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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社会力量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明确提出了社会力量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其中,《意见》中所提到的上述文物建筑具体是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
《意见》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是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这些文物建筑日常管理维护难度大,保护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我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建筑有40万余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低级别文物建筑占95%以上。此类文物建筑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产权复杂,保护管理难度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投入不足、基层保护管理力量薄弱,部分文物建筑长期无人看管,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面临坍塌和消失的危险。因此,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
该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各地针对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尚未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问题依然很突出,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予以规范和引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
《意见》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政策引导、试点先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关于试点先行,《意见》提出“各地根据文物建筑类型和地域分布特点等,选择若干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意见》明确,社会力量可以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文物保护利用全过程,并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获得文物建筑一定时限的管理使用权,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并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
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要求,社会力量可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旅游、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
根据《意见》,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选择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文物建筑,拟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录,经同级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引入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社会力量主体,并向社会公示。文物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与确定的社会力量主体签订保护利用协议,明确保护利用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意见》鼓励私人所有文物建筑纳入上述名录。
激励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可按有关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给予引导资金和项目支持;对社会力量参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可通过文物保护基金等给予必要的奖励。
同时,《意见》也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行为,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估制度。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发生的违法违规、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危害破坏文物安全等行为的,要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终止协议。
《意见》强调,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不得将文物建筑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等。(央视网)https://t.cn/A6au7Ik0
其中,《意见》中所提到的上述文物建筑具体是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
《意见》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是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这些文物建筑日常管理维护难度大,保护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也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我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建筑有40万余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低级别文物建筑占95%以上。此类文物建筑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产权复杂,保护管理难度大。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投入不足、基层保护管理力量薄弱,部分文物建筑长期无人看管,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面临坍塌和消失的危险。因此,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
该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各地针对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尚未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问题依然很突出,亟需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予以规范和引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
《意见》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坚持保护第一、政策引导、试点先行、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中,关于试点先行,《意见》提出“各地根据文物建筑类型和地域分布特点等,选择若干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意见》明确,社会力量可以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等文物保护利用全过程,并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获得文物建筑一定时限的管理使用权,管理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并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
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要求,社会力量可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和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旅游、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
根据《意见》,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选择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文物建筑,拟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录,经同级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引入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社会力量主体,并向社会公示。文物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与确定的社会力量主体签订保护利用协议,明确保护利用要求、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意见》鼓励私人所有文物建筑纳入上述名录。
激励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可按有关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给予引导资金和项目支持;对社会力量参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可通过文物保护基金等给予必要的奖励。
同时,《意见》也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行为,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估制度。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发生的违法违规、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危害破坏文物安全等行为的,要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终止协议。
《意见》强调,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不得将文物建筑转让或者抵押、质押等。(央视网)https://t.cn/A6au7Ik0
【菏泽市召开第十八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7月25日山东新闻# 7月25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第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昌华,市交通运输局、市疾控中心、曹县县政府、牡丹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介绍菏泽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2022年7月24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病例13例,其中曹县11例,牡丹区2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累计排查密接324人,次密接393人,均已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初步流调发现,部分感染者与毗邻的外省疫情地区感染者有轨迹交集或有外省旅行史。划定高风险区9个,其中曹县7个,牡丹区2个,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中风险区14个,其中曹县11个,牡丹区3个,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防护措施。
据发布会介绍,此轮疫情发生后,省、市、县一体化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省指挥部派出防控专家30人现场指导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截至7月24日24时,曹县首轮区域核酸检测,设置采样点639个,投入采样人员3484人,共检测115.8万人,筛查阳性病例8例。目前,感染者已被转移到定点医院隔离医学治疗,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已全部落实转运隔离管控措施。自7月24日起,牡丹区连续三天在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工作,目前,小留等5处隔离点已启动。
发布会上对公共交通出行问题作了介绍。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菏泽市已于7月24日暂停发往曹县的城际公交、各类客运班车及跨城出租车等客运服务,曹县已暂停县域内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客运出租等各类客运服务。暂停各县区发往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及客运包车,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包车备案业务。所有汽车客运站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均使用“场所码”,查看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返菏,从其他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入菏返菏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终到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
针对群众关切的个人防护问题,菏泽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当前菏泽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要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事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及时更换口罩,少聚餐聚会,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收取快递时做好清洁消毒,按要求配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念东 报道)
据悉,2022年7月24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病例13例,其中曹县11例,牡丹区2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累计排查密接324人,次密接393人,均已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初步流调发现,部分感染者与毗邻的外省疫情地区感染者有轨迹交集或有外省旅行史。划定高风险区9个,其中曹县7个,牡丹区2个,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中风险区14个,其中曹县11个,牡丹区3个,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措施;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防护措施。
据发布会介绍,此轮疫情发生后,省、市、县一体化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省指挥部派出防控专家30人现场指导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截至7月24日24时,曹县首轮区域核酸检测,设置采样点639个,投入采样人员3484人,共检测115.8万人,筛查阳性病例8例。目前,感染者已被转移到定点医院隔离医学治疗,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已全部落实转运隔离管控措施。自7月24日起,牡丹区连续三天在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工作,目前,小留等5处隔离点已启动。
发布会上对公共交通出行问题作了介绍。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菏泽市已于7月24日暂停发往曹县的城际公交、各类客运班车及跨城出租车等客运服务,曹县已暂停县域内的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客运出租等各类客运服务。暂停各县区发往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及客运包车,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包车备案业务。所有汽车客运站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均使用“场所码”,查看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返菏,从其他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入菏返菏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终到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
针对群众关切的个人防护问题,菏泽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当前菏泽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要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事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及时更换口罩,少聚餐聚会,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收取快递时做好清洁消毒,按要求配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念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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