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 ”,第一集】 章程中能否限制股东的股权转让
【案情】
某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经营期间,股东不得转让股权。”之后,其中一个股东因故提出转让股权的要求,但其余股东以章程中有明确约定而拒绝。
【解惑】
不能!
《公司法》中对股权转让做了非常科学的解决方案,但又有“章程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表述。但是,公司法中的立法原则实际是指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能够股权转让是前提条件。
公司章程中禁止股权转让的条款是无效的,与公司法规定的资合原则相背离。
【案情】
某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公司经营期间,股东不得转让股权。”之后,其中一个股东因故提出转让股权的要求,但其余股东以章程中有明确约定而拒绝。
【解惑】
不能!
《公司法》中对股权转让做了非常科学的解决方案,但又有“章程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表述。但是,公司法中的立法原则实际是指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能够股权转让是前提条件。
公司章程中禁止股权转让的条款是无效的,与公司法规定的资合原则相背离。
#企业法务# 股份公司原则上不得向股东提供借款[并不简单]
因股份有限公司以资合性为主,故法律对股东借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据此,可以分两个层面对该条款进行解读:一是如果公司股东担任股份公司的董、监、高,则禁止公司向该股东提供借款,否则公司其它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且公司董事或高管向公司借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甚至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二是股东并非股份公司的董、监、高,股东能否向公司借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有公司章程的依据章程执行,并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因股份有限公司以资合性为主,故法律对股东借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据此,可以分两个层面对该条款进行解读:一是如果公司股东担任股份公司的董、监、高,则禁止公司向该股东提供借款,否则公司其它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且公司董事或高管向公司借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甚至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二是股东并非股份公司的董、监、高,股东能否向公司借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有公司章程的依据章程执行,并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武汉江汉饭店失火# 原因:电焊工切割铁架时违规操作引发 10名嫌疑人被刑拘】“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事故责任调查迅速启动。7月16日,记者从警方获悉,10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其中包括江汉饭店法人、董事长兼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杜某某,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彭某某。https://t.cn/AiWuyJSj(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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