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监狱悬赏15万抓捕脱逃重刑犯##朱贤健被抓#吉林重型外籍越狱犯朱贤健逃出41天后归案,他将接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据媒体检索,朱贤健,男,朝鲜籍,曾因犯偷越国境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驱逐出境。后朱贤健两次获得减刑。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朱贤健在吉林省吉林监狱服刑期间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雨棚翻越监墙,强行脱逃。11月28日,吉林市公安局在丰满区松花湖黑瞎子沟将朱贤健抓获,历时41天。
朱贤健以脱逃为目的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从而实施了越狱行为,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并脱逃41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脱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朱贤健触犯该罪前犯数罪,在服刑期间又犯脱逃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笔者认为其量刑应会在法定刑期内从重处罚。因此朱贤健越狱是不值得的,前罪即将于2023年到期,但其为了越狱触犯脱逃罪,又将接受法院新的审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法接受法律制裁,遵纪守法认真悔过罪行才是正确的选择。越狱之路是断头路,不可行,也无法可行。
据媒体检索,朱贤健,男,朝鲜籍,曾因犯偷越国境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驱逐出境。后朱贤健两次获得减刑。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朱贤健在吉林省吉林监狱服刑期间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雨棚翻越监墙,强行脱逃。11月28日,吉林市公安局在丰满区松花湖黑瞎子沟将朱贤健抓获,历时41天。
朱贤健以脱逃为目的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从而实施了越狱行为,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并脱逃41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脱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朱贤健触犯该罪前犯数罪,在服刑期间又犯脱逃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笔者认为其量刑应会在法定刑期内从重处罚。因此朱贤健越狱是不值得的,前罪即将于2023年到期,但其为了越狱触犯脱逃罪,又将接受法院新的审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法接受法律制裁,遵纪守法认真悔过罪行才是正确的选择。越狱之路是断头路,不可行,也无法可行。
【庭前会见】黄东宁因涉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被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上诉后发回重审,孝南区法院改判其十一年三个月,责令退赔加追缴财产合计一千余万元,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本人在之前的一审二审过程中,均为其无罪辩护,但未获采纳。幸运的是,黄东宁在监狱服刑期间,案件被决定再审,后发回湖北省汉川市法院异地审理,黄东宁也被从监狱带回看守所。明天开庭,今天庭前会见。一天又一夜的大风吹走了满天乌云,风停日暖,孝感人民迎来了一个明亮的天。看守所的天是蓝蓝的天,看守所的人民好喜欢。 https://t.cn/RyhWmtl
$1.5万求办绿卡!华男签证赴美,贿赂移民官,没想到是一个卧底...
马里兰州检方在28日宣布联邦地区法官格林姆(Paul W. Grimm)判处中国公民杨志扬(Zhiyang Yang,音译)14个月的监禁,罪名是向移民官员非法支付款项。
现年61岁的杨志扬此前报住马里兰州银泉市,格林姆法官10月26日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杨志扬的认罪协议,他2018年5月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并且从未离开,这违反了该签证的条款和期限。
后来移民当局找到了杨志扬,并责令他定期向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执法和遣返承包商报告。
该承包商在移民诉讼未决期间对某些人的监督进行管理。
检方称杨志扬至少有四次就移民事宜向管理其移民案件的经理提供现金。
2019年9月27日作为杨志扬与ICE监督协议的一部分,杨志扬在等待移民案件审理期间,与某公职人员进行了预约。
杨志扬与该公职人员在同一个房间内会面,一名翻译则通过电话参加会议。
在会面中,杨志扬表示“想要恢复自由”。
公职人员告诉杨志扬,他处于最低级别的监控状态,但公职人员可能可以减少杨志扬需要到办公室报到的频率。
公职人员还告诉杨志扬,有可以减少会面频率的程序。
该公职人员结束与翻译的通话后,杨志扬回过头,将几张折叠好的现金递给该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两次拒绝了这笔钱,并离开办公室为杨志扬复印文件。
随后杨志扬悄悄在该公职人员的电脑键盘下塞了100美元。
公职人员随后向有关当局报告了该行为。
2019年10月11日杨与该公职人员会面时,又将200美元现金放入公职人员的口袋,并要求减少监控。
此时已经充当卧底的公职人员表示将需要“更多的钱”。
杨志扬表示自己下次可以提供1000美元。
2019年10月25日与该公职人员的办公室会面中,杨志扬向公职人员提供了700美元现金,以换取减少他到办公室报到的频率。
2019年12月20日充当卧底的公职人员告诉杨志扬,可以非法帮助杨志扬获得绿卡。
对此,杨志扬表示非常感谢,并表示会给予报酬,他随后答应了该公职人员1.5万美元的估价。
杨志扬在下一次与该公职人员会面时,支付了5000美元作为首付款。
期间,虽然该公职人员数次表示帮助杨志扬获得绿卡是通过非法的途径,但杨志扬回答称“不用担心”。
据此,法官格林姆判处杨志扬在联邦监狱服刑14个月。
马里兰州检方在28日宣布联邦地区法官格林姆(Paul W. Grimm)判处中国公民杨志扬(Zhiyang Yang,音译)14个月的监禁,罪名是向移民官员非法支付款项。
现年61岁的杨志扬此前报住马里兰州银泉市,格林姆法官10月26日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杨志扬的认罪协议,他2018年5月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并且从未离开,这违反了该签证的条款和期限。
后来移民当局找到了杨志扬,并责令他定期向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执法和遣返承包商报告。
该承包商在移民诉讼未决期间对某些人的监督进行管理。
检方称杨志扬至少有四次就移民事宜向管理其移民案件的经理提供现金。
2019年9月27日作为杨志扬与ICE监督协议的一部分,杨志扬在等待移民案件审理期间,与某公职人员进行了预约。
杨志扬与该公职人员在同一个房间内会面,一名翻译则通过电话参加会议。
在会面中,杨志扬表示“想要恢复自由”。
公职人员告诉杨志扬,他处于最低级别的监控状态,但公职人员可能可以减少杨志扬需要到办公室报到的频率。
公职人员还告诉杨志扬,有可以减少会面频率的程序。
该公职人员结束与翻译的通话后,杨志扬回过头,将几张折叠好的现金递给该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两次拒绝了这笔钱,并离开办公室为杨志扬复印文件。
随后杨志扬悄悄在该公职人员的电脑键盘下塞了100美元。
公职人员随后向有关当局报告了该行为。
2019年10月11日杨与该公职人员会面时,又将200美元现金放入公职人员的口袋,并要求减少监控。
此时已经充当卧底的公职人员表示将需要“更多的钱”。
杨志扬表示自己下次可以提供1000美元。
2019年10月25日与该公职人员的办公室会面中,杨志扬向公职人员提供了700美元现金,以换取减少他到办公室报到的频率。
2019年12月20日充当卧底的公职人员告诉杨志扬,可以非法帮助杨志扬获得绿卡。
对此,杨志扬表示非常感谢,并表示会给予报酬,他随后答应了该公职人员1.5万美元的估价。
杨志扬在下一次与该公职人员会面时,支付了5000美元作为首付款。
期间,虽然该公职人员数次表示帮助杨志扬获得绿卡是通过非法的途径,但杨志扬回答称“不用担心”。
据此,法官格林姆判处杨志扬在联邦监狱服刑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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