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想到电车会自燃啊!”江苏南京,卢某从他人处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某日凌晨停放在小区楼道口期间,该车自燃,并引燃周围的电动车造成火灾,致使居住在三楼的居民王某、孙某、安某死亡。卢某因失火罪,被提起公诉。(来源: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卢某以1万3千元的价格从刘某处购买了一辆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价格明显高于正常售价,是因为该电动车改装了电池组结构及控制线路,原来的电瓶仓也由一块电瓶,改放了两块非原装电池。
这虽然大大增加了续航里程和行驶速度,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卢某对此,似乎并不在意,只是追求骑行时的便利。
2020年8月8日凌晨1点左右,卢某将该电动车停放在某小区某单元的楼道口处。之后该电动车产生了自燃,并引燃了周围停放的其他电动车,造成火灾。居住在该单元三楼的居民王某、孙某以及安某,也因火灾而丧生。
经鉴定,火源是卢某停放的电动车的踏板处,起火原因为该电动车踏板处的电池仓被改造后,失去了原有的密闭、固定功能,导致锂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又向外飞溅引燃了周围的电动车。
8月22日,卢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卢某归案后供述,该电动车是从刘某处购买,购买时知道该电动车被改造过,包括电池仓、电瓶、电路、控制器等均有改动。
公诉机关认为,卢某明知该电动车存在改装的事实,应当预见到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却仍将其停放在小区楼道口,已经危及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因卢某的过失,导致该电动车自燃后引发火灾,并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卢某并未提出过多的辩解,但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有异议,认为卢某应当属于无罪。
1、卢某购买、使用的确实是一辆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但其在购买、使用时,并不能预见这辆车会引发火灾。因此公诉机关认为其负有预见义务,是不恰当的。
2、案发当天的凌晨,卢某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外空地上并不违反规定,且当时也并非工作状态,也未进行充电,故卢某无法预见到该车会发生自燃并引发火灾,对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也是无法预见的。
3、失火罪系过失犯罪,构成该罪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因其过失而在客观上造成了严重后果。
但本案中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并非卢某所能预见,并且也非其过失所导致,其死亡结果也是可以避免的。
案发当时虽引发火灾,但只是波及到楼道,如果被害人没有冲出家门,而是待在家中,就不会有伤亡。因此三位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意外,与卢某并无因果关系。
另外,辩护人除了无罪辩护之外,基于其辩护职责也提出了罪轻的意见,认为卢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故建议法院即便认定其有罪,也应从、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可知,起火原因系为了增加续航里程,而对原电池仓拆开改造,并放置了两块非原厂电池,导致电池仓因此失去了密闭、固定的功能,从而导致电池发生故障起火,且喷出的火花向外飞溅引燃了易燃物,从而引发了火灾。
而卢某以明显高于原价的价格购买了该电动车,对电动车的改装情况是明知的,尤其是电池以及控制线路的改造。应当预见到该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而在案发当日凌晨,卢某违反了小区的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楼道口,则进一步增加了事故的风险及危害程度性。
从卢某的主观上来看,其应当预见到对锂电池电动车的电池、线路进行改造、更换非原装电池存在安全隐患,但仍将其违规停放在楼道口处,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
至于辩护人提出三人死亡的结果与其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意见,法院认为,在凌晨时分且楼道失火后,被害人跑出家门向外逃生,系本能反应,并无任何不当。并非如辩护人所称的意外事件,而是与卢某的过失,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卢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并导致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严惩。
鉴于卢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他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罚。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在量刑时也可酌情予以考虑。
但截至本案庭审结束,卢某及其家人虽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但实际并无任何赔偿,且本案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故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9年7月,卢某以1万3千元的价格从刘某处购买了一辆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价格明显高于正常售价,是因为该电动车改装了电池组结构及控制线路,原来的电瓶仓也由一块电瓶,改放了两块非原装电池。
这虽然大大增加了续航里程和行驶速度,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卢某对此,似乎并不在意,只是追求骑行时的便利。
2020年8月8日凌晨1点左右,卢某将该电动车停放在某小区某单元的楼道口处。之后该电动车产生了自燃,并引燃了周围停放的其他电动车,造成火灾。居住在该单元三楼的居民王某、孙某以及安某,也因火灾而丧生。
经鉴定,火源是卢某停放的电动车的踏板处,起火原因为该电动车踏板处的电池仓被改造后,失去了原有的密闭、固定功能,导致锂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又向外飞溅引燃了周围的电动车。
8月22日,卢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卢某归案后供述,该电动车是从刘某处购买,购买时知道该电动车被改造过,包括电池仓、电瓶、电路、控制器等均有改动。
公诉机关认为,卢某明知该电动车存在改装的事实,应当预见到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却仍将其停放在小区楼道口,已经危及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因卢某的过失,导致该电动车自燃后引发火灾,并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卢某并未提出过多的辩解,但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有异议,认为卢某应当属于无罪。
1、卢某购买、使用的确实是一辆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但其在购买、使用时,并不能预见这辆车会引发火灾。因此公诉机关认为其负有预见义务,是不恰当的。
2、案发当天的凌晨,卢某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外空地上并不违反规定,且当时也并非工作状态,也未进行充电,故卢某无法预见到该车会发生自燃并引发火灾,对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也是无法预见的。
3、失火罪系过失犯罪,构成该罪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因其过失而在客观上造成了严重后果。
但本案中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并非卢某所能预见,并且也非其过失所导致,其死亡结果也是可以避免的。
案发当时虽引发火灾,但只是波及到楼道,如果被害人没有冲出家门,而是待在家中,就不会有伤亡。因此三位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意外,与卢某并无因果关系。
另外,辩护人除了无罪辩护之外,基于其辩护职责也提出了罪轻的意见,认为卢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故建议法院即便认定其有罪,也应从、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可知,起火原因系为了增加续航里程,而对原电池仓拆开改造,并放置了两块非原厂电池,导致电池仓因此失去了密闭、固定的功能,从而导致电池发生故障起火,且喷出的火花向外飞溅引燃了易燃物,从而引发了火灾。
而卢某以明显高于原价的价格购买了该电动车,对电动车的改装情况是明知的,尤其是电池以及控制线路的改造。应当预见到该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而在案发当日凌晨,卢某违反了小区的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楼道口,则进一步增加了事故的风险及危害程度性。
从卢某的主观上来看,其应当预见到对锂电池电动车的电池、线路进行改造、更换非原装电池存在安全隐患,但仍将其违规停放在楼道口处,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
至于辩护人提出三人死亡的结果与其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意见,法院认为,在凌晨时分且楼道失火后,被害人跑出家门向外逃生,系本能反应,并无任何不当。并非如辩护人所称的意外事件,而是与卢某的过失,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卢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并导致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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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喜欢追的是主动的女生,指的是心态主动,但姿态被动,情商高又放松的女生。
最没兴趣是被动的女生,因为故作矜持,得失心重,一脸严肃,不自洽,没说几句话就认为对方在养鱼,目的性强。
最瞧不起就是倒贴的女生,一边倒贴一边心生怨恨,纯粹感动自己还要摁着别人的头去接受[捂脸][捂脸]#和合法事和合术斩桃花法事##情感挽回和合术和合法事婚姻复合斩桃花恋爱分手挽回感情去小三##和合法事和合术斩桃花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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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还能正常聊天,挽回的机会有多大?#挽回前男友男朋友前任#
当代年轻人恋爱现状:
改置顶 换昵称 电话粥 监督起居 分享生活 互道早晚安
当代年轻人分手现状:
取消置顶 换昵称 故作镇定不聊天/偶尔聊天 视奸前任朋友圈
分手后前任与你打电话、发微信、互道早晚安,时不时愿意与你聊一些有的没的事情,这其实并不能判断前任对你仍有爱意。
·前任真的对你心存爱意,那么同你聊天是给予你最后的考察期。她没有放下你,所以这是你能通过聊天、重塑形象的最后时机。
如果在聊天过程中,你仍然不断地暴露性格缺陷、不断地为自己减分,那么前任丧失掉所有耐心的时候,你就再也拉不回来了。
因此该如何判断前任与你聊天,是不是在养备胎?
1.前任在联系你的时候,保持着忽冷忽热
2.朋友圈公布了自己单身状态,并且屏蔽了一些朋友圈内容
3.和你聊天中,并没有一丝示好的意愿,并且坚定立场和你做朋友
4.你摸不清楚她现在的社交状态,不聊感情、只是消遣孤独
如果以上四条全中,那么我劝你不要挽回。因为前任铁了心把你当成备胎来养,那么你的所有挽回付出、对方只会对你的付出照单全收,并且并不会给你任何挽回的机会。
No1、假性分手的聊天方式
·情绪化导致的分手 彼此之前并没有真实的分手意愿
你首先要明白一点:前任虽然嘴上说着分手,但是内心是希望被挽留的。
因此这个时候的前任,内心的真实情绪大部分是『赌气』和『不甘』。虽然聊天时表现出排斥和埋怨,但是你会发现“对方能够及时地回复你的消息”,同时潜在地并不排斥与你修复关系。
很多人一旦确定了前任是与自己假性分手,就会进入到这样一个行为误区:既然对方是在和自己“作”,并没有真正地想要放弃感情。进而采取放纵自己的方式,例如冷淡对方、结识新欢的方式,故意地去引起对方的注意、制造危机感。结果呢?聪明反被聪明误,前任正等待你来主动地修复关系,而你却选择了一种放纵的处理状态。
当代年轻人恋爱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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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年轻人分手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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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前任与你打电话、发微信、互道早晚安,时不时愿意与你聊一些有的没的事情,这其实并不能判断前任对你仍有爱意。
·前任真的对你心存爱意,那么同你聊天是给予你最后的考察期。她没有放下你,所以这是你能通过聊天、重塑形象的最后时机。
如果在聊天过程中,你仍然不断地暴露性格缺陷、不断地为自己减分,那么前任丧失掉所有耐心的时候,你就再也拉不回来了。
因此该如何判断前任与你聊天,是不是在养备胎?
1.前任在联系你的时候,保持着忽冷忽热
2.朋友圈公布了自己单身状态,并且屏蔽了一些朋友圈内容
3.和你聊天中,并没有一丝示好的意愿,并且坚定立场和你做朋友
4.你摸不清楚她现在的社交状态,不聊感情、只是消遣孤独
如果以上四条全中,那么我劝你不要挽回。因为前任铁了心把你当成备胎来养,那么你的所有挽回付出、对方只会对你的付出照单全收,并且并不会给你任何挽回的机会。
No1、假性分手的聊天方式
·情绪化导致的分手 彼此之前并没有真实的分手意愿
你首先要明白一点:前任虽然嘴上说着分手,但是内心是希望被挽留的。
因此这个时候的前任,内心的真实情绪大部分是『赌气』和『不甘』。虽然聊天时表现出排斥和埋怨,但是你会发现“对方能够及时地回复你的消息”,同时潜在地并不排斥与你修复关系。
很多人一旦确定了前任是与自己假性分手,就会进入到这样一个行为误区:既然对方是在和自己“作”,并没有真正地想要放弃感情。进而采取放纵自己的方式,例如冷淡对方、结识新欢的方式,故意地去引起对方的注意、制造危机感。结果呢?聪明反被聪明误,前任正等待你来主动地修复关系,而你却选择了一种放纵的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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