是如何注册通过的?
4.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有着2个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孙觉民和曾国兴。该公司于1999年3月17日出了一份文件,内容恰恰是批复同意湖州丝厂、湖州丝绸实业公司共同设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抄报市经委。工商局、国税局。此外还作为湖州丝厂的主管部门于1999年3月9日同意注销湖州丝厂,债权债务由湖州丝绸总公司承担。自己都还没成立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上述有关事项的。光想着如何通过国企转制的空子一步步侵占国有资产,造假也请动动脑子?
5.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因为未年检被吊销其实也就是一个幌子,自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就接盘了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的资产,湖州田盛街21号的地块就建造了现在的紫云花园,以前湖州丝厂以及大利新的一些厂长、科长等等都跑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等等职位轮流坐,人事调动频繁,可想而知从中各自都分到了一杯羹。
6.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因为没有在2003年4月30日前参加2002年度的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因为没有在2004年4月30日前参加2003年度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报浙江省工商局。这两家有着密切联系的公司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吊销,绝非偶然吧。此外,工商年检情况显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的年检就未参加,还要拖到其因为没有参加2003年度的年检才被吊销吗?上述几家公司最终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正是因为有湖州市府办、经委、工商局、国税局以及浙江省工商局的参与,如此荒唐的工商转制材料都能通过审验,而作为交换条件无非是在国企转制中分一杯羹,其他还能有什么正当理由如此庇护?这还不够,还要将大批的职工除名,工龄作废处理,并且不通知本人,到了退休时要以退休年份的价格补缴工龄。一家公司一天当中就有数十名职工被除名,难道真有那么多职工违反厂规厂纪而且还巧合到同一天被除名?还是那句话,造假也不动动脑子。表象确实是企业对职工做出了除名处理,但是在1992年9月才启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企业缴纳部分以及个人部分,而在这之前的工龄称为视作工龄,企业并没有负担什么实际成本,启动全员养老保险制度后企业每月每个职工缴费也不过几元钱。视作工龄计算到职工退休前的总工龄年限中,势必影响到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又是每月由政府的社保机构支付,所以将职工除名工龄作废的动机以及受益者全都指向市政府及社保机构。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自己被除名,放弃补缴作废工龄的养老金就会低并且影响今后养老金的增长幅度,因为每年是按上年基数的百分比增长的,如果愿意补缴,所补缴的金额也够发放3-5年养老金了,无论如何政府社保机构只赚不赔。企业盖上公章与政府一同参与将大批职工除名,其中的交换条件也就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我所说的一团乱麻的工商材料以及转制过程视而不见甚至是有意包庇。这就是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内幕交易,而大批被除名作废了工龄的工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每个人要补缴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刚好填充1999年以后国企改制贪官连同奸商侵吞国企的窟窿还有富余。就拿湖州市当时国企改制来说,黄萌以及斯鑫良等一批贪官落马,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
7.本人离开湖州丝厂前还是湖州市劳模的候选人,单位领导也已经去社保局说明我不可能被单位除名,但2013年去办理养老手续时依然要我补缴十几万元。唯一的解释,侵吞国企的窟窿直到2013年仍未填补完,当时查出了一批的贪官,但是仍有更高级别的贪官已经安全着陆,会有拉清单的一天,并且已经不远了。
郑健雄:湖州丝厂法定代表人。
陈大洪:湖州丝厂注销交执照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全权代理人
杨京州: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曾国兴: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觉民: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亚明:湖州丝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金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经理
何水林:湖州丝绸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磊: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李百鸣: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建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监事
孙锦华: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根荣: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马成龙:湖州丝厂车间主任、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经理
吴仲清: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孙田兴: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沈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
黄新民: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戴花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顾根林;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连如: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
丁晓贤: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吴仪英:湖州大东吴丝绸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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