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时间#高温天气作业时中暑 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
“高温作业”与“高温天气作业”,两者不能划等号。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导致职工同样是在工作过程发生中暑,能否认定为职业性中暑(职业病)存在较大差异。并且,现实生活中,中暑被认定为职业病类型工伤,存在很多程序和实体问题。沧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样的一起中暑认定工伤行政争议案件,为企业、职工和有关问题给予有益的提示。
基本案情:2016年8月12日,韩某上午在某铸造厂的院子里露天工作干零活,到下午17时30分左右,中暑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诊断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但某铸造厂未接到该诊断书,并且该诊断书在形式上存在较多问题。
2017年12月26日,韩某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沧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沧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月4日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向某铸造厂送达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经审核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后,沧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3月2日,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17]09061847号认定工伤认定,并向双方送达。
某铸造厂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书,起诉至一审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审:单位未提交否认证据
认定工伤合法驳回诉请
某铸造厂诉称,韩某系案发当日某铸造厂在零工市场找来清理车间的临时工,工资现结,干完活就走,与某铸造厂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且当时韩某已年满65周岁,早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合法劳动者,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只能说是临时劳务关系;韩某生病系其年老体弱及自身疾病造成,某铸造厂的工作均是在车间完成,没有露天工作岗位,且车间均是标准化建设,通风良好,工作岗位有工业风扇。韩某的工作属于轻体力劳动,无任何接触热源及重体力劳动,且中午给予充足的休息时间,工作场所有冷饮及降温设备,根本不可能因工作中暑;韩某的职业病诊断程序不合法。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并没有通知某铸造厂,某铸造厂也未收到过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剥夺了某铸造厂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生效法律文书《献县人民法院(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可以证明,某铸造厂与韩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对某铸造厂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某铸造厂对韩某在工作时中暑的事实予以认可,表示韩某系因自身疾病原因晕倒,但未能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对其主张不予认可。沧州市人社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903行初127号行政判决书。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某铸造厂的诉讼请求。
单位:双方没有劳动关系
未送达诊断书损害权益
某铸造厂不服一审行政判决,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某铸造厂主要上诉理由为:第一,职业病诊断机构未对韩某的职业史、患病史、工作环境等进行调查,就草率地作出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也没有送达某铸造厂。因此该职业病鉴定程序违法,诊断证明未发生法律效力。第二,韩某已超过60周岁,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某铸造厂之间只是临时劳务关系。献县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调解书违背了某铸造厂的真实意思,某铸造厂已对其提起再审。第三,韩某患病主要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和某铸造厂没有直接关系。某铸造厂请求依法改判。
沧州市人社局答辩称,韩某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有献县人民法院(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在生效调解书中某铸造厂认可与韩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铸造厂仅提交了情况说明与单位证明,认为韩某所受伤害不应属于工伤,但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依据《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受伤,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第四项:患职业病的,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沧州市人社局认为韩某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职业病机构进行诊断时,是否通知某铸造厂并不是沧州市人社局审查的范围,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某铸造厂上诉请求。
二审:损害单位申请鉴定权
诊断书形式不当未调查
二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另查明: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9日出具(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为某铸造厂认可与韩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某铸造厂针对该调解书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作出(2019)冀09民申8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某铸造厂的再审申请。
又查明,沧州市人社局在一审中提交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份,载明诊断结论为(韩某)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该证明书有诊断医师签名,但诊断机构的公章无法识别,该职业病证明书底部注明:如对本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证明书三十日内向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市级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经二审询问沧州市人社局和第三人韩某的代理人,各方均不清楚出具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诊断机构名称。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此类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结论是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本案的焦点问题沧州市人社局依据案涉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的是否达到合法行政行为“证据确凿”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据此,用人单位如对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有申请鉴定的权利。本案中,诊断机构出具的韩某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亦载明了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限期申请鉴定,故诊断机构应当将韩某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用人单位某铸造厂,否则,该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尚不是最终的鉴定结果,不能合法有效地证明韩某患职业病的事实。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据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予以审查。本案中,诊断机构出具的韩某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公章无法识别,在用人单位某铸造厂否认诊断结果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既未核实诊断机构的基本情况,又没有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来源及送达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查,违反了上述条款的规定。
2019年5月31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09行终213号行政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1.撤销一审行政判决;2.撤销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2日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17]09061847号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行为;3.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接到本判决60日内对本案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提醒:高温作业过程中暑
认定工伤的路径
人们俗称的高温作业,根据2012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划分为两类,一是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另一类是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其中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规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职业性中暑,主要指工作场所高温作业过程发生中暑。
中暑造成人身损害认定为工伤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暑职工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再进而认定为工伤。注意这一途径包括认定为职业病和认定为工伤两个程序。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据河北工人报消息 河北工人报记者贺耀弘)
“高温作业”与“高温天气作业”,两者不能划等号。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导致职工同样是在工作过程发生中暑,能否认定为职业性中暑(职业病)存在较大差异。并且,现实生活中,中暑被认定为职业病类型工伤,存在很多程序和实体问题。沧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样的一起中暑认定工伤行政争议案件,为企业、职工和有关问题给予有益的提示。
基本案情:2016年8月12日,韩某上午在某铸造厂的院子里露天工作干零活,到下午17时30分左右,中暑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诊断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但某铸造厂未接到该诊断书,并且该诊断书在形式上存在较多问题。
2017年12月26日,韩某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沧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沧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1月4日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向某铸造厂送达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经审核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后,沧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3月2日,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17]09061847号认定工伤认定,并向双方送达。
某铸造厂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书,起诉至一审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审:单位未提交否认证据
认定工伤合法驳回诉请
某铸造厂诉称,韩某系案发当日某铸造厂在零工市场找来清理车间的临时工,工资现结,干完活就走,与某铸造厂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且当时韩某已年满65周岁,早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合法劳动者,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只能说是临时劳务关系;韩某生病系其年老体弱及自身疾病造成,某铸造厂的工作均是在车间完成,没有露天工作岗位,且车间均是标准化建设,通风良好,工作岗位有工业风扇。韩某的工作属于轻体力劳动,无任何接触热源及重体力劳动,且中午给予充足的休息时间,工作场所有冷饮及降温设备,根本不可能因工作中暑;韩某的职业病诊断程序不合法。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并没有通知某铸造厂,某铸造厂也未收到过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剥夺了某铸造厂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生效法律文书《献县人民法院(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可以证明,某铸造厂与韩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对某铸造厂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某铸造厂对韩某在工作时中暑的事实予以认可,表示韩某系因自身疾病原因晕倒,但未能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对其主张不予认可。沧州市人社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903行初127号行政判决书。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某铸造厂的诉讼请求。
单位:双方没有劳动关系
未送达诊断书损害权益
某铸造厂不服一审行政判决,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某铸造厂主要上诉理由为:第一,职业病诊断机构未对韩某的职业史、患病史、工作环境等进行调查,就草率地作出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也没有送达某铸造厂。因此该职业病鉴定程序违法,诊断证明未发生法律效力。第二,韩某已超过60周岁,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某铸造厂之间只是临时劳务关系。献县人民法院相关民事调解书违背了某铸造厂的真实意思,某铸造厂已对其提起再审。第三,韩某患病主要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和某铸造厂没有直接关系。某铸造厂请求依法改判。
沧州市人社局答辩称,韩某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有献县人民法院(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在生效调解书中某铸造厂认可与韩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铸造厂仅提交了情况说明与单位证明,认为韩某所受伤害不应属于工伤,但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依据《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受伤,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第四项:患职业病的,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沧州市人社局认为韩某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职业病机构进行诊断时,是否通知某铸造厂并不是沧州市人社局审查的范围,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某铸造厂上诉请求。
二审:损害单位申请鉴定权
诊断书形式不当未调查
二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另查明: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9日出具(2017)冀0929民初37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为某铸造厂认可与韩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某铸造厂针对该调解书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作出(2019)冀09民申8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某铸造厂的再审申请。
又查明,沧州市人社局在一审中提交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份,载明诊断结论为(韩某)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该证明书有诊断医师签名,但诊断机构的公章无法识别,该职业病证明书底部注明:如对本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证明书三十日内向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市级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经二审询问沧州市人社局和第三人韩某的代理人,各方均不清楚出具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诊断机构名称。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此类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结论是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本案的焦点问题沧州市人社局依据案涉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的是否达到合法行政行为“证据确凿”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据此,用人单位如对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有申请鉴定的权利。本案中,诊断机构出具的韩某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亦载明了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限期申请鉴定,故诊断机构应当将韩某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用人单位某铸造厂,否则,该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尚不是最终的鉴定结果,不能合法有效地证明韩某患职业病的事实。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据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予以审查。本案中,诊断机构出具的韩某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公章无法识别,在用人单位某铸造厂否认诊断结果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既未核实诊断机构的基本情况,又没有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来源及送达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查,违反了上述条款的规定。
2019年5月31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09行终213号行政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1.撤销一审行政判决;2.撤销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2日作出冀伤险认决字[2017]09061847号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行为;3.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接到本判决60日内对本案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提醒:高温作业过程中暑
认定工伤的路径
人们俗称的高温作业,根据2012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划分为两类,一是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另一类是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其中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规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职业性中暑,主要指工作场所高温作业过程发生中暑。
中暑造成人身损害认定为工伤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暑职工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再进而认定为工伤。注意这一途径包括认定为职业病和认定为工伤两个程序。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据河北工人报消息 河北工人报记者贺耀弘)
贫血
来源:民间验方偏方秘方汇编(2)
贫血:1. 何首乌治贫血:何乌240克,放白米饭上蒸之,晒干后,捣为细末。每日早晨用鸡蛋一个,打碎倾入碗内,加何首乌末15克,调匀,蒸食。
2. 荔枝、大枣治贫血:荔枝干果、大枣各10枚,加250克水煎开后饮汁、吃果枣,每日饮2剂,对治疗贫血有效。
3. 鲫鱼红糖汤治老年贫血:鲜鲫鱼300克,洗净后加水1000毫升,文火煮至600毫升后加入红糖80克煮沸。待温热时分3次服用。每日1剂,连用15-30天即可痊愈。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来源:民间验方偏方秘方汇编(2)
贫血:1. 何首乌治贫血:何乌240克,放白米饭上蒸之,晒干后,捣为细末。每日早晨用鸡蛋一个,打碎倾入碗内,加何首乌末15克,调匀,蒸食。
2. 荔枝、大枣治贫血:荔枝干果、大枣各10枚,加250克水煎开后饮汁、吃果枣,每日饮2剂,对治疗贫血有效。
3. 鲫鱼红糖汤治老年贫血:鲜鲫鱼300克,洗净后加水1000毫升,文火煮至600毫升后加入红糖80克煮沸。待温热时分3次服用。每日1剂,连用15-30天即可痊愈。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健康知识科普# 【营养不良?疾病预兆?指甲上的竖纹与你的健康有关吗?】
你有注意过你指甲上细长、凸起的竖纹吗?这种情况在各年龄段的人群中都有发生。有人认为,指甲就像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反映了一个人的健康状况,指甲上出现竖纹则是营养不良的表现,甚至是全身性疾病的征兆。那么指甲上的竖纹是怎么形成的?它与人们的健康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指甲的构成
指甲产生于手指中活的皮肤细胞,可分为六个部分:
甲板:指甲的可见部分;
甲床:甲板下方的皮肤;
角质层:与甲板重叠并覆盖指甲根部的组织;
甲廓:环绕指甲三边和支撑指甲的皮肤皱褶;
月牙:指甲根部白色的半月形;
基质:隐藏在角质层下的甲单元。
甲板主要由角蛋白组成,这是一种硬化的蛋白质,在皮肤和头发中也可找到;基质表面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是甲的生长区,新的细胞长出,旧的细胞被挤出,就形成了我们所熟悉的指甲。
根据美国皮肤病学会的研究,指甲平均每个月会长 2 毫米到 3 毫米,而脚趾甲每月的生长速度约为 1 毫米。指甲生长速度取决于许多因素,一般来说,年轻人比老人长得快,男性比女性长得快,夏季比冬季长得快。
什么导致指甲竖纹的形成?
1. 老化
导致指甲产生竖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常见、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化。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自然分泌油脂的速度减慢,导致指甲变得更薄、更脆弱、容易脱皮并形成竖纹。由于皮肤和头发具有相似的角蛋白结构,皮肤和头发的干燥也是基于类似的原理。细小的竖纹可能会影响指甲的美观,但却没什么好担心的,它们和消化不良、营养不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是均匀、平整、光滑的竖纹,而本身没有身体上的不适,就不必在意。
2. 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指甲出现竖纹并伴发症状。
某些类型的贫血症可能会影响指甲竖纹的形成,但是通常伴随着指甲颜色和质地的改变。例如,缺铁性贫血不仅会引发竖纹的出现,而且会使指甲上出现凹陷。
还有一种情况是片状出血。它是一种微小凝血块,会导致指甲下出现红色或红褐色的微小竖纹,这常常是由外伤造成指甲出血而引起的。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了指甲下出血,应该考虑去咨询皮肤科医生。
其他可导致竖纹出现在指甲上的医学疾病包括:
1)甲发育不良(又叫「砂纸甲」)
2)周围血管疾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因此,单纯的指甲竖纹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并不代表人体处于不健康的状态;如果伴随其他症状,例如并非由老化引起的粗糙、变脆、凹陷或颜色改变,则有可能是其他疾病的征兆,但并不能简单根据症状判断病因,而需要由医生来诊断。
指甲上的竖纹就像头上的白头发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多。尽管不是所有人都会出现指甲竖纹,但是并没有有效的办法来阻止它们的形成。
如何减轻竖纹呢?
1. 指甲护理
修剪倒刺、勤剪指甲,在涂抹护手霜时也将护手霜涂抹到指甲上,并通过按摩增加甲床的血液循环,有利于充分滋养指甲,保持指甲自然健康的状态。
如果您希望在短时间内快速减轻竖纹,可以轻轻使用指甲抛光器来进行修饰。注意抛光时不要过度,较深的竖纹不能通过抛光完全去除,只能是通过打磨使竖纹的外观最小化。
2.避免对指甲的损伤
用锉刀过度打磨、啃咬指甲、使用强化学品或溶剂都会对指甲造成损伤, 严重的话可能会有健康问题。
1)使用锉刀或抛光棒过度打磨会导致指甲受损、变薄,从而引发感染,甚至加重竖纹;
2)长期啃咬指甲也会对指甲造成较大的伤害,甚至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的损伤;
3)在必须使用强化学品或溶剂时,最好通过佩戴手套来保护指甲;
4)不要使用酒精含量高的无水洗手液清洁双手,酒精会使指甲处于干燥的状态,变得更加脆弱。
3.均衡饮食
虽然指甲上的竖纹并不能代表机体处于疾病状态,但您仍不能忽视它,因为它可能是饮食结构失衡的结果,饮食不均衡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长期如此会导致全身的健康问题。
富含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的均衡饮食有助于改善指甲、头发、皮肤乃至整个身体的状态。规律食用全谷物食品、绿色蔬菜和水果,以达到推荐的维生素摄入量。维生素B 和维生素C 对于指甲的生长和修复尤其重要,如果你的饮食缺乏某些维生素和营养物质,可考虑针对性地补充。
指甲出现横纹?要注意了!
一般情况下,指甲上的竖纹并不是疾病的征兆,横纹的出现才更令人担忧。
指甲上的横纹被称为甲横沟,又叫做博氏线(Beau’s Line),它是在指甲或脚趾甲上从一侧到另一侧延伸的沟线,通常很深,并且可能出现多条,这是由于甲板蛋白形成过程中暂时性受阻所致。博氏线往往是营养不良或严重疾病的征兆,也可由创伤引起,需要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其中,维生素B 缺乏可能导致指甲横纹的出现。维生素B 是在细胞生长中具有关键功能的维生素,维生素B 12 可以促进指甲的生长。除此之外,维生素C、锌和钙的缺乏也可导致指甲的异常。
总之,维生素吸收不良或不健康的饮食会造成维生素缺乏。如果指甲横纹持续存在,或者指甲出现黄色、绿色之类的变色情况,就要马上咨询医生了。
在出现博氏线时,指甲可能会停止生长,直到潜在疾病得到治疗。而当多数指甲和趾甲出现博氏线时,可能是以下疾病的表现:
●急性肾病
●糖尿病
●甲状腺疾病
●梅毒
另外,免疫抑制、严重感染或接受过化疗的人身上也可能出现博氏线。总之,任何发展水平的指甲横纹都应该尽快找医生诊断。
“月牙”越大越健康?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指甲上的“月牙”和健康息息相关,但其实不然。
俗称“月牙”的甲半月实际上是新长出的角蛋白细胞,其生长速度较快,会推动死亡的角蛋白细胞向前移动,就形成了透明的角质,在甲下皮的映衬下,就形成了我们肉眼看到的粉粉的指甲。
甲半月的大小和手指使用频率及强度相关,所以大拇指甲半月最大,而小指和无名指的甲半月最小,甚至没有。
但是要注意,如果指甲上的甲半月突然变大或者变小,那么有可能是甲状腺出了问题。
总结
大多数时候,指甲上的竖纹都是老化的自然结果,无需担心。但是,如果伴随指甲的颜色、脆性改变或者是出现水平的博氏线,则是机体营养不良或潜在疾病的提示。多样化和健康的饮食对于塑造坚固健康的指甲和预防指甲纹路的形成可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你有注意过你指甲上细长、凸起的竖纹吗?这种情况在各年龄段的人群中都有发生。有人认为,指甲就像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反映了一个人的健康状况,指甲上出现竖纹则是营养不良的表现,甚至是全身性疾病的征兆。那么指甲上的竖纹是怎么形成的?它与人们的健康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指甲的构成
指甲产生于手指中活的皮肤细胞,可分为六个部分:
甲板:指甲的可见部分;
甲床:甲板下方的皮肤;
角质层:与甲板重叠并覆盖指甲根部的组织;
甲廓:环绕指甲三边和支撑指甲的皮肤皱褶;
月牙:指甲根部白色的半月形;
基质:隐藏在角质层下的甲单元。
甲板主要由角蛋白组成,这是一种硬化的蛋白质,在皮肤和头发中也可找到;基质表面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是甲的生长区,新的细胞长出,旧的细胞被挤出,就形成了我们所熟悉的指甲。
根据美国皮肤病学会的研究,指甲平均每个月会长 2 毫米到 3 毫米,而脚趾甲每月的生长速度约为 1 毫米。指甲生长速度取决于许多因素,一般来说,年轻人比老人长得快,男性比女性长得快,夏季比冬季长得快。
什么导致指甲竖纹的形成?
1. 老化
导致指甲产生竖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常见、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化。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自然分泌油脂的速度减慢,导致指甲变得更薄、更脆弱、容易脱皮并形成竖纹。由于皮肤和头发具有相似的角蛋白结构,皮肤和头发的干燥也是基于类似的原理。细小的竖纹可能会影响指甲的美观,但却没什么好担心的,它们和消化不良、营养不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是均匀、平整、光滑的竖纹,而本身没有身体上的不适,就不必在意。
2. 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指甲出现竖纹并伴发症状。
某些类型的贫血症可能会影响指甲竖纹的形成,但是通常伴随着指甲颜色和质地的改变。例如,缺铁性贫血不仅会引发竖纹的出现,而且会使指甲上出现凹陷。
还有一种情况是片状出血。它是一种微小凝血块,会导致指甲下出现红色或红褐色的微小竖纹,这常常是由外伤造成指甲出血而引起的。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了指甲下出血,应该考虑去咨询皮肤科医生。
其他可导致竖纹出现在指甲上的医学疾病包括:
1)甲发育不良(又叫「砂纸甲」)
2)周围血管疾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因此,单纯的指甲竖纹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并不代表人体处于不健康的状态;如果伴随其他症状,例如并非由老化引起的粗糙、变脆、凹陷或颜色改变,则有可能是其他疾病的征兆,但并不能简单根据症状判断病因,而需要由医生来诊断。
指甲上的竖纹就像头上的白头发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多。尽管不是所有人都会出现指甲竖纹,但是并没有有效的办法来阻止它们的形成。
如何减轻竖纹呢?
1. 指甲护理
修剪倒刺、勤剪指甲,在涂抹护手霜时也将护手霜涂抹到指甲上,并通过按摩增加甲床的血液循环,有利于充分滋养指甲,保持指甲自然健康的状态。
如果您希望在短时间内快速减轻竖纹,可以轻轻使用指甲抛光器来进行修饰。注意抛光时不要过度,较深的竖纹不能通过抛光完全去除,只能是通过打磨使竖纹的外观最小化。
2.避免对指甲的损伤
用锉刀过度打磨、啃咬指甲、使用强化学品或溶剂都会对指甲造成损伤, 严重的话可能会有健康问题。
1)使用锉刀或抛光棒过度打磨会导致指甲受损、变薄,从而引发感染,甚至加重竖纹;
2)长期啃咬指甲也会对指甲造成较大的伤害,甚至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的损伤;
3)在必须使用强化学品或溶剂时,最好通过佩戴手套来保护指甲;
4)不要使用酒精含量高的无水洗手液清洁双手,酒精会使指甲处于干燥的状态,变得更加脆弱。
3.均衡饮食
虽然指甲上的竖纹并不能代表机体处于疾病状态,但您仍不能忽视它,因为它可能是饮食结构失衡的结果,饮食不均衡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长期如此会导致全身的健康问题。
富含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的均衡饮食有助于改善指甲、头发、皮肤乃至整个身体的状态。规律食用全谷物食品、绿色蔬菜和水果,以达到推荐的维生素摄入量。维生素B 和维生素C 对于指甲的生长和修复尤其重要,如果你的饮食缺乏某些维生素和营养物质,可考虑针对性地补充。
指甲出现横纹?要注意了!
一般情况下,指甲上的竖纹并不是疾病的征兆,横纹的出现才更令人担忧。
指甲上的横纹被称为甲横沟,又叫做博氏线(Beau’s Line),它是在指甲或脚趾甲上从一侧到另一侧延伸的沟线,通常很深,并且可能出现多条,这是由于甲板蛋白形成过程中暂时性受阻所致。博氏线往往是营养不良或严重疾病的征兆,也可由创伤引起,需要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其中,维生素B 缺乏可能导致指甲横纹的出现。维生素B 是在细胞生长中具有关键功能的维生素,维生素B 12 可以促进指甲的生长。除此之外,维生素C、锌和钙的缺乏也可导致指甲的异常。
总之,维生素吸收不良或不健康的饮食会造成维生素缺乏。如果指甲横纹持续存在,或者指甲出现黄色、绿色之类的变色情况,就要马上咨询医生了。
在出现博氏线时,指甲可能会停止生长,直到潜在疾病得到治疗。而当多数指甲和趾甲出现博氏线时,可能是以下疾病的表现:
●急性肾病
●糖尿病
●甲状腺疾病
●梅毒
另外,免疫抑制、严重感染或接受过化疗的人身上也可能出现博氏线。总之,任何发展水平的指甲横纹都应该尽快找医生诊断。
“月牙”越大越健康?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指甲上的“月牙”和健康息息相关,但其实不然。
俗称“月牙”的甲半月实际上是新长出的角蛋白细胞,其生长速度较快,会推动死亡的角蛋白细胞向前移动,就形成了透明的角质,在甲下皮的映衬下,就形成了我们肉眼看到的粉粉的指甲。
甲半月的大小和手指使用频率及强度相关,所以大拇指甲半月最大,而小指和无名指的甲半月最小,甚至没有。
但是要注意,如果指甲上的甲半月突然变大或者变小,那么有可能是甲状腺出了问题。
总结
大多数时候,指甲上的竖纹都是老化的自然结果,无需担心。但是,如果伴随指甲的颜色、脆性改变或者是出现水平的博氏线,则是机体营养不良或潜在疾病的提示。多样化和健康的饮食对于塑造坚固健康的指甲和预防指甲纹路的形成可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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