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道德经》的人,强大到可怕
《道德经》,是历代中国人的文化自信。
2000多年来,它是中华文化思想中的一座主峰。看其他书是踏上进步的阶梯,读《道德经》则是直接登上高山之巅,仰可观宇宙之变化,俯可察世事之浮沉。
它谈天地法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它谈为人之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它谈处世原则: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大至天地,小至尘泥,到修身、养生、处世、治国,万象森罗,尽收眼底。
有人在知乎上提问,“《道德经》现在全球都在读,西方很多国家都在用,可是我却读不懂,也就记下来几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最热门的回答是这样的:“《道德经》不是用来读的,而是用悟的,结合生活,工作,经历等等,去猜透它。它就像是一把尺子,哪里做的不好,哪里做的好,用它一量
o1
《道德经》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道德经》全文虽只有五千多字,却指明了天地人世的运行发展规律。
它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修身养性、行事为人所应遵循的法则,指导着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世界、周围以及自己。
01
为人之道:层次低的人复杂,境界高的人简单
《道德经》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颜色太多让人眼花缭乱,声音太多让人耳朵分辨不出,味道太多让人感觉失调,纵情打猎让人身心张扬发狂,稀奇的宝贝,常常让人为了得到而不择手段。
所以圣人只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有选择性地取舍。
简单的人,想的事少,对待一件事、一个人更专心,不会搞弯弯绕绕。
简单的人不会在意别人的评价,只会遵从自己的内心。
想得越多,越算计,反而会越为生活所累,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里,学会简单的人才是真正的高境界。
简单的人懂得以简驭繁,反而在复杂的世界里保持内心的安宁。做最简单的人,吃最简单的饭,过最简单的日子。
真正的好生活都是简单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生活的本意,就在诗酒田园间。
生活的智慧,最重要的就是守住本心、回归本心。
o2
处世之方:层次低的人强势,境界高的人随和
老子讲:上善若水。
随和的人就像水一样,虽然柔软,但是却可以包容万物。
《道德经》中说“夫唯不争,故无尤”,随和的人就像水,看上去柔软,却隐藏着无穷的力量。
做人随和,说话做事给别人留余地。
做人做事随和,不钻牛角尖,别人才会对你有好印象,有好印象自然有好人缘,人缘一好,路就宽了。
中国有句老话“枪打出头鸟”,锋芒太露,容易招致祸患。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强势的人锋芒太盛,在言行上往往很不注意,很容易伤害他人,而这种伤害也是一种树敌。
杨修因一句话被杀,就是因为其锋芒太过。内敛,会让你成为一个从容、大气的人。
做一个随和的人,守住口,保持低调随和之心。
当然随和不是无原则的妥协。
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和谐不是静态的和谐,和谐是竞争之中的平衡状态。
原则性的问题就要据理力争,不当墙头草,不能和稀泥。这才是真正的随和
03
养生之法:层次低的人“养”,层次高的人“顺”
司马迁说老子: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作为周王室的史官,老子通晓养生之道,有独特的养生智慧。
现在人们越来越“懂得”养生了。
才逾不惑,就开始挑食,蛋黄不吃,动物内脏不吃,每到吃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看了令人失笑。
《道德经》里讲: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在老子的世界观里,养生的关键是养精神。保持内心的淡然和平和才是最重要的养生法门。
现代人为了养生而给自己设置各种雷区,这样的心态本身就输了。
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真正的养生,人顺应天道自然,处于常态就可以了,不必刻意进补或者修炼。“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适度养生,顺其自然,才是最健康的活法
o4
谋事之术:层次低的人“收”,境界高的人“放”
想要成就大事,就一定要能聚人。能聚人,就得能管理人。
一个好的领导、好的企业家、甚至一个好的家长都要懂得管理之道。
怎样的管理才是好的管理?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衍生万物,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
这种“生万物”,是一种本性,自然而然的发展生长,是万物的本性。
无论是国家治理、家庭管理、孩子教育,都要把这种发展的本性释放出来。
所以国家、企业的管理治理中,不能压抑这种本性,就是最大的成功。
孩子教育也是如此。
杜威讲:教育即生长。
好的教育,不能一味收紧,要懂得放松。
让孩子找到自己适宜的领域,不要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他的发展,让他顺着自己的天性,自由成长,这才是良好的教育
《道德经》,是历代中国人的文化自信。
2000多年来,它是中华文化思想中的一座主峰。看其他书是踏上进步的阶梯,读《道德经》则是直接登上高山之巅,仰可观宇宙之变化,俯可察世事之浮沉。
它谈天地法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它谈为人之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它谈处世原则: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大至天地,小至尘泥,到修身、养生、处世、治国,万象森罗,尽收眼底。
有人在知乎上提问,“《道德经》现在全球都在读,西方很多国家都在用,可是我却读不懂,也就记下来几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最热门的回答是这样的:“《道德经》不是用来读的,而是用悟的,结合生活,工作,经历等等,去猜透它。它就像是一把尺子,哪里做的不好,哪里做的好,用它一量
o1
《道德经》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道德经》全文虽只有五千多字,却指明了天地人世的运行发展规律。
它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修身养性、行事为人所应遵循的法则,指导着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世界、周围以及自己。
01
为人之道:层次低的人复杂,境界高的人简单
《道德经》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颜色太多让人眼花缭乱,声音太多让人耳朵分辨不出,味道太多让人感觉失调,纵情打猎让人身心张扬发狂,稀奇的宝贝,常常让人为了得到而不择手段。
所以圣人只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有选择性地取舍。
简单的人,想的事少,对待一件事、一个人更专心,不会搞弯弯绕绕。
简单的人不会在意别人的评价,只会遵从自己的内心。
想得越多,越算计,反而会越为生活所累,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里,学会简单的人才是真正的高境界。
简单的人懂得以简驭繁,反而在复杂的世界里保持内心的安宁。做最简单的人,吃最简单的饭,过最简单的日子。
真正的好生活都是简单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生活的本意,就在诗酒田园间。
生活的智慧,最重要的就是守住本心、回归本心。
o2
处世之方:层次低的人强势,境界高的人随和
老子讲:上善若水。
随和的人就像水一样,虽然柔软,但是却可以包容万物。
《道德经》中说“夫唯不争,故无尤”,随和的人就像水,看上去柔软,却隐藏着无穷的力量。
做人随和,说话做事给别人留余地。
做人做事随和,不钻牛角尖,别人才会对你有好印象,有好印象自然有好人缘,人缘一好,路就宽了。
中国有句老话“枪打出头鸟”,锋芒太露,容易招致祸患。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强势的人锋芒太盛,在言行上往往很不注意,很容易伤害他人,而这种伤害也是一种树敌。
杨修因一句话被杀,就是因为其锋芒太过。内敛,会让你成为一个从容、大气的人。
做一个随和的人,守住口,保持低调随和之心。
当然随和不是无原则的妥协。
老子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和谐不是静态的和谐,和谐是竞争之中的平衡状态。
原则性的问题就要据理力争,不当墙头草,不能和稀泥。这才是真正的随和
03
养生之法:层次低的人“养”,层次高的人“顺”
司马迁说老子: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作为周王室的史官,老子通晓养生之道,有独特的养生智慧。
现在人们越来越“懂得”养生了。
才逾不惑,就开始挑食,蛋黄不吃,动物内脏不吃,每到吃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看了令人失笑。
《道德经》里讲: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在老子的世界观里,养生的关键是养精神。保持内心的淡然和平和才是最重要的养生法门。
现代人为了养生而给自己设置各种雷区,这样的心态本身就输了。
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真正的养生,人顺应天道自然,处于常态就可以了,不必刻意进补或者修炼。“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适度养生,顺其自然,才是最健康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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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事之术:层次低的人“收”,境界高的人“放”
想要成就大事,就一定要能聚人。能聚人,就得能管理人。
一个好的领导、好的企业家、甚至一个好的家长都要懂得管理之道。
怎样的管理才是好的管理?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衍生万物,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
这种“生万物”,是一种本性,自然而然的发展生长,是万物的本性。
无论是国家治理、家庭管理、孩子教育,都要把这种发展的本性释放出来。
所以国家、企业的管理治理中,不能压抑这种本性,就是最大的成功。
孩子教育也是如此。
杜威讲:教育即生长。
好的教育,不能一味收紧,要懂得放松。
让孩子找到自己适宜的领域,不要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他的发展,让他顺着自己的天性,自由成长,这才是良好的教育
220多万买的豪车,居然连个空调也没有?近日,浙江杭州,女子花220多万买了一辆保时捷,可刚开出4S店,女子和闺蜜就热得浑身冒汗。于是女子打开空调,可发现空调并不制冷?后来联系销售,销售却说这是恒温空调,就是这样的?
毛女士在去年8月,下单买了这辆保时捷,一直等到今年的5月29日,4S店才通知她可以提车。毛女士兴高采烈地带着闺蜜去提车,可半路就发现空调不制冷。因为毛女士不懂车,销售说是恒温空调后,毛女士将信将疑地开回了家。
次日,毛女士的老公开了一下这车,发现空调不制冷,吐槽一番后,让毛女士赶紧把车开过去退了,哪有220多万的车,制冷效果这么差的?毛女士也感觉不对劲,就把车开去4S店检测,售后人员的一番话,让毛女士大吃一惊!
售后说,这车其实4月份就到店里了,当时店里对车进行了检测,发现空调不制冷,以为是缺少冷媒,就给车加了冷媒,但还是出现漏氟的情况。现在看来,应该是空调压缩机有问题,需要更换一个压缩机。毛女士一听,心里的疑惑更大了,这车是4月份到的,自己之前问销售经理车到了没有,可销售经理一直都说车没到,可车在店里其实停了一个多月!是在店里修了吗?是不是4S店明知这个车的空调压缩机有问题,还故意把车卖给自己?
毛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销售经理,问对方为什么卖一辆有问题的车给自己,这是欺诈销售,自己要退车!可销售经理的解释,让毛女士气炸了,原来对方从开始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毛女士说,提车那天,销售经理连车也没有给她看,就让她先签了一堆合同和文件,其中还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验车时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车辆存在雨刮器水管堵塞,需要换雨刮水管”,二是“车辆已经经过必要调试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冷媒在内”。
当时毛女士急着提车,根本没有细看补充协议,就签了字。后来看到车的时候,销售跟她说,车辆交付前,4S店会对车进行检查,保证没有问题再交付给客户。雨刮器就是一个小问题,新的配件在路上了,到了就给毛女士换。
而空调的问题,销售经理轻描淡写地说了过去,把空调不制冷写成给空调加了冷媒。这让毛女士以为是4S送给自己的福利,就像给自己加了机油一样!
毛女士认为,自己没有验车,销售就先给自己签了补充协议,这就是心虚的表现!明明交车前就知道空调不制冷,怎么可能不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现在把车卖给自己,就变成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提早知道这车空调,那就可以选择不买了。总而言之,毛女士认为这就是欺诈!
而销售经理对毛女士的各种问题做出几了解释,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
1、为什么说空调是恒温空调?
经理答:店里其它款的跑车确实有恒温空调,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是空调坏了,自己不是很专 业,那只是一个大概的猜测。
2、为什么事先让毛女士签补充协议?
当天外面下雨,怕雨把协议淋湿,所以让她先在店里签了。
3、4月份到的车,为什么5月底才通知交付。
店里信息没对接后,一直以为车没到,关于这点可以向毛女士道歉!
4、是否把明知空调压缩机坏的,把车卖给毛女士?
之前以为是冷媒少了,就加了冷媒,交车之前测试过,没有问题。后来毛女士开回来检测,才发现是空调压缩机坏了,不存在事先发现故意卖给毛女士的恶意。
综上,经理认为,4S店非但没有欺诈毛女士,还提供补充协议,主动告知发现的问题!
经理人长得漂亮,话也说得这么漂亮,把他们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毛女士气坏了!
后来,经理提出给毛女士换一个压缩机,并且给毛女士延保和送保养,毛女士却坚持要求退车,双方暂未协商好!
1、如果4S店真的是故意卖有问题的车给毛女士,那4S构成什么性质呢?
《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以,4S店的行为就是侵犯了毛女士的知情权,构成了欺诈,毛女士是有权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2、那么,毛女士能主张4S店存在欺诈,主张退一赔三吗?
我认为很难,就像毛女士说的,4S店给她挖了一个坑,不承认事先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而是缺少冷媒,且毛女士已经签字认可补充协议,在举证上很难。
因为民事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毛女士要有证据证明4S店在之前知道空调压缩机有问题,但这个根本无法举证。
所以,毛女士很可能要自认倒霉了,这也告诉我们,买车一定要先验车,各个功能体验一下再签字!不过,4S店的经理说话滴水不漏,做事严谨,可他们有这么认真的工作态度,却在交付前只发现空调缺冷媒,而没有发现空调压缩机坏的,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在几万块钱买的面包车上,被冷气吹得瑟瑟发抖!
也有网友说,这些豪车真好,从来不会坑没钱的人!
还有网友说,肯定知道是坏的,才找了个借口加冷媒,还弄了补充协议,掩盖空调压缩机坏了的事实。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4S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毛女士在去年8月,下单买了这辆保时捷,一直等到今年的5月29日,4S店才通知她可以提车。毛女士兴高采烈地带着闺蜜去提车,可半路就发现空调不制冷。因为毛女士不懂车,销售说是恒温空调后,毛女士将信将疑地开回了家。
次日,毛女士的老公开了一下这车,发现空调不制冷,吐槽一番后,让毛女士赶紧把车开过去退了,哪有220多万的车,制冷效果这么差的?毛女士也感觉不对劲,就把车开去4S店检测,售后人员的一番话,让毛女士大吃一惊!
售后说,这车其实4月份就到店里了,当时店里对车进行了检测,发现空调不制冷,以为是缺少冷媒,就给车加了冷媒,但还是出现漏氟的情况。现在看来,应该是空调压缩机有问题,需要更换一个压缩机。毛女士一听,心里的疑惑更大了,这车是4月份到的,自己之前问销售经理车到了没有,可销售经理一直都说车没到,可车在店里其实停了一个多月!是在店里修了吗?是不是4S店明知这个车的空调压缩机有问题,还故意把车卖给自己?
毛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销售经理,问对方为什么卖一辆有问题的车给自己,这是欺诈销售,自己要退车!可销售经理的解释,让毛女士气炸了,原来对方从开始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毛女士说,提车那天,销售经理连车也没有给她看,就让她先签了一堆合同和文件,其中还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验车时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车辆存在雨刮器水管堵塞,需要换雨刮水管”,二是“车辆已经经过必要调试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冷媒在内”。
当时毛女士急着提车,根本没有细看补充协议,就签了字。后来看到车的时候,销售跟她说,车辆交付前,4S店会对车进行检查,保证没有问题再交付给客户。雨刮器就是一个小问题,新的配件在路上了,到了就给毛女士换。
而空调的问题,销售经理轻描淡写地说了过去,把空调不制冷写成给空调加了冷媒。这让毛女士以为是4S送给自己的福利,就像给自己加了机油一样!
毛女士认为,自己没有验车,销售就先给自己签了补充协议,这就是心虚的表现!明明交车前就知道空调不制冷,怎么可能不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现在把车卖给自己,就变成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提早知道这车空调,那就可以选择不买了。总而言之,毛女士认为这就是欺诈!
而销售经理对毛女士的各种问题做出几了解释,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
1、为什么说空调是恒温空调?
经理答:店里其它款的跑车确实有恒温空调,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是空调坏了,自己不是很专 业,那只是一个大概的猜测。
2、为什么事先让毛女士签补充协议?
当天外面下雨,怕雨把协议淋湿,所以让她先在店里签了。
3、4月份到的车,为什么5月底才通知交付。
店里信息没对接后,一直以为车没到,关于这点可以向毛女士道歉!
4、是否把明知空调压缩机坏的,把车卖给毛女士?
之前以为是冷媒少了,就加了冷媒,交车之前测试过,没有问题。后来毛女士开回来检测,才发现是空调压缩机坏了,不存在事先发现故意卖给毛女士的恶意。
综上,经理认为,4S店非但没有欺诈毛女士,还提供补充协议,主动告知发现的问题!
经理人长得漂亮,话也说得这么漂亮,把他们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毛女士气坏了!
后来,经理提出给毛女士换一个压缩机,并且给毛女士延保和送保养,毛女士却坚持要求退车,双方暂未协商好!
1、如果4S店真的是故意卖有问题的车给毛女士,那4S构成什么性质呢?
《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以,4S店的行为就是侵犯了毛女士的知情权,构成了欺诈,毛女士是有权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2、那么,毛女士能主张4S店存在欺诈,主张退一赔三吗?
我认为很难,就像毛女士说的,4S店给她挖了一个坑,不承认事先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而是缺少冷媒,且毛女士已经签字认可补充协议,在举证上很难。
因为民事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毛女士要有证据证明4S店在之前知道空调压缩机有问题,但这个根本无法举证。
所以,毛女士很可能要自认倒霉了,这也告诉我们,买车一定要先验车,各个功能体验一下再签字!不过,4S店的经理说话滴水不漏,做事严谨,可他们有这么认真的工作态度,却在交付前只发现空调缺冷媒,而没有发现空调压缩机坏的,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在几万块钱买的面包车上,被冷气吹得瑟瑟发抖!
也有网友说,这些豪车真好,从来不会坑没钱的人!
还有网友说,肯定知道是坏的,才找了个借口加冷媒,还弄了补充协议,掩盖空调压缩机坏了的事实。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4S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220多万买的豪车,居然连个空调也没有?近日,浙江杭州,女子花220多万买了一辆保时捷,可刚开出4S店,女子和闺蜜就热得浑身冒汗。于是女子打开空调,可发现空调并不制冷?后来联系销售,销售却说这是恒温空调,就是这样的?
毛女士在去年8月,下单买了这辆保时捷,一直等到今年的5月29日,4S店才通知她可以提车。毛女士兴高采烈地带着闺蜜去提车,可半路就发现空调不制冷。因为毛女士不懂车,销售说是恒温空调后,毛女士将信将疑地开回了家。
次日,毛女士的老公开了一下这车,发现空调不制冷,吐槽一番后,让毛女士赶紧把车开过去退了,哪有220多万的车,制冷效果这么差的?毛女士也感觉不对劲,就把车开去4S店检测,售后人员的一番话,让毛女士大吃一惊!
售后说,这车其实4月份就到店里了,当时店里对车进行了检测,发现空调不制冷,以为是缺少冷媒,就给车加了冷媒,但还是出现漏氟的情况。现在看来,应该是空调压缩机有问题,需要更换一个压缩机。毛女士一听,心里的疑惑更大了,这车是4月份到的,自己之前问销售经理车到了没有,可销售经理一直都说车没到,可车在店里其实停了一个多月!是在店里修了吗?是不是4S店明知这个车的空调压缩机有问题,还故意把车卖给自己?
毛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销售经理,问对方为什么卖一辆有问题的车给自己,这是欺诈销售,自己要退车!可销售经理的解释,让毛女士气炸了,原来对方从开始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毛女士说,提车那天,销售经理连车也没有给她看,就让她先签了一堆合同和文件,其中还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验车时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车辆存在雨刮器水管堵塞,需要换雨刮水管”,二是“车辆已经经过必要调试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冷媒在内”。
当时毛女士急着提车,根本没有细看补充协议,就签了字。后来看到车的时候,销售跟她说,车辆交付前,4S店会对车进行检查,保证没有问题再交付给客户。雨刮器就是一个小问题,新的配件在路上了,到了就给毛女士换。
而空调的问题,销售经理轻描淡写地说了过去,把空调不制冷写成给空调加了冷媒。这让毛女士以为是4S送给自己的福利,就像给自己加了机油一样!
毛女士认为,自己没有验车,销售就先给自己签了补充协议,这就是心虚的表现!明明交车前就知道空调不制冷,怎么可能不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现在把车卖给自己,就变成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提早知道这车空调,那就可以选择不买了。总而言之,毛女士认为这就是欺诈!
而销售经理对毛女士的各种问题做出几了解释,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
1、为什么说空调是恒温空调?
经理答:店里其它款的跑车确实有恒温空调,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是空调坏了,自己不是很专 业,那只是一个大概的猜测。
2、为什么事先让毛女士签补充协议?
当天外面下雨,怕雨把协议淋湿,所以让她先在店里签了。
3、4月份到的车,为什么5月底才通知交付。
店里信息没对接后,一直以为车没到,关于这点可以向毛女士道歉!
4、是否把明知空调压缩机坏的,把车卖给毛女士?
之前以为是冷媒少了,就加了冷媒,交车之前测试过,没有问题。后来毛女士开回来检测,才发现是空调压缩机坏了,不存在事先发现故意卖给毛女士的恶意。
综上,经理认为,4S店非但没有欺诈毛女士,还提供补充协议,主动告知发现的问题!
经理人长得漂亮,话也说得这么漂亮,把他们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毛女士气坏了!
后来,经理提出给毛女士换一个压缩机,并且给毛女士延保和送保养,毛女士却坚持要求退车,双方暂未协商好!
1、如果4S店真的是故意卖有问题的车给毛女士,那4S构成什么性质呢?
《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以,4S店的行为就是侵犯了毛女士的知情权,构成了欺诈,毛女士是有权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2、那么,毛女士能主张4S店存在欺诈,主张退一赔三吗?
我认为很难,就像毛女士说的,4S店给她挖了一个坑,不承认事先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而是缺少冷媒,且毛女士已经签字认可补充协议,在举证上很难。
因为民事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毛女士要有证据证明4S店在之前知道空调压缩机有问题,但这个根本无法举证。
所以,毛女士很可能要自认倒霉了,这也告诉我们,买车一定要先验车,各个功能体验一下再签字!不过,4S店的经理说话滴水不漏,做事严谨,可他们有这么认真的工作态度,却在交付前只发现空调缺冷媒,而没有发现空调压缩机坏的,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在几万块钱买的面包车上,被冷气吹得瑟瑟发抖!
也有网友说,这些豪车真好,从来不会坑没钱的人!
还有网友说,肯定知道是坏的,才找了个借口加冷媒,还弄了补充协议,掩盖空调压缩机坏了的事实。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4S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毛女士在去年8月,下单买了这辆保时捷,一直等到今年的5月29日,4S店才通知她可以提车。毛女士兴高采烈地带着闺蜜去提车,可半路就发现空调不制冷。因为毛女士不懂车,销售说是恒温空调后,毛女士将信将疑地开回了家。
次日,毛女士的老公开了一下这车,发现空调不制冷,吐槽一番后,让毛女士赶紧把车开过去退了,哪有220多万的车,制冷效果这么差的?毛女士也感觉不对劲,就把车开去4S店检测,售后人员的一番话,让毛女士大吃一惊!
售后说,这车其实4月份就到店里了,当时店里对车进行了检测,发现空调不制冷,以为是缺少冷媒,就给车加了冷媒,但还是出现漏氟的情况。现在看来,应该是空调压缩机有问题,需要更换一个压缩机。毛女士一听,心里的疑惑更大了,这车是4月份到的,自己之前问销售经理车到了没有,可销售经理一直都说车没到,可车在店里其实停了一个多月!是在店里修了吗?是不是4S店明知这个车的空调压缩机有问题,还故意把车卖给自己?
毛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销售经理,问对方为什么卖一辆有问题的车给自己,这是欺诈销售,自己要退车!可销售经理的解释,让毛女士气炸了,原来对方从开始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毛女士说,提车那天,销售经理连车也没有给她看,就让她先签了一堆合同和文件,其中还有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验车时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车辆存在雨刮器水管堵塞,需要换雨刮水管”,二是“车辆已经经过必要调试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冷媒在内”。
当时毛女士急着提车,根本没有细看补充协议,就签了字。后来看到车的时候,销售跟她说,车辆交付前,4S店会对车进行检查,保证没有问题再交付给客户。雨刮器就是一个小问题,新的配件在路上了,到了就给毛女士换。
而空调的问题,销售经理轻描淡写地说了过去,把空调不制冷写成给空调加了冷媒。这让毛女士以为是4S送给自己的福利,就像给自己加了机油一样!
毛女士认为,自己没有验车,销售就先给自己签了补充协议,这就是心虚的表现!明明交车前就知道空调不制冷,怎么可能不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现在把车卖给自己,就变成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提早知道这车空调,那就可以选择不买了。总而言之,毛女士认为这就是欺诈!
而销售经理对毛女士的各种问题做出几了解释,认为4S店不存在欺诈:
1、为什么说空调是恒温空调?
经理答:店里其它款的跑车确实有恒温空调,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是空调坏了,自己不是很专 业,那只是一个大概的猜测。
2、为什么事先让毛女士签补充协议?
当天外面下雨,怕雨把协议淋湿,所以让她先在店里签了。
3、4月份到的车,为什么5月底才通知交付。
店里信息没对接后,一直以为车没到,关于这点可以向毛女士道歉!
4、是否把明知空调压缩机坏的,把车卖给毛女士?
之前以为是冷媒少了,就加了冷媒,交车之前测试过,没有问题。后来毛女士开回来检测,才发现是空调压缩机坏了,不存在事先发现故意卖给毛女士的恶意。
综上,经理认为,4S店非但没有欺诈毛女士,还提供补充协议,主动告知发现的问题!
经理人长得漂亮,话也说得这么漂亮,把他们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毛女士气坏了!
后来,经理提出给毛女士换一个压缩机,并且给毛女士延保和送保养,毛女士却坚持要求退车,双方暂未协商好!
1、如果4S店真的是故意卖有问题的车给毛女士,那4S构成什么性质呢?
《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以,4S店的行为就是侵犯了毛女士的知情权,构成了欺诈,毛女士是有权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2、那么,毛女士能主张4S店存在欺诈,主张退一赔三吗?
我认为很难,就像毛女士说的,4S店给她挖了一个坑,不承认事先知道是压缩机的问题,而是缺少冷媒,且毛女士已经签字认可补充协议,在举证上很难。
因为民事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毛女士要有证据证明4S店在之前知道空调压缩机有问题,但这个根本无法举证。
所以,毛女士很可能要自认倒霉了,这也告诉我们,买车一定要先验车,各个功能体验一下再签字!不过,4S店的经理说话滴水不漏,做事严谨,可他们有这么认真的工作态度,却在交付前只发现空调缺冷媒,而没有发现空调压缩机坏的,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在几万块钱买的面包车上,被冷气吹得瑟瑟发抖!
也有网友说,这些豪车真好,从来不会坑没钱的人!
还有网友说,肯定知道是坏的,才找了个借口加冷媒,还弄了补充协议,掩盖空调压缩机坏了的事实。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4S店的行为,属于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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