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条无心无恶意的微博,感受到了时代的鸿沟,某冰粉只要看到一句不合她们心意的话,立刻跟疯狗一样扑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扣粉籍扣帽子df羞辱怎么脏怎么来。
而新一代的花粉显然更有秩序和素质,流程非常规范:先看主页确定身份、判断发言立场、对路人温和劝告/对黑粉激情开麦。
[拜拜]
换个角度想:咱们国家的人民素养确实一代比一代好了,很欣慰。
那条关于某巴的微博私密了,不想看到无辜女艺人被肮脏脑残粉文字侮辱,祝美女以后造型越来越美,ny红毯天花板第一人从今天起就认你了。
而新一代的花粉显然更有秩序和素质,流程非常规范:先看主页确定身份、判断发言立场、对路人温和劝告/对黑粉激情开麦。
[拜拜]
换个角度想:咱们国家的人民素养确实一代比一代好了,很欣慰。
那条关于某巴的微博私密了,不想看到无辜女艺人被肮脏脑残粉文字侮辱,祝美女以后造型越来越美,ny红毯天花板第一人从今天起就认你了。
最近B站火爆的“二舅”本质就是一个励志小故事,故事当然是可以虚构的,就算是以真实人物故事为基础,故事细节也是可以虚构的。如果你被感动了,无非就是价值认同,不认同也可以,世界之大,速度之快,人心之复杂,各有各理念。认同可以是默认,也可以是热情洋溢之赞美。不认同可以是一笑而过,也可以随意找茬。现如今,网络的世界,多喧嚣、多鼓噪!
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二舅”以小视频形式发表,内核还是文案内容,你不能理解它是电影或电视剧,拍摄内容需要严谨,符合故事人物的时代背景,有严谨的艺术表现形式。
小视频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现代“脑残粉”对碎片知识的轻松获得,对图片的叠加浏览,也是对严谨、枯燥文字阅读的排斥,所以它既然都不是为了严谨而生,你又何必要求它严谨且符合逻辑呢?
我也从不排斥小视频,但我更关注的是视频文案的内容,UP主想表达的立场与观点,而对背景图像从来都不加以研究,也不值得研究。
我的家乡在粤西的一个六线小镇,小时候,放暑假最大的消遣就是在街上的书摊上租看小人书,一分钱一本。如果小人书故事很吸引,图片很出彩,就会被孩子们抢着看,当然,一本小人书的租金要有10万元的收益,理论上就必须租看1000万次,这,就算是全小镇的人都来看一遍,把小人书看破了、翻烂了那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利润指标,所以书摊的老板也是日复一日地开摊收摊,靠着微薄的租金维持生计而已……斗转星移40年后,小人书部分演变成了现在流行的小视频(不完全等同),如果看一次租金还是一分钱甚至更便宜,那么1000万次的浏览或者更多次的浏览,就有了10万元的进账。如果小视频足够出彩,或是占领了舆论的热点,那还真不需要太长的时间,这,就是互联网的速度!
对于所谓的热点,别人看了,自己没看,不爽;自己就算是花了一分钱看,看别人一天(或没几天)就赚了10万元,还是不爽……你越不爽还越要看,不停地来回看还要找茬论理,这既增加了流量,帮助了热点持续,还变相着给别人的口袋里塞钱。你越要看还越不爽,你越不爽人家就赚得越多……不管坑是谁挖的,谁带着你往里跳,你都心甘情愿地跳了,跳完了这一波,还有下一波。
[太开心][太开心][太开心]
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二舅”以小视频形式发表,内核还是文案内容,你不能理解它是电影或电视剧,拍摄内容需要严谨,符合故事人物的时代背景,有严谨的艺术表现形式。
小视频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现代“脑残粉”对碎片知识的轻松获得,对图片的叠加浏览,也是对严谨、枯燥文字阅读的排斥,所以它既然都不是为了严谨而生,你又何必要求它严谨且符合逻辑呢?
我也从不排斥小视频,但我更关注的是视频文案的内容,UP主想表达的立场与观点,而对背景图像从来都不加以研究,也不值得研究。
我的家乡在粤西的一个六线小镇,小时候,放暑假最大的消遣就是在街上的书摊上租看小人书,一分钱一本。如果小人书故事很吸引,图片很出彩,就会被孩子们抢着看,当然,一本小人书的租金要有10万元的收益,理论上就必须租看1000万次,这,就算是全小镇的人都来看一遍,把小人书看破了、翻烂了那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利润指标,所以书摊的老板也是日复一日地开摊收摊,靠着微薄的租金维持生计而已……斗转星移40年后,小人书部分演变成了现在流行的小视频(不完全等同),如果看一次租金还是一分钱甚至更便宜,那么1000万次的浏览或者更多次的浏览,就有了10万元的进账。如果小视频足够出彩,或是占领了舆论的热点,那还真不需要太长的时间,这,就是互联网的速度!
对于所谓的热点,别人看了,自己没看,不爽;自己就算是花了一分钱看,看别人一天(或没几天)就赚了10万元,还是不爽……你越不爽还越要看,不停地来回看还要找茬论理,这既增加了流量,帮助了热点持续,还变相着给别人的口袋里塞钱。你越要看还越不爽,你越不爽人家就赚得越多……不管坑是谁挖的,谁带着你往里跳,你都心甘情愿地跳了,跳完了这一波,还有下一波。
[太开心][太开心][太开心]
#华晨宇[超话]#下面这段文字我好像是第二次编辑了,98年的男同学,从一次天籁之战的重播,从那首《齐天大圣》走入火星的,虽然自己不是所谓的脑残粉,但当周围有人聊到歌手聊到明星时,总会提及他并带着一些不知何处来的骄傲,应该是从17那次演唱会直播,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叫歌迷,我听他所有的歌,综艺的话除了花少我也都看了,时至今日,我还是那个没有天天打开微博看他,看超话,没有天天签到,也没能力冲专辑或单曲销量的歌迷,我想我会一直爱他的歌,爱他的创作,爱我们火星人的气氛,希望有能力有机会去一次现场的演唱会。虽然有收藏那首演唱会现场版的《蜡烛》,但我还是希望等到他说的觉得最好的状态能听到录音室版本,配图是前两天超话火星人那里偷的[嘻嘻],大家,火星见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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