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十年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8月12日,安徽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安徽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聚焦科技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坚定不移下好创新“先手棋”,抓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实现了“科教大省”向“科技创新策源地”的跨越发展。2021年安徽区域创新能力由十年前的第15位上升至第8位,连续十年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聚焦原始创新,更多领域科技创新并跑领跑
十年来,安徽省举全省之力建成以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引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催生出更多“从0到1”原创性成果,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实现并跑领跑。
高质量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建设。全省实施专项推进行动,全面入轨运行全国首个国家实验室。世界首条量子保密通信干线——“京沪干线”、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首颗量子微纳卫星“济南一号”等“国之重器”相继问世。成功研发“九章”“祖冲之”号系列量子计算原型机。成功争取深空探测实验室落户安徽。
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安徽省规划建设19.2平方公里世界级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形成已建、在建、拟建的“3+4+N”大科学装置集群化发展格局,数量居全国前列。“人造太阳”1056秒长脉冲高参数等离子体运行刷新世界纪录,11项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入选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
高标准梯度构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安徽省建成认知智能实验室等“国字号”创新平台216家,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4家,在全国率先组建4家创新联合体,催生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铁基高温超导体、极端条件下重要压力容器等3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累计10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
主攻技术创新,更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十年来,安徽省不断构建强链补链延链重大科技攻关体系,突破了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2021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9件、居全国第7位,较2012年增长14.4倍;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增长93.1%,对全省规上工业利润增长贡献率达61.1%。
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2020年安徽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4.95%,较2012年提升2.5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4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83.2亿元,较2012年增长2.1倍,研发投入强度达2.28%,较2012年提升0.6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安徽省综合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部署省科技重大专项等。2015年以来,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168项、投入省财政资金超18.79亿元,新增销售839.79亿元、利润112.55亿元、利税65.41亿元。动态存储芯片等重大原创成果竞相涌现;全色激光投影、仿鹅绒结构高保暖材料等成果闪耀北京冬奥会。
发挥科技支撑民生作用。安徽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全省14912个行政村服务全覆盖。聚焦生命健康等领域,实施新冠病毒防治技术攻关项目38项,重组新冠病毒蛋白疫苗等成为抗疫重要力量;设立“双碳”科技创新专项,企业牵头实施首批“双碳”项目11个,带动企业研发投入2.9亿元。
强化产业创新,更多产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十年来,安徽省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作为科技经济融合的关键环节,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台阶,跻身全国十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9%,占规上工业增加值45.7%,较2012年提升10.9个百分点。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安徽)科交会,签约成果转化项目282亿元。依托安徽科技大市场,促成近400亿元的成果对接转化。打造“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截至6月底,已汇聚高校院所150余家,各类专家1.7万人。2021年,全省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近4000亿元,连续5年实现“进”大于“出”。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省建有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13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30家(其中48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19家(其中70家国家级),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1742家增加到2021年的11368家,增长了5.5倍,居全国第8位。
打造产业发展集群高地。高标准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芜湖、马鞍山等5个市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产业集聚地,集成电路等4领域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居全国第3位。建成滁州等国家高新区7家,2021年全省20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分别达1.4万亿元和2.1万亿元,创造了全省13.8%的规上工业增加值和27%的税收收入。
深化制度创新,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
十年来,从合芜蚌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到全国首个省级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再到《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我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创新创业生态明显改善。
注重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安徽省完成首轮“全创改”试验,“编制周转池”“专利权融资”“区域科创板”等13项“安徽经验”在全国推广复制。首创“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被国务院发文推广。扎实推进国家新一轮“全创改”,成功揭榜“科教融合培养产业创新人才”等11项改革任务,数量居全国第一。
深入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最大限度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出台落实简化预算编制、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等系列政策举措,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等,使科研人员创造的价值得到合理回报。
大力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建成全国首个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谋划设立150亿元的基金群,支持高校师生、人才团队和新型研发机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累计设立子基金13只、总规模超31亿元。(安徽日报)https://t.cn/A6SLpYbl
聚焦原始创新,更多领域科技创新并跑领跑
十年来,安徽省举全省之力建成以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引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催生出更多“从0到1”原创性成果,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实现并跑领跑。
高质量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建设。全省实施专项推进行动,全面入轨运行全国首个国家实验室。世界首条量子保密通信干线——“京沪干线”、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首颗量子微纳卫星“济南一号”等“国之重器”相继问世。成功研发“九章”“祖冲之”号系列量子计算原型机。成功争取深空探测实验室落户安徽。
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安徽省规划建设19.2平方公里世界级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形成已建、在建、拟建的“3+4+N”大科学装置集群化发展格局,数量居全国前列。“人造太阳”1056秒长脉冲高参数等离子体运行刷新世界纪录,11项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入选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
高标准梯度构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安徽省建成认知智能实验室等“国字号”创新平台216家,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4家,在全国率先组建4家创新联合体,催生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铁基高温超导体、极端条件下重要压力容器等3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累计10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
主攻技术创新,更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十年来,安徽省不断构建强链补链延链重大科技攻关体系,突破了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2021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9件、居全国第7位,较2012年增长14.4倍;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增长93.1%,对全省规上工业利润增长贡献率达61.1%。
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2020年安徽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4.95%,较2012年提升2.5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4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83.2亿元,较2012年增长2.1倍,研发投入强度达2.28%,较2012年提升0.6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0位。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安徽省综合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部署省科技重大专项等。2015年以来,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168项、投入省财政资金超18.79亿元,新增销售839.79亿元、利润112.55亿元、利税65.41亿元。动态存储芯片等重大原创成果竞相涌现;全色激光投影、仿鹅绒结构高保暖材料等成果闪耀北京冬奥会。
发挥科技支撑民生作用。安徽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全省14912个行政村服务全覆盖。聚焦生命健康等领域,实施新冠病毒防治技术攻关项目38项,重组新冠病毒蛋白疫苗等成为抗疫重要力量;设立“双碳”科技创新专项,企业牵头实施首批“双碳”项目11个,带动企业研发投入2.9亿元。
强化产业创新,更多产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十年来,安徽省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作为科技经济融合的关键环节,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台阶,跻身全国十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9%,占规上工业增加值45.7%,较2012年提升10.9个百分点。
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安徽)科交会,签约成果转化项目282亿元。依托安徽科技大市场,促成近400亿元的成果对接转化。打造“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截至6月底,已汇聚高校院所150余家,各类专家1.7万人。2021年,全省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近4000亿元,连续5年实现“进”大于“出”。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省建有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13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30家(其中48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19家(其中70家国家级),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1742家增加到2021年的11368家,增长了5.5倍,居全国第8位。
打造产业发展集群高地。高标准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芜湖、马鞍山等5个市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科大硅谷”“中国声谷”等产业集聚地,集成电路等4领域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居全国第3位。建成滁州等国家高新区7家,2021年全省20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分别达1.4万亿元和2.1万亿元,创造了全省13.8%的规上工业增加值和27%的税收收入。
深化制度创新,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
十年来,从合芜蚌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到全国首个省级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再到《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我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创新创业生态明显改善。
注重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安徽省完成首轮“全创改”试验,“编制周转池”“专利权融资”“区域科创板”等13项“安徽经验”在全国推广复制。首创“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被国务院发文推广。扎实推进国家新一轮“全创改”,成功揭榜“科教融合培养产业创新人才”等11项改革任务,数量居全国第一。
深入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最大限度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出台落实简化预算编制、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等系列政策举措,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等,使科研人员创造的价值得到合理回报。
大力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建成全国首个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谋划设立150亿元的基金群,支持高校师生、人才团队和新型研发机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累计设立子基金13只、总规模超31亿元。(安徽日报)https://t.cn/A6SLpYbl
《好消息!江西医保便民惠民20条来了》
8月8日,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推出便民惠民措施20条。其中提到对困难人口不设待遇等待期,可“即参即享”;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群众可在定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刷卡即时结算;今年年底前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转诊转院等证明材料等。
跟着发布哥
一起来看看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医保发〔202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双一号”工程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让医疗保障服务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为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品牌贡献医保“硬核”力量,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参保缴费服务水平。普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可通过微信、税务APP、银行、线下大厅等多种渠道缴费。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资助,其中: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照定额资助标准执行。对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新认定的困难人口,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
二、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遴选、异地任职的,依入职单位申请承诺,可在人事编制或工资关系落地前办理医疗保险参保转移手续,切实保障入职人员待遇无缝对接。
三、加强门诊费用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65%左右。参保居民可在定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刷卡即时结算。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逐步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落实门诊慢特病待遇,符合门诊慢特病病情治疗需要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均可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稳定住院费用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为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65%,并取消封顶线。
五、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救助对象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2022年底前,实现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切实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六、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管理。进一步简化医保定点申请的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缩短医药机构等待时间,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七、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居住证、安置地居委会证明、单位工作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进一步取消转诊转院和急诊证明材料,全面实现“承诺制”自助备案。
八、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12个统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九、放宽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在2022年10月1日前实现允许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可选择2家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
十、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对确有需要的慢性病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12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结算。
十一、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对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十二、提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效能。修订平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线上办理流程,实现医药企业产品新增挂网、信息变更、配送关系确认等全流程业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十三、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和“最小必须”的原则,修订《江西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申办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十四、提供365天“不打烊”的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在工作日中午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畅通预约服务渠道,提供365天“不打烊”的医保窗口经办服务。落实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要求,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办成。规范经办大厅软硬件设置和服务,为老年人和特殊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五、推进医保高频服务事项“线上办”。通过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持续扩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范围。
十六、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加快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纳入基层政务服务网点服务范围,依托乡村两级基层卫生机构和银行网点布局优势,让参保人能够“就近办、一次办、快捷办”,打通医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七、放宽零星医药费用报销时间。对参保人员未进行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申报时限,不得以超申报时限为由,拒绝受理参保群众零星报销申请。
十八、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条件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4号)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取消现行其他附加条件。城乡居民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与基本医保一致。
十九、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多场景应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就诊、支付、取药等医保服务全流程使用,参保人员“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二十、畅通政民、政医、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开展“领导接访日”“医院接待日”“企业接待日”活动,通过集中回复、现场交流等方式,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各项措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同时也要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8月8日,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推出便民惠民措施20条。其中提到对困难人口不设待遇等待期,可“即参即享”;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群众可在定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刷卡即时结算;今年年底前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取消转诊转院等证明材料等。
跟着发布哥
一起来看看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医保发〔2022〕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省医疗保障部门便民惠民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双一号”工程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让医疗保障服务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为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品牌贡献医保“硬核”力量,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参保缴费服务水平。普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可通过微信、税务APP、银行、线下大厅等多种渠道缴费。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资助,其中: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照定额资助标准执行。对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新认定的困难人口,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
二、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遴选、异地任职的,依入职单位申请承诺,可在人事编制或工资关系落地前办理医疗保险参保转移手续,切实保障入职人员待遇无缝对接。
三、加强门诊费用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65%左右。参保居民可在定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刷卡即时结算。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逐步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落实门诊慢特病待遇,符合门诊慢特病病情治疗需要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均可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稳定住院费用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为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65%,并取消封顶线。
五、强化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救助对象随时认定、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待遇。2022年底前,实现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依申请给予倾斜救助,切实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六、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管理。进一步简化医保定点申请的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缩短医药机构等待时间,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七、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居住证、安置地居委会证明、单位工作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进一步取消转诊转院和急诊证明材料,全面实现“承诺制”自助备案。
八、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12个统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九、放宽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可根据实际,在2022年10月1日前实现允许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可选择2家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
十、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对确有需要的慢性病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12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结算。
十一、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对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十二、提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效能。修订平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线上办理流程,实现医药企业产品新增挂网、信息变更、配送关系确认等全流程业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
十三、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和“最小必须”的原则,修订《江西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申办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十四、提供365天“不打烊”的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在工作日中午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畅通预约服务渠道,提供365天“不打烊”的医保窗口经办服务。落实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要求,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办成。规范经办大厅软硬件设置和服务,为老年人和特殊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五、推进医保高频服务事项“线上办”。通过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明细查询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持续扩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范围。
十六、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加快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纳入基层政务服务网点服务范围,依托乡村两级基层卫生机构和银行网点布局优势,让参保人能够“就近办、一次办、快捷办”,打通医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七、放宽零星医药费用报销时间。对参保人员未进行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申报时限,不得以超申报时限为由,拒绝受理参保群众零星报销申请。
十八、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条件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94号)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取消现行其他附加条件。城乡居民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与基本医保一致。
十九、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公共服务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多场景应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就诊、支付、取药等医保服务全流程使用,参保人员“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二十、畅通政民、政医、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开展“领导接访日”“医院接待日”“企业接待日”活动,通过集中回复、现场交流等方式,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各项措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同时也要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济宁# 加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济宁畅通便民“高速路”】
5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山东力争通过三年多时间,打造“无证明之省”。
“无证明之省”建设方案发布以来,山东省各级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各领域“无证明”社会化应用场景打造。山东16市结合实际,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济宁市上榜第一批重点领域和试点名单。
山东第一批“无证明之省”典型社会化场景应用试点名单
今年以来,济宁建设“无证明城市”的步伐逐步加快。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从“群众跑”到“部门跑”……一张证明的变化,不仅代表着办事程序的简化,也是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
打通服务末梢
济宁助残“一件事”惠及群众2000余人
济宁在全省首创助残“一件事”全流程在线服务,将多个助残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实现残疾人业务事项线上集成办,系统上线一年多来,已办理业务2134件,惠及群众2000余人,发放补贴300余万。
以新办《残疾人证》和残疾人补贴为例,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到乡镇(街道)申请,填表后到指定医院鉴定,鉴定后公示5天,然后由区社发局发证,再依次到医保、社保、民政等部门递交、填写材料,申请相关助残补贴。改革后,申请人只需要在网上发起申请,或由他人线下代办申请,乡镇(街道)和区残联工作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申请人直接去定点医院鉴定,鉴定结束残联工作人员即可办理残疾证,一般7到10天左右就能拿证。
去年以来,济宁着手进行“1+N”助残“一件事”改革,市残联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一件事”的通知》,全面推行助残一件事“一网通办”。
助残“一件事”以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将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证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等多部门助残事项整合纳入“一件事”,实行集成联办。连通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山东省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山东省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济宁市医保智慧医保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全流程网上审批。如今,残疾人只需在申办残疾证残疾鉴定时跑一次医院,其余事项不出家门即可办理,所有助残服务事项在网上一次办结。
目前,济宁各县市区各级为民服务中心都已设立助残“一件事”服务专窗,实行一表申报、一站受理。自窗口上线以来已办理2134件,惠及群众2000余人,发放补贴300余万,畅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150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
济宁加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7月20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加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全面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深入推进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拓展全市“无证明城市”服务广度和深度,聚焦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领域,全面梳理市县两级用证事项清单,实现近150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378项县级事项和509项市级事项电子证照应用正在全面推进。
下一步,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将通过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全速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同步加强济宁市电子证照库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所有颁发证照全闭环制发、上传。根据前期梳理的市县用证事项清单,济宁全面落实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和社会化应用工作,逐步推广至金融、教育、医疗、水电气暖、人才招聘、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无证明城市”建设亮点工程。
139种电子证照线上查询、下载
济宁市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明确重点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140余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梳理全市用证事项1164项,上线“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同步推动市县应用,最大限度“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让群众不再为开证明而烦恼。
截至8月2日,济宁市“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可提供139种电子证照线上查询和下载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机构开展试用,打造了教师资格认证不见面审批、“企业码”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无证明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
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
夯实数据底座
采集电子证照数据是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只有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电子证照才能用的好、用的广。截至7月底,全市电子证照库累计制发电子证照615种,数据量2322万条。上传省电子证照库330种,数据量1017万余条。确定了第一批市县同步制发电子证照清单173种,持续维护更新数据140种。其中省实施方案规定的市级10种同步制发电子证照中,济宁市已全部完成历史数据采集更新,8种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实时更新,为各级各部门打造“无证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全面梳理用证服务事项
明确事项清单
“无证明城市”建设关键在“用证”,摸清用证底数,是实施改革的前提。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办理政务服务、共用服务等事项所需材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彻底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对确需保留的证明,逐项列明证明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作为实施“无证明办事”的依据。自济宁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梳理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用证事项1164项,其中市级事项609项,市县两级办理事项146项,县级事项409项,为对照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奠定了基础。
加快无证明办事系统部署
落地证照应用
济宁市把“全程网办”“数据共享”作为实现“无证明办事”的主要方式和工作着力点,研发了“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已于7月底投入试运行。该系统实现办事事项与所需证明的点对点关联,以部门间数据共享为基础,打通与省市电子证照库和共享交换平台,已实现省大数据局公布的第一批50项8种市级证照、第二批省直部门发证清单131种证照数据实时共享调用,实现了不动产查询证明、婚姻登记证明等线上实时开具,已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多个事项对外提供服务。
下一步济宁市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8月2日召开的济宁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工作统筹
成立市领导牵头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实施统筹调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以及主要政务服务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指导“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对工作推进中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定期会商,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协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顺畅高效。
全面推广应用
一方面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在政务服务大厅应用“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并逐步向区县、乡镇、村居等基层单位的延伸,努力构建“全市域、全领域、全窗口、全事项、多场景”的“无证明办事”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济宁市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便民服务领域的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试点地市,将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和企业办事需要,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教育服务、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动态更新清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济宁市第一批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用证事项将争取在8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两批实施。同时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也将对用证事项进行动态梳理更新,根据新公布的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清单,不断扩充用证事项清单。
济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跟数字时代脉搏,通过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爽爱 综合)
5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山东力争通过三年多时间,打造“无证明之省”。
“无证明之省”建设方案发布以来,山东省各级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各领域“无证明”社会化应用场景打造。山东16市结合实际,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济宁市上榜第一批重点领域和试点名单。
山东第一批“无证明之省”典型社会化场景应用试点名单
今年以来,济宁建设“无证明城市”的步伐逐步加快。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从“群众跑”到“部门跑”……一张证明的变化,不仅代表着办事程序的简化,也是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
打通服务末梢
济宁助残“一件事”惠及群众2000余人
济宁在全省首创助残“一件事”全流程在线服务,将多个助残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实现残疾人业务事项线上集成办,系统上线一年多来,已办理业务2134件,惠及群众2000余人,发放补贴300余万。
以新办《残疾人证》和残疾人补贴为例,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到乡镇(街道)申请,填表后到指定医院鉴定,鉴定后公示5天,然后由区社发局发证,再依次到医保、社保、民政等部门递交、填写材料,申请相关助残补贴。改革后,申请人只需要在网上发起申请,或由他人线下代办申请,乡镇(街道)和区残联工作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申请人直接去定点医院鉴定,鉴定结束残联工作人员即可办理残疾证,一般7到10天左右就能拿证。
去年以来,济宁着手进行“1+N”助残“一件事”改革,市残联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一件事”的通知》,全面推行助残一件事“一网通办”。
助残“一件事”以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将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证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等多部门助残事项整合纳入“一件事”,实行集成联办。连通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山东省社会救助数字平台、山东省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济宁市医保智慧医保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全流程网上审批。如今,残疾人只需在申办残疾证残疾鉴定时跑一次医院,其余事项不出家门即可办理,所有助残服务事项在网上一次办结。
目前,济宁各县市区各级为民服务中心都已设立助残“一件事”服务专窗,实行一表申报、一站受理。自窗口上线以来已办理2134件,惠及群众2000余人,发放补贴300余万,畅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150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
济宁加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7月20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加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全面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深入推进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拓展全市“无证明城市”服务广度和深度,聚焦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领域,全面梳理市县两级用证事项清单,实现近150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378项县级事项和509项市级事项电子证照应用正在全面推进。
下一步,济宁市大数据中心将通过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全速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工作。同步加强济宁市电子证照库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窗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所有颁发证照全闭环制发、上传。根据前期梳理的市县用证事项清单,济宁全面落实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和社会化应用工作,逐步推广至金融、教育、医疗、水电气暖、人才招聘、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无证明城市”建设亮点工程。
139种电子证照线上查询、下载
济宁市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明确重点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推动140余类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梳理全市用证事项1164项,上线“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同步推动市县应用,最大限度“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让群众不再为开证明而烦恼。
截至8月2日,济宁市“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可提供139种电子证照线上查询和下载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机构开展试用,打造了教师资格认证不见面审批、“企业码”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无证明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
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
夯实数据底座
采集电子证照数据是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只有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电子证照才能用的好、用的广。截至7月底,全市电子证照库累计制发电子证照615种,数据量2322万条。上传省电子证照库330种,数据量1017万余条。确定了第一批市县同步制发电子证照清单173种,持续维护更新数据140种。其中省实施方案规定的市级10种同步制发电子证照中,济宁市已全部完成历史数据采集更新,8种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实时更新,为各级各部门打造“无证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全面梳理用证服务事项
明确事项清单
“无证明城市”建设关键在“用证”,摸清用证底数,是实施改革的前提。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办理政务服务、共用服务等事项所需材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彻底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对确需保留的证明,逐项列明证明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作为实施“无证明办事”的依据。自济宁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梳理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用证事项1164项,其中市级事项609项,市县两级办理事项146项,县级事项409项,为对照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奠定了基础。
加快无证明办事系统部署
落地证照应用
济宁市把“全程网办”“数据共享”作为实现“无证明办事”的主要方式和工作着力点,研发了“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已于7月底投入试运行。该系统实现办事事项与所需证明的点对点关联,以部门间数据共享为基础,打通与省市电子证照库和共享交换平台,已实现省大数据局公布的第一批50项8种市级证照、第二批省直部门发证清单131种证照数据实时共享调用,实现了不动产查询证明、婚姻登记证明等线上实时开具,已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多个事项对外提供服务。
下一步济宁市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8月2日召开的济宁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宁市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工作统筹
成立市领导牵头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实施统筹调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以及主要政务服务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指导“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对工作推进中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定期会商,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协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顺畅高效。
全面推广应用
一方面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在政务服务大厅应用“无证明城市”服务系统,并逐步向区县、乡镇、村居等基层单位的延伸,努力构建“全市域、全领域、全窗口、全事项、多场景”的“无证明办事”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济宁市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便民服务领域的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试点地市,将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和企业办事需要,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教育服务、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动态更新清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济宁市第一批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用证事项将争取在8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两批实施。同时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也将对用证事项进行动态梳理更新,根据新公布的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清单,不断扩充用证事项清单。
济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跟数字时代脉搏,通过数据赋能政务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爽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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