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門不須悟平等之理,不必破我見執著,直接就凡夫分別取捨心境之上,勸厭穢欣淨,離苦得樂,巧順凡情故,任何人都可以修持。雖然在凡夫分上不離妄想分別,一旦往生,則頓證無生,位超十地,入佛境界,同佛受用。從有相而巧入無相,即事求而頓證極理,這是因為仰仗佛力的緣故。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因該果海,果徹因源。
庄子说:“虚室生白,吉祥止止。”
“虚室生白”,意思是空的房间才显得敞亮,如果房间堆满了东西,有光亮也透不出来。
“吉祥止止”,意思是喜庆好事不断出现。
人的心如果像空房子一样,清除了杂物和垃圾,把蒙蔽心灵的尘埃扫空,那么心中就会充满阳光,结果当然是一派吉祥。
虚寂生智慧,空旷生明朗,这就是“虚室生白”,换一种说法,就是“留白”。
东晋时,太尉庚亮因朝中发生叛乱而逃出京都,打算联合陶侃征讨叛军。
见面之后,陶侃见庚亮风流儒雅、气度不凡,颇有好感,于是邀他一同吃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席间气氛渐渐融洽,忽然上来一盘薤头,庚亮吃的时候顺手留下薤头根部的薤白。
陶侃问他:“为什么留下薤白呢?”庾亮答曰:“还可以种。”陶侃由此对庾亮大加赞赏。
这就是“留白”这个典故的由来,凡事留有余地,不要穷尽。
留白,是生活的大智慧。
对人,要留白。
下围棋的时候,一黑一白交错之间,与敌手周旋,团团围困对方而不留余地,可能反而堵住了自己的路,作茧自缚。
留一点空白,也是留多一点后路。
君子之交淡如水,留白是双方的距离恰恰好。
初始时无需火热炽烈,亲密无间。须知情谊的厚重,在于日积月累,细水长流。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人心难测,言多有失 。
如果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坦白给他人,那只会伤了自己,伤了他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留一点空白,学会保护自己。
给他人留一点空白,别人有自己的个性,人格尊严,我们不必要求别人什么,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他人身上,倾听他人心声,才能愉快的跟人相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
把心放平,把心放宽,按照留白的道理去应对世界,生活就会圆融无碍。
留白,是生命的大境界。
“留白”的另一个说法,指绘画中的一种技法,在构图时有意识地留出“空白”,这“空白”并非没有东西,而在于求其空灵,虚中求实,从而达到“无画处皆成妙境”的艺术境界。
人生的留白,是懂得放下繁华,放弃无意义的忙碌,静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不做无用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庄子说的“无用之用”,其实就是“留白”的生命境界。
年轻时喜欢看起来花哨的东西,随着心境的变化,更喜欢简单朴素,似乎生命里曾经觉得不可或缺的事物渐渐不再重要,留白比堆砌重要。
人只有渐渐年长,才懂得节制、自省,也懂得了留白之美。
世间为何要有遗憾?佛说:这是一个娑婆世界,娑婆即遗憾。没有遗憾的世界,给你多少幸福和圆满,你也感受不到。
留白就是留有遗憾,花未全开月未圆,就是人生最好的境界。
留白处,自有生活,自有草长莺飞、光芒万丈。
人生有三乐:开门迎佳客,出门游山水,闭门读佛书。
留白是为心开一扇窗,让明媚的阳光照进来,让清新的山风吹进来,让心灵溢满淡淡的花香。
没有为心灵留白的生活,就是被物质奴役的愚蠢生活。
给人生留白,人生才会更加精彩,步步生莲!
“虚室生白”,意思是空的房间才显得敞亮,如果房间堆满了东西,有光亮也透不出来。
“吉祥止止”,意思是喜庆好事不断出现。
人的心如果像空房子一样,清除了杂物和垃圾,把蒙蔽心灵的尘埃扫空,那么心中就会充满阳光,结果当然是一派吉祥。
虚寂生智慧,空旷生明朗,这就是“虚室生白”,换一种说法,就是“留白”。
东晋时,太尉庚亮因朝中发生叛乱而逃出京都,打算联合陶侃征讨叛军。
见面之后,陶侃见庚亮风流儒雅、气度不凡,颇有好感,于是邀他一同吃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席间气氛渐渐融洽,忽然上来一盘薤头,庚亮吃的时候顺手留下薤头根部的薤白。
陶侃问他:“为什么留下薤白呢?”庾亮答曰:“还可以种。”陶侃由此对庾亮大加赞赏。
这就是“留白”这个典故的由来,凡事留有余地,不要穷尽。
留白,是生活的大智慧。
对人,要留白。
下围棋的时候,一黑一白交错之间,与敌手周旋,团团围困对方而不留余地,可能反而堵住了自己的路,作茧自缚。
留一点空白,也是留多一点后路。
君子之交淡如水,留白是双方的距离恰恰好。
初始时无需火热炽烈,亲密无间。须知情谊的厚重,在于日积月累,细水长流。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人心难测,言多有失 。
如果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坦白给他人,那只会伤了自己,伤了他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留一点空白,学会保护自己。
给他人留一点空白,别人有自己的个性,人格尊严,我们不必要求别人什么,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他人身上,倾听他人心声,才能愉快的跟人相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
把心放平,把心放宽,按照留白的道理去应对世界,生活就会圆融无碍。
留白,是生命的大境界。
“留白”的另一个说法,指绘画中的一种技法,在构图时有意识地留出“空白”,这“空白”并非没有东西,而在于求其空灵,虚中求实,从而达到“无画处皆成妙境”的艺术境界。
人生的留白,是懂得放下繁华,放弃无意义的忙碌,静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不做无用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庄子说的“无用之用”,其实就是“留白”的生命境界。
年轻时喜欢看起来花哨的东西,随着心境的变化,更喜欢简单朴素,似乎生命里曾经觉得不可或缺的事物渐渐不再重要,留白比堆砌重要。
人只有渐渐年长,才懂得节制、自省,也懂得了留白之美。
世间为何要有遗憾?佛说:这是一个娑婆世界,娑婆即遗憾。没有遗憾的世界,给你多少幸福和圆满,你也感受不到。
留白就是留有遗憾,花未全开月未圆,就是人生最好的境界。
留白处,自有生活,自有草长莺飞、光芒万丈。
人生有三乐:开门迎佳客,出门游山水,闭门读佛书。
留白是为心开一扇窗,让明媚的阳光照进来,让清新的山风吹进来,让心灵溢满淡淡的花香。
没有为心灵留白的生活,就是被物质奴役的愚蠢生活。
给人生留白,人生才会更加精彩,步步生莲!
“给你三百万,离开你老公,让我和他在一起”,丈夫情人给妻子转账三百万,作为二人离婚补偿。之后情人与丈夫分手,情人便起诉要求夫妻二人返还三百万。
2010年,男子吴某和妻子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6月,吴某到赵某的公司工作,赵某开出的工资为年收入不低于30万。之后二人在工作交往中逐渐产生感情,双方都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在一起。
吴妻此时患有重病,考虑到孩子以后的生活,她并不愿意和丈夫离婚。但赵某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多次上门找吴妻,希望二人离婚。吴妻不堪其扰,也担心孩子会受到伤害,只好同意与丈夫离婚。
三人最后商定,支付给吴妻三百万,夫妻二人离婚。
19年10月12日,赵某给吴妻转账200万。10月15日,夫妻二人离婚。同年12月15日,赵某给吴妻转账100万。
随后赵某和吴某便生活在一起,在二人交往期间,吴某一直没有领工资。
好景不长,2021年4月,二人便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开。分手时吴某给赵某写了欠条,上面载明吴某愿意在10年内还赵某100万元。
结果刚过去一年,赵某便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吴妻返还赠与的300万元。
其提出的理由为:这笔钱是吴妻在知晓二人感情后主动索要的,吴妻表示给了钱就会离婚,而自己给钱也是为了促进二人离婚。但是这种做法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理应无效,因此二人应当退还自己的300万元。
但是吴妻表示事实并不是如此,其表示这笔钱并不是自己找赵某索要的,这笔钱实际上是赵某帮丈夫给的离婚补偿和抚养费。二人的离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吴某给自己补偿100万元,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0万元。
吴某则表示这笔钱就是自己向赵某借来支付给前妻的,在二人分手后自己写了欠条,欠条上写明了“赵某为我本人离婚向我前妻支付了抚养费及前妻精神损失费”,100万是300万扣除各项应发放但未发的款项后仍然欠的。
赵某认可了欠条的内容,表示吴某确实要给自己100万,但是这笔钱是因为自己赠与给吴妻那300万,吴某心中有愧才写的欠条,这100万不影响吴妻返还那300万。现在的局面就是赵某认为自己赠与吴妻300万,而这300万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所以吴妻要返还,而吴某承诺的100万是另一回事。
吴某、吴妻一方认为这300万是吴某给的,只不过是当时没钱,所以由赵某代为支付,扣除这些年的工资,目前吴某还欠赵某100万。
先暂且不论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先分析赵某的主张,如果说当时真的就是赵某为了促进二人离婚而给的钱,那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
在这种夫妻与第三者的情感、财产纠纷中,这个理由是非常常见的,比如说丈夫死后将财产都留给了第三者,之后妻子起诉,那这种就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现在赵某提出自己曾经所做的事情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是她的情况和上面例子的情况不一样。赵某是明知自己所为的事情违反公序良俗仍为之,她做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出于不正当理由给的钱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说赌博欠的赌债,如果债权人以此为由起诉要求支付赌债,法律是不会支持的。但同样,如果是自己给了赌债,再起诉债权人要求返还赌债,法律也不会支持。
所以本案的300百万,哪怕就定性是赵某为了促进二人离婚而进行的赠与,赵某也无法主张要回。
在法庭上,吴某、吴妻出示了《离婚协议》以及离婚前几天商议补偿的聊天记录。
《离婚协议》上载明:离婚后男方自愿补偿女方人民币100万元整。女儿归女方监护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孩子抚养费人民币200万元整。
19年10月12日转账200万的当天,赵某发消息给吴妻“钱不是万能的,我只是希望能再付50万,给他探视权”。吴妻回答“只有他有资格和我谈”。赵某则回复“我知道,我没资格,但他没有资本谈,所以我主动向你和孩子赎罪,求你了”转账次日,赵某和吴某发消息,“200万我愿意为你和孩子付”,“再付50万,请求她原谅一些,好给你探视权”。
法院结合《协议》、《欠条》、聊天记录以及三人之间的关系,认为赵某主张的赠与不能成立。从聊天记录上看,吴妻并没有主动要求赵某给钱,但赵某明确具有代吴某和吴妻商谈离婚补偿、督促二人离婚的意图。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赵某具有赠与的意思,但是却相反能够证明吴某的主张,吴某所提出的支付理由具有合理性。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才认识几个月,二人就急急忙忙离婚在一起。在一起一年半,却又分开,最后闹得满地鸡毛。感情之事,还真是让人难以捉摸。
2010年,男子吴某和妻子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6月,吴某到赵某的公司工作,赵某开出的工资为年收入不低于30万。之后二人在工作交往中逐渐产生感情,双方都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在一起。
吴妻此时患有重病,考虑到孩子以后的生活,她并不愿意和丈夫离婚。但赵某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多次上门找吴妻,希望二人离婚。吴妻不堪其扰,也担心孩子会受到伤害,只好同意与丈夫离婚。
三人最后商定,支付给吴妻三百万,夫妻二人离婚。
19年10月12日,赵某给吴妻转账200万。10月15日,夫妻二人离婚。同年12月15日,赵某给吴妻转账100万。
随后赵某和吴某便生活在一起,在二人交往期间,吴某一直没有领工资。
好景不长,2021年4月,二人便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开。分手时吴某给赵某写了欠条,上面载明吴某愿意在10年内还赵某100万元。
结果刚过去一年,赵某便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吴妻返还赠与的300万元。
其提出的理由为:这笔钱是吴妻在知晓二人感情后主动索要的,吴妻表示给了钱就会离婚,而自己给钱也是为了促进二人离婚。但是这种做法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理应无效,因此二人应当退还自己的300万元。
但是吴妻表示事实并不是如此,其表示这笔钱并不是自己找赵某索要的,这笔钱实际上是赵某帮丈夫给的离婚补偿和抚养费。二人的离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吴某给自己补偿100万元,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0万元。
吴某则表示这笔钱就是自己向赵某借来支付给前妻的,在二人分手后自己写了欠条,欠条上写明了“赵某为我本人离婚向我前妻支付了抚养费及前妻精神损失费”,100万是300万扣除各项应发放但未发的款项后仍然欠的。
赵某认可了欠条的内容,表示吴某确实要给自己100万,但是这笔钱是因为自己赠与给吴妻那300万,吴某心中有愧才写的欠条,这100万不影响吴妻返还那300万。现在的局面就是赵某认为自己赠与吴妻300万,而这300万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所以吴妻要返还,而吴某承诺的100万是另一回事。
吴某、吴妻一方认为这300万是吴某给的,只不过是当时没钱,所以由赵某代为支付,扣除这些年的工资,目前吴某还欠赵某100万。
先暂且不论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先分析赵某的主张,如果说当时真的就是赵某为了促进二人离婚而给的钱,那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
在这种夫妻与第三者的情感、财产纠纷中,这个理由是非常常见的,比如说丈夫死后将财产都留给了第三者,之后妻子起诉,那这种就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现在赵某提出自己曾经所做的事情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是她的情况和上面例子的情况不一样。赵某是明知自己所为的事情违反公序良俗仍为之,她做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出于不正当的理由。而出于不正当理由给的钱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说赌博欠的赌债,如果债权人以此为由起诉要求支付赌债,法律是不会支持的。但同样,如果是自己给了赌债,再起诉债权人要求返还赌债,法律也不会支持。
所以本案的300百万,哪怕就定性是赵某为了促进二人离婚而进行的赠与,赵某也无法主张要回。
在法庭上,吴某、吴妻出示了《离婚协议》以及离婚前几天商议补偿的聊天记录。
《离婚协议》上载明:离婚后男方自愿补偿女方人民币100万元整。女儿归女方监护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孩子抚养费人民币200万元整。
19年10月12日转账200万的当天,赵某发消息给吴妻“钱不是万能的,我只是希望能再付50万,给他探视权”。吴妻回答“只有他有资格和我谈”。赵某则回复“我知道,我没资格,但他没有资本谈,所以我主动向你和孩子赎罪,求你了”转账次日,赵某和吴某发消息,“200万我愿意为你和孩子付”,“再付50万,请求她原谅一些,好给你探视权”。
法院结合《协议》、《欠条》、聊天记录以及三人之间的关系,认为赵某主张的赠与不能成立。从聊天记录上看,吴妻并没有主动要求赵某给钱,但赵某明确具有代吴某和吴妻商谈离婚补偿、督促二人离婚的意图。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赵某具有赠与的意思,但是却相反能够证明吴某的主张,吴某所提出的支付理由具有合理性。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
才认识几个月,二人就急急忙忙离婚在一起。在一起一年半,却又分开,最后闹得满地鸡毛。感情之事,还真是让人难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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