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初地简介
佛山古称季华乡。“未有佛山,先有塔坡”,“佛山之名,相传源于东晋。据《佛山忠义乡志》记载,东晋隆安二年(398年),有西域僧人三藏法师达毗耶舍尊者来到塔坡岗(今塔披街),结茅讲经,后僧人西还。唐贞观二年(628年),附近居民在塔披岗上掘得铜佛三尊及石碑,有石刻对联“胜地骤开,一千年前,青山我是佛;莲花极顶,五百年后,说法起何人。”横匾:“塔披贵佛”。后来人们重建塔城寺供奉三铜佛,井立“佛山”石榜,把季华乡名为佛山。
佛山古称季华乡。“未有佛山,先有塔坡”,“佛山之名,相传源于东晋。据《佛山忠义乡志》记载,东晋隆安二年(398年),有西域僧人三藏法师达毗耶舍尊者来到塔坡岗(今塔披街),结茅讲经,后僧人西还。唐贞观二年(628年),附近居民在塔披岗上掘得铜佛三尊及石碑,有石刻对联“胜地骤开,一千年前,青山我是佛;莲花极顶,五百年后,说法起何人。”横匾:“塔披贵佛”。后来人们重建塔城寺供奉三铜佛,井立“佛山”石榜,把季华乡名为佛山。
#我来说说新疆塔城的黑恶法官# 九零年代,我是新疆第一家有边贸权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边贸没有什么章法可循,纯粹摸着石头过河。一个朋友介绍我去塔城口岸换些美元现钞,后因有急事要回乌鲁木齐,就让朋友的朋友将剩余的4.5万多元给我打了个欠条(其实这也有我心太大的错误,不应该相信萍水相逢的人,那年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我离开塔城后对方就起了邪念就想私吞了这笔钱,中间我在塔城公安报警,公安调查后确认了我们的债务关系,由于对方承认欠款(白纸黑字有欠条)就属于民事纠纷公安说你还得经过法院追索,我就委托了一个号称“牛人”去给我到塔城市法院起诉(牛人说他百分之百能打赢这个简单的欠款官司)。起诉后过了几天,我接到一个塔城法院姓“黄”的法官打来的电话,说四万元私了如何,我说本钱就四万五,我为了要这钱又花了近一万多,起码也是本钱给我(其实我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后悔没听他的话),他坚定的说你就一分钱也得不到了。接着就出现了一审、二审、驳回再审的三份对我单方面不利的法律文书。后来多年我一直在想,我们是拿对方的欠条起诉的,黄姓法官确实是手眼通天,布局全面,他在一审里看似判定要给我还款,但他埋伏了很多换“美元”的过程(我们是以人民币欠条起诉的上面没有一句美元的提法),二审及驳回再审两份文件都是主谈换汇的违法而不谈欠条的问题!关键是他用一个当时也已落后不明确使用的“旧法规”单方面保护了“老赖”,几份法律文书已经堵死了我上诉的道路,但今天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要挖出政法队伍中隐藏的坏人,我拿我的亲身经历说给你听,这个新疆塔城法院的黄姓黑恶法官是如何单方面保护坏人的[思考][疑问][费解][允悲][话筒][围观]
【老朋友从哈密赶来,请我吃“塔城面包烤羊腿”!………】说心里话,对于朋友的热情,我受之有愧,因为我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只对调研有兴趣,对人情世故简直就是个“白痴”,比如酒桌上宾客怎么排位,又怎么敬酒,又怎么说话,一窍不通,当然我也不能喝酒,所以干脆一头扎进了调研各种陌生未知的领域世界中去了,不过对于来自塔城的这道菜一定要有一些仪式感,怎么做,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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