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非是一尘不变的东西才得以接受
总要黯然消化 散场是难免的
偶尔挣扎着内心 偶尔心痛
偶尔听着一首歌感觉都好像唱进心里
上班的疲惫感 自己的情绪
也厌恶着说以后 就再也没有以后
很多时候彻夜难眠的不是谁的离开
而是曾经憧憬的一切都在瞬间崩坍了
来到陌生的城市为理想为那个梦
站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仰望天空
想着生命中来过一阵子的人留不住
就该明白这世间自己是孤独的存在
不依赖 想去的地方想要的东西自己争取
努力变得温柔大度 只有变得优秀生活才会快乐很多
总要黯然消化 散场是难免的
偶尔挣扎着内心 偶尔心痛
偶尔听着一首歌感觉都好像唱进心里
上班的疲惫感 自己的情绪
也厌恶着说以后 就再也没有以后
很多时候彻夜难眠的不是谁的离开
而是曾经憧憬的一切都在瞬间崩坍了
来到陌生的城市为理想为那个梦
站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仰望天空
想着生命中来过一阵子的人留不住
就该明白这世间自己是孤独的存在
不依赖 想去的地方想要的东西自己争取
努力变得温柔大度 只有变得优秀生活才会快乐很多
现在的生活
晚上早睡白天赖一会床就起来
有课就去好好上课
上课偶尔发会呆玩会手机
没课就窝在寝室里
翻微博刷动态看视频磕花
写论文练英语看书
或者洗洗堆积了好久的衣服
哪天突然良心发现自己的肉好多
就去健身房减减脂
为了省钱顺便减肥
每天想着要吃什么才不会让自己心痛
晚上无聊了
自己可以到南湖边散散步
坐在南湖边吹风玩手机也挺爽的
有时候觉得这样的生活有点自闭
没有与他人的交流
一天二十四小时
超过十五个小时是戴着耳机的
觉得没有耳机就没有安全感
有时候会矫情的觉得
为什么他们不带着我玩
为什么我格格不入
有时候又觉得这样的我挺自由的
不用在乎别人要去做什么
不用去由着他们的性子去做事
如果与别人一样
那不就不是我了吗
所以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吧
像我花说的
不追求快乐
而是追求不痛苦
不要不快乐
早睡 晚安[月亮]
晚上早睡白天赖一会床就起来
有课就去好好上课
上课偶尔发会呆玩会手机
没课就窝在寝室里
翻微博刷动态看视频磕花
写论文练英语看书
或者洗洗堆积了好久的衣服
哪天突然良心发现自己的肉好多
就去健身房减减脂
为了省钱顺便减肥
每天想着要吃什么才不会让自己心痛
晚上无聊了
自己可以到南湖边散散步
坐在南湖边吹风玩手机也挺爽的
有时候觉得这样的生活有点自闭
没有与他人的交流
一天二十四小时
超过十五个小时是戴着耳机的
觉得没有耳机就没有安全感
有时候会矫情的觉得
为什么他们不带着我玩
为什么我格格不入
有时候又觉得这样的我挺自由的
不用在乎别人要去做什么
不用去由着他们的性子去做事
如果与别人一样
那不就不是我了吗
所以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吧
像我花说的
不追求快乐
而是追求不痛苦
不要不快乐
早睡 晚安[月亮]
#徐三观卖血记#
在许三观的身上我看到了乡里人的坚强、朴实、一根筋,现在闭上眼都可以想象出那脸上的笑容被岁月打磨出的皱纹像波浪聚集在一起的样子,而当眼泪留在这聚集起的沟壑中时,俨然也是一幅最让人心痛的画面。皱纹也是带着回忆的东西,它可以塑造最真诚的笑容,也能刻下最心痛的泪颜。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就把自己心仪的女人追到了手,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简单,第二次是为了弥补大“儿子”的过错,第三次卖血是为了别的女人,也是最荒诞的一次,第四次是为了全家人能在饥荒中吃上一顿好的,第五次为了自己的二儿子,最心痛的是最后一次,为了给病重的儿子筹钱,从故乡一路卖血到上海,同时把心痛、同情、感动甚至不可理喻等情感杂揉到一起,五味杂陈。
他为了家、为了其他人,卖了这么多次血,甚至连命都可以不要,最后等到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却被血头拒之门外,但这已经没必要了,他的家人就是用他的心血换来的,当最后他的妻子支撑着他一起吃着炒猪肝、一起骂着血头时,我第一次这么强的感受到家人的互相支持是一种多美好而牢固的羁绊。
余华的作品能让我看到回忆的错觉,因为人物、场景和童年生活的家乡极其相似,乡亲们的七嘴八舌、难听的破口大骂、实在的称兄道弟、琐碎的人情世故,这些平静甚至就像发生在自己家里,使得偶尔的大风大浪就像自己亲眼看过一般。徐三观的嬉皮笑脸就像自己二舅、泼辣的徐玉兰和自己的大婶一样能说、一乐的倔脾气还不及邻家穿着开裆裤小孩,绝望的时候又像第一次看大人哭时一样带着无声的心痛,诉说过去时会带着外公脸上的那种释然。在看他的故事之前,家乡像是个落后、粗俗、脏乱的遗弃之地,但在他的讲述中,那里突然充满了深沉、真挚,说不完的故事。
在许三观的身上我看到了乡里人的坚强、朴实、一根筋,现在闭上眼都可以想象出那脸上的笑容被岁月打磨出的皱纹像波浪聚集在一起的样子,而当眼泪留在这聚集起的沟壑中时,俨然也是一幅最让人心痛的画面。皱纹也是带着回忆的东西,它可以塑造最真诚的笑容,也能刻下最心痛的泪颜。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就把自己心仪的女人追到了手,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简单,第二次是为了弥补大“儿子”的过错,第三次卖血是为了别的女人,也是最荒诞的一次,第四次是为了全家人能在饥荒中吃上一顿好的,第五次为了自己的二儿子,最心痛的是最后一次,为了给病重的儿子筹钱,从故乡一路卖血到上海,同时把心痛、同情、感动甚至不可理喻等情感杂揉到一起,五味杂陈。
他为了家、为了其他人,卖了这么多次血,甚至连命都可以不要,最后等到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却被血头拒之门外,但这已经没必要了,他的家人就是用他的心血换来的,当最后他的妻子支撑着他一起吃着炒猪肝、一起骂着血头时,我第一次这么强的感受到家人的互相支持是一种多美好而牢固的羁绊。
余华的作品能让我看到回忆的错觉,因为人物、场景和童年生活的家乡极其相似,乡亲们的七嘴八舌、难听的破口大骂、实在的称兄道弟、琐碎的人情世故,这些平静甚至就像发生在自己家里,使得偶尔的大风大浪就像自己亲眼看过一般。徐三观的嬉皮笑脸就像自己二舅、泼辣的徐玉兰和自己的大婶一样能说、一乐的倔脾气还不及邻家穿着开裆裤小孩,绝望的时候又像第一次看大人哭时一样带着无声的心痛,诉说过去时会带着外公脸上的那种释然。在看他的故事之前,家乡像是个落后、粗俗、脏乱的遗弃之地,但在他的讲述中,那里突然充满了深沉、真挚,说不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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